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基層建設指導意見

時間:2022-08-27 0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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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團基層建設指導意見

為推進新時期我市團的基層組織建設,不斷鞏固和擴大黨執政的青年群眾基礎,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更好地團結帶領廣大團員青年為我市縱深推進“三大戰略”,奮力實現“雙超”目標作出積極貢獻,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共青團作為黨的助手和后備軍,團的建設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是團的一切工作的基礎。當前,我市團的基層組織總體狀況是好的,但與黨的期待,與廣大團員青年的愿望,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著差距。少數黨組織對團的工作關心、重視、指導力度不夠;一些領域團的基層組織還不夠健全,組織設置還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一些地方團的基層組織內在活力不足、服務手段單一、活動內容陳舊;一些團的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工作開展不夠正常等等。對此,全市各級黨團組織應當高度重視,必須從做好黨的青年工作、鞏固黨執政的青年群眾基礎、確保黨的事業后繼有人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基層團組織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把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抓緊抓好。

二、加強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基層團組織服務能力為核心,以擴大團的基層組織的有效覆蓋為基礎,以加強團員、團干部隊伍建設為關鍵,以完善基層團組織制度建設為保障,進一步增強團的基層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戰斗力,使團的基層組織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推動者和帶頭實踐者。

(二)基本原則:堅持黨建帶團建,把團的基層組織建設納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總體格局;堅持以服務能力建設為重點,以服務促建設,以服務求活躍;堅持與時俱進,以創新的精神和發展的觀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堅持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的有機結合,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

(三)目標任務:建立健全與跨越式發展相適應的團的基層組織體系,構建自我運轉能力更強、團員青年參與程度更深、社會化水平更高、更加富有效能的組織運行機制,開展市、縣、鄉鎮(街道、社區)和基層(學校、企業、農村)四級聯動的先進團組織創建活動,即:市本級開展“整體化推進共青團組織建設先進市”、縣級團委開展“基層團建工作先進縣”、鄉鎮(街道、社區)和基層(學校、企業、農村)分別開展“五四紅旗團委”、“五四紅旗團支部”的創建活動,通過2——3年的努力,形成創建三分之一、規范三分之一、提高三分之一的團建局面,基本實現團的組織建設覆蓋全體青年、團的活動影響到全體青年的目標。

三、深化基層黨建帶團建工作

黨建帶團建是基層在長期實踐中創造的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一條成功經驗。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黨建帶團建的有關要求,切實履行自己的政治責任,指導和幫助團組織搞好組織建設,做到基層黨團工作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統一規劃、統一檢查、統一考核,通過出臺黨建帶團建相關政策文件、督導檢查等措施,加強和改進對黨建帶團建工作的領導。各級團組織要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爭取黨組織的重視和關心,切實抓好自身建設,積極推動工作目標、組織建設、隊伍建設、陣地建設、檢查考核“五個納入”,實現團的基層組織建設與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有效銜接。

全市各級團組織要以“整體化推進共青團組織建設先進市”為工作目標,在市、縣、鄉鎮(街道、社區)和基層(學校、企業)四級團組織建立爭創“基層團建工作先進縣”和“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聯動創建機制。把“四級聯創”活動與黨的“三級聯創”和創建“五個好”黨組織活動有機結合起來,以團建的實際成效服務于黨的建設。

四、健全團的基層組織

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基層團組織建設的領導責任。根據《團章》規定,凡是團員人數在3人以上的單位,都應建立團的組織、配備團的干部。各級黨組織應保持團的組織體系完整,保證團干部職數專職專用,保證兼職團干部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團的工作。

團的基層組織設置應從實際出發,可以不完全與黨組織和行政建制對應。新建和改建的團的基層組織應及時明確與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隸屬關系,隸屬關系尚不明確的,應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來處理。要按照與經濟社會結構相協調、與青年分布相適應的原則,因地制宜地調整團的基層組織設置,以鄉鎮、街道社區、大中專學校和規模以上企事業單位為重點,建立起靈活多樣、動態開放的組織網絡,擴大團組織的有效覆蓋。

