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老干部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2-18 0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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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老干部工作的意見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各部門:

我省老齡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有關部門的積極支持下有了很大發展。但是在養老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為老服務設施建設、老齡工作組織建設、道德建設、輿論宣傳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為切實貫徹落實第二次全國老齡工作會議精神,開創我省老齡工作新局面,現就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認清形勢,增強做好新時期老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05年,我省60歲以上的老年人已達1126萬人,占總人口的12.87%,80歲以上高齡老人達115萬人。老齡人口基數大、“未富先老”是我省人口老齡化的顯著特點。人口老齡化使勞動力年齡結構、人口贍養比結構、代際利益關系發生重大變化,對完善養老、醫療保障體系,對加強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對發展老年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事業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強化老齡工作意識,積極解決當前老年人的養老、醫療、服務等實際困難和問題,讓廣大老年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真正體驗到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進一步建立健全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加快公共老年服務設施、服務網絡建設,為適應老齡工作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和制度基礎。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堅持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逐步建立健全適合省情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增加各級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入,逐步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加快提高統籌層次,完善市(州)級統籌。從法制上規范和防范養老保障風險,完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中小企業為重點,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積極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力爭在3年內將城鎮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步伐。將城市貧困老年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逐步提高保障標準,做到應保盡保。要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繼續發揮土地養老保障作用,積極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銜接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著力推進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研究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認真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完善供養制度,提高供養標準,拓寬服務范圍,堅持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相結合的原則,不斷提高集中供養率。進一步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老年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逐步提高救助標準。重點解決好農村殘疾老人、高齡老人、貧困老人的疾病負擔問題。穩步推進農村部分計劃生育老年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堅持和完善高齡老人長壽補助制度,逐步提高百歲以上老年人的長壽補貼金標準。

三、建立健全老年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救助能力和服務水平

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積極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試點工作,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面,讓醫療保險制度能夠惠及老年人。繼續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確保2010年實現基本覆蓋全省農村居民的總體目標。各級地方財政要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農村貧困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大病救治的補助工作。切實加強離休干部醫療保障工作,完善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醫療機構應采取繼續教育等措施不斷提高醫務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和救助水平,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為老年人就醫提供方便。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老年醫療保健服務體系,及時主動為社區老年人提供預防、醫療、護理和康復等多種服務。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衛生服務體系。

四、加快老年福利設施建設,大力發展老齡產業

“十一五”期間要加大對老年社會福利設施建設的投入,多渠道籌集資金,新建和改建一批以老年人為主要對象的老年活動場所和社會福利設施。2010年,大中城市和縣(市、區)要新建或改(擴)建1至2所老年活動中心,平原地區、丘陵地區鄉鎮、街道應建立老年活動室,盆地周圍山區、少數民族地區的鎮要力爭建立老年活動室,鼓勵、幫助村(社區)建立老年活動站。農村老年人的文化體育活動場所應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統籌安排解決。加快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逐步形成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醫療保健、康復護理、緊急救援、心理咨詢、文化學習、體育健身、娛樂休閑等的綜合性服務網絡。在大中城市試點建設“愛心護理院”,逐步實現90%以上大中城市和縣(市、區)城區建立1所以城鄉養老為重點的綜合性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的目標。鼓勵支持鄉鎮街道多渠道籌措資金,建立代養、寄養老年人的綜合服務場所。根據社會需要和老年人自愿的原則,引導老年人特別是老年專業技術人員和老干部、老專家從事關心教育下一代、科技開發、信息服務以及維護社會治安、參與社區建設等社會公益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設施著力加強鄉鎮中心敬老院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服務功能,逐步開展自費代養業務,擴大服務范圍。在老年福利設施的資金和項目安排上重點向農村傾斜。

積極推進老年服務社會化,制定優惠政策措施,吸引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產業,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福利服務設施,推出適合老年人特點的精品旅游線路和服務產品,開發適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財、保險等其他服務項目。積極引導民間資本投入老齡事業發展,力爭2010年末,大中城市和老年人口較多的縣(市、區)建設1所示范性老年公寓。

