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地稅管控力度實施意見
時間:2022-02-10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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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大力開展綜合治稅工作實施意見》的總體要求,為強化屬地稅源管控力度,穩存量,保增量,實現全區綜合治稅屬地管控的責任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按照區委十一屆七次全體會議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更好地為屬地稅源企業服務,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在綜合治稅網格化管理工作中的管控、服務作用,確保屬地稅源不流失,保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建立政府牽頭、屬地為主、部門協作、信息共享的綜合治稅屬地包保長效工作機制,通過強化稅收監管責任意識,發揮、調動屬地稅收管控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健全區域綜合治稅網絡體系、責任體系,形成屬地區域內綜合治稅網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稅源管控水平,共同營造法制、公平、有序、和諧的稅收環境。
二、組織機構
建立區街聯動的綜合治稅組織體系,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區綜合治稅辦負責指導、協調及組織實施工作。區綜合治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其職責分工,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屬地綜合治稅工作,及時向屬地及區綜合治稅辦公室提供涉稅信息。區工商局及屬地工商所負責協助辦事處收集、報送涉稅信息。區國稅、地稅分局及屬地稅務所負責協助辦事處收集涉稅信息。
各街道辦事處應立足本區域,建立本區域的包保責任組織體系。建立責任清晰、分工明確的屬地存量稅收包保組織機構,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專責,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抽調專人從事此項工作,負責屬地企業稅收的動態管控和服務工作。
充分發揮社區在此項工作中的作用,建立網格化稅源管控體系。社區經濟干事要及時掌握、準確報送轄區內企業動態涉稅信息,使涉稅信息轉化為稅源及轉化為稅收。
街道辦事處應建立屬地存量稅收包保聯席會議制度,相關部門應積極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協助、配合屬地做好綜合治稅工作。
三、包保重點
上年入區庫3萬元以上的稅源企業、金融保險類企業、駐地總部或分支機構、文化產業企業、被拆遷企業以及符合區發展戰略規劃的新辦重點企業。
入區庫3萬元以上的稅源企業名單,由區綜合治稅辦公室提供給各街道辦事處。各街道辦事處在此基礎上,通過稅源摸底、利用第二次經濟普查數據等方式,掌握本區域內金融保險類企業、駐地總部或分支機構、文化產業企業、被拆遷企業等情況,形成包保名單(企業情況變化,包保名單需即時更新),并上報區綜合治稅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摸清家底,找準對象
摸清屬地稅源的家底是落實屬地稅源包保責任制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通過地毯式排查走訪,全面掌握屬地稅源的存量狀況和增量稅源的地域空間,并建立涉稅信息和檔案;通過對稅源企業排查,建立有效的聯系溝通渠道,實時把握涉稅企業的動態信息;建立屬地綜合治稅管控臺賬和工作記錄;對異地納稅企業進行清理。
(二)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各街道辦事處要責成專門機構,負責存量稅收屬地包保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健全責任體系,調度工作進程,上報各類信息,從而保證包保工作有序、高效地開展,收到實效。
實行分級分類包保責任制,街道辦事處與責任單位、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實現責任到人,確保責任制落實到位。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包保年入區庫稅收100萬元以上的企業;副職領導負責包保年入區庫稅收50-100萬元的企業;科室干部負責包保年入區庫稅收10-50萬元的企業;社區主任、經濟專干按照屬地重點負責包保年入區庫稅收10萬元以下的企業;
充分發揮屬地工商所、稅務所、樓宇物業公司的積極性,作為包保責任制的有效補充,發揮職能作用。對可能出現問題的企業,責任人應及時報送信息并由辦事處主要領導包保。
上述包保分類,各街道辦事處可根據本區域存量稅源等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包保分工責任落實名單要上報區綜合治稅辦公室。
(三)完善制度,健全機制
建立健全屬地稅收包保責任制的配套制度,確保各項工作執行、落實到位。
1.建立“綜合治稅信息搜集報送制度”,確保動態涉稅信息報送及時、準確、有效。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實時掌握屬地內開業、變更、廢業信息;
(2)實時掌握建安(含裝修)、銷售不動產開工、竣工等信息;
(3)實時掌握房產交易、房屋租賃等信息;
(4)實時掌握異地納稅企業信息;
(5)穩定屬地稅源不流失;
(6)引導被拆遷企業在我區重新選址,繼續經營;
(7)協助國、地稅部門搜集相關企業涉稅信息;
(8)其他綜合治稅工作。
2.建立走訪聯絡制度,確保及時掌握企業涉稅信息。
(1)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2)了解企業繳納稅收情況;
(3)了解企業經營策略變化等情況,重點是企業外遷、被拆遷企業選址等情況;
(4)了解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5)其他相關信息。
3.建立區街聯動的“綜合治稅工作通報制度”。各街道辦事處及區綜合治稅成員單位要定期上報包保工作進展情況和協稅護稅情況,區財政局、區綜合治稅辦要定期檢查包保工作和交流總結,不斷改進工作方法。
4.健全外遷企業“三條防線”體系。
第一條防線,通過屬地包保服務,幫扶企業,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實現稅源管控關口前置。如企業出現外遷動向,要及時上報區綜合治稅辦。
第二條防線,區工商局通過綜合治稅網即時傳遞企業遷移信息,同時協助做好穩定(挽留)企業工作。
第三條防線,通過國、地稅部門在企業申請變更經營地址時,通過綜合治稅網即時傳遞企業遷移信息,同時協助做好穩定(挽留)企業工作。
區行政審批大廳要將企業遷移信息及時報送區綜合治稅辦,并通報給屬地街道辦事處。
5.建立內部激勵機制,調動綜合治稅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四)分工合作,協調管理
以社區為基本單元,在屬地內建立網格化稅源管控體系,把屬地存量稅收責任指標按街、路、小區、樓宇分解到基本單元,落實到具體責任人。一方面對固定稅源進行管控,另一方面對單元內零散稅源進行監控。通過聯系工商、稅務、物業管理部門,從源頭上對稅源進行管控,實現綜合治稅的橫向管理。
通過全區各層次綜合治稅部門聯動,實行“一企一卡制”,以點對點、面對面的方式,對企業進行服務,實現100%走訪、100%滿意、100%不流失,實現縱向管理。
(五)強化服務、追蹤問效
1.根據屬地稅源企業存在的問題和癥結,通過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和措施,切實提高動態跟蹤服務的質量,通過為企業排憂解難,提高企業納稅積極性,為穩定存量稅源、發展增量稅源奠定基礎。
2.對異動企業建立預警體系、穩控機制,制定詳實的應急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區綜合治稅辦。
3.對遷址的企業,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防止出現此類現象。
五、監督考核
1.規章制度完善。各街道辦事處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穩定存量稅源的工作責任制度,制定考核辦法和激勵機制。
2.基礎工作扎實。各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包保企業臺賬(或跟蹤服務記錄),形成月、季、年工作記錄,做到底數清楚、情況清晰,企業服務滿意度信息反饋及時,保證包保工作持續、有效地開展。
3、監督考核到位。對包保工作措施到位、收效明顯的街道辦事處,在綜合稅治年度考評中給予基礎分并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對因工作、管理、服務不到位、掌握動態信息不及時而造成存量企業流失的街道辦事處,給予通報批評,并按績效考核辦法予以扣分。
六、附則
1、本意見由區財政局、區綜合治稅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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