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層干部、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26 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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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層干部、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淄博二中中層干部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人才觀為指導,以《全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工作考核辦法》為依據,激發中層干部、教職工的工作主動性、創造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二、考核原則

以人為本,客觀公正,量化考核,鼓勵上進,注重實績。

三、考核內容

(一)中層干部: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

(二)教職工: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四、考核等級

(一)中層干部:包括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

(二)教職工:包括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五、考核時間與考核成績。

實行學年制考核。每學年第一學期的考核,安排在每年的1月份進行,每學年第二學期的考核和學年終結性考核,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進行。兩學期考核成績之和,即為學年終結性考核成績。

六、組織領導

由中層以上干部、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其他教師教代會代表組成考核組,負責學校面上的全面組織考核工作。考核組由校長、書記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其他為組員。考核組下設考核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教學校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組織人事處主任兼任;成員由其他干部兼任。

七、考核程序

(一)中層干部的考核及程序

該項由學校黨支部負責組織考核。

1、先由中層干部根據考核內容書面述職,全體教職工參加評議。

2、評議人員根據中層干部的述職和實際工作情況,客觀公正的填寫《中層干部考核評議表》

3、由黨支部組織人員進行評議結果統計。統計要求是:根據“綜合評議”欄等級,在去掉雷同票后,分別去掉5個最高等級和5個最低等級,剩余評議表為有效票,再分別統計出各等級的個數。設優秀等級票為a,稱職等級票為b,基本稱職票為c,不稱職票為d。

4、考核等級的確定。優秀:a+b≥85%;稱職:a+b≥70%;基本稱職:a+b+c≥60%;不稱職:c+d≥50%。

(二)專任教師的考核及程序

1、師德考核(10分)

該項由全體教職工根據市教育局教師職業道德“十不準”規定和個人的實際職業道德表現進行評議,在7—10分之間打分。記分辦法是:先去掉雷同票,再分別去掉10個最高分和10個最低分,剩余票分之和除以剩余票數,即為該項得分。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師德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1)因施教不當,如對學生語罰、體罰等,給學生造成嚴重身心傷害,事實確鑿,產生不良影響,尚構不成犯罪的;

(2)有問題不是通過正當途徑反映和解決問題,而是憑情感辦事,其行為嚴重構成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秩序或對他(她)人造成嚴重身心傷害,產生不良影響,尚構不成犯罪的;

(3)在校外滋事,事實確鑿,嚴重敗壞學校聲譽的;

(4)故意造謠、傳謠,污辱他(她)人人格,或故意敗壞學校聲譽,教職工反映較大,事實確鑿,造成惡劣影響的;

(5)參加國家明令禁止的一切組織或活動的;

(6)故意不完成工作,或故意搞破壞,給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

(7)受到黨紀國法處理或行政處分的。

2、教學常規考核(25分)

該項包括教案、作業批改、教師作題本(含改錯內容)、單元(或模塊)測試卷、測試成績記錄表、聽課本。

該項由教學校長牽頭,學校考核組根據教導處制定的《教學常規考核細則》集中組織考核。每學期期中、期末各考核一次。綜合評議在20—25分之間打分,記分辦法是:先去掉雷同票,再分別去掉2個最高分和2個最低分,剩余得分之和除以剩余人數,即為該項得分;兩次考核均分,即為該項學期得分。

3、組內互評(10分)

該項主要評議教師在組內的教研活動參與態度、團結協作、值日情況、辦公紀律、落實組內計劃情況、上網游戲情況等。

該項由分管干部在每學期末組織互評。互評辦法是:先述職,后評議。由組內成員根據該項評議內容,按實際表現排出名次,根據名次,在8—10分之間折分,折分即為該項學期得分。

4、學生評教(10分)

該項主要評議教師是否按時上下課;教師上課是否認真、是否耐心輔導關心愛護學生、是否激勵學生上進、上課是否滿意、批改作業是否及時認真;教師是否在課堂上說過不負責任的話、是否上課期間在室內外由接收或外打手機情況、是否有坐著上課情況、是否有酒后上課情況等。

該項由教導處每學期末組織評議。每班抽9名學生參加評教。在7—10分之間打分,記分辦法是:先去掉雷同票,再分別去掉2個最高分和2個最低分,剩余得分之和除以剩余人數,即為該班學期評教得分。將教師任教班級評教得分之和除以任教班數,即為該教師學期評教得分。

5、教學成績考核(35分)

以全市(區)每次期末統考成績為依據,與同類學校同學科成績相比得分。

(1)以同類學校同學科平均分為參數,先按在同類學校各科平均分名次排序,再按學科平均分名次在25—35分之間折算分數,為最高學科平均分名次記35分,為最低學科平均分名次記25分,其它按學科平均分排序名次折算分數。跨年級學科,按所教學科平均名次折算記分。

(2)在執行(1)的同時,期末統考平均分每增0.1分,考核成績相應增0.1分;單科考試成績每上a\b\c線一人,分別加1.5分、1分、0.5分;a\b\c雙上線一人,分別加3、2、1分;a\b\c總分上線一人,分別為所有統考科目任課教師加3、2、1分(該項累計計算)。

