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社區構建意見

時間:2022-05-21 0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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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社區構建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城市社區建設若干規定》(市政府第120號令)文件,進一步加強我區社區建設,規范社區管理,構建和諧社區,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社區建設,圍繞建設和諧社會目標,加大新型社區和和諧社區創建力度,努力建設居民自治完善、管理有序、服務規范、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進一步提高我區社區建設整體水平。

二、實施辦法

(一)社區建設的原則

社區建設應當遵循以人為本、服務居民,資源共享、共駐共建,責權統一、管理有序,擴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原則。

(二)建立城市社區建設工作協調機制

區政府建立城市社區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其日常工作由區民政局負責。各相關職能部門、人民團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市社區建設管理工作。

(三)健全社區民主自治制度,完善社區自治建設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落實社區的自治權、居民的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社區建設健康發展。重視發揮社區共青團、婦聯、殘聯、老人協會、計生協會等群團組織和民間組織在社區建設和自治管理中的作用。不斷提高社區自治水平。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社區成員的自治意識,增強社區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四)高度重視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

區有關部門組織公開招考社區專職工作者,社區專職工作者由街道辦事處聘用。加大對社區工作者的培訓力度,通過集中培訓、現場觀摩、工作交流等渠道和形式,提高社區工作者整體素質,以建設一支高素質、責任心強、受社區居民歡迎的社區工作者隊伍。

(五)多方位開展社區服務

1、為轄區群眾提供更好的衛生服務。目前我區基本建成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框架,基本實現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指導、醫療和康復“六位一體”的功能,應立足于我區現有衛生資源,進一步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的特點和優勢,實現與大醫院、??漆t院的優勢互補,與街道、居委會緊密配合,不斷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識和健康水平。

2、推進社區教育工作。一是構建“三位一體”教育網絡,形成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努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網絡,形成全員、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促進學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二是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全面實施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工程,通過父母學校、專家咨詢、網上查詢、熱線電話、資料宣傳、親子活動、送教上門、媽媽育兒沙龍等形式,開展早期教育服務,滿足市民對子女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三是開展形式多樣的社區教育活動,滿足社區成員不同層次的學習需求。密切結合全區經濟與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開展多層次、多內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訓活動,努力提高社區成員的生活質量和整體素質。

3、開展社區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協助管理、咨詢服務等活動。一是加強對人口計生工作的領導。按照“六好四有三落實”標準創建計劃生育合格居和合格居協會及一流居協會。二是深化宣傳教育。指導社區開展形式多樣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宣傳環境,做好計劃生育宣傳品的入戶工作。三是開展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建立流入已婚育齡婦女計劃生育信息檔案,進行跟蹤管理和服務。四是加強信息化管理,實現市、區、街、居四級人員計生信息化管理。五是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作用。

4、加大社區普法的力度。一是大力推進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開展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法制教育等教育活動,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質。二是積極開展經常性、群眾性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咨詢,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把“法律進社區”作為社區普法的切入點。三是不斷完善社區規范化調委會建設。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的作用,及時化解糾紛隱患,妥善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筑牢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四是進一步健全社區幫教組織網絡。公安部門在社區設立警務室,加強社區治安管控,實行群防群治。

(六)社區建設保障

1、社區工作用房以及社區居民公共活動場所的建設,納入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規劃。對已建成社區未按規定提供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的,由區政府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形式予以解決。社區組織應當合理利用社區工作用房,不得改變其用途。

2、社區建設經費保障。用于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工作經費及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工資、福利等社區建設經費均已納入街道財政預算;且每年都在區民政局部門預算中另行安排一定的社區建設經費,專項用于社區建設發展項目。

3、市、區有關部門需要委托社區居委會承辦的事項,除經同級政府協調同意并統一安排的,應當按委托協議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條件。

4、學校教育資源向社區開放。開放的范圍有:體育設施、電腦房、圖書館、閱覽室、多功能活動室及專用教室。開放必須以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學校、社區居民的安全為原則。學校和社區應當就資源開放的內容、方式、時間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進行協商,簽訂協議,明確各自責任,并共同研究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