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平安建設工作打算與思路

時間:2022-05-05 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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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平安建設工作打算與思路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及全國、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公共安全、權益保障及社會正義問題,以深化基層平安創建為載體,以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為著力點,以“兩升兩降一確保”(提升公眾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提升刑事治安案件破案率;降低集體上方總量,降低刑事治安案件發案率;確保全鎮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為目標,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化司法保障,夯實基層基礎,推動政法工作全面發展進步,奮力爭創全市平安建設先進鄉鎮,為推動吳城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

(一)健全維穩工作機制,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1、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進一步明確鎮、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維護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維護穩定工作納入目標管理,納入干部任期考核序列,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親督實查,堅持做到“守土有責、失土問責”,嚴格落實責任追求。

2、健全工作機制,化解社會矛盾。不斷完善源頭預防機制、維穩情報信息交流研判研制工作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全面推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在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改革、重大項目建設時,評估率要達到100%;進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全力構建黨政領導掛帥、綜治組織協調、社會各方參與的縣、鄉、村、組四級排查調處網絡,充分發揮鄉、村兩級綜治組織的職能作用,定期組織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排查摸底工作,鄉鎮、縣單位每半月,村組每周進行一次排查摸底,對排查出的問題逐一進行登記建檔,歸類梳理,明確責任主體,逐件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真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矛盾化解率達到98%以上,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率達到100%。

3、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實處。對維護社會穩定的總體情況、重要工作的開展情況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采取聯合督導、專項督導、隨機檢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實地開展調查研究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矛盾糾紛隱患,重點群體的穩控情況,要建立臺帳,重點督辦。對每起矛盾隱患,都要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并建立定期“回訪”制度,對按期化解的,及時銷號,仍未辦結的,提級督辦,并進行通報。

(二)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力促社會穩定和諧

4、扎實開展大走訪活動,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組織政法干警、綜治干部和綜治委成員單位職工,分包聯系村入戶察民情、解民憂。二是定期組織開展公眾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測評。采取電話、移動電話的方式,隨機抽查農村被訪農戶,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測評活動,全面了解社情民意。三是定期組織明察暗訪,準確掌握社會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直了解和征求群眾對社會治安、社會管理等民生問題的意見、建設。

5、認真排查整治社會治安重點地區,著力解決突出社會治安問題。要堅持邊排查邊治理和滾動治理的原則,認真排查治安亂點、突出治安問題,對排查出的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逐一明確整治目標、責任人、整治措施和期限,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確保治安亂點和治安突出問題整治合格率達到100%。

6、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著力解決社會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一要不斷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加強泫動人口信息化建設,積極探索“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服務管理新模式。二要加強對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完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管理政策措施,加大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功”及邪教人員等高危人群的管理和監控力度,落實管控措施。三要要加強對網吧的綜合治理,依法整治黑網吧,著力維護信息網絡安全。四要強化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工作,加強對“兩組織”服務管理。

(三)完善治安防控體系,提升治安防范能力

7、加強科技防范建設,提升防范水平。要對鄉鎮視頻監平臺進行擴容,鎮政府所在地視頻監控點要達到10個以上,形成覆蓋主要出入口及重點區監控網絡,強力推行視頻臨控網絡進農村,視頻監控入村率今年要達到40%以上,并與鎮視頻監控平臺實行聯網對接。要對農戶原有的“無線遙控”、“十戶聯防”、“平安互助網”等技防設施進行更新維護和升級改造,確保各類技防設施入村率達到100%,農戶實現應安盡安,不斷提升防范水平,最大限度的發揮防范功效。

8、加強人防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治安巡訪。在農村,要不斷加強鄉鎮10人以上治安巡邏隊建設,切實落實人員、設施、待遇和巡訪措施。結合轄區發案特點,確定出重點巡邏路段和重點防控區域,每天晚上由鎮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帶領派出所干警、鎮專職治安巡訪隊員對鎮政府所在地的背街小巷及各行政村開展巡邏防范,并加大對村居義務巡邏的督促指導。各行政村要長年堅持組織村民參與社會治安大巡訪,提高綜合防控能力。

(四)深化嚴打整治斗爭,確保治安大局平穩

9、深化“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鏟除黑社會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團伙,嚴懲黑嚴惡勢力犯罪分子。

10、嚴厲打擊“兩槍一盜”違法犯罪。堅持以打開路,打防結合,集中打擊“兩槍一盜”等多發性侵財違法犯罪,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工作措施,確保“兩槍一盜”案件明顯下降。