在農村,充分發揮鄉鎮團委的龍頭帶動作用,大膽創新基層團干部選任機制,把當地致富帶頭人、中心學校團組織負責人、青年群體中的先進分子,吸收到鄉鎮團委組織中來。抓好松散癱瘓社區、村級團支部的整頓工作。在經濟發展較快、團員數量較多的行政村,建立團的總支或基層團委。在街道社區,與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的組織設置相協調,設立團工委或團委,街道團(工)委納入街道機構序列,努力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社區團的組織網絡,大力推廣“社校聯建”、“社企聯建”等做法。在規模以上企事業單位,要有團的組織編制及具體負責團工作的干部,配備專職的團委書記應作為中層或中層以上干部使用,兼職團委書記、副書記享受中層干部待遇。

要加強青聯、少先隊、青企協、志愿者協會等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青年社團獨特的資源優勢和人才隊伍優勢,不斷延伸青少年工作手臂。

五、加強團員隊伍建設

做好團員發展工作。各級團組織要認真制定團員發展計劃。要加強團前教育,發揮團校作用,搞好團隊銜接,規范發展程序,確保團員質量。重點在學校、農村、企業、社區等青年聚集的地方發展團員,尤其要加大在新型經濟、社會組織的青年骨干中發展團員的工作力度。要根據“統一領導,逐級推薦,分級管理”的原則,采取民主推薦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的辦法,積極配合各級黨政部門建立青年人才庫。做好“推優”入黨工作。各級團組織應及時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員發展對象,黨組織在研究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時,要征詢并認真對待團組織的意見。要把“推優”工作納入發展黨員工作規劃,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使“推優”工作真正成為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

加強團員管理。以流動團員為重點,探索對團員實行多重組織覆蓋的方式。允許組織關系與參加團的活動范圍適當分離,鼓勵流動團員就近就便參加團的活動。對于不能確定團籍、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團員義務并符合入團標準的青年,可以采取兩名正式團員介紹、重新補發團員證或補填入團志愿書等三種辦法,確認其團員身份。充分利用互聯網等現代化的信息交流平臺,探索開設團組織電子信箱、電子團員證,開展網上組織生活等形式。進一步拓展團員證功能,積極開展試點工作。

六、加強團干部隊伍建設

加強團干部隊伍思想和作風建設。團干部要牢固樹立勤于學習、善于學習、終身學習的思想,不斷獲得新知識、掌握新技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青年自身發展的新變化,在建設學習型社會中始終走在前列,要把學習的體會和成果轉化為謀劃工作的思路、促進工作的措施、開展工作的本領。要大力加強團干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建設,堅定理想信念,忠誠黨的事業;熱愛團的崗位,發展團的事業;密切聯系青年,竭誠服務青年;加強學習實踐,提高綜合素質;堅持真抓實干,務求工作實效;保持謙虛謹慎,始終嚴于律己;發揮模范作用,當好青年表率。

堅持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加強團干部選撥配備工作。根據《團章》規定,凡是有團員三人以上的基層單位,都應當建立團的組織,設置團的機構、配備團的干部。各級黨委不得把團組織的機構撤銷、合并或歸屬于其他工作部門。具有行業或系統管理職能的黨政機關和鄉鎮、國有企事業單位、大中專院校、城區街道等基層團組織,應配備專職團干部。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把政治素質好、文化水平高、善于做青年工作的優秀年輕干部和青年人才選配到團的崗位上,鄉鎮、街道辦事處團委書記應為中共黨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團縣(市,區)委書記、副書記一般不超過30周歲,最高不超過33周歲,如因工作調動出現基層團組織書記、副書記空缺時,應在三個月內配齊。要拓寬團干部選拔配備渠道,積極探索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班子成員兼任團委(總支,支部)書記的選配方式,在團支部中大力推行團干部直選,大力推行基層團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等選配方式。認真落實好團干部的政治經濟待遇,各級黨委在提名黨委委員候選人時,應考慮同級共青團的黨員負責人。認真貫徹、落實《黨章》中關于“團的縣級和縣級以下各級委員會書記、企事業單位的團的委員會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會議”的規定。