理綜、文綜一卷考試時,相關教師得同等考核分(或按單科考試成績計算考核分)。

音、體、美、計算機教師該項得分在執行該項其他教師考核平均得分的同時,高考本科每專業成績合格一名加2分(須是校內培養);屬高三以后校外培養的,高考本科每專業成績合格一名加1分;初中音、體、美特長生在中考時,每考入市級及以上重點學校計劃內一名學生加1分。

教初中部學生的任課教師,該項得分,以池上、北博山、南博山、崮山、石馬五個鄉鎮所有初中學校同學科平均分為參數,參照該項(1)執行。另,學生期末統考總成績進入以上五個鄉鎮所有初中學校前50名、51—100名、101—150名者,按3分、2分、1分為所有統考科目教師加分;學生期末統考單科成績進入以上五個鄉鎮所有初中學校前50名、51—100名、101—150名者,按3分、2分、1分為相應統考科目教師加分(該項累計計算)。

6、工作量記分考核(10分)

按每周1—5工作量計分。工作總量=授課時數+教案個數+白天自習輔導節數+早晚自習輔導節數。記分辦法:以學期工作總量為基數,按7—10分折算分數。

(三)職員、工人考核

職員、工人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工作紀律、工作質量,團結協作情況、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等。

1、職業道德考核(10分)

考核時間、打分要求、記分辦法同專任教師師德考核。專任教師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內容,同樣使用于職員、工人。

2、組內互評(50分)

該項考核分辦公室、政教處、教導處組和后勤組,由處室負責人負責組織考核。先個人述職,再組內評議。組內互評在40—50分之間打分,記分辦法是:先去掉雷同票,再分別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剩余得分之和除以剩余人數,即為該項得分。

3、考核組評議(40分)

該項考核由學校考核組考核。考核組成員根據被評議人實際表現進行評議。在30—40分之間打分,記分辦法是:先去掉雷同票,再分別去掉5個最高分和5個最低分,剩余得分之和除以剩余人數,即為該項得分。

(四)其他方面的考核

1、班主任的考核。由政教處按照班級量化考核辦法執行。每學期組織一次。

2、年級組長的考核。先由年級組長寫出書面述職報告,向學校考核組述職,學校考核組成員根據述職和年級工作實際,在80—100分之間打分,按去掉5個最高分、5個最低分記分。該項由政教處主任牽頭,每學期組織一次。

3、教研組長的考核。方法同年級組長。該項由教導處主任牽頭組織。

該部分中的2、3項考核同時組織。

八、加分項目

(一)兼職加分。按學年記分。班主任最高分記3分;教研組長、年級組長最高分記2分。以上均按相應的考核名次記分,每降低一個名次減0.1分。

(二)優化課堂教學模式加分。包括新授課、復習課、講評課教學模式的研究與應用。優化課堂教學模式,要立足“三維”要求、創新思維、課堂效益三個方面進行探究施教。先由個人向教導處提交相應優化課堂教學模式書面研究報告,然后,通過課堂教學演示,由學校組成的評審組進行評審,視效果予以1、2、3分記分。

(三)論文加分。符合以下條件的予以加分。1000字以上,國家正式報刊發表的教育論文,或與本學科相關的教學論文,且屬“淄博二中”字樣的原件報刊。國家、省、市級報刊每篇分別記1.5分、1分、0.5分。同一論文在不同級報刊上發表,以最高一級報刊標準記分。學年內,按最高一篇記分。

(四)獲獎加分。

1、優質課(包括課件制作、教職工參加的各項競賽)。區級1、2、3等獎,分別記2、1.5、1分;市級1、2、3等獎,分別記4、3、2分;省級1、2、3等獎,分別記5、4、3分;國家級1、2、3等獎,分別記6、5、4分。

2、輔導競賽。該項如屬團體競賽,按團體名次記分;如屬個人參賽,以最高獎項記分。記分標準同1,為輔導教師記分。

九、扣分項目

(1)出勤。除法定事假外,每學期病事假累計2天以內不扣分,累計3天以上,從第3天起病假累計1天,扣0.2分;事假累計1天,扣0.5分)。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每曠課一節扣2分。每曠工半天扣4分。自習輔導每曠課一節扣0.2分。學年內病假、事假、曠工累計或連續達到一定時間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2)不經教導處同意,擅自調課者,每次扣0.5分。

(3)凡應該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考試而無故不參加者,或考試不合格者,扣5分。

(4)考試監考,每遲到誤考一次,或在考場上打磕睡、看書刊及做其它事情者,每次扣1分;無故不監考者,每場扣2分。

十、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在中層干部述職考核期間,對方案中教職工的師德考核部分、考核組對職員工人的考核部分一并進行考核,分別收表統計。

(二)加分、扣分部分,各處室須務必按方案要求認真做好審定登記工作。

(三)教職工考核等次。凡學年考核成績60分(不含60分)以下,或師德考核一票否決者,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60分—70分定為基本合格等次;71分以上定為合格等次。優秀等次,根據上級下達的指標,按照向教學一線教師傾斜的原則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則,按專任教師,中層干部,辦公室、政教處、教導處職員組,后勤職工組分配優秀等次指標。考核結果的使用,按淄教發[200]15號文執行。

(四)考核分在執行百分制原則下,實行上不封頂。

(五)本方案已經五屆五次教代會審議通過,自200年9月1日起試行,原考核方案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