11、大力開展“命案攻堅”。堅持“命案必防、命案必破”,進一步健全命案偵防領導責任制,確保命案偵防能力進一步提升,命案發案數逐步下降,破案率達到100%。

(五)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深化平安創建活動

12、進一步加強鄉鎮綜治工作中心規范化建設。大力開展“平安創建基層基礎工作深化年”活動,按照“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的要求,進一步加強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中心專職工作人員要達到5人以上。建立完善以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化解、社會管理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為主要內容的工作機制,確保工作有序開展。

13、加強村級綜治工作站建設。各行政村要統一整合力量,規范建設融綜治辦、治保會、民調會、治安巡邏隊為一體的綜治工作站,進一步加強“七員”(調解員、治保員、幫教員、維穩員、宣傳員、信息員、技訪設施維護員)隊伍建設,努力實現“四有”(有組織、有陣地、有隊伍、有制度)標準,最終達到“四無”(無刑事案件、無治安案件、無重大矛盾糾紛、無越級上防)目標。

14、深化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在農村繼續深入開展平安鄉鎮、平安村、平安家庭(農戶)創建活動,在單位系統大力開展平安校園、平安企業、“平安之星“等系列創建活動,集小平安為大不安,努力實現平安創建人人參與、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社會效果。

(六)防范處理邪教問題,營造良好政治環境

15、堅持宣傳為主,強化警示教育。一是強化形勢教育。將反邪教宣傳教育納入計劃,定期對村單位領導進行形勢教育,實現反邪教形勢教育常態化,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政權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深化警示教育。積極開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活動,擴大覆蓋面,消除空白點。扎實開展專項教育活動,確保全鎮社會政治環境持續穩定和諧。3月份作為“反邪教警示教育宣傳月”,組織各單位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反邪教知識教育宣傳,確保群眾知曉率達98%以上。

16、堅持培訓幫教,及時轉化解脫。一是2011年,全鎮擬舉辦兩期法制教育學習班,積極探索科學、文明、高效的幫教方法,采取家庭幫教、單位幫教和社會幫教等多種形式,加大對對象的教育工作,二是大力開展幫教解困活動。建立幫扶解困工作長效機制,堅持以人為本,深入開展政策幫扶、技術幫扶、經濟幫扶、醫療幫扶、情感幫扶等有效幫扶活動,切實幫助--功已轉化人員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進一步鞏固教育轉化成果。三是準確把握政策,積極穩妥地推進解脫工作。認真抓好中央防范辦2003年下發的“四個文件”的貫徹落實,嚴格按照市縣委防范辦制定的《--功已轉化人員解脫辦法》,扎實推動解脫工作深入開展,做到應解盡解。

17、堅持“打、防”為重,把握主動。一是主動出擊,深挖幕后,嚴厲打擊--功等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繼續貫徹“主動出擊,露頭就打”的指導思想,強化專案偵察,加大破網絡、挖團伙、搗窩點力度,提高打擊的精準性、及時性、實效性,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邪教組織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和職業分子,達到“打擊一個、震懾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二是堅持預防為主、專群結合,加強防控。突出防范重點,落實防范責任,強化防范措施,在“三零”目標的基礎上,實現“四個不發生”,不發生--功人員自殺、自殘、殺人等極端案事件。建立定期排查工作機制,切實強化對--功等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重點人員的管控措施。及時查繳、清除社會面反宣品,凈化社會環境。周密部署,做好重要節日、重大活動和敏感日期間的防范控制工作,將防控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總體部署,實現群防群控,有效提高社會面的防控能力。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有效制止--功等邪教組織利用技術手段進行的電視插播、集群性電話騷擾等活動。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嚴防--功等邪教組織插手群體性事件,借社會熱點問題制造事端。

18、健全機制、鞏固陣地。一是健全無邪教社區(單位)創建工作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建立“配合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劃分達標層次,實行動態管理,力爭年內98%以上的村(社區)達到無邪教創建標準。二是加強陣地建設,厚積反邪教土壤。充分利用文化大院等陣地,積極組織引導--功人員參與自娛自樂的群眾性文化活動,用科學、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動填補他們脫離--功邪教后的精神空白,使他們的思想在活動中得到充實和鞏固。

19、進一步完善強化考核獎懲機制。對重點工作推進情況,通過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查工作形式與查實際效果相結合的方法,一周一匯報、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小結、半年一總結、年終考核驗收。要查出實情,查出真象,做到重獎嚴罰,彰先啟后,對在檢查中連續排名落后、整改措施不力或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群體性事件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要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等有關規定,堅決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