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衛生站藥物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30 08:25:00

導語:農村衛生站藥物管理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村衛生站藥物管理工作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府各部門:

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基本藥物制度的覆蓋面和可及性,保證群眾充分享受基本藥物制度這項惠民政策,充分體現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市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通知》(渝辦發〔2011〕170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充分認識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重大意義

年4月《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96號)出臺后,全市全力推行了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鄉鎮衛生院運行機制不斷完善,藥品價格和門診住院藥品費用不同程度下降,群眾看病就醫得到了實惠。作為農村三級衛生服務體系網底的村衛生站承擔了廣大群眾最基本的衛生服務需求,將其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有利于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有利于實現國家“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戰略目標,有利于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是提高人民群眾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舉措,對實現我縣衛生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二、實施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讓利于民的原則,切實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堅持政府主導,財政合理補助,體現醫療衛生服務公益性質的原則;堅持政策公開的原則,增強透明度,讓廣大群眾知曉相關政策。

三、總體目標和實施步驟

(一)總體目標

1.保證基本藥物的足額供應和合理使用,從制度上實現基本藥物的公平可及,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用藥需求。

2.確保基本藥物價格合理下降,提高群眾受益水平,減輕群眾藥費負擔。

3.規范用藥行為,引導群眾形成良好的用藥習慣,保障群眾用藥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權益。

4.建立科學的政府補償制度,轉變“以藥養醫”的運行機制,明確村衛生站服務職能,提高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

5.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保障基本藥物安全、有效。

(二)實施步驟

全縣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分三步推進。

一是宣傳動員。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開動員大會,統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實施推進。全面推進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和建立鄉村一體化管理機制。

三是督查評估。對各相關單位基本藥物配備使用、藥品零差率銷售、多渠道補償、一體化管理等工作進行督查評估。

四、工作內容

(一)統一網上集中采購。即日起,全縣各村衛生站必須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不得購進非基本藥物,對原有庫存非基本藥物及時盤點并執行零差率銷售,公示藥品品名、劑型、規格、單位、采購價、原零售價和現零售價等信息,并公布舉報電話。村衛生站原則上每月向鄉鎮衛生院報送基本藥物采購計劃,由鄉鎮衛生院負責通過市級集中采購平臺統一采購和配送,鄉鎮衛生院不得向村衛生室收取任何服務費用。各鄉鎮可綜合考慮交通條件、用藥量等因素,在保證用藥不斷檔的前提下,自行確定轄區內村衛生站的采購周期。村衛生站自行到鄉鎮衛生院領取代購藥品,并做好藥品驗收、銷售記錄。鄉鎮衛生院要加強對村衛生站藥品使用的指導和監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藥。

(二)做好藥品的配送管理。成立專門藥事服務機構,落實專職人員,負責全縣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醫療衛生單位藥品議價、采購、配送、統計等工作,確保全縣范圍內同藥同價,及時采購、及時配送、及時結算。

(三)統一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8月27日后,村衛生站只能在本縣制定的村衛生站基本藥物目錄中選擇配備和使用藥物。如遇突發事件應急需要使用其他藥物的,應報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四)嚴格執行村衛生站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站不得私自再購進非基本藥物,其庫存藥物全部按原進價銷售,取消藥品加成,嚴格實行“零差率”銷售。

(五)落實基本藥物醫療保險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市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通知》要求,將村衛生站基本藥物全部納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站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六)完善以政府為主的多渠道補償機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為確保村衛生站持續健康發展,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籌資補償機制,政府補償主要用于鄉村醫生的工資發放和村衛生站的正常運轉,以保證在職鄉村醫生的切身利益和衛生站工作正常開展。經費補償渠道由村衛生站人員經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量以及實行藥品零差率后比例補助等經費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注重宣傳教育

縣人民政府成立自治縣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衛生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發展改革委、編辦、監察局、民政局、食藥監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在縣衛生局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衛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各鄉鎮相應成立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督查與指導,確保村衛生站按規定配備基本藥物,醫務人員按規范使用基本藥物;適時調整城鄉醫保政策,加強基本藥物購銷合同管理,督促配送企業將基本藥物及時、足額配送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并及時發現、分析和反饋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規范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站的管理,實行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模式。各相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做好宣傳教育和思想轉化工作,取得廣大基層醫務工作者的理解和支持,穩步推進,不留后患。同時要大力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帶來的好處,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爭取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和參與,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二)明確部門職責,加強協調配合

縣財政局要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發揮保障作用,落實村衛生站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后的補助政策。

縣人力社保局要將村衛生站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甲類報銷范圍,并制定鼓勵、引導使用基本藥物的政策。

縣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基本藥物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執行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確保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減輕群眾用藥負擔。

縣食藥監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的質量監督檢查,確保群眾用藥安全。

縣電視臺、報社要對村衛生站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情況予以宣傳報道。

縣衛生局要會同縣財政局、發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編辦、監察局、食藥監局和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配套政策落實工作,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監督管理和考核,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順利實施。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召開動員會議,落實村衛生站辦公場所,督促村衛生站人員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并統籌協調社會力量,及時化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基本藥物制度順利實施。

(三)加強檢查指導,確保取得實效

村衛生站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涉及廣大鄉村醫生和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在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加大督查和指導力度,促使各鄉鎮掌握政策、吃透政策并嚴格執行政策,做好解釋說服工作,確保平穩推進。要定期不定期對零差率銷售進行全面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按資金補助程序和管理辦法兌現補助資金。對在零差率銷售實施過程中,工作有創新、群眾較滿意者予以褒揚或獎勵,對工作遲緩造成村醫上訪或影響醫改進程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將予以通報批評。縣衛生局、各鄉鎮衛生院要加大督查力度,務必確保各村衛生站真正實現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同時要將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確保零差率銷售如期實施,為群眾帶來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