按照“黨放心,青年滿意”的要求,加強團干部教育、培養和管理工作。堅持和完善團干部協管制度,各級黨委在任免、調動同級團委書記、副書記時,應事先征求上級團委意見,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同級黨委發文任免調動,同時抄上一級團委備案。加強對團干部的教育和培養,各級黨組織要將團干部的教育培訓納入黨的干部教育培訓規劃,有計劃地安排團干部到黨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學習進修。團組織要建立和完善團干部教育培訓制度,按照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和改進團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健全團干部上下交流、輪崗交流和掛職鍛煉制度,有計劃地選調團干部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發達地區交流鍛煉,提高團干部的綜合素質。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把團干部的轉崗輸送納入干部管理工作之中,有計劃地做好團干部的轉崗工作。

七、加強團的制度建設

制度建設是保障團的活動規范化的根本,是保持團組織生機與活力的有效途徑。各級團組織要從本地、本單位實際出發,建立基層團建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制定量化考核辦法,實施基層團建工作目標管理,推動團的基層組織制度建設更上新臺階。上級團組織對下級團組織每年進行1次專項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同時把被考核單位黨建帶團建工作情況反饋該單位上級黨組織;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該團組織及其負責人團內一切評先表彰資格。

做好各級團組織換屆工作。要以選好配強團組織的書記、副書記為重點,優化結構,形成梯次,從整體上選配好團的委員會。縣級團的委員會成員提名人選的平均年齡一般不超過26周歲,最高應不超過36周歲;常委提名人選平均年齡一般應不超過31周歲。團的各級委員會任期按《團章》規定,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需要提前或延期的,應報同級黨組織和上一級團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不超過一年。各級團組織要有計劃地開展集中統一換屆工作。

進一步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建立健全團的各級委員會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團的重大工作的決策和部署,必須經過委員會或常委會研究決定。健全委員聯系青年制度,保持與所代表的地區和單位團員青年的密切聯系。切實加強團的各級機關效能建設和干部管理,把團的各級領導機關建設成為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的青年機關。積極推行崗位責任制、AB崗工作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服務承諾制等工作目標管理和崗位責任制度,切實加強團的領導機關作風建設,增強團干部對青少年的感情和對工作的激情。

八、加強團的基層活動陣地建設

各級黨組織要將青少年活動陣地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或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積極建設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圖書站、青年之家、青年網站等活動陣地,努力促進青年中心及其所屬青年社團組織的活動陣地建設。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企事業單位團的工作經費應列入年度預算,并應占有相應比例。鼓勵團的基層組織多渠道籌集經費。要在積極爭取黨政撥款的同時,依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通過項目化方式面向社會募集資金,擴大經費來源。基層團組織可試行通過承擔政府職能中的青年事務,積極爭取將涉及青年事務的項目和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九、切實加強基層團建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各級黨組織要把團建納入黨建總體規劃和相關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建立加強基層團建工作目標管理制度,基層黨組織書記要切實擔負起團建工作主要領導責任,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抓落實;建立加強基層黨建帶團建工作例會制度,基層黨組織每年要安排1至2次專題會議,研究和解決共青團和青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加強基層團建工作聯系點制度,各級團組織要確定本級團建工作聯系點,縣及以上團的領導干部,每年要安排一定時間到基層調查研究,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加強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意義重大。各級黨組織一定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采取措施,切實抓緊抓好。團的基層組織要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積極主動地向黨組織報告工作。要注意發現和推廣基層團建工作好的經驗,好的做法。各級黨團組織要通過加強檢查考核,推動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任務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