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創平安和諧校園意見

時間:2022-03-08 0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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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創平安和諧校園意見

各市教育局、*教育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教育部關于在全國中小學開展創建和諧校園的意見》,為學生創造一個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學習環境,保證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中小學開展創建平安和諧校園活動,現就創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解決事關師生安全、衛生等突出問題為重點,著力抓好規章制度建設、安全衛生設施建設、校園文化和師生和諧建設,強化校內日常安全衛生管理,為師生建設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

平安和諧校園創建活動的目標任務是:做到師生和校園安全、健康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機構完善,校園安全衛生設施達到國家規定要求,師生的法制觀念、安全防范和衛生保健意識進一步增強。校園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衛生事故的發生數量顯著下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和傳染病流行得到杜絕。校園環境優美,秩序井然,以育人為本的校園文化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和文明行為養成教育,校園文明程度明顯提高。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師生良好的道德風尚、和諧的人際關系基本形成。努力把學校建設成學生喜歡、家長放心、社會滿意的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諧校園。

二、平安和諧校園創建的主要內容

1、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提高校園文明水平。學校要重視文化設施建設,為師生開展校園文化活動提供必要的場所和條件。認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校園文化活動,陶冶學生情操,形成健康向上、生動活潑的校園文化氛圍,發揮校園文化的育人功能。加強對共青團、少先隊組織的領導、指導,支持他們發揮自身優勢,開展好體現自身特點的各種活動。學校的校訓、校歌、校徽等要體現學校特點和教育理念,對學生有明顯的教育引導作用。重視校園綠化、美化和人文環境建設,使校園整潔美觀、和諧高雅、特色明顯,處處體現教育和熏陶作用。有條件的學校要重視校史編撰和校史陳列室建設,并將其作為教育師生、激勵師生的生動教材。注重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化解因心理原因產生的問題,使因心理引發的事故明顯降低。重視學校文明建設,加強師生文明養成教育,提高師生的文明素質。深入開展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使師生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

2、加強師德建設,和諧師生關系。學校要貫徹落實好《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把職業道德教育納入教師培訓計劃,教育教師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道德風范。教師要熱愛學生、關心學生、愛護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要及時告誡制止。教師不得歧視、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不得有在教學科研中弄虛作假、接受或索要學生家長財物等行為。學校校長、教職工都要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要貫徹落實好《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引導學生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教育和管理,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活動,和諧師生關系。

3、加強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師生安全衛生防護能力。學校要加強師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切實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使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防范意識、衛生保健意識、心理調節能力進一步增強。要把安全與健康教育列入教學計劃,納入教學內容,落實教材、課時、師資。要充分利用學校的校報、校刊、廣播、電視、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對師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健康教育。學校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自救、自護的實際演練,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救自護技能,提高自救自護能力。每所學校要聘請一名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定期請他們為師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安全衛生管理列入中小學校長培訓內容,切實提高校長的安全衛生意識和管理水平。

4、完善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高學校規范化管理水平。學校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工作規章制度,狠抓規章制度的落實,以制度促規范、促管理。要建立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逐級簽定責任書,將學校安全、衛生工作和工作責任分解細化,落實到每個單位和每項工作,建立覆蓋所有工作環節的安全責任體系。建立健全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制度,突發公共事件、事故發生后,學校要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在事故發生后3小時內向省教育廳報告,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要及時續報,嚴禁遲報、瞞報和不報。

5、加強安全衛生設施建設,為學校和師生提供安全衛生保障。學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圍墻等校舍用房、建筑物和用水、用電、照明、用氣、鍋爐、實驗室、防護欄、體育運動等設施、設備的性能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和學校消防工作的實際需要,配備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確保有效,保證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要在水面、可上人的樓頂平臺、樓梯、配電設施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必要的防護設施或警示標志。校園及周邊各類安全基礎設施完備,標識清楚醒目。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校車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嚴禁租用“三無”車輛和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城市和有條件的農村學校,特別是寄宿制學校,要安裝報警、視頻監控設施,建成集人防、物防、技防為一體的校園防控體系。積極推進改水改廁,推廣以生態技術為核心的糞便無害化處理。購置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

