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資金使用存在的問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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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資金使用存在的問題

篇1

關鍵詞:民政資金;現狀分析;內部監管體系;外部社會監督

一、引言

政府部門作為負責社會事務的重要行政部門,其工作涉及救災救濟、養老、低保、福利等多項事關人民切身利益的內容,民政工作是否到位直接關系到社會公平與效率原則的執行效果。近年來,由于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國家對民生領域的關注程度逐漸提高,不僅體現在政策的改進上也體現在國家對民政事業的資金投入上。我國民政事業取得的具體進展如民政資金在財政收入中的占比顯著增加,困難群體生活補助的標準得到及時調整,低保金、救助金等專項資金確保兌現等。民政部門在獲得巨額的專項資金后,一方面要確保民政資金專款專用,提高其使用和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又要確保各項資金及時、準確地發放至正確的資助對象手中,保證發放過程和結果公正透明。要完成以上目標,落實好國家制定的各項民生政策,民政部門必須在分析民政資金使用現狀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監督管理措施,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

二、我國民政資金使用與管理現狀分析

對比我國民政資金歷史數據可以發現,我國在民政資金的管理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如專項資金增幅顯著,享受民政救助補助的人群數量及范圍明顯增加,民政資金救助補助標準不斷提高,城鄉低保、醫療救助、高齡津貼等日趨完善,廣覆蓋普惠型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形成。但是就現實需求來看,我國民政資金在管理和使用上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在信息調查與審批方面,業務管理信息化建設滯后,相關部門信息不共享。民政資金管理具有涉及對象多、審批和調查程序性強的特點,業務數據對民政保障工作的開展具有重要作用。典型的如在確定城鄉低保對象時,必須嚴格按照申請、初審、審核、審批的業務流程,其中初審和審核階段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對各自負責區域的低保申請人員開展深入調查和信息核實,經核實信息無誤且符合低保申請條件的予以公示,報告上級政府審核通過。但在信息核實過程中往往存在以下問題會嚴重影響審核結果的公平性,如由于民政部門與社保、工商、房產等部門信息共享程度低,使得申請者實際收入的真實性及個人名下資產情況難以確定。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我國相當多地區尚未建立民政保障信息溝通機制,存在業務數據質量低信息不完整的現象,嚴重影響了民政資金的使用效率。第二,在人員安排方面,工作人員配備不足,基層財務人員尤其缺乏,業務專業水平有待提高。民政資金具有金額巨大、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工作內容繁多等特點,其中與民政資金使用有關的法律、條規等多達100多部。據民政部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我國民政部門大量基層財務人員存在專業不對口、基礎知識不扎實的問題。另外,在鄉鎮民政部門中許多民政干部身兼多職,難以全力投入到民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來,導致專項資金的發放過程不規范、發放結果不公平。第三,在工作經費方面,存在專項業務工作經費預算與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務不協調的問題。民政專項業務工作經費的預算安排關系到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是各級民政部門履行職責的前提條件和必要保障,是落實和執行政策的體現,也是規范使用民政資金、保障民政資金專款專用的基礎。因此,國家應注意到該問題并通過地方財政、專項資金等渠道保障民政部門必要的工作條件、充足的基礎設施,使民政部門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第四,在監督體制方面,缺乏明確具體、深層次的監管機構,缺乏后續管理,重發放輕管理的現象較為突出。第一,民政部門的監管工作是片面和靜態的,不能保障資金發放工作的規范性和公平性。部分專項資金的發放時間、發放金額、領取對象不滿足相關要求,中間過程存在擠占、挪用、拖延支付資金等現象;第二,民政部門的監管工作是單一的,尤其是網絡監管、電話監管等多樣化的外部監督渠道和反饋機制不完善,影響了民政部門執政的透明度和民政資金的使用效果。

三、我國民政資金監管措施的探討

健全民政資金的監管體系是確保民政資金良好運作的基礎,一般可采取行政、審計、紀檢、社會多方面監督相結合,內部監督與外部檢查結合,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結合等措施,減少或避免民政資金使用或管理中的違法違規問題。

1.民政資金內部監管體系的構建

從社會部門來看,民政資金的監管大致可分為民政部門、紀檢監察機關、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社會群眾五大主體。其中,民政內部監管作為監管的主體,是保障民政對象基本權益,確保有限的民政資金發揮最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鍵工作。本文認為民政部門應從完善檢查制度、加強部門間協調、實現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構建內部監管體系。首先,完善檢查制度,使民政資金檢查常態化。第一,季度檢查。季度檢查是指財務科以季度為核查頻率聯合其他科室,對民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的常規檢查。季度檢查的重點內容包括救災資金、救災物資、五保資金、優撫款項等的發放對象、數額、時間、條件、手續等,以及發放過程有無挪用、擠占的問題。財務人員可采取查賬、入戶調查等方式開展季度檢查工作,以便及時發現本季度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措施,保證民政資金的合法性、公平性、公開性。第二,年度檢查。年度檢查是指財務科以年為核查頻率對民政資金使用進行的基礎性檢查工作。年度檢查的重點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核查民政專項資金的發放對象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避免出現虛假上報的問題;二是核對發放對象上報人數與實際領取專項資金人數的一致性,防止民政部門騙取上級或國家撥出的民政資金;三是對比本級政府的財政收入和民政資金數額是否配套,防止因為資金問題影響發放對象應該獲得的待遇;四是檢查上級撥出專項資金的時間與民政部門發放資金的時間,看民政部門是否有滯留專項資金的行為;五是做好民政資金的申請者和發放對象的信息核實工作。此外,還應開展不定期檢查,根據階段工作需要和群眾來信來訪反映情況,組織專門人員進村入戶對低保、救災等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抽查,確保民政資金用在最需要的民政服務對象身上。其次,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共同監督民政資金運行。民政部門不僅要做好部門內部之間的協調工作,也要強化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具體如加強與紀檢、財政、工商、審計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定期溝通,通過年度聯合檢查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減小民政資金截留、挪用事件的發生頻率,并將與相關部門的聯合作為民政部門領導的考核內容。最后,實現民政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推進縣鄉鎮民政財會聯網,完善實名制管理,實時監控各項民政資金使用情況,并通過醫療救助資金通過一站式救助平臺即時報銷、低保審批錄入全國低保信息系統等信息平臺,確保了民政資金規范使用。

2.民政資金外部社會監督渠道的拓展

民政資金的社會監督作為外部監管的一部分,可以起到促進民政部門政務公開化,提高民政資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首先,民政部門應充分利用網絡監督和電話監督的形式,組織技術人員開通政務公開網,確保人民群眾有監督和反饋的平臺和渠道;其次,對于人民群眾反映或自身發現的民政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做到認真受理、充分調查、及時解決;最后,對于不具備實施網絡監督條件的鄉鎮民政部門,可以采取公告欄、救助卡、廣播等方法,使人民群眾及時、清晰地了解到各種民政資金的發放條件、補助標準等。本文認為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民政資金的社會監督也應與時俱進,積極拓展和創新監督渠道,提高監督效果。例如民政部門應積極貫徹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不斷推進民政工作的信息化和網絡化。具體措施包括提高互聯網與民政部門工作的融合程度,通過網絡向社會大眾開放民政資金發放與使用的相關數據,主動探索民政部門外部監督的新平臺、新模式,加強民政部門與人民群眾的溝通交流,提高相關民政資金政策的響應速度,提升政府科學決策能力和社會治理水平。此外,民政部門還應該進一步推進網上,提高工作質量、效率及公信力,積極開展與互聯網企業在共建信息共享平臺方面的合作,開展一批社會治理互聯網應用試點,利用大數據分析手段,提升各級民政部門的資金使用和管理水平。

