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安居方案
時間:2022-08-26 0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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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我區在農村實施了幫助貧困群眾改善居住條件的“廣廈工程”及災后重建工作,使一部分災民及貧困群眾的住房困難得到了緩解。由于我區農村還有一部分群眾收入低,家庭經濟條件差,僅靠自身能力很難解決居住條件差的問題。2007年我們組織各鎮辦對當地群眾住房困難的情況進行了摸底排查,據統計,全區農村無房戶及居住在茅草房、危房、危險地帶的困難群眾共231戶、732人,其中:無房戶有9戶、28人,居住在危房的有200戶、601人,居住在災害危險地段的有22戶、103人。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民生八大工程”會議精神及啟動農村“安居工程”的具體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區防災減災工作,提高農村居民住房減災抗災能力,全力改善民生,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決定利用5年時間,在全區范圍內解決231戶732名貧困群眾和受災群眾的住房問題,到2012年率先消除農村無房戶、茅草房和地質災害區危房,實現廣大農村戶戶擁有安全住房的目標,現結合我區貧困群眾建房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以改善民生、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為重點,狠抓農村安居工程,為建設“實力秦都、魅力秦都、活力秦都”,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服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
(四)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期推進的原則;優先安排解決無房戶、危房戶中的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特困群眾的住房問題。
(五)堅持近期恢復與長遠減災抗災和發展經濟、改善人居環境相結合的原則。
三、安居工程對象的核定及程序:
(一)農村安居工程對象主要是指農村居民無房戶;長期居住茅草房戶;地基塌陷,墻體嚴重傾斜、裂縫,房頂嚴重脫瓦、坍塌漏雨不能保證安全的居民戶;地處低洼、滑坡體周圍等危險地段無法居住無自救能力的農村居民戶。其中優先保障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特困群眾。
(二)凡屬以下情況的不在實施范圍之列:
1、農村居民已劃批新莊基建房,但舊莊基仍未騰出屬于危房的;
2、長期在外打工的且在打工地或城市已有住房的農村居民現有的危房(窯);
3、在外工作的職工干部在農村的危房。
(三)農民安居對象的核定
確定安居對象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把關、保證重點,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要組織人員逐村逐戶摸底調查,反復比較,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分類排隊,將家庭最困難、最需要解決住房問題的貧困群眾優先納入范圍。
(四)貧困群眾安居對象核定程序:
1、困難群眾自愿申請,
2、所在村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
3、村民委員會統一審查上報;
4、鎮(辦)人民政府初審;
5、區民政局復核,報區政府審批。
(五)農村安居工程工作資料收集:
1、有建房任務的鎮(辦)要做好貧困群眾安居工程的資料收集整理工作,逐戶建檔立卡,統一由區民政局存檔。
2、貧困群眾建房檔案主要包括:貧困群眾要求建房申請書;貧困群眾填寫完整的《秦都區安居工程申請批準表》;困難群眾建房前后的住房對比數碼照片;各鎮辦與建房戶簽定建房協議等其它相關手續和資料。
四、安居工作任務
根據上級關于此項工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區實際,按照保證重點突破、相對集中連片、點面結合推進的原則,2008年我區安居工程核定為95戶300人,主要集中在雙照、馬莊兩個鄉鎮。其中馬莊鎮58戶168人、雙照鎮37戶132人。
五、安居工程資金籌集、補助標準及辦法
1、安居工程資金主要通過建房戶自籌、群眾互助、親鄰相幫、政府補助等多渠道解決。
2、2008年安居工程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2400元,區財政籌措20萬元,主要用于對單人獨戶家庭建房予以補償。
3、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發放依據建房任務完成情況由區鎮兩級完成驗收后,以戶為單位由區民政局予以撥付。資金的撥付必須由建房對象簽名、蓋章。
六、2008年安居工程實施步驟
我區農村危房的普查統計工作已于2007年三月全面展開,全面普查工作已基本結束。今年的建房工作由現在開始到十一月底全面完成。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第一階段:宣傳、排查、上報、確定對象戶階段(3月10日—5月10日)。各鎮辦按照“農村安居工程”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廣泛宣傳、認真排查,確定上報建房對象。切實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和“戶主申請、鄉鎮初審、縣局審批”的申請審批程序,對農民安居工程幫建對象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將生活困難、居住條件差的農村群眾納入安居工程范圍,堅決杜絕以權謀私、優親厚友現象的發生,區政府與馬莊鎮、雙照鎮鎮簽訂目標責任書,鎮辦與對象戶簽訂完成任務協議,同時完成建房貧困群眾花名冊的登記造冊匯總工作。
2、第二階段:為“農村安居工程”具體實施階段(7月20日—10月20日)。分別由馬莊鎮、雙照鎮組織實施。兩鎮要采取切實措施,分片包干、落實責任,力爭于10月20日前完成建房任務。建房標準要從實際出發、立足當前、著眼未來,依照我區的實際經濟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尊重民俗和習慣,量力而行,便于群眾生產生活。區安居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檢查,督查工程完成情況。對完成建房任務經驗收合格的建房戶由區民政局發放建房補助資金。
3、(10月20日—12月20日)檢查驗收階段。區安居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區的建房工作情況全面進行檢查驗收,做好省市檢查準備。
七、安居工程工作措施
實施農村“安居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推進民生八大工程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工作理念,推進我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從現在開始到11月底,要完成95戶300名貧困群眾的建房工作任務,任務重、時間緊,相關部門、鄉鎮都要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民生八大工程的統一安排部署,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工作,狠抓落實,確保安居工程順利完成。為此采取以下措施:
1、區上成立區安居工程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安居工程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劉任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
馬莊、雙照兩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同志掛帥,并成立建房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建房工作。
2、安居工程建房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區政府統一協調,明確和落實各鎮(辦)、相關部門的工作任務,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區民政局負責資金籌集、使用和督促檢查;
區財政局加強資金的調度和管理,及時劃撥資金,確保按時撥付;
區城建局負責貧困群眾建房的規劃設計和工作質量檢查;
國土秦都分局負責辦理宅基地使用等手續,并給予優惠;
區審計局、區監察局負責監督審計貧困群眾建房資金的使用情況。
區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與鄉鎮簽訂貧困群眾建房任務目標責任書,明確建房的任務、質量、步驟及完成時間。兩鎮要落實領導,采取有力措施,將任務一對一細化,并與建房戶簽定建房協議,及時解決困難群眾在建房過程中的實際問題。
3、對因貧困等原因無力建房的群眾,要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措建房款物,使困難群眾早日動工,早日搬進新居。
4、強化監督檢查。貧困群眾建房工作,必須納入鎮(辦)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內容之中。對下撥資金、建房對象、補助標準、檢查驗收等情況及時張榜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5、全面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管理。農村“安居工程”實行周報制,雙照鎮、馬莊鎮每周五上午10時以前向區民政局上報建房工作進度,區民政局每周定期檢查,及時掌握各鎮實際建房進展情況并將匯總情況予以通報;每月向區安居工程領帶小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6、建房工作結束后,區民政局要會同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對建房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并逐級上報建房工作總結,主動接受上級民政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7、安居工程結束后,省、市民政、財政部門將追蹤檢查此項工作,檢查方式采取按建房人員花名冊隨機抽查的形式進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區、鎮兩級應進一步充實資料,完善手續,取保年底內完成建房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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