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推進年活動意見

時間:2022-09-02 02: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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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推進年活動意見

根據《市局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活動實施方案》精神和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領導小組階段工作要求,整個推進年活動中第二階段是重點階段,時間跨度長,工作任務重。為確保工作落實,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要進一步明確健全制度階段的目標任務。

從2012年4月開始到10月底,各單位要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加強調查研究,集中精力和時間,對本單位涉及反腐倡廉建設的相關工作制度和舉措進行一次全面的審查和清理。在認真清理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按要求認真研究改革、完善和創新工作,努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長效機制,為進一步推進我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奠定制度基礎。

二、要扎實抓好健全制度階段的幾項重點工作。

關于這一階段工作的主要任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和具體要求,局在實施方案中巳作了明確規定。局直各單位要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扎實有效地做好這一階段的各項工作。

(一)抓好制度清理。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對現有的反腐倡廉制度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清理和審查,尤其要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反腐倡廉制度進行重點清理,并根據“堅持、完善、廢止”的不同要求做好分類登記工作,研究提出本地本單位反腐倡廉制度“立、改、廢”的意見,于5月底前報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1、時間和范圍:重點圍繞地改市以來,市委、市政府、市紀委、監察局及市局制定下發的反腐倡廉規章制度類文件,以及各單位制定的相關反腐倡廉規章制度性文件。

2、方法和步驟:先收集登記,后梳理分類,再審查匯總(《市局反腐倡廉相關制度清理工作登記表》附后)。

3、責任和要求:此項工作由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相關科室進行,局屬各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整個清理工作在2012年5月底前結束。

(二)抓好制度完善。要在全面清理、審查的基礎上,按照構建“教育引導、制度約束,監督防范、源頭治理、懲處腐敗”五大機制的要求和“靠實管用”的原則,做好對現有制度的分類處理工作。一是對那些與反腐倡廉工作實踐相脫節、與黨和國家新近出臺的法規制度相違背的制度,要及時予以廢除。二是對那些不適應反腐倡廉現實需要特別是缺乏針對性、有效性的制度,要抓緊修訂、完善。三是對那些過于原則、不便操作的制度進一步細化,要抓緊制定配套措施。此項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

(三)抓好制度創新。要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取向,以規范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形成制度體系為目標,針對反腐倡廉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著重圍繞以下四個方面推進制度創新:一是緊緊圍繞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及關鍵環節推進制度創新,從制度上堵塞滋生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的漏洞;二是緊緊圍繞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推進制度創新,從制度上減少權錢交易的機會和空間;三是緊緊圍繞黨務、政務等公開推進制度創新,從制度上規范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并接受社會監督;四是緊緊圍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制度創新,從制度上保證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在此基礎上,局直各單位還要緊密結合自身實際推進制度創新,努力形成各具特色、嚴密有效的制度體系。9月底前,各單位要有重點地創新一批制度。

(四)抓好制度落實。要針對制度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制度落實的措施,切實提高制度的執行力。為確保反腐倡廉各項制度的執行到位,建立以下工作機制:

1、建立制度公示制。將制度的宣傳教育納入反腐倡廉總體規劃、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之中。局直各單位經清理、審查、確認后現行的所有反腐倡廉制度(包括新建和完善的各項制度、實施細則和實施辦法),必須予以公開。

2、建立定期督查制。把對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督查結合起來,并充分發揮各種監督形式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制度監督檢查機制,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市局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分履行自身職能,每季度對局直屬系統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結合述職報告、民主評議等工作,把黨內監督、職能監督和社會監督結合起來,不斷提高監督的整體效能。

3、建立評議報告制。要及時了解掌握制度制定和執行中的問題,不斷完善制度規范和落實措施,確保制度得到貫徹落實。要通過述職述廉、勤廉公示、問卷調查、民主測評等形式,對反腐倡廉制度落實情況作出客觀的評價。局直各單位年終要將制度執行情況的評議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4、建立違制必糾制。黨員干部、公務員一旦違反反腐倡廉各項制度規定,視情節給予嚴肅查處。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強化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制度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工作領導不力、不抓不管,屢屢違反制度的單位,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三、健全制度階段工作的要求

在健全制度階段,要全面貫徹市局提出的開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工作重點,特別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思想認識要到位。健全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的核心內容和關鍵環節,也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的工作重點和主要目標。能否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這一階段的工作,直接關系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的成敗。在健全制度階段,既要開展制度的清理、修訂、完善和創新工作,又要研究提出保障制度落實的措施,內容很多,任務最重,要求很高,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需做深入細致的工作。局直各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這一階段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把這一階段的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學習教育要扎實。各單位要在前一段動員部署的基礎上.繼續組織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和省市紀委全會、廉政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對開展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不斷增強開展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的自覺性、堅定性。

(三)調查研究要深入。要通過多種形式的調查研究,找準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推進制度建設和創新,這是確保健全制度階段工作取得實效的關鍵所在,也是確保整個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取得實效的關鍵所在。局直各單位要堅持把調查研究貫穿于健全制度階段的全過程,把實際情況摸清楚,把存在問題研究透,進一步明確制度建設和創新的著力點,切實在解決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實際問題上下功夫、求實效。同時,還要通過調查研究,及時總結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源頭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并將其上升為制度規范。

(四)制度設計要科學。要按照堅持整體性、科學性、有效性相統一的要求來設計制度和創新制度,始終把注重質量擺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突出位置,努力使所制定的反腐倡廉制度符合實際、科學合理、切實可行。一要增強制度系統性,既要注重基本制度,又要注重實施細則;既注重懲戒性制度,又要注重激勵性制度;既要注重實體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既注意對具體問題的解決,又要重視對源頭問題的防范;既抓緊當前問題的處理,又要著眼長遠問題的通盤謀劃和研究;既要強調健全完善外部監督機制,又要著力抓好內部職權的分工和制約。二要增強制度的科學性,注意做到制度建設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反腐倡廉形勢發展相適應,與反腐倡廉戰略方針、基本要求和決策部署相統一,與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相結合,與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相協調。三要增強適用性,確保制度簡便、易行、管用,既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又能夠有效解決實際問題。

(五)落實執行要嚴格。制度創新包括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兩個方面。我們要以求真務實的作風狠抓制度執行落實。一是各級黨員干部要強化責任意識,做模范執行制度的帶頭人。同時要加大制度創新的宣傳力度,通過制度創新評優活動、知識競賽、專題培訓等形式,使廣大黨員干部熟悉制度規定的內容,掌握制度規定的精神實質,增強法律和紀律觀念,形成自覺遵守和執行制度規定的良好風氣。二是要加大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內容,好的表彰獎勵,差的通報批評,對不認真執行制度的要嚴肅查處、公開曝光。

健全制度階段的時間為7個月,每個環節的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單位都要及時進行“回頭看”,做好補缺補差工作。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把好的做法、經驗、建議和有關情況及時報送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