作者:徐雪原 單位:青島市兒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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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一)預算執行審計以預算執行和預算管理審計為重點,進一步深化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加強對公共財政資金籌集和分配管理情況的審計,更加關注財政風險,關注財政資金使用的績效,通過對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地方金庫等預算收支相關單位2013年度有關收支情況審計,對全部政府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評價,揭示財政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以促進公共財政“績效預算”管理機制的健全。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促進部門預算管理的規范。根據區人大常委會交辦,開展對區民政局、散裝水泥辦、經信委、投資項目管理中心、園林綠化中心、姜灶中學、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動遷辦、農機局、招投標管理中心等10個部門2013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重點檢查部門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和合規性,決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突出項目資金和部門管理的政府性專項資金的使用績效審計。

(三)組織開展鎮級財政審計。結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根據組織部委托及單位自定,安排鎮級財政審計。繼續組織各鎮開展百村(居)財務收支管理審計調查,揭示違法違規問題,化解和防范鎮村財務風險,促進規范管理。

二、專項資金審計與審計調查

(一)開展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根據審計署統一部署,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跟蹤審計,揭示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分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分析原因,提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加強管理的建議,促進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規范管理。

(二)開展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根據省統一安排,開展2010年至2013年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了解和評價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情況,項目實施情況及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促進我區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村莊環境整治工程審計調查。根據省統一安排,對2012年至2013年全區村莊環境整治資金和整治項目進行績效審計,重點關注村莊環境整治任務完成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管理情況和績效情況。

(四)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審計。通過對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的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的審計(調查),掌握基本藥物制度執行的覆蓋面,揭示基本藥物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科學規范運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繼續開展財政投入的標底審計,深化竣工決(結)算審計,將審計監督服務職能貫穿項目全過程。對重點建設項目做到及時跟進、全程監督,防止擠占挪用建設資金和其它違規行為,促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重點開展為民工程審計,促進節約建設資金、提高工程質量。

篇3

一是加強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推進財政預算資金規范有效運轉。從依法行政的高度,始終把預算執行審計作為審計機關第一位的任務,圍繞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堅持以財政收支真實性為基礎,以強化預算約束分配機制為切入點,進一步深化預算執行審計,樹立大財政審計理念,拓寬大財政審計思路,完善大財政審計體系,加大對財政預算資金、轉移支付資金、部門預算外資金、政府非稅收入和財政支出結構調整等情況的監督力度,促進有關部門建立科學的預算定額和支出標準,推進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收支兩條線”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推動預算分配管理的規范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強對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和各項重大任務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保證各項方針政策落到實處。關注部門、單位對于科學發展觀的貫徹程度,關注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保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保護改革和發展的成果。同時,有重點地積極開展專項審計調查,站在宏觀和全局的高度,緊緊抓住對大局具有影響和牽動作用的突出問題,以及深化改革發展中出現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高度關注宏觀調控措施的執行結果,揭示和分析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和薄弱環節,從體制、制度等層面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推進政策制度完善,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全力服務黨委、政府對四川綿竹災區的對口援建工作,開展對援建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關注項目工程質量、工期和建設效果,加強援建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確保對口援建項目順利實施。

三是密切關注與人民群眾利益關系緊密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建立起資金動態監控機制,切實加強對農業、環保、社保、醫療、教育等關系民生的財政資金的監督,對審計中發現的截留挪用、損失浪費和跑冒滴漏等違紀違規問題,依法從嚴處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各項惠民政策的落實;另一方面,通過公告對這些財政資金的審計結果,實現政府和公眾之間建立良性互動的溝通渠道,達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的。

四是加大效益審計力度,促進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生態文明社會。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投入更多的力量,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大力推進效益審計,在審計內容上以查處重大損失浪費為主,在審計目標上以推動完善制度、促進改革、加強管理為主。以企業審計作為效益審計的起始點和突破口,以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效益審計的意見》為依托,加強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審計。同時,效益審計要與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結合起來,在揭示查處損失浪費問題的同時,關注質量效益,關注節能降耗,關注環境保護,關注重大的資源生態破壞或毀損問題;在更多地采用專項審計調查方式的同時,選擇最急需、最突出的項目或資金探索開展績效評估,逐步建立完善績效審計評估體系和方法,擴大效益審計范圍,使效益審計涵蓋審計工作全方位。

篇4

關鍵詞:財政資金 使用 監督管理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財政收支規模迅速增長,同時全社會對財政資金的作用效益關注程度日益增加。在這種發展形勢下,加強我國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和效用性迫在眉睫。

一、財政資金監督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財政性資金涉及的范圍很廣,主要包括財政預算內、預算外的所有經費性資金和項目性資金,但下文主要探討的是項目性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國家為了人們有更好的福利,將財政資金投入到公共設施和大的項目當中,促進財政資金的普遍使用。財政支出的目的就是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資金使用主體的不負責任或對國有資產的覬覦,都有可能對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率構成威脅。倘若沒有有效的監督管理措施,從而造成國家利益的損失,事后的補救總是微不足道的。因此,財政資金的監督和管理有其必要性。尤其在新時代的要求下,更要做到對財政資金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在保證國家利益的同時也讓百姓得到實惠。

(一)保持經濟平穩發展的要求

在2008年全球爆發了經濟危機,我國不例外也受到牽連,經濟發展受到重創。促進經濟發展是財政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應對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國政府加大了公共設施、低收入人群補貼等改善民生的投入,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管理,那么這些財政資金將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反腐倡廉的要求

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事實上是對黨風建設、政風建設和行風建設的重中之重,也是對各種建設的考驗。新時代、新形勢下,要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必須對財政資金的使用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在源頭上杜絕,防止以往的建設與效益、投入與產出等嚴重失衡現象的發生。

(三)發展民生的要求

今年在北京召開的“兩會”上,發展民生再次熱點話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在總理的報告中也體現出國家對發展民生的重視。據有關統計,僅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三農”的資金支出合計達到8183億元,比上年增長12.8%。面對如此巨大的財政資金投入,就需要強有力的管理監督工作作為支撐,保證財政投入能得到有效的落實,真正做到讓財政的陽光普照農村。

二、財政資金監督管理現狀

目前來說我國的各級財政部門也在不斷地改革創新,在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上下了很大工夫,但是從總體上來看效果不是很明顯。在財政資金使用過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理財制度不健全,對資金的使用情況缺乏有效管理

由于對財政資金理財制度不健全,對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就很難掌握和控制,致使各種擠占挪用、虛列支出、虛報套取等違法違紀現象仍然存在。在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上,不僅原則、標準不明確,而且在具體操作中各項制度和機制也不完備。同時受重投入、輕管理的思想的影響,財政部門往往是根據領導簽字的報告或文件及現金情況給予撥付,對之后資金的使用情況缺乏跟蹤問責和有效監管,無法保證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機制有待完善, 管理效率有待提高。

(二)相關制度不夠配套

我國的每項制度都在不斷完善,但是制度之間卻不配套。從總體來說,部門預算缺乏統一性和完整性,從而影響了部門預算的約束力。例如,有些部門需要二次分配財政資金,但是這部分沒有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并對其實行有效管理。我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中,支付的部分環節設計比較復雜,目的是為了嚴格管理支出,但如此一來預算單位辦理撥款往來耗費大量的時間,影響了及時用款。政府采購機制不夠完善,削弱了集中支付核算的監督優勢。

