監管局人員編制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4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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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局人員編制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本市區(縣)政府轉變職能規范政府機構設置的意見》的通知(滬委辦[]12號)和中共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區區級機關部分機構和職能調整方案》(金委發[]120號)的規定,將區安全生產監察局更名為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更名后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整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對全區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督管理。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負責擬訂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各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總結工作經驗,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和建議,為區委、區政府的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三)依據國家和市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監督檢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實施行政執法。

(四)綜合管理本區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工作,定期通報生產安全事故情況,本區安全生產信息,依據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組織開展本區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負責本區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發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審查,參與竣工驗收。負責對本區重大危險源實施評估分級及監控,監督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

(七)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本區特種勞防用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區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區安全生產工作中有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做好來訪和信訪接待、處理工作。

(十)完成區領導、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工作職責,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安全生產監察科、安全生產綜合科、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人事、檔案、信息、保密、后勤行政,管理國有資產;負責起草局的主要會議的報告及重要文件,承擔安全生產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社區安全管理的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應訴和行政訴訟及信訪接待工作。

人員編制2名,設主任1名。

(二)安全生產監察科

負責組織本區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本區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負責建設項目(工程)“三同時”審查工作和建筑工程“開工安全受監報告”審核;負責非公小企業安全生產及租賃廠房和場所安全監管工作;參與本區特種行業(電鍍、熱處理、鑄造、鍛造等)審證取證工作。

人員編制4名,設科長1名。

(三)安全生產綜合科

負責本區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社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管理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新聞工作;負責本區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2名,設科長1名。

(四)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

負責本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參與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包裝物、容器生產定點證書工作;建立本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及構成重大危險源企業的數據庫;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設立、移地建設項目和新增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審查和竣工驗收;協助配合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人員編制2名,設科長1名。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3名,其中正、副處級領導職數3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