五、加大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加強《老年法》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社會自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意識。認真開展執法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詐騙、傷害、遺棄、虐待老年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嚴重違法行為,堅決取締和打擊損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邪教組織和愚昧迷信活動。“十一五”期間,各級人民政府要適當安排資金用于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組織建設,鼓勵社會各界關心、支持老年法律援助工作。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網絡體系,抓好社區、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保證老年人獲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務。司法部門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要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使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保障。對拒絕贍養或虐待父母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認真制定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加強監督檢查。老年人進入旅游景點、博物館、紀念館等場所時要繼續落實好門票減免優惠政策。公交客運部門要為老年人乘車提供方便。依法規范老年人的社會集資行為,農村老年人在承擔籌資籌勞方面要酌情給予照顧。各級人民政府在實行百歲及百歲以上老人人均每月不低于100元長壽補貼金的基礎上逐步建立為9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長壽生活補貼制度。研究制定70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座城市公交車、城鄉貧困家庭老年人去世的喪葬殯儀服務費用減免的政策。要將貧困純老年人(戶)優先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貧困老年人進入老年大學(學校)學習,學費應予減免。

六、積極推進老年文教體育事業發展,不斷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各級文化體育部門要把老年教育、文化和體育納入部門發展規劃。努力加大老年教育投入,加強現有老年大學(學校)建設,提高教學質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投資老年文化和體育事業,興辦各類老年學校。尚未建立老年大學的市(州)和縣(市、區),“十一五”期間應興辦1所老年大學。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村(社區)開辦老年學校,力爭2010年末全省老年學校在現有基礎上增加500所。加強對老年農民的農業技術培訓,把老年教育與老年人脫貧致富、維護權益、破除迷信和移風易俗結合起來,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法規,規范老年文化市場,倡導基層文化的創新發展,創作優秀的老年題材作品。建立健全基層老年文化體育組織,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基層老年文體活動。加強農村老年文化建設,積極組織送文化下鄉活動,豐富農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加強道德和法制建設,強化全民敬老養老助老的道德意識

堅持集中宣傳教育與經常性宣傳教育相結合,積極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通過開辦老年專欄、開設老年節目、辦好老年刊物和街頭板報、組織文藝演出、開展“敬老宣傳月(周)”活動等形式大力宣傳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使全社會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以及家庭、社會和單位對老年人應盡的義務。積極開展社會互助,倡導扶老助困和志愿者服務活動。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積極開展家庭美德教育,及時宣傳敬老先進典型,營造生活上關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權益上維護老年人的良好氛圍。

八、加強老齡工作組織建設,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需要

縣級以上老齡工作委員會是本級政府主管老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老齡事業發展的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保證必要的工作條件。老齡辦作為民政部門代管機構和老齡委的辦事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參謀助手作用。民政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老齡辦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抓好工作落實。老年人口較多、工作任務較重的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管理服務工作。對從事老齡工作的干部隊伍要積極加強培訓,不斷提高其政治素質、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有計劃地做好老年群眾組織負責人的能力培訓工作,強化規范化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九、明確任務,齊抓共管,努力開創老齡工作新局面

老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老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老齡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加快建立老齡事業發展經費投入自然增長機制,保障老齡事業發展經費和必要的工作經費。通過開展創建敬老模范縣(市、區)、敬老模范鄉(鎮、街道)、敬老模范村(社區)和老齡工作先進單位這個載體,進一步明確老齡工作目標和任務,建立健全老齡工作責任制,做到任務分工到部門,經費落實到項目。涉及老齡工作的部門要把老齡事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規劃,及時研究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實。省級部門對省級財政用于發展老齡事業的經費要足額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研究應對人口老齡化對策,將公共老年服務設施納入社會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合理規劃,推進老齡事業與其他社會事業同步發展,確保老年人與其他社會群體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