(三)監督管理的力度不夠

我國重支出、輕管理監督的現象大量存在,在資金使用的各個方面都有體現。在財政性資金分配時缺乏社會監督,缺乏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反饋體系;財政支出監督滯后,支出監督的方式方法落后。采用的監督管理手段中以突擊性和專項性檢查為主,日常監督為輔;重視事后檢查,忽略事前和事中監督管理;對單一事項和環節檢查居多,全方位跟蹤監督較少。管理手段相對弱化,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力度不夠,導致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低下。

三、加強財政資金監督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鑒于我國財政資金使用中存在很多的問題,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刻不容緩。要不斷深化改革,強化預算的約束力,實行政務公開,加強社會監督,推進績效考評,完善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機制。具體的對策和建議如下:

(一)健全機制,強化監督管理力度

要深化部門的預算改革,制定科學、明確的財政資金分配體制,減少財政資金支出的隨意性,減少人為因素造成財產的流失。加強財政資金內部制度的建設,建立有效的監控機制,嚴格把關,規范操作流程,把風險意識貫穿和落實到財政資金運行管理的各個環節。定期開展財政資金監督大檢查,有針對性地強化預防措施和完善管理制度,及時化解和消除資金安全隱患。同時要健全財政資金核算機制,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進行改革,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統籌和整合各種涉農補助發放,確保把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到位。通過各項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強化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力度,保證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強化績效管理, 提高監督管理水平

強化績效管理水平是提升財政資金監督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首先,要提高財政資金的績效管理意識,為績效考評體系的建立和推行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其次,建立績效考評結果反饋制度,尤其針對重大項目支出的具體執行和使用情況,將評價結果公開、公示,便于社會監督。將績效考評結果和預算緊密結合,加強部門績效管理的激勵和約束。再次,擴大績效考評試點的范圍,不斷規范和完善績效考評標準、程序和方法,逐步建立完善的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并將監督檢查與績效考評制度相結合,充分發揮財政監督在績效考評中相對獨立和公正的優勢,同時也強化了監督的力度。最后,加強財政部門自身管理績效考評。應結合績效考評試點工作和內控制度的不斷完善, 探索建立對財政自身支出管理的績效考評機制,結合長遠發展規劃,擬定下一年度單位的工作思路、目標和計劃,對申報項目進行嚴格審核,考慮財力可能,按照輕重緩急,優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項目。

(三)推進信息化,為監督管理機制提供技術平臺和保障

現在是信息化時代,財政部門要適應信息化要求,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來裝備部門,同時建立與財政收支相關的信息系統,通過數字化合網絡化手段,快速提升財政資金運行質量和效率。同時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優勢,實現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信息共享,為監督管理提供技術保障。不斷運用網絡技術,積極推進財政系統的網絡連接和支出管理系統統一,實現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實行動態監控,支持鼓勵專員辦與地方財政、稅務、人民銀行等業務監管機構和財政資金使用部門的信息系統連接, 實現專員辦對中央財政資金的實時動態監控, 有效地保證監督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

由于對相關單位和負責人的處罰力度不夠,將直接導致監管效率的降低。因此,必須采取措施和手段,加強監督檢查,加大懲處力度,以保證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強化日常監督和事中控制。建立財政支出對賬制度,通過定期與國庫對賬來掌握財政支出、結余等情況。通過對項目單位資金收支、結余等情況,加強對項目資金的事中監控,并不斷加強對重點部門、行業和資金的監督管理。建立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加大對違規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處罰力度。不斷完善和健全利益追究機制,嚴厲懲罰違規獲取和使用財政資金的行為。建立支出監管分析報告和公告制度。每年要對財政資金的支出監管情況、查處的問題和整改情況等進行分析總結,提出意見和建議,向有關部門通報和社會公告,提高財政部門監督管理的地位。建立監督管理信息披露和通報制度。各監督主體之間要建立廣泛的溝通制度,實行監督信息共享,降低監督成本,避免重復檢查。將監督管理的相關信息和結果加以公開公布,強化執行處理處罰決定和落實整改意見的反饋制度,并加大跟蹤問責的力度, 確保監督管理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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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摘 要 隨著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資金規模的不斷擴大,財政資金的安全監管已顯得尤為重要。文章結合當前資金監管實際現狀,在分析財政資金監管存在主要問題的基礎上,從思想、機制、流程等方面對財政資金的安全監管措施進行分析。

關鍵詞 財政資金 安全監管 措施 對策

近年來,隨著我國公共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各級財政部門在規范財政資金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監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隨著財政收支規模快速增長、民生資金投入逐年加大、社會各界越來越關注財政資金效益的形勢下,加強財政資金監管,提高財政資金運行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擺在各級財政部門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和新的挑戰。從各級財政部門近年來各項財政資金監管檢查結果看,仍然存在不少的問題,本人結合工作實踐提出幾點粗淺的認識。

一、目前財政資金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通過加強制度建設、深化財政改革、狠抓財政監督檢查、加強財政干部隊伍建設等措施,進一步加強了財政資金監督,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但仍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財政部門內部監控職責劃分不清。從縱向上,層級多,從中央到省、市、縣,再到鄉鎮、村組和農戶,要經過若干層級;從橫向上看,系統部門多,職能重疊,職責交叉,環節不少。由于層級多、時間跨度大,加上部門職能交叉,導致資金的管理效率低下。有的地方財政部門內部各崗位之間監督職責缺乏清晰的劃分,沒有形成健全完善的內部制約機制;有的地方財政部門沒有建立資金撥付、審批、管理辦法,監管缺少必要的依據,責任分工不清,不利于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的監管。

2.財政資金監管管理機制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是主體多元化,流轉多層化。從內部監督看,主要是財政監督隊伍總體薄弱。目前,各級財政部門內設的監督機構人手少,力量不足,列入監督范圍的事項越來越多,有限的力量難以適應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日常監督業務的需要,財政內部自上而下的業務監督更顯不足。同時,財政資金分配缺乏社會監督、缺乏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反饋體系;財政支出監督滯后,方式方法落后;突擊性、專項性檢查多,日常監督少;事后檢查多,事前、事中監督少;對某一事項和環節檢查多,全方位跟蹤監督少;從外部監督看,人大的依法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監察機關的執紀監督、檢察機關的執法監督與財政業務監督之間溝通、協調不盡到位,監督缺乏連續性、有效性,難以形成監督合力和效力。審計機關對于一些重大財政資金項目,其審計監督職能顯得力不從心;監察機關的執紀監督、人大的財政預算監督,由于缺乏專門機構和隊伍,大多為事后監督,其階段性的視察、檢查也只能是宏觀監督,無法對微觀財政資金形成有效的監督。

3.對財政資金安全監管重視不夠,執行制度不嚴。有的地方領導對財政資金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組織領導不得力,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工作被動,甚至流于形式。是監督多頭,實效低。

4.財政賬戶管理方式缺乏規范。在財政資金管理上,目前雖然大部分已建立了三級監管機構,建立了會計核算中心,對單位的資金進行統一審核和拔付,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納入統管賬戶,會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但有的地方財政部門財政資金賬戶統一由國庫機構統一管理,有的分散管理,形成財政資金賬戶開設數量差異大,或是形同虛設,缺乏規范統一管理。

