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學教師輪崗任教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8 1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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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小學教師輪崗任教工作意見

為切實保障村校、教學點師資力量,避免出現中心小學本部教師過剩而村校、教學點師資緊缺的問題,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經研究,現就我縣農村小學教師輪崗任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教師輪崗任教,合理配置師資,搭建區域內教師交流協作平臺,進一步推進農村學校的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全縣小學教育教學質量均衡提高。

二、實施原則

1、參照編制管理,加大教師交流的原則;

2、結構合理、學科配套、按需輪崗的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選派程序

教師個人申請,學校批準;或學校直接選派。

四、范圍與對象

1、重點為各中心小學本部教師到所轄區域村校、教學點輪崗任教;村校、教學點之間輪崗任教。

2、輪崗任教對象為:在編在崗教師,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在此年齡之外的教師也可以自愿申請輪崗任教。

3、下列教師可暫緩輪崗:

(1)現任中心小學校長、副校長;

(2)懷孕期、產假期間、哺乳期的女教師;

(3)經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診斷,因教師本人身體狀況確實不宜輪崗的。

五、管理與考核

1、各中心小學須制定本校教師輪崗任教實施辦法。輪崗任教時間為1—3年,具體時間由各中心小學自行確定。

2、每學年度結束前由各中心小學確定下學年輪崗任教教師名單,并報縣教育局人事股。

3、無正當理由拒不輪崗任教的教師當年度不能評優評先、不能評聘高一級教師職務,不能晉升職稱崗位等次,并從現職稱崗位降低一個等次重新聘任;是學校干部的予以免職。

4、各中心小學必須嚴格按照教育局核定的中心小學本部人員控制數,合理配備中心小學人員。

5、各中心小學要加強輪崗任教教師的考核,制定考核辦法。對經考核不合格的輪崗任教教師,按照無正當理由拒不輪崗情況處理。

六、待遇與保障

1、輪崗期間輪崗教師享受輪崗任教學校的農村教師生活補助。

2、中心小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單班教學點的輪崗的教師實行適當的交通補助。

3、中心小學本部教師到村校和教學點輪崗任教滿2年,考核合格的,同等條件下,在職稱評聘和職稱崗位晉升時優先考慮,在評先、評優中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