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的意見
時間:2022-06-03 0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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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財政局:
近年來,隨著我省城市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步伐的加快,大量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農村“留守少年兒童”數量有所增加。熱情關愛農村留守少年兒童的學習、生活,積極改善留守少年兒童的食宿條件,已經成為黨和政府、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省委、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民生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了“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新建一批學生食堂和宿舍,大力改善農村留守少年兒童寄宿生食宿條件”的要求,并把“改善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作為省委、省政府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要著力抓好的10件實事之一。實施農村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以下簡稱食宿條件改善工程)、促進留守少年兒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和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教育公平、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實施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民生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著力抓好10件實事的通知》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農村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實施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堅持“遵循規律、按需建設”的要求,優化配置教育資源,努力適應留守少年兒童寄宿的需求;構建長效管理機制,促進留守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更高起點上推進教育公平,著力解決教育民生問題,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我省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實施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基本原則。(1)縣為主體,省市統籌。縣級政府是實施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責任主體。工程的實施由縣統一規劃設計、籌措資金、組織施工和質量管理。市負責復核工程規劃,督查項目推進,組織項目驗收。省負責全省工程實施總體規劃和建設標準,協調工程進度,組織項目審批和抽查,制訂工程建設經費補助和獎勵政策。(2)科學規劃,保證質量。要堅持規劃在前,認真制訂工程實施的整體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有計劃按步驟推進。始終堅持質量第一,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規范施工操作,按照抗震設防的要求建好學生宿舍和食堂,確保工程質量。(3)試點先行,點面結合。工程的實施要按照“試點先行、點面結合”的總體要求有序推進。20*年,先在蘇北選擇部分縣(市、區)的公辦農村初中進行試點,探索并積累經驗后漸次推開。(4)按需建設,實事求是。要遵循教育規律和少年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根據留守少年兒童的寄宿需要搞建設,堅持實事求是,按實際需要確定建設項目,不提不切實際的口號和要求。要充分利用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后的閑置教育資源,提高工程實施的整體效益。(5)立足長遠,構建機制。要按照建設、管理、使用并舉的方針,通盤考慮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學校正常運轉遇到的新問題,立足長遠,健全寄宿制學校安全、衛生、日常管理等制度,建立農村寄宿制學校的長效管理機制。
三、實施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目標任務。20*年,在蘇北5市申報的基礎上選擇22個縣的公辦農村初中開展試點,努力完成試點地區初中新增的宿舍和食堂建設任務,為家庭無監護條件、距離學校較遠、確需寄宿的留守少年兒童提供安全的宿舍、衛生的食堂。2009年起,在蘇北、蘇中其他經濟薄弱地區的農村初中繼續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做好農村小學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的改善工作。
各地都要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民生工作的要求,積極實施農村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確保農村留守少年兒童健康成長。
四、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實施步驟。留守少年兒童的食宿條件改善工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嚴格程序,規范操作,有計劃按步驟地穩步推進。
1、調查摸底。要全面了解留守少年兒童的情況,以縣為單位,逐校建立臺賬,為工程實施提供基礎信息資料。要在前一階段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針對今年秋季新學期的變化情況,進一步了解核實留守少年兒童的現狀、動態變化趨勢,摸清家庭確實沒有監護條件、距離學校較遠(原則上初中學生家距學校2.5公里以上)、有寄宿需求的農村初中留守少年兒童的底數。在此基礎上,各有關縣(市、區)要認真填寫《*省農村初中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基本情況統計表》,由縣教育局、財政局負責同志簽署意見,經市教育局、財政局復核后,于今年10月20日前報省教育廳、財政廳。
2、制訂規劃。各有關縣(市、區)要根據新農村的建設規劃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變化情況,以及本地區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和近年來學齡人口的變動趨勢,按照《*省農村初中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實施標準》(詳見附件二),制訂本地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整體規劃,并編制分年度實施項目的計劃。各有關縣(市、區)先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認真制訂工程項目建設規劃,然后由縣(市、區)教育局、財政局共同審核,編制全縣(市、區)《*省農村初中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項目建設規劃匯總表》,經縣(市、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簽字確認,并由市教育局、財政局復核后于10月20日前一式兩份,分別報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并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3、申報項目。蘇北、蘇中經濟薄弱縣(市、區)要根據工程建設的整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安排,統籌考慮地方財政籌措工程建設經費的情況,確定年度工程實施的項目學校和具體的建設項目向省申報。