二、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和規范運行的相關措施及對策

在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和非稅收入征管改革的影響下,財政資金核算和管理正在逐步走向集中,因此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的重要性顯得尤為重要。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樹立科學的監督理念。加強財政資金安全責任意識。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是財政部門的基本職責,因此各級財政部門應予高度重視,防患于未然。要進一步提高對財政內部監督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并始終堅持把財政資金安全問題納入懲防腐敗體系狠抓、抓實。要高度重視財政資金安全與規范運行的各個程序,要嚴加防范相關問題的發生,堅決杜絕不規范操作。通過財政監督,更加有效地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2.完善內部的制約機制,構建協調的監督格局。進一步明確監督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要明確財政內部各職能部門以及工作人員的監督責任,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層次清晰、分工明確、相互制約的有效監督機制:要進一步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內部制約機制等相關管理制度,對制度做出細化規定,做到用制度管人,人人遵守制度,并制定違反制度的相關考核規定,保障制度執行有力,執行到位,從而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高效運行。要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專戶管理,集中管理,統一管理,規范銀行賬戶管理,實行“零戶統管”。要明確資金審批撥付程序。預算內外指標交由局長審批預算科統管,資金使用計劃由分管領導審簽各業務科室對口管理,資金支付執行由國庫分管領導監審后負責辦理,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整套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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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圍繞服務“ 三農” 目標和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要求,促使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有效開展。但由于種種原因,“重服務、輕監管”思想仍然存在,致使財政資金仍然存在資金監管不嚴、信息通達不順等問題。現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對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提出一些淺顯的看法及建議,以不斷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運行。

一、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主要做法

1.嚴格把好“三關”,強化財政節支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支出需求加速膨脹,抓好節支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我們嚴把“三關”,將節支工作做到了實處。一是嚴把支出審批關。嚴格鎮長一支筆簽字制度,經費開支2000 元以下的,由鎮長審批簽字;2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由黨委會議研究決定;10000 元以上的,鎮黨委擴大會議研究通過后支付。二是嚴把后勤管理關。第一,是政府采購陽光化。各鄉鎮成立專門政府采購班子,全面推行陽光采購,避免了傳統的分頭分戶采購和暗箱操作,降低了采購成本。第二,是接待管理標準化。取消村級招待費,鎮直各部門來客招待全部安排在機關食堂,統一標準就餐。第三,是車輛維護定點化。各鄉鎮,機關干部上下班統一乘坐班車,不再報銷車票,實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采取一車一卡加油,網上監控,避免了多加油、亂加油現象的發生。三是嚴把發票報銷關。把發票管理作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堅決予以退換。為提高對發票的鑒別能力,我們在接受專業技術培訓的同時,還專門組織人員到稅務機關和審計機關學習。

2.建立項目資金和項目管理責任制度

加大對納入各鄉鎮財政預算管理的項目資金監管力度,對鄉鎮所有基建工程及大型項目工程,必須由相關部門做出預算報告,提報黨委擴大會議研究討論通過后招標實施。工程竣工,經審計驗收出具決算報告后方可支付款項,逐步形成一個漏斗向下的管理模式,杜絕了亂審批、亂開口子等現象。對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評價考核,對資金管理機制不健全,資金使用不規范的項目單位,除責令整改外,取消下一年度項目申報資格。

3.加強涉農補貼資金的監管

涉農補貼資金范圍越來越廣,補貼資金也越來越多,致使虛報、冒領、套取補貼資金的現象時有發生。今后應明確涉農資金監管工作的重點,自覺、主動接受社會及群眾各界的監督,對各項涉農補貼資金要做到及時公開、公示補助政策和補助對象,將各項惠農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切實將補助資金落實到戶,給補貼戶一個明白,給干部一個清白。

4.加強村級財務管理

完善“村財村用鄉鎮代管”制度,制定了嚴密的工作措施,加強對每一個環節的制度約束:一是資金管理制度。二是大額開支審批制度。三是集體資產管理制度。積極開展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清理工作,加強對村民主理財小組監督,保證了村集體資金、資產安全,推進了財政資金的正常運轉。

二、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存在的問題

1.缺乏行之有效的資金監管實施制度

鄉鎮財政資金分頭多類,各項資金幾乎都有一套管理辦法,管理主體多元化。在資金監管過程中,缺乏一個大模式的管理,即資金到位前、到位后無法對各項資金形成一個系統的管理程序。各個部門在監管資金時,只是了解自己行業的管理辦法,各部門管理辦法之間存在矛盾時,又難以做到有據可依,有序進行。

2.項目資金無法實現全程監管,監管手段弱化目前還沒有真正對財政性資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實施監管。鄉鎮財政還不能夠從項目申報、工程實施、竣工驗收、資金報賬等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管。作為鄉鎮財政來說,只是在資金到位后才去了解項目,即使發現項目資金和上報實施方案有些不符合實際,也再難以更改,致使個別項目在檢查中勉強過關。

3.涉農基礎信息未實現資源共享

目前,糧食直補、玉米、花生等良種補貼,家電下鄉、汽車摩托車下鄉等由財政所負責信息采集,優撫、低保、五保戶補助等由鄉鎮民政負責信息采集,能繁母豬補貼由鎮獸醫站負責采集,大型農機具補貼由鎮農機站負責,新農合由新農合辦公室負責,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由鎮農保所負責,以上各種補貼都需要農戶的基本信息,但是,以上涉農信息基本都是各自為政,雖然說發放時都通過“涉農補貼一本通”系統發放,但在基礎信息采集時造成了“一折多問”的現象。

三、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措施及建議

1.嚴格管理,務求實效

建議各鄉鎮成立公共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設立督查投訴辦公室,制定學習、考勤和考核獎懲等管理制度。印制服務明白紙、設立意見箱、開通投訴電話,自覺接受服務對象監督。定期評選紅旗窗口、先進個人并予以表彰獎勵,營造爭先創優氛圍。努力形成管理科學、制度完善的運行機制。

2.建章立制,健全監管體系

為確保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有序操作,應結合市實際作出詳細規定,細化監督、管理辦法,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將各級政府安排的各種財政資金,以及部分鄉鎮組織的集體經濟收入等, 全部納入鄉鎮財政資金監管范圍。包括對人員和家庭的補資金,強農惠農的項目建設資金,上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下達到鄉鎮的資金等一律納入監管范圍,實現鄉鎮資金監管的全覆蓋,使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有據可依,有序進行。

3.規范程序,突出重點,力求監管實效

建立公開監管、民主監管、財政監管、社會監管“四位一體”的管理模式,各鄉鎮相應成立資金監管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一是針對崗位完善制度,鄉鎮財政具有就地、就近監管的優勢,結合資金監管工作實際,要求財政所制定資金專管員崗位職責, 明確專管員的責任。二是突出實效,制定完善相應的監管制度。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擬定鄉鎮財政各項工作制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落實好黨的各項惠農政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范財政資金風險的必由之路。

4.建立鄉鎮“一點通”信息查詢系統

鄉鎮“一點通”查詢系統以“數據集中、信息互通、加強監管、服務‘三農’”為目標, 以“及時便民、利于監督、穩步推進、降低成本”為原則,從財政公共服務、政務公開、民主監督等方面,錄入農業、優撫、社保三類十二項內容, 進行廣泛的宣傳, 以便于農民查詢監督,也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時對加強各部門之間溝通協調,實現涉農信息的資源共享,減輕了各部門工作壓力,節約財政成本。

