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燃氣工程管理意見
時間:2022-06-10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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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燃氣安全管理,規范燃氣建設、運營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促進燃氣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宜提出如下意見:
一、燃氣工程建設管理
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應當符合燃氣專項規劃,必須按照規定辦理建設手續,方可開工建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工建設。工程竣工后,必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和檔案移交工作。
(一)區內燃氣工程
區內燃氣工程包括小區內庭院管網及室內燃氣工程。新建小區燃氣工程的建設單位為房產開發企業,舊區改造燃氣工程的建設單位為燃氣經營企業。
1、建設單位在燃氣工程開工建設前,向城鄉建設局報送下列資料,審查核準后,辦理燃氣工程開工手續,方可開工建設。
(1)市燃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表;
(2)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3)施工合同、監理合同;
(4)施工設計圖紙;
(5)其他材料。
2、燃氣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33-2005)、《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94-2009)及《城鎮燃氣技術規范》(GB50494-2009)的要求進行施工和監理。
3、監理單位接到施工單位提報的工程竣工報告后,應及時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后,監理單位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建設單位組織燃氣工程驗收前,向城鄉建設局提出驗收申請,同時報送施工檔案資料,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特許經營單位等進行驗收。
5、燃氣工程驗收時,建設單位應準備施工檔案資料、燃氣工程聯合驗收紀要,現場形成驗收記錄,并由各相關單位人員簽字。
6、燃氣工程實行單項驗收制度,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自燃氣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燃氣工程驗收資料報城鄉建設局備案,并及時向城建檔案館移交建設工程檔案。
(二)區外燃氣工程
區外燃氣工程是指市政燃氣主管網、分支燃氣管網及液化氣站、加氣站、儲配站、燃氣供應站點等建設工程。建設單位為燃氣經營企業。
1、建設單位在燃氣工程開工建設前,向城鄉建設局報送下列資料,審查核準后,辦理燃氣工程開工手續,并到有關單位辦理道路破挖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
(1)燃氣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2)市燃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表;
(3)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4)施工設計圖紙;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規劃圖紙;
(7)其他材料。
2、燃氣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33-2005)、《城鎮燃氣技術規范》(GB50494-2009)的要求進行施工和監理。
3、監理單位接到施工單位提報的工程竣工報告后,應及時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后,監理單位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建設單位組織燃氣工程驗收前,向城鄉建設局提出驗收申請,同時報送施工檔案資料,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進行驗收。
5、燃氣工程驗收時,建設單位應準備施工檔案資料、燃氣工程聯合驗收紀要,現場形成驗收記錄,并由各相關單位人員簽字。
6、燃氣工程實行單項驗收制度,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自燃氣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燃氣工程驗收資料報城鄉建設局備案,并及時向城建檔案館移交建設工程檔案。
二、管道燃氣設施運營管理
1、管道燃氣工程通氣前,燃氣公司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城鄉建設局提出申請,燃熱處對擬通氣燃氣工程是否通過驗收進行審查,審查合格方可進行通氣前的準備工作。未經批準,不得通氣。
2、用戶申請通氣前,燃氣公司必須檢查其室內燃氣設施,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積極協助燃氣用戶排除隱患。用戶不得私自改動燃氣設施,對私自改動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燃氣公司應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拒絕整改的,不予通氣。
3、燃氣企業檢查(復查)燃氣用戶的室內燃氣設施,驗收合格的,燃氣企業應與用戶簽定《城市供用氣合同》。
4、燃氣企業將合同和用戶安全使用手冊一并交給用戶,并詳細解釋安全使用常識,同時辦理保險等相關事宜。
5、各項手續齊全,室內燃氣設施無安全隱患,用戶具備了安全使用燃氣常識后,燃氣企業對整個燃氣設施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前一天,燃氣企業應當書面通知燃氣用戶。試驗合格后,方可通氣。
6、按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省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和《城市供用氣合同》等要求,燃氣企業認真履行責任和義務,對燃氣設施進行日常巡查,對燃氣用戶安全用氣進行定期檢查,妥善保存各種檢查記錄和隱患整改通知。檢查記錄和隱患整改通知要求用戶簽字確認。
7、燃氣企業加強崗位培訓、崗位考核工作,強化抄表員入戶安全檢查和安全宣傳的作用。
請各燃氣企業嚴格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執行,違反上述規定的,依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省燃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建設局關于印發<市燃氣工程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關于加強燃氣設施建設與運用管理的通知》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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