試點的22個縣(市、區)從20*年開始申報,申報的程序是:先由項目學校認真填寫《20*年*省農村初中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項目建設申報表》。縣教育局、財政局審核確認后,匯總填報《20*年*省農村初中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建設項目申報匯總表》。縣(市、區)政府審核并行文,連同《項目申報表》和《項目申報匯總表》報市教育局、財政局復核后于10月20日前將紙質件和電子文檔一并分別報省教育廳、財政廳。《項目申報匯總表》要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備案。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對各試點縣(市、區)申報的項目逐一審核批復。
4、簽訂責任書。省政府與各幫扶縣(市、區)政府簽訂工程建設責任書,進一步落實工程建設的職責、經費分擔、質量安全要求和工程實施時間等事項。
5、組織施工。各幫扶縣(市、區)根據省政府與各有關縣簽訂的《工程建設責任書》和省教育廳、財政廳批復的工程建設項目計劃,統一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各幫扶縣(市、區)對照工程建設標準統一辦理立項申請,統一方案設計,統一組織工程的招標采購,統一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和委托監理。省里在各幫扶縣(市、區)提供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和地方承擔的建設資金安排證明資料后,先撥付70%的省補助經費用于項目工程啟動。省財政廳、教育廳將對各幫扶縣的工程進度和資金到位等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6、竣工驗收。各幫扶縣(市、區)的建設工程全部完成并由縣級教育部門會同財政、建設部門逐一竣工驗收合格后,再由市教育局會同財政局、建設局等部門對工程建設逐校逐項進行檢查驗收。縣、市驗收合格后,由縣(市、區)政府向省教育廳、財政廳提出檢查驗收申請。在此基礎上,省教育廳會同財政廳、建設廳等有關部門對幫扶縣項目學校進行抽查。省級抽查合格后,省財政將另30%的省補助經費撥付給項目學校。對抽查不合格的,除要求限期整改外,省財政還將按抽查的不合格率相應扣回省補助資金。
非試點地區要在農村留守少年兒童的食宿條件改善工程完工后,將工程建設情況和竣工建筑面積等報省備案。
五、落實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建設資金。為幫助經濟薄弱地區做好農村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省財政設立農村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專項補助經費,具體補助和獎勵辦法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另行制訂。
各有關縣(市、區)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積極籌措并落實農村留守少年兒童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項目資金。可在每年的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經費中統籌安排一定經費,用于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建設。各地在籌措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時,不得要求學校自籌資金,不得向教師和群眾集資,不能留有經費缺口,不能因工程建設讓學校產生新的債務。
各地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要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要求,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堅決制止截留、挪用工程建設資金的現象發生,充分發揮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
六、加強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組織領導。
1、明確責任,切實把這件實事辦好。各地要高度重視食宿條件改善工程的實施,把它列入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項目,作為推進社會事業、大力發展農村教育的重點工作,扎扎實實地把這件順民心、利民生的實事辦好。各有關市、縣(市、區)要成立由政府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和推進工程的實施。要進一步明確并強化各級的責任,縣級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嚴格工作責任制,逐步分解任務,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導檢查。各地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工作,形成合力,確保工程的順利推進。
2、加強質量管理和廉政建設,努力打造人民滿意的優質工程。學生宿舍、食堂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要嚴格執行國家建設標準,特別要按國家規定的抗震烈度設防要求進行建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操作,嚴格實行招投標制、項目監理制、法人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工程建設合同制和工程預決算制度。所有從事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有相應資質。要遵守工程建設、招投標的有關法規和財經紀律,嚴格程序,在建設項目確定、招投標、質量監理等方面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使工程建設成為領導放心、群眾滿意的廉潔工程、陽光工程。
3、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寄宿制學校正常運轉。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制訂明確的政策規定,減免工程的有關建設規費,降低建設成本。要根據寄宿制學校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建立寄宿制學校的長效管理機制。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將中小學校的超編人員轉崗從事學校學生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校長、教師和后勤管理人員的培訓,健全學校安全、衛生、后勤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寄宿制中小學的辦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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