5.建立考核、抽查、巡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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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對象:區財政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殘聯、區保險辦、國土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二、自查時間跨度:年至年。

三、自查資金范圍

包括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福利資金三部分,共十二類十八項資金,具體是:

1、社會保險基金: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等五類九項保險基金。

2、社會救助資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醫療救助資金(城市醫療救助資金、農村醫療救助資金)、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農村五保供養資金等四類六項社會救助資金。

3、社會福利資金:兒童福利資金、老人福利資金、殘疾人福利資金等三類社會福利資金。

四、自查內容

1、貫徹落實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方面。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是否構建起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制定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和規定與國家、上級業務機關的政策和規定是否一致等。

2、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方面。

一是市、區(市)兩級財政對社會保障特別是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

二是社會保險費征繳是否完整,有無降低繳費基數和比例、隱瞞欠費、選擇性參保,不完全參保等減少繳費的問題;有無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未按規定納入社會養老范圍,被征地農民保障水平較低影響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等問題。

三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否按照規定要求做實;新農保是否存在由于財政補助資金未及時計入個人賬戶、用個人賬戶發放基礎養老金等造成個人賬戶空賬的問題。

四是社保業務經辦中有無參保人已參保繳費但個人賬戶未建立、有無個人賬戶利息計算錯誤和金額記錄不準確、有無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錯誤、有無保費收入不入賬、違規辦理補繳養老金等問題。

3、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方面。

一是有無因為財政保障能力弱,基金結余出現赤字。

二是各項社會保險登記、繳費申報和技術核定、征繳計劃制定、保費征收、稽核和催收等各項工作是否有明確的管理主體和責任分工,執行中是否存在問題。

三是是否按規定開設和管理銀行賬戶,收入戶、支出戶、財政專戶管理是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有無多頭開戶及違規開戶等問題。

四是是否按要求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有無社會保險預算赤字,有無以銀行貸款等方式彌補缺口等問題。

五是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資金,特別是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在分配中,有無民政部門申報不實套取資金,財政部門分配過程不公開、不透明,人為調節分配或平均分配等問題,特別是臨時調整的資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各項社會保障資金使用及效益方面。

一是社會保障資金是否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統一管理,收入是否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擠占挪用等問題。

二是社會保障資金支出是否合規,有無用于購買股票、投資房地產、違規出借、委托理財、辦企業等違規投資運營問題。

三是社會保障資金有無未及時足額發放、重復發放、擴大范圍發放等問題。

四是社會保險基金是否按規定及時轉存定期或購買國債等保值增值運營,有無利息損失。

五是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等專項財政資金有無年末大量結余、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

六是是否按規定對農民、農民工、被征地農民、城市無業人員和城鄉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進行救助,對低收入困難群體是否按規定進行幫扶救助。

5、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方面。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建設、維護中,是否存在系統割裂、重復建設及數據分散等問題。業務數據、財務數據、統計數據、聯網指標數據間是否存在差異。社保數據是否實現了與有關外部數據共享,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是否健全完善。

五、整改建議

1、對與國家和上級業務機關要求不一致的政策、規定要盡快修改完善,需要廢止的要廢止,需要重新制定的要盡快制定,確保與國家、上級業務機關的要求相一致。

2、對社保資金籌集中存在的財政補助資金不到位的,要盡快落實到位;對社會保險費征繳不完整的要按規定予以收繳;對被征地農民未按規定納入社會養老范圍的要盡快納入范圍;對未按規定做實個人賬戶的要盡快做實;對違規辦理補繳養老金的要盡快清退。

3、對社保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基金結余中出現的赤字要盡快進行彌補或在年的預算中作出安排;違規開設和管理的銀行賬戶要立即清理;對套取或違規分配的資金要予以追回。

4、對社保資金使用及效益中存在的未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統一管理的要納入財政專戶統一管理,上繳財政專戶不及時的要盡快上繳,擠占挪用或違規投資運營的要堅決清理收回;對應發放而未發放的要盡快發放;對重復發放、擴大范圍發放的要盡快追回;專項財政資金年末結余較大的,要分析原因,制定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5、對信息系統方面的問題,要盡快完善相關系統,確保系統的安全有效。

六、工作安排

1、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要成立專門自查自糾工作班子,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在全面查找問題的基礎上,抓緊進行整改。

2、對短期內無法整改或因為客觀原因整改不了的問題,要逐項列出,說明原因,提出進一步整改的建議和措施,及時上報區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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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院校;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改進建議

隨著國家供給側改革不斷深化,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需要越來越多高素質技能人才。高職院校作為培養高素質技能人才的基地,迎來了大發展時期。財政對高職院校的投入不斷增加。生均撥款和財政專項資金撥款是高職院校財政撥款收入的主要來源。其中,財政專項資金是指為支持社會各項事業發展,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具有專門用途和績效目標的財政資金[1],具有特定性、多樣性和時效性等特征[2]。目前,廣東省高職院校財政專項資金包括基本建設專項撥款、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和學生資助金等4大類。規范化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有利于高職院校切實落實深化高職教育改革方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項目申報內容模糊,預算編制不科學。項目申報通常是由學校領導決策后布置職能部門或者相關的二級院系編寫申報材料,再由職能部門或者二級院系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教師具體負責編寫項目申報材料。編寫人員可能因層層傳達或者政治站位較低,領會不到學校領導層的戰略規劃而導致申報內容空泛,建設目標不明確;部分申報人員則考慮到項目實施過程中有更多改變支出方向的余地,有意將申報書中的項目建設內容模糊化。建設內容不明晰,必然導致項目績效目標量化指標缺乏,定性指標不明確。同時,部分申報人員仍存在“爭項目、爭資金”的觀念,忽視項目建設是否符合實際教學科研需求和學校中期規劃,甚至部分項目存在投入產出比明顯不對稱現象。大部分項目申報人在申報階段并未進行詳盡調研,預算編制往往依靠主觀認識和經驗,預算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再者,由于沒有財會基礎,項目申報人對經濟科目的分類不清晰,造成經濟科目預算不準確,而財務人員對項目具體的建設任務和需求不甚了解,審核項目預算時難以對預算的合理性進行判斷。前期申報工作存在的問題,往往給后續項目實施造成困難。(二)項目支出進度滯后,資金使用不規范。大部分財政專項資金下達至學校零余額賬戶時間為每年三四月,資金下達后,各財政專項項目還需根據制度規定進行項目啟動的校內審批與公示,正式實施時間往往要到五六月;部分項目采購業務屬于招標范圍且達到招標規模標準的,還需進行招標采購,從項目申購到簽訂采購合同通常需要兩到三個月時間,耗時較長;教室、實訓室和學生宿舍翻新改造項目為了不影響日常教學與師生校園生活,通常安排在暑假期間進行,以上原因都將導致前期項目支出進度無法達到序時進度要求。另外,項目經辦人員大部分為一線教師,他們身兼教學、科研等多項職責,用于辦理項目業務的時間非常有限,而項目從采購到付款需要經過一系列煩瑣的流程,項目執行拖拉現象較為突出。等到臨近支出進度考核節點或者年底,部分項目人員為達到支出進度或者避免資金被財政收回,會申請提前付款或者有意模糊專項資金預算支出界限,在財政專項資金中列支不相關的支出。(三)項目管理效率低下,執行信息傳遞不及時。財政專項資金通常由財務部門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或者學校預算工作需要組織申報,大多數情況由學校管理層決策后由職能部門或者二級院系布置相關人員進行申報,小部分由項目申報人自行申報,項目申報存在被動性和方向不明確性現象。同時,職能部門在項目申報業務中處于被動配合狀態,主要是對屬于其職能范圍內的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財務部門則對所有申報項目的預算進行審核,申報人員、職能部門和財務人員各司其職,但未進行充分溝通,容易造成項目申報材料內容上前后矛盾。組織申報工作效率較低。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是一項系統工作,需要項目負責人或執行部門、職能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紀檢審計部門相互協調。項目負責人或執行部門負責項目申報和實施,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過程的協調和事項審批,財務部門負責會計核算和資金監督;紀檢審計部門負責資金使用和事項的監督。實務中,一些經濟業務從采購到申請付款的過程中存在不規范操作,但由于各部門職責劃分不清,掌握的信息不完整、不及時,往往在付款環節才被發現。(四)缺乏事中監督檢查,事后績效評價機制不完善。廣東省委省政府的《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若干意見》指出到2020年省級基本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目前仍有部分高職院校存在“重資金申請輕過程監督,重結果輕績效”的現象。項目實施過程中,只有財務部門注重審核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和安全性,職能管理部門極少關注項目業務流程及事項的規范性、預算執行情況和階段性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審計部門更是缺少事中監督檢查和糾偏。項目資金使用完畢,項目后續的完成情況很少有人關注,財政專項資金結題驗收處于被動狀態,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驗收的項目則由項目負責人或經辦人員按照要求報送相關材料,上級主管部門沒有要求驗收的則在資金支出完畢時視同結題。項目績效考核同樣處于被動報送自評材料和接收上級審計部門審計狀態。高職院校本身缺乏對已結題項目進行驗收和績效考評的機制,具體體現在績效考評牽頭組織部門不明晰,考評結果運用機制不完善。

