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方案

時間:2022-10-30 0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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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方案

為了深化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著力整治火災隱患,遏制火災事故,增強全縣防控火災能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辦發〔**〕105號)精神,結合我縣消防工作實際,在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部署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決定從**年4月下旬至8月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為確保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專項行動,力爭將以前遺留的政府掛牌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率達到100%;在此次專項行動中排查發現的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達到100%;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率、曝光率、到期整改率分別達到100%,使全縣的防火安全條件明顯改善,各項火災特別是亡人火災明顯下降,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重點

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是排查整治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集體員工宿舍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建筑(以下簡稱“三合一”建筑)存在的火災隱患,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督促整改去年以來普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領導,成立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陳廷劍任組長,縣安監局局長龍飛、縣公安局副局長雷兵、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周衛任副組長,縣建委、教委、監察局、貿易局、文廣局、衛生局、旅游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消防大隊,由周衛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開展。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

1、人員密集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2、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影響安全疏散的,責令立即改正;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責令限期拆除;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設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

3、擅自改變防火、防煙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責令限期改正。

4、建筑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和輔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責令限期改正。

5、在人員密集場所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責令立即改正。

6、在人員密集場所周圍搭建違章建筑,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責令限期改正。

(二)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火災隱患

1、生產、儲存、銷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2、建筑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責令限期改正。

3、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應當立即改正。

(三)排查整治“三合一”建筑火災隱患

1、在生產、儲存、銷售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的建筑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責令單位立即將住宿人員遷出。

2、在生產、儲存、銷售非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的建筑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責令單位限期在建筑內部進行物理分隔,設置防火墻、安裝防火門,將人員住宿與生產、經營、倉儲部位徹底分隔,防止火災相互蔓延;設置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備滅火器、逃生軟梯、逃生繩等滅火和自救器材,確保在火災狀況下,居住人員能夠迅速安全撤離。

3、逾期不改正火災隱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既不能根本解決火災隱患,也不能采取有效消防安全措施的,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4、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在“三合一”建筑從事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依法予以取締;已取得營業執照,經整改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工商部門要依法注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四)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

1、嚴格按照《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B588—2005)對銷售和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實施市場準入檢查、產品一致性檢查和現場產品性能檢測等現場檢查,判定消防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2、對通過現場檢查難以確定消防產品質量的,要及時按照有關要求,對現場樣品實施封樣并送相應的消防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判定其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3、對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一律沒收非法產品和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擅自降低技術標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減料進行安裝、維修的,一律無條件改正;對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構成火災隱患的,一律限期改正,責令更換為合格的消防產品。

4、在銷售和使用領域發現銷售和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要追根溯源,依法追查生產者的責任。對非法生產假冒消防產品的生產者,一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產品和違法所得;對持證造假的,一律責令限期整改、停業整頓,沒收假冒偽劣產品和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上報有關部門撤銷其有關證書,停用認證、認可標志。

5、縣重點工程選用的消防產品,在安裝前要一律實行監督檢查,凡產品質量現場判定難以確定的,要一律封樣送檢;凡發現存在產品質量問題的,要一律全部更換,確保重點工程建筑選用的消防產品為合格產品。

六、時間安排和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行動時間為**年4月29日至8月31日,共分三個階段:

(一)排查階段(4月29日至5月31日)

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安監局、監察局、教委、建委、廣電局、衛生局、工商局、旅游局、貿易局、質監局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本部門監管的單位逐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記在案,匯總后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核查階段(6月1日至8月15日)

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部門報送的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和公安派出所按照管轄權限進行逐一核查,依法責令整改。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報請縣政府依法決定和掛牌督辦;對醫院、養老院、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自身確無能力解決的,要報請縣政府協調解決。

(三)驗收階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結束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對本地、本單位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于**年8月22日前書面上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領導小組將對全縣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抽查驗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排查整治火災隱患的重大意義,克服厭戰和畏難情緒,切實轉變作風,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加強對本地、本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推動本地、本單位消防基礎設施、消防裝備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和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加快發展,促進火災隱患的解決落實,確保一方平安。

(二)廣泛開展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部門要大力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題宣傳,主動引導輿論,形成強大聲勢,為排查整治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要加大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宣傳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辦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版、專欄,宣傳消防知識,曝光典型火災,跟蹤隱患整改,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以排查整治為契機,深入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進企業、進農村”工作,切實提高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落實工作措施,實行責任追究。各級各單位要針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按照“有則必改、改則必嚴”的要求,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五一”黃金周至直轄十周年慶祝活動期間,各級各單位尤其要加大消防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落實專人采取專項行動對本地區本單位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一次排查,發現安全隱患的立即排查整治,確保不發生大的火災事故。要加大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在人員、經費、培訓、制度建設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要建立信息暢通渠道,及時反映工作進展情況,報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災隱患及查處情況。在此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中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將追究其責任,縣政府也會將此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列入年終消防工作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