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雙基建設年活動工作安排
時間:2022-08-11 1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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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統計局《開展統計“雙基”建設年活動的意見》精神,根據《市統計“雙基”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要求,現將全市統計“雙基”建設年活動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職責分工
全市統計“雙基”建設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市局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統計“雙基”建設年活動的組織領導;法規處負責縣級統計機構規范化創建指導和核查推薦工作;農村處、法規處負責全市鄉鎮(街道、園區)統計機構規范化創建指導和驗收工作;工業處、投資處、貿易處、服務業處負責聯網直報企業規范化創建指導和督查工作;綜合處、服務業處、法規處負責部門統計規范化創建指導工作。各縣區統計局負責本級統計機構規范化達標創建和同級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創建指導、驗收工作;負責轄區內鄉鎮(街道、園區)統計機構規范化創建指導、核查工作和聯網直報企業規范化創建指導、驗收工作。
二、創建目標
1、縣級統計機構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縣級統計機構規范化創建工作力度,確保今年全部縣(區)統計局和開發區統計中心通過達標驗收,力爭2-3家縣級統計機構創成省級示范單位。
2、鄉鎮(街道、園區)統計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園區)統計規范化創建工作力度,確保今年全部鄉鎮(街道、園區)統計機構通過達標驗收,力爭14家以上鄉鎮(街道、園區)統計機構創成省級示范單位(其中園區不少于5家)。
3、聯網直報企業統計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聯網直報企業統計工作規范化創建工作力度,確保今年70%以上聯網直報企業通過達標驗收,力爭40家以上聯網直報企業創成省級示范單位。
4、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根據《省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和《省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驗收辦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分級開展部門統計規范化建設達標創建工作,力爭全年部分重點部門通過達標驗收,并創成一批省級示范單位。
三、活動安排
1、開展“統計雙基建設”創新活動。各縣區統計局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嘗試統計調查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創新。例如委托統計中介機構開展統計調查工作,減輕基層工作壓力;建立鄉鎮和聯網直報企業統計信用檔案,促進基層自覺提高依法統計意識等,不斷提升統計基層規范化建設水平。每個縣區局6月底前報送1篇具有特色的創新成果材料,市局將擇優推薦參與全省縣級統計局“雙基”建設年創新成果評選。
2、開展“四進四有”統計宣傳活動。各縣區要圍繞全國第三次經濟普查等統計重點工作,開展以統計知識、統計法律法規、統計改革和統計規范化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四進(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四有(報刊有文字、廣播有聲音、電視有圖像、網絡有頁面)宣傳活動,積極營造了解統計、關心統計、支持統計工作的社會環境。要認真做好有關宣傳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8月底前報送活動有關材料和1件以上優秀基層統計宣傳作品,市局將擇優推薦參與全省統計宣傳優秀作品評選。
3、開展“零距離面對面”調研活動。各縣區統計局要結合國家統計局“加快建設服務型統計”工作部署,落實“三解三促”要求,深入鄉鎮、村居和企業開展調研,指導規范化創建工作。通過調研,了解基層統計工作實際困難,從基層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為基層辦一件實事,例如舉辦一次培訓、改進一個環節、解決一個難題、發揮統計在管理中一個功能作用等等。要認真撰寫調研報告,每個縣區8月底前報送1篇以上調研成果報告,市局將擇優推薦參加省局專題研討交流活動。
4、開展“我是規范統計崗”活動。各縣區要以貫徹《省統計數據全程質量管理體系》為契機,在縣、鄉兩級統計機構科室和人員中,組織開展“我是規范統計崗”創建活動。要積極引導全員參與創建活動,組織縣、鄉兩級統計人員結合崗位工作職責,對照規范化創建標準,明確崗位工作流程,規范統計管理行為,深入學習統計法律法規和業務制度,爭當統計管理規范崗。每個縣區6月底前報送2個以上規范統計崗創建材料(科室或人員),市局將擇優推薦參與全省規范化管理示范標兵評選。
四、創建措施
1、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區要切實提高創建工作思想認識,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思路,明確各相關專業職責、落實創建目標責任,廣泛動員各鄉鎮(街道、園區)和聯網直報企業積極參與創建活動,推動全市統計“雙基”建設年活動全面推進。
2、加強成果交流。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創建工作實際,組織不少于2次創建經驗成果交流活動,在統計系統形成學先進、爭示范的創建氛圍。市局在統計信息網開設“統計雙基創建工作專欄”,刊登各地創建工作經驗做法、典型人物事跡、統計特色工作等交流材料。
3、強化督促考核。各縣區要明確本地縣、鄉、企和部門創建序時進度,按季度分批開展規范化達標創建工作。要加強對重點鄉鎮(街道、園區)管理和考核力度,著力解決創建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將統計雙基創建工作納入統計綜合考核,確保統計“雙基”創建工作高質、有序開展。
4、健全工作機制。各縣區要健全創建工作相關制度,建立鄉鎮(街道、園區)統計機構規范化建設臺帳等創建臺帳資料,認真做好各級規范化創建資料的整理歸檔和報送等工作,確保各級創建工作取得實效,切實提高基層統計工作規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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