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改進建議

(一)優化項目申報流程,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項目申報啟動工作由財務部門牽頭,各職能部門充分與上級主管部門業務處室溝通掌握專項資金設立意圖及支持方向,然后由學校領導層與各職能部門領導及相關人員開會討論項目申報方向。職能部門根據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項目申報范圍及指引,組織二級院系開展項目申報工作。二級院系自行確定申報項目清單,由相關人員編寫申報材料。通過積極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明確項目申報方向,提高項目申報的精準性;通過提高各部門和人員的工作參與度,調動項目申報工作積極性。預算編制方面,在討論項目建設內容環節,項目申報部門或人員可以請學校財務人員參與進來,以便財務人員在充分了解項目建設任務和具體需求的前提下為項目預算編制工作提供專業建議,使預算更加科學規范,測算依據更加細致合理。同時,財務部門還可以通過定期開展預算與績效管理、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等相關培訓業務,或者通過“送教上門”等方式宣傳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讓更多教職工了解最新的財政資金管理理念和規章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效率。(二)優化工作崗位設置,提升財政專項資金執行效率。相比于一線教師兼職負責財政專項項目實施與管理,由行政管理人員負責項目管理工作能大大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基于對行政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熟悉程度,以及固定的坐班時間,能夠更好地保障項目實施進度和業務規范性,同時還能讓一線教師有更多精力從事教科研工作。人事部門要明確項目管理為行政管理人員主要負責,并將崗位職責寫入各部門“三定”方案。同時,高職院校要加強對這部分行政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培養他們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加強風險管理意識,規范辦理采購、招投標、驗收和付款等各流程業務;提高自我審視和自我管控意識,及時收集和整理有效的項目過程材料,確保工作的嚴謹性。(三)建設財務信息化系統,實現項目全程管控。大部分高職院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仍處于初級階段,項目申報、資金下達、業務流程和預算執行情況互相獨立,部分項目負責人和經辦人對負責項目資金使用情況不了解,易造成實際支出偏離預算。管理部門對項目實施過程的信息掌握也不全面,管理效率低下。高職院校要加強財務信息化建設,建立一個包括項目申報、立項論證、項目執行(含采購申請、合同管理、業務報銷等流程)、項目驗收及績效評價等全過程的統一的財務管理系統,使相關人員能夠及時了解項目執行情況和支出進度。通過信息化加強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提高項目執行效率,降低項目支出偏離預算、業務操作不規范的風險。(四)完善項目績效評價機制,加強事中監督檢查。高職院校的內部審計部門完善項目考核驗收和績效評價制度,牽頭制定各類型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從預算執行、業務操作、支出進度、項目成果、量化績效指標和定性績效指標考核等方面進行評價,并將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到項目負責部門、項目負責人年度評優,并作為以后安排資金的重要參考。同時,審計部門要重視項目中期檢查,通過及時檢查項目預算執行和業務操作規范性,降低項目執行過程中的違規風險。

三、結語

財政專項資金是高職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強化辦學特色的重要資金來源,合法、合規、高效地用好每一筆財政專項資金,創造其應有的價值,對高職院校發展意義重大。

參考文獻:

[1]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Z].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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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管理

中圖分類號:F81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1

一、財政專戶的現狀

按照國務院、財政部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或省級財政部門以正式文件批準后設立的各級財政專戶主要包括:國家儲備糧油資金專戶、核算世行、亞行及其他政府貸款設立的貸款專戶、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教育、非稅收入財政專戶等財政性資金專戶。各級財政部門對財政專戶實行集中管理、分賬核算、統一調度,基本上滿足了從公共預算等預算安排并按規定實行專戶管理的專項資金核算,以及代管資金等需要。目前,地方財政管理和使用財政專戶的現狀是:

(一)地方財政違規使用財政專戶。基層財政和已設立國庫的經濟區、開發區財政,違規使用財政專戶現象嚴重,上級財政部門對下級財政專戶的管理流于形式。財政部門負責地方財政專戶管理的職能弱化。

(二)地方財政專戶的監督有待加強。按現行體制,人民銀行營業部門負責財政專戶的開戶、變更和撤銷;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對財政專戶中應上繳國庫的非稅收入是否及時全部繳入國庫負有督促檢查責任。

(三)地方財政在商業銀行違規設立財政專戶,地方財政資金月末、季末違規從國庫地方財政庫款劃入財政在商業銀行開立的專戶,導致商業銀行重要時點上報的數字虛增,容易誤導決策者,給宏觀政策的準確調整帶來難度。

二、財政專戶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實際工作中,財政專戶存在一定的財政資金安全風險等問題,需進一步對加強地方財政專戶管理。目前,各級財政在專戶管理上存在以下問題。

(一)財政專戶監管的法律法規缺乏可操作性。一是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范了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但對財政專戶的規定不夠明確,對財政部門使用同一文件、同一性質的專項資金,能否開立多個財政專戶沒有具體規定,對財政專戶的多頭開戶、增設子賬戶等行為的管理帶來難度。二是財政專戶的變更和撤銷無需文件依據,為變更專戶性質隨意劃款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部門之間的信息阻隔,人民銀行國庫部門不能與營業部門共享財政專戶的開戶、變更和撤銷的準確信息,國庫部門只能按財政部門的撥款單辦理給財政專戶的支出業務。

(二)財政專戶為不合理資金支出提供了途徑。預算內的支出受到人民銀行國庫部門的監督和政府收支科目的制約,財政部門將非專戶管理的資金劃入其設立在商業銀行的專戶中,再進行撥付,由于商業銀行無權對其進行監督,進而避開了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和支出科目的監督和制約,導致人民銀行監管不利,造成一定程度的資金風險隱患。

