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3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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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見》精神和商務部關于在農村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工作要求,擴大我區農村消費,提高農村流通的商品質量,更好地為“三農”服務,按照區委和區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區農村的實際,特制定推進農村綜合便民服務點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本區現有村級建制,將開設139家綜合便民服務點,分兩年實施。20*年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原則上先在各鎮選擇兩個村做試點(暫定20家),20*年全部建成。
二、組織領導
為推進此項工作,建立區推進農村綜合便民服務點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能是協調工作,落實任務,指導全區開展綜合便民服務點的建設工作,成員單位為區商旅委、區民政局、區勞動保障局、區財政局、區工商分局、區房地局、區供銷社。施黃飛副區長任組長,區商旅委為推進綜合便民服務點建設的牽頭協調單位。
三、綜合便民服務點的設置內容和地點
綜合便民服務點要符合“綜合、便民”宗旨,達到安全利民目的,設置以下服務內容:
(一)一家小型超市,面積為50~80平方米;
(二)一家老年人服務的理發室,面積為10~15平方米;
(三)一家修理鋪,面積為20~30平方米;
(四)一家農資供應點。
綜合便民服務點設置要與我區推進的農村“三室一點”相結合,設在村委會所在地或居民相對集中點。
四、房屋設施及人員、資金來源
(一)綜合便民服務點房源由所在鎮、村負責提供(100~120平方米),可利用現有房源,也可新建或租賃;
(二)理發員、修理工從所在鎮、村有一技之長的人員中挑選培養;
(三)區級財政負責服務社裝潢和設備費用及理發員、修理工的培訓費;鎮級財政負責老年人理發券兌現。
五、費用預測及補貼方式
(一)綜合便民服務點的裝潢費用(包括店牌制作等)約3.5萬元;
(二)小型超市設備費用約1.5萬元;
(三)理發室設備費用約4000元;
(四)修理鋪設備工具約3000元;
(五)培訓修理工,按初級等級培訓每人為2000元。
每個綜合便民服務點需資金5.9萬元,全區共建139家綜合便民服務點,共需資金820.1萬元,由區級財政全額補貼。
全區統一印制老年人理發優惠券,各鎮蓋章后發給60歲以上老人。全區目前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6.6萬,每人每年按12張計發,每張優惠券按3元計算,全年共發放79.2萬張,折合人民幣237.6萬元。此項支出由各鎮承擔,理發員按月到所在鎮憑老年人理發優惠券兌現報酬。
修理鋪配齊必要用具后,由村指派經培訓考核合格人員經營,不予補貼,經營收入歸個人所有。
六、部門職責
為有序推進農村綜合便民服務點工作,真正做到為農村老百姓做好事、辦實事,各成員單位應明確職責,合力推進。
區商旅委:負責綜合便民服務點建設過程中的工作協調,負責綜合便民服務點的選址認定,制定服務點裝潢標準,統一標牌并組織驗收。
區財政局:負責綜合便民服務點建設費用的落實。
區勞動保障局:負責便民服務點理發員、修理工的招聘、培訓、考核和發證。
區民政局:負責在各鎮成立為老服務社,進行對理發員和修理工隊伍的日常管理,統一印制理發券,協助各鎮發放理發券、兌現理發員工資報酬。
區房地局:負責綜合便民服務點需建房用地的落實。
工商分局:負責綜合便民服務點注冊登記和合法經營。
各鎮:落實便民服務點選點,掌握便民服務點建設進度和理發員、修理工的挑選,老年人理發優惠券的發放。
區供銷社:負責小型超市的經營管理和農資供應。
七、20*年試點工作時間節點
*月份,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明確各自工作職責;
*月份,區民政局、區勞動保障局、區供銷社上報工作方案,各鎮落實并上報2個試點服務點選址;
*月份,各服務點開始改建裝潢;
*月份,首批服務點完成裝潢并通過驗收,開始營業;
*月上旬以前,20家試點服務點全部通過驗收并正式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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