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依法行政工作計劃

時間:2022-05-22 11: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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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依法行政工作計劃

2015年全縣氣象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省委十屆四次、五次全會和市委三屆八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新型工業縣、優秀旅游城、生態示范區”的總體取向,以建設法治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為目標,以依法治理為主題,全力實施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為我縣氣象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努力完善依法決策機制

1.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機制,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完善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健全行政決策實施的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完善行政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

2.建立法律咨詢制度。在作出重大決策、出臺重要政策前,認真咨詢縣法制辦或法律顧問,征求意見建議,優化決策和政策。

3.建立健全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測試制度,堅持將學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結果作為公職人員年度考核考察的重要內容和條件。建立黨員領導干部法治檔案。

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1.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每月局長辦公會會前集中學法,黨支部中心組年內至少進行1次法治專題集中學習。中心組成員結合年終述職,專題匯報學法用法守法情況。

2.定期組織法制講座,加強職工法律知識的學習。全年組織法制講座不少于1次,全局職工學法時間不少于40學時。

3.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創新執法培訓方式,通過集中授課、座談討論、案例剖析、模擬執法等形式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學習效果納入年度考核。

4.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法制宣傳月、“3.23”世界氣象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各種宣傳日,組織法制工作人員以街頭宣傳、接受咨詢、舉辦講座等形式,扎實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同時將“誰執法、誰普法”作為“依法治縣”活動的重要抓手和載體,突出執法辦案和普法宣傳相結合、日常宣傳和集中宣傳相結合、屬地管理和上下聯動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將普法宣傳教育滲透到執法辦案的全過程。

5.深入開展“法律七進”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優勢,利用公共氣象服務平臺、led顯示屏、手機短信、網站、“三農”示范基地、鄉鎮氣象服務站廣泛推進“法律七進”活動。

三、全面強化氣象執法能力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1.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執法機構、充實執法人員,強化行政執法資格管理,認真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申領、使用和管理以及對新錄用執法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和持證人員的定期考試等工作,努力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重點加強防雷、施放氣球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等領域執法力度,探索推行氣象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

2.積極推動行政執法模式改革。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執法,加強與安監、城管、法制等部門的協作、溝通和配合,綜合利用各方的執法資源和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和執法水平。

3.認真落實執法監督。嚴格按照《氣象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對行政執法單位和行政人員開展評議考核,推進執法規范化。按照《氣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規定的評查內容和標準,組織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進一步提高執法文書制作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

4.進一步深化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嚴格按照《省氣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規范行使自由裁量權,促進執法行為的進一步規范。

四、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工作

1.在現有行政權力基礎上,進一步開展行政權力事項的優化清理工作,重點清理一批性質類似、處罰依據和自由裁量標準相同的行政處罰事項,精簡壓縮行政權力事項。

2.繼續完善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平臺建設,嚴格落實行政權力動態調整制度,行政權力出現變動時,及時對平臺信息進行更新,實現“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

五、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進一步清理審批事項。根據中國氣象局清理精簡審批事項的工作安排,大力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在統一清理的基礎上,編制保留實施的項目目錄,并予以公示。

2.進一步提高審批效能。審批程序進一步優化,按照審批路徑最短、環節最少的要求,對審批流程進行系統分析和優化,切實縮短審批時間。按照能減則減、能合則合的原則,對保留實施項目的辦理條件、申報材料進行全面清理。在優化審批流程、簡化申報材料的基礎上,對辦理審批事項的時限進行再壓縮,并向社會公開承諾。

3.進一步規范政務窗口。要加大對窗口的授權力度,確保授權到位,健全完善考核監督激勵約束機制,定期對窗口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通過現場檢查、案卷評查、跟蹤回訪服務對象等辦法,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辦理時限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進一步深化氣象政務公開工作

繼續深化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擴大公開范圍,落實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進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及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全面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進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主動適應新常態,切實加強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