(三)非稅收入專戶的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財政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將財政專戶中應上繳國庫的非稅收入足額繳入國庫,大量資金滯留在財政專戶中。滯留在財政專戶中的非稅收入資金,在財政預算以及年度決算中沒有清晰說明,在地方財政預算計劃之外。地方財政違反有關規定,將國庫資金調入財政專戶,使財政專戶成為地方財政的蓄水池,規避了人民銀行國庫部門的監督。影響地方政府預算工作的科學性和完整性。

(四)鄉鎮財政專戶亟待規范。《財政部關于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整改意見》(財庫[2011]171)文件,對鄉鎮財政專戶問題處理意見另行下達的意見,但鄉鎮財政專戶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五)地方財政資金違規從國庫轉移到商業銀行開立的財政專戶,成為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重要來源,為商業銀行擴大信貸資金的規模提供了可能,從而增加了人民銀行基礎貨幣的投放,而隨著社會的貨幣供應量的增加,人民銀行的貨幣調控政策的執行效力就受到制約。另外,財政專戶的資金支出反饋時間長,對人民銀行實施宏觀經濟調控準確、及時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也就影響了人民銀行對宏觀經濟形式的判斷,以及相關調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

三、對財政專戶管理的建議

加強地方財政專戶管理,尤其是增強國庫部門對財政專戶資金的監管,對于防范財政資金風險,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財政專戶的管理中存在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完善地方財政專戶的開立和報備制度。人民銀行應加強內部機構的協調,在嚴格財政專戶開立的前提下,將財政專戶的開戶、變更和撤銷與國庫部門的財政專戶的報備工作聯動,實現地方財政專戶信息的共享,為地方財政專戶的管理創造條件。

(二)對地方財政專戶的管理要規范化。政府資金來源的公共性,客觀上要求財政部門必須對財政資金進行有效的監控和管理,因此應當以法律形式明確財政專戶資金的管理職責,保證責任的履行和權利的實現。作為地方財政專戶的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對地方財政專戶進行規范化管理,要與同級人大以及審計部門建立橫向溝通聯絡機制,實行財政資金的監督信息共享,有效形成對財政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外部合力。防止出現“清理—反彈—再清理”的現象。

(三)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要認真履行經理國庫的職能。地方財政專戶的管理要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國庫部門的職能作用,非稅收入專戶的入庫、預算資金的支出都離不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的日常核算,《國家金庫條例》對預算收入的入庫、庫款的支撥有明確的要求,因此,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國庫部門的職能作用,是地方財政專戶規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徑。

篇10

一、“兩制結合”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積極將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與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相結合,落實好中央、省廳對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求的同時,又體現出我市的特色。在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框架內,最大限度地保留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優勢,實現優勢互補、各取所長。

(二)總體目標:進一步深化財政改革,建立以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為主體,集中核算、間接監管為補充的財政收支管理體系,形成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監督三職分離,又協調配合、相互約束、相互促進的內控規范,使之成為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從源頭上防腐倡廉,提高效益的新型運行機制。

二、“兩制結合”的主要原則

1、“明確目標,分步實施”。以建立規范的國庫集中收付模式為目標,充分利用會計集中核算形成的管理平臺,優化資源,整合平臺,積極穩妥,分步過渡,結合實際妥善處理好結合過程中的機構調整、人員安排、業務銜接等工作。

2、“單一賬戶、日終清零”。對所有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各項財政性收支都按規范的程序運作,并于每日終了及時與人民銀行進行清算,保證零余額賬戶的余額日終為零。

3、“提高效率、方便用款”。在保持預算單位資金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不變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設置支付程序,簡化手續,合理安排人員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單位用款。

4、“強化監督、確保安全”。增強財務收支活動的透明度,加強會計監督,強化內部控制機制,使收入繳庫和支出撥付的整個過程都得到有效的監控。并按照“金財工程”建設的總體規劃,加大信息系統建設力度,為推行“兩制”有效結合提供技術保障,確保資金安全。

三、納入改革的單位范圍

實現部門預算改革及已實行集中核算的預算單位。

四、改革的主要內容

在前期國庫集中支付試點的基礎之上,結合我市當前財政工作特點和實際,進一步深化“兩制結合”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機構整合

機構更名

在單位原有人員編制保持不變的基礎上,將“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按省廳統一要求,合并更名為“市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以統一名稱對外開展和聯系工作。

職能整合

將會計委派管理中心原有的集中核算、審核、監督職能與國庫集中支付職能予以有效整合,在業務上實現無縫銜接,并相應調整各科室職能。以“前臺收付、后臺核算”為主要模式,實現三個有效結合:國庫支付和集中核算有效結合,集中監管與間接監管有效結合,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有效結合。為強化國庫收付職能和財政監督管理打造一個全新的平臺。

科室設置

在原已批復設立的行政核算科、事業核算科、管理科、綜合科與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市本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確定設立的審核科、支付科、會計科基礎上,另根據工作需要,擬增設信息科。

整合后的科室職責

1、審核科:主要負責指標及用款計劃核對工作;負責受理各單位原始憑證、撥款單,依據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等審核原始憑證、撥款單、報賬單等工作。

2、支付科:主要負責管理市財政零余額賬戶,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和特設專戶及總資金賬戶;管理預算單位的預留印鑒;根據審核科審核后的原始單據,辦理支付業務。

3、會計科:主要負責資金總賬戶的資金出入登記和“中心”總預算會計、津貼補貼專戶資金核算及賬戶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對賬工作;協助國庫科做好財政資金收支測算、統計工作。

4、行政核算科、事業核算科:主要負責對納入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改革并實行集中核算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對納入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未進行集中核算單位的財政授權資金的追蹤問效及按照文納入間接監管的二級預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5、管理科:主要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萬元以上維修、工程項目決算審核、重點工程監管、公務用車修理現場鑒證和結算價格審核工作。

6、信息科:主要負責計算機網絡建設、系統維護和數據備份工作;負責搜集各類規章制度;組織業務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難點問題,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辦法、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對“中心”各類財務信息統計匯總、加工處理,為財政制定合理支出定額和細化編制部門預算提供可靠依據。

7、綜合科:主要負責“中心”內部黨務、政務、財務、事務及對外綜合協調工作。

(二)按照《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國庫集中收付程序。

第一、“兩制接合”后納入國庫集中收付改革單位賬戶設置情況

在改革初期實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及市財政國庫收付核算中心總資金賬戶、過渡賬戶并存。

建立市級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按照《市市本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清理預算單位的所有賬戶,將改革后財政性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運作,同時財政局在人行景市中心支行開設國庫單一賬戶,在商業銀行開設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財政零余額賬戶、清算備用金賬戶、特殊性專項賬戶、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等。

對暫未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賬戶管理:

1、已納入集中核算的單位,由市財政國庫收付核算中心統一開設總賬戶,取消各單位銀行賬號,在總賬戶下為各單位統一開設分賬戶,預留單位印鑒,實行單一賬戶集中支付、統一結算的管理制度;

2、非集中核算單位,暫保留單位原來賬號,作為過渡賬戶,以核算原賬戶結余資金及往來款項、非財政性資金。

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相應取消各類過渡性賬戶,預算單位的所有資金將全部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逐步實現由國庫單一賬戶管理所有政府性資金的收支,并通過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財政零余額賬戶”處理日常支付和清算業務。