6、加強學生食堂管理,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學校食堂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健全食堂管理規章制度,遵守衛生操作規范。食堂設施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查體,嚴禁聘請有傳染病史和不符合有關要求的人員從事炊事和食堂管理工作。食堂的設施、設備、餐具要定期進行消毒,食堂內要清潔衛生,嚴禁出售“三無”、變質、變霉、不潔食品。食堂物資要堅持定點采購,嚴禁采購未經檢疫的肉、禽類食品,飯菜要留樣檢驗,對自備水源要經常抽樣檢驗。加強傳染病、流行病的監測,發現疑似病例,在隔離、監控的基礎上要及時報告,嚴防傳染病、流行病在校內爆發。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逐步實現為學生定期體檢。

7、加強學校日常管理,嚴防重大事故發生。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要遵循教學規律,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切實加強門衛管理,落實校外人員入校登記、驗證制度,嚴禁社會閑散人員進入校園。加強校內值班巡邏,特別是加強對易發事故、事件區域的夜間巡邏,避免針對師生的侵害事故、事件的發生。加強對學生宿舍的管理,落實管理人員和管理責任,及時清點學生人數,發現和糾正在宿舍內私拉、亂拉電線和違章用電、違規用火現象。學生在校學習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上下樓梯的順序,并安排專人巡查,避免擁擠踩踏事故發生。晚自習學生沒有離開教室前,學校要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不得將學校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學校組織的各類大型活動,要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安排必要的組織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學校應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學校無力整改的,要及時上報。要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化解學校內部的矛盾糾紛,防止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學校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抓好校園報警點或警務室的建設,嚴厲打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8、加強應急體系建設,提高學校應急處置能力。學校要緊密結合本校實際和學生的年齡段情況,制定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預案要具體、細致,可操作性強,組織指揮系統、應急反應、預案啟動標準、工作程序、疏散路線、相關工作責任和責任人規定明確。要按照應急體系建設的要求,完善信息保障、物資保障、人員保障,使應急體系更加健全、完善,進一步提高學校的應急處置能力。學校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定期組織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預案能迅速啟動,師生員工能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快速安全疏散。

三、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的要求

1、要制定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規劃。創建平安和諧校園,是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按照本意見要求,制定本地、本學校的創建工作規劃、實施方案和創建工作標準并認真組織實施。創建工作要堅持高起點、高標準,符合地方和學校實際,體現學校特色,突出育人功能。通過深入扎實地創建工作,努力把每一所學校都建設成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校園。

2、要建立健全安全衛生工作機構,落實專兼職工作人員。學校的安全衛生工作關系到廣大師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和諧幸福。各學校都要按照《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和衛生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非寄宿制學校要明確一名學校領導主抓安全衛生工作,配備專職保衛、衛生工作人員。寄宿制學校和中學,要建立專職保衛機構和專職保衛隊伍;按照有關規定設立衛生(保健)室,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兼職衛生保健教師。

3、搞好宣傳發動,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宣傳發動貫穿于平安和諧校園創建活動的全過程。教育行政部門要和當地媒體加強溝通,爭取在報紙、電臺、電視臺開設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專欄和專題,加大對創建工作重要意義和創建工作先進典型、工作經驗的宣傳力度,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的輿論氛圍。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宣傳媒體和采取其他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發動,使廣大師生進一步了解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努力在學校內部形成各部門、各單位共同努力、廣大師生積極參與的工作局面。

4、保障經費投入,確保創建質量。創建平安和諧校園是一項基礎性、保障性工作,必須從基層基礎工作做起,強化基層,夯實基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為創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證,要按照創建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逐項落實經費,列入預算,保證經費及時到位,專款專用。

四、加強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

1、創建平安和諧校園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迫切需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將創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本地、本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總體布局,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要經常深入學校和創建工作第一線,加強檢查指導,全面掌握創建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為創建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2、學校是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的主體,校長要對創建工作負總責,親自抓。按照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規劃,把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部門、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建立起學校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責任明確,任務落實,部門、單位緊密配合,師生員工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學校要隨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匯報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情況,主動爭取指導和幫助。

3、創建活動以縣為主,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納入地方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的大局之中,加強組織協調。要充分發揮地方、社區的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支持幫助學校搞好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要注意抓好一批創建活動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經驗,認真做好先進經驗的總結交流與推廣工作,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

4、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納入教育督導內容,加強經常性的督導檢查。省教育廳將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并根據各地創建工作的進展情況,適時進行督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