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護廉網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02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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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護廉網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市紀委《關于開展防腐預警“護廉網”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切實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扎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如下廉政風險防范實施意見。

一、財物審批權

(一)風險等級:一級

(二)責任處室:辦公室

(三)程序預防:申報項目的科室立項后報辦公室,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申報的項目是否符合年度預算資金的使用范圍和上報的具體要求,由局黨組研究決定,紀檢監督隊伍對立項項目的運行過程進行全程監察。

(四)機制預防:律已方面,經常檢查資金使用、固定資產和剩余物品的保管情況和使用情況,嚴格執行《市司法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市司法局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及《市司法局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辦公室管理財物的人員要分設,管錢的人員一般不負責購買物品,并對購買的物品要有進出庫登記,剩余物品要有專人保管。認真執行《市司法局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對購買物品的商家和承辦相關事項的企業要實行競價確定,必要時要進行招投標,資金審核必須統一標準。律他方面,項目申請單位要對項目申請資料、資金需求意見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依職權、崗位等便利條件,弄虛作假,編造立項依據;不向領導匯報真實情況,不檢查監督資金使用、固定資產和剩余物品的保管情況和使用情況,不按規定公開資金,不按標準審核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重大開支未經局黨組會研究決定,重大項目未經招投標。

二、專項資金使用權

(一)風險等級:一級

(二)責任處室:法援中心、矯正科、基層科、宣教科、律公管科、辦公室

(三)程序預防:加強資金運行的監督。在申請使用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法制宣傳等專項資金前,要認真論證,由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按經費管理規定辦理。工會經費嚴格按使用范圍條件用好管好。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會議,研究確定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對象,深入了解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情況,切實保障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普法宣傳等經費,按規定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律他方面,項目申請單位要對項目申請資料、資金需求意見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沒有建立法律援助經費管理制度,不嚴格經費使用審批手續。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和私分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普法宣傳經費以及工會經費。

三、干部選拔權

(一)風險等級:一級

(二)責任部門:辦公室、律公管科、機關黨委

(三)程序預防:對局中層干部競聘、公證處班子調整,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報局黨組決定;按方案實施選拔工作;客觀公正地向局黨組匯報民主推薦結果;局黨組研究確定考察人選;認真組織考察;向局黨組匯報考察情況;局黨組研究任命事宜;辦理任職手續。對機關黨委、紀委及律協班子的調整根據公推直選及相關辦法實施,候選人需經局黨組審核。紀檢監督隊伍對干部任免工作進行全程監察。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開會,研究確定干部選拔事宜,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規定,沒有干部職數不推薦,沒有民主推薦情況的不考察,沒有考察情況的不上會,沒有任前公示不發文。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干部選拔回避制度;嚴格執行組織工作保密紀律;嚴格按要求公示;征求紀檢監察人員廉政方面的意見。律他方面,教育干部相信組織、相信群眾,正確對待組織決定;要求干部調配人員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檢查監督相關環節的落實情況;及時處理群眾舉報信訪。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收受當事人禮金禮券和物品,參加當事人安排的宴請,為當事人的職務說情、暗示、拉選票;向他人泄露選拔任用信息;不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堅持干部選拔條件,不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四、行政審批申報權

(一)風險等級:二級

(二)責任處室:律公管科、辦公室(法制科)、基層科、法律援助中心

(三)程序預防:預審申報全市公證員執業資格;監督指導公證機構年檢和公證員注冊工作。預審申報全市律師執業資格;監督指導律師事務所年檢和律師注冊工作;負責司法鑒定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年檢和司法鑒定人、法律服務工作者注冊申報工作,由律公管科復核,經局黨組研究后,上報上級業務部門審批。認真審核法律援助對象的條件,法援案件由法援中心主任審批,法援中心主任和分管法援工作的局領導要加強監管。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會議,研究確定符合年檢標準的單位和注冊條件的人員,確保年檢單位和注冊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必須按程序認真審核,要嚴格掌握標準。律他方面,要求申報年檢的單位和注冊的個人以及法律援助對象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材料,嚴禁弄虛作假。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不嚴格執行初審制度,不認真審核資格條件,不嚴格標準;收受不符合年檢標準的單位或不具備注冊條件以及不符合法援條件個人的禮金禮券和物品,弄虛作假。

五、法律服務監管權

(一)風險等級:二級

(二)責任處室:律公管科、基層科、法律援助中心、矯正科、宣教科

(三)程序預防:依照法律法規,制訂相關管理制度,加強行風建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法律服務投訴處理工作,需立案調查的,經分管領導審批,需行政處罰的,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會議,樹立勤政為民和廉潔自律意識,不超越職權違背崗位職責行事,嚴格工作程序,簡化工作環節,把好“人情關”、“金錢關”,不接受管理對象的吃請、禮金禮券和物品,嚴格對管理對象進行監管。律他方面,強化法律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意識,引導他們忠于法律和事實,誠實信用、維護正義,樹立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隊伍的良好形象。加強局工作人員的“一崗雙職”工作,做好八小時工作內外的監督,特別在加大對法律服務窗口管理,要按程序規定辦事,嚴禁損害服務對象的利益。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不依法行使監管權,對嚴重違規違紀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不行使處罰權,接受管理對象的吃請、禮金禮券和物品,袒護監管對象的過錯。不認真接待群眾投訴和調查處理。

六、檢查評比表彰權

(一)風險等級:三級

(二)責任處室:律公管科、法律援助中心、宣教科、基層科、矯正科

(三)程序預防:認真執行中央、省、市關于嚴格控制檢查評比表彰的規定,對各部門檢查評比表彰的項目,要報局審核。嚴格檢查評比表彰條件,認真審核,審核結果報局黨組研究決定。對于需上報審批的檢查評比表彰項目,經局黨組研究后,上報上級業務部門或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著重研究建立、完善和落實考核評估、檢查督促、工作激勵等制度,健全工作機構,組織年度工作和專項活動檢查、評比、表彰工作。律他方面,要求被檢查評比表彰的單位或個人嚴格按照檢查評比細則積極準備,引導和鼓勵爭先創優,不斷完善考核評估體系。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檢查中接受超標準的接待,收受禮金禮券和物品,弄虛作假。違反檢查評比表彰的立項,擅作主張自行組織檢查評比表彰活動,不經領導審核就上報上級業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