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生產監管執法計劃
時間:2022-03-27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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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前瞻性,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規范監管執法行為,提高監管執法效能,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總局令第號)、《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原則
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認真貫徹國家、省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安排部署,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通過制定和執行年度監管執法計劃,嚴厲查處和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工作原則: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依法開展監管執法活動。堅持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綜合考慮執法力量、技術裝備等實際因素,合理編制監管執法計劃。堅持突出重點的原則,把握重要時間節點,著重突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執法監察。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工作目標:通過強有力的開展監管執法,促進全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建材、造船等重點監管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進一步落實,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確保年度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控制在考核指標以內。
主要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號)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號)文件,以煤礦、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為重點,全面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深化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專項治理,全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大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營造更加濃厚的安全發展氛圍。
三、監管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市安監局監管執法人員數量測算。
目前,市安監局在編在崗31人,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11人,根據《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關于“執法人員計算比例”的規定,市安監局實際納入計算的執法人員為42×70%≈29人。
(二)市安監局年度總工作日為:市安監局總法定工作日為7279個工作日。說明:執法人員29人乘以251個法定工作日等于7279個工作日;全年365天,全年共52周,包括元旦、春節、五一和國慶10天節假日,全年法定假日共計114天,法定工作日為365—114=251天。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3286天。
(四)非執法工作日2237天。
(五)全年監管執法工作日為:總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1756個工作日。
四、執法的范圍、對象及責任分工
全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由其所在地縣級安監局全面負責日常執法檢查工作,市安監局具體負責:
1.對各縣(市、區、山)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監督。
2.指導和協調各縣級安監局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原則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民爆器材、醫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3.市安監局對監管職責范圍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實施監督管理;對縣級安監局和市有關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五、執法的事項、方式和工作安排
(一)綜合監督和檢查考核
市安監局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山)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及重點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并通報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
1.每個季度末和年底分別組織對各縣(市、區、山)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2.根據省安委會、省安監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
3.在重要時段、敏感時期和重大節假日期間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
4.組織開展綜合監督檢查。交通、消防、建設、教育、特種設備等5個重點行業各抽查4個以上單位或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民爆、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農機、水利、電力、旅游、郵政、電信、林業、氣象等有關行業,各抽查2個以上單位或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二)行政許可
市安監局依法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依法開展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資格培訓考核,依法組織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所有許可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堅持標準,規范程序,在承諾的時限內辦結。
(三)現場檢查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工作原則,市安監局的現場檢查計劃安排如下:
1.對監管范圍內的所有煤礦企業組織4次以上現場執法檢查。
2.對重點監管的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企業組織2次以上現場執法檢查;督促各縣局對一般礦山企業組織4次以上現場執法檢查。
3.對重點監管對象的冶金、機械等八大行業企業組織1次以上現場執法檢查;對各縣局負責監管的冶金、機械等八大行業企業,每個行業抽查2個以上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4.對監管范圍內的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組織2次以上現場執法檢查;督促并確保各縣局對其負責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率不低于70%。
5.對監管范圍內的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組織1次以上現場執法檢查;抽查10個以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現場執法檢查。
6.對全市各類重大危險源和安全事故隱患,組織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現場檢查。
(四)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市安監局依法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監督責任追究落實。
1.指導和協調組織對各類生產安全傷亡事故進行救援,組織一次綜合性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2.依法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牽頭組織調查處理。
(五)舉報核查和專項檢查
1.市安監局對接到的各類安全生產舉報案件,按照相關程序,組織現場核查或批轉下級安監局核查,對重大案件和領導批示的案件進行專題報告。
2.市安監局組織開展一次重點企業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情況現場執法檢查,檢查企業率不低于30%。
3.市安監局組織開展一次以高危、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情況為內容的專項檢查,檢查企業不少于20個。
4.市安監局組織一次以全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資質審查為內容的專項檢查。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以及安全法律知識“進農村、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活動,繼續宣傳國發[]23號文件、國發[]40號文件精神,不斷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認真組織轄區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確保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六、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
按照國家安監總局24號令《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八條所列十九項檢查內容執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市安監局各業務科室和安全生產監察支隊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監管執法工作,充分發揮監管執法計劃的指導作用,精心組織開展執法監察活動。要堅持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的有機結合,規范執法程序,強化執法手段,突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及重點時段,持續深入地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切實提高執法計劃的執行力。
(二)規范執法行為。市安監局各有關業務科室和安全生產監察支隊要按照工作職能和本計劃,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編制現場檢查方案,明確檢查的對象、時間、主要事項、方式和職責分工等內容,并嚴格按照計劃組織實施,執法檢查人員應有2人以上,且具有安全執法資格證書。執法檢查需做到程序合法,工作規范,尊重事實,記錄詳實,發現問題按規定程序及時進行處理。
(三)加強督導,確保實效。市安監局政策法規科要加強對計劃執行情況的調度統計,堅持月調度、季通報,督促各業務科室和安全生產監察支隊嚴格落實監管執法計劃,確保監管執法計劃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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