第二、支付系統指標管理程序。部門預算中的基本支出由市財政局預算科直接導入支付系統。因其他原因需要調整的基本支出指標、部門預算中的項目支出指標及年度執行中的調整指標,由市財政廳相關業務科室根據部門預算草案和支出調整情況進行指標細化,并導入支付系統。納入預算的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指標、預算外資金指標由業務科根據部門預算草案和單位收入繳庫情況進行指標細化,并導入支付系統。國庫科依據批準的部門預算,將分部門、分基層單位、分預算內外、分類、款(項)的預算指標,在扣除現行撥款方式指標后,傳送“中心”審核科作為其控制支付的依據。

第三、用款計劃管理程序。由基層預算單位錄入用款計劃,報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財政局國庫科初審、終審后下達。“中心”審核科依據批復的財政直接、授權支付季度分月用款計劃,作為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和下達授權支付額度的依據。

第四、支付撥付程序:

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資金撥付程序

1、財政直接支付程序:

預算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向市財政國庫收付核算中心提出支付申請,經“中心”審核科審核無誤后,到“中心”支付科辦理直接支付。由“中心”支付科向銀行發出支付令,然后通過銀行清算系統與國庫單一賬戶或非稅收入財政國庫專戶進行清算。

2、財政授權支付程序:

預算單位按照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和分月用款計劃,向財政國庫科申請授權支付的月度用款額度,經批準后,預算單位在月度用款限額內向銀行開出支付令,銀行通過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將財政資金支付到收款人,并與國庫單一賬戶、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清算。

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的結算,主要通過轉賬方式進行。預算單位需要現金支付時,可按照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從“單位零余額賬戶”提取現金。

3、特設專戶的支付。根據支出類型,按相關程序辦理預算外資金的支付,逐步比照上述程序實施。

對實行集中核算,在“中心”開設分戶管理的資金撥付程序:

支出經“中心”審核并加蓋“中心”印鑒后,單位到銀行辦理相關結算手續。

對不實行集中核算,其在保留賬戶上的資金撥付程序,仍按單位原來模式運行。

(三)“中心”對財政支出的管理模式:

1、支付方式的確定:

(1)財政直接支付:對預算單位的工資支出、大宗物品與服務采購、大型修繕、大中型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等購買支出和轉移支付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方式,通過轉賬方式進行。

(2)財政授權支付:對未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含在規定限額內允許預算單位提取的現金)實行財政授權支付。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財政授權支付可逐步取消,全部采用財政直接支付方式,其中單位的零星小額開支,則實行“備用金”核算制,由“中心“根據各單位的情況,核定備用金額度,單位在額度范圍內,自行開支,按規定予以報銷。

2、審核權限的確定:

(1)對納入國庫集中收付改革且實行集中核算的單位,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單據全部納入“中心”審核。

(2)對納入國庫集中收付改革但不實行集中核算的單位,直接支付審核仍由“中心”審核科審核;授權支付除工程造價、公務用車參照景會管[2006]6號、景財辦[2005]7號文由“中心”審核外,其余支出由單位自行審核。“中心”將借助國庫集中支付系統中的查詢功能,構建“監控—核查—反饋”的動態監控機制,并對其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理性進行實時監控,加大對單位財務監管與服務,保障財政資金的規范運行。

3、“中心”業務操作主要模式。

業務操作以“前臺收付、后臺核算”為主要形式。

前臺收付—對財政資金的收付業務,通過國庫集中收付網絡平臺進行集中收繳和支付。收入按規定的繳庫方式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按審核無誤后的原始票據、合同文件等,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

后臺核算-財政資金在前臺收付完畢后,由后臺核算部門進行會計集中核算。后臺核算部門按照“集中管理、分戶核算”的模式,編制記賬憑證和會計報表。

(四)納入“兩制結合”改革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

應預算單位及審計、監察、稅務等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查賬的要求,也由于“中心”辦公用房緊張,歷年滾存的會計檔案難以存放等一系列問題,決定對納入集中核算的單位歷年會計檔案退回原單位管理。考慮會計核算的特點與會計期間的年度性,對當年會計資料仍由“中心”統一保管,會計年度滿三個月后退回單位保管。各預算單位應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五、配套改革措施

為盡快在我市全面建立以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為主體,集中核算、間接監管為補充的財政收支管理體系。各部門、各單位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兩制結合”改革部署下,密切配合,積極落實各項配套措施,確保改革的順利實施。

(一)進一步推進預算編制改革。

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學合理地反映各類財政收支活動。全面推行部門預算制度,細化預算編制,逐步使所有財政資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預算基礎上,為順利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創造條件。

(二)修訂、完善配套制度和辦法。

首先制定《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支付管理辦法》、《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銀行支付清算辦法》、《檔案移交管理辦法》、《財務間接監管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管理辦法,保障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第二對支出標準滯后于現實的情況,結合我市經濟狀況,制定相應對策與辦法。對一些不宜行文的,通過制定內部參考規定,統一工作規范。

(三)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財政資金專戶管理。

首先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結合銀行賬戶年檢,搞好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清理和撤并,建立健全預算單位銀行開戶財政審批和備案制度;第二要按照《財政部關于加強和規范財政資金專戶管理的通知》(財辦[2006]12號)的要求,加強財政資金專戶的國庫統一集中管理,各類財政資金專戶的開設,需經同級財政國庫部門核準后辦理,凡未按規定程序開設的財政資金專戶,一律撤銷;第三按照同類專戶歸并原則,對屬同一性質或相似性質的資金專戶予以合并,進行分賬核算。逐步實現財政資金專戶的“集中管理、分賬核算、統一調度”。

(四)建立健全財政管理信息系統。

圍繞“金財工程”大平臺建設和“兩制結合”改革的總體目標,建立完善以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會計核算等為核心的財政綜合業務應用系統,推進現有系統整合,實現資源共享;建成覆蓋各級財政和相關部門的信息網絡系統,聯接財、稅、庫、行相關部門和全部預算單位。為加強財政監督、提高資金撥付效率,推進財政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五)加強監督制約機制。

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單位資金使用的監督,認真審核預算單位資金使用計劃和資金使用申請及其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理性;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內部制約機制等一整套內部管理制度,嚴格責任分工、加強監督約束。要按規定配備會計人員,不能出現違規兼崗的情況;規范資金流轉程序,資金撥付、賬務處理、印鑒管理、資金調度等,一切按章辦事,講求程序。通過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監督制約機制,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六、改革的實施步驟

兩種制度結合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為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必須采取“以點帶面、自上而下、積極穩妥、分步實施”方法進行。具體步驟:

(一)成立“兩制結合”改革組織領導小組。為加強對“兩制結合”改革的領導,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成立由劉朝陽任組長,舒超英、章志昌、萬金華、陳慶寧、吳黎明為副組長,國庫科及相關業務科室科長、“中心”正、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為成員的市“兩制結合”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雷希如任辦公室主任。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積極支持,主動配合,認真、及時地解決好改革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確保我市“兩制結合”改革圓滿成功。

(二)制定實施方案及相關辦法,報市委、市政府批準。

(三)國庫集中收付工作進一步擴面,由原來的民政、計生委兩個系統增加8個系統,推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具體名單:市委、市政府、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供銷社、市規劃局、市農業局。明年擬擴面50%,二零一零年爭取全面鋪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