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合同監管工作要點

時間:2022-09-23 03: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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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合同監管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履行合同監管工作職能,推進合同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構建長效監管機制,提高服務監管效能,整治不平等格式條款,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按照市局工作安排,結合全縣合同監管工作實際,現明確2014年合同監管重點工作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深入開展格式條款監督工作

根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及《省合同監督條例》及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銀行、電信和房地產銷售等行業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條款規范治理工作;依照總局頒布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規范網絡交易中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條款;做好快遞、物業、旅游、供水、供電、駕培行業格式條款治理“回頭看”工作。靈活運用違法行為查處和行政指導等多種手段,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進一步加強合同格式條款監督管理,推動格式條款監督工作常態化,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加強合同格式條款初審、備案工作,提高經營者自覺備案意識。以消費領域合同格式條款為重點,利用監管服務的工作機制,加大對合同備案工作的宣傳力度,督促、引導經營者自覺主動備案。對不履行備案義務的經營者,要依法嚴肅處理,切實增強經營者自我規范、自覺備案的意識,進一步推進和強化合同監管。

(二)嚴厲打擊合同違法行為

各所要在總結去年已經拓展行業中監管經驗的基礎上,圍繞合同監管職能,舉一反三,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效能;結合日常巡查及專項檢查,加大合同案件查處力度,及時對利用格式條款侵權與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要認真研習省局印發的合同案例集,進一步熟悉合同案件的特征及處理程序,結合本地實際組織查處各類合同違法行為,重大、疑難合同案件及時報送至市場股。

(三)深化“守合同重信用”活動

要認真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工作,科學設置工作流程、辦理時限,合理確定風險點和監察點,注重風險防范;認真做好2014年“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工作,早安排、早落實,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工作。

(四)完善合同示范文本與指導試行文本制定推行

堅持以服務民生為重點,充分調動行業協會的積極性,積極制定和推行符合當地特色和需要的合同指導試行文本,減少因合同引發的糾紛。堅持以整治促規范,以規范促發展,結合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工作。對消費者反映問題比較集中的熱點領域和存在問題比較突出、相對集中的行業,加大合同示范文本的宣傳推廣力度,引導經營者規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促進各行業健康發展。4月各所要收集統計《省居民生活供用電合同(示范文本)》推行情況;5月要收集統計供水、駕培行業示范文本使用情況;6月收集統計《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使用情況和存在問題。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調查摸底,明確監管重點。一是摸清轄區主要企業的分布情況、行業情況,組織執法人員采取日常巡查、實地調查、上門服務等方式,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檢查;二是收集流通領域正在使用的格式合同條款,根據消費者投訴熱點,找出合同格式條款存在的問題;三是通過調查摸底,全面掌握重點行業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的現狀,有效提升辦案工作的針對性。

(二)加強制度建設,促進誠信經營。建立違法格式條款警示制,合同預警,擴大社會影響力;建立經營者自律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典型違法案例引導機制,起到示范作用。進一步加強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工作,對于整頓工作中涉及到的行業,要說明問題,限期督促整改,引導經營者樹立誠信經營意識。

(三)突出重點環節,查辦合同案件。對經營者已經制定尚未使用的違法格式條款,要責令經營者立即進行修改;對已經使用的,要責令經營者做出書面承諾,不得依據該違法條款處理可能發生的糾紛。對性質惡劣、拒不改正、影響較大,特別是引發群體性消費糾紛的,要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對在使用合同格式條款前,應當到工商部門申請備案的,必須要求限期備案;在規定期限內未備案的,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四)強化宣傳引導,完善聯動機制。各所要圍繞整頓規范工作重點,要通過消費警示、合同知識宣傳等公開方式,加強對經營者的引導。要建立內部縱向聯動機制,加強股所聯動,股所共管,明確工作職責、工作范圍、工作重點、工作程序、考核辦法等。要建立和完善集中約談制度,強化行政指導,幫助業主規范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使用,查找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漏洞,防范風險,避免或減少合同糾紛發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不但損害了合同當事人的利益,而且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各所要充分認識開展合同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積極開展,加強宣傳。

各所要認真開展合同監管工作,積極向經營者和消費者宣傳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審查、規范合同內容。

(三)集中整治,加強引導。

對轄區內各企業和經營單位使用的合同進行嚴格審查,發現未備案的合同必須要求限期備案;發現具有不平等內容的合同格式條款要及時予以清理和糾正;發現偽造合同,利用非法合同危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的行為要進行嚴厲查處。

(四)深入貫徹,及時反饋。

各工商所要在轄區內認真按照文件要求及《2014年合同監管工作績效指標分配表》開展合同監管工作,并及時通過OA系統及時上報相關材料及報表,報送內容:

1、6月20日前報送合同監管半年工作總結;

2、11月30日前報送合同監管全年工作總結;

3、6月底前及11月底以前報送合同類案件查辦情況及合同案件處罰決定書;

4、報送附件中2-4為定期報表,其中《涉農合同監督管理基本情況統計表》、《經紀人基本情況統計表》為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年報;《“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基本情況統計表》為年報。各期別報表數據截止當月13日,當月13日以后數據作為下一期別數據填報,當月18日報市場股。

各所要確定專人負責,按時、準確上報統計報表,不得遲報、錯報、漏報;注意統計數據使用的一致性,做到工作總結數據與報表統計數據一致;依據統計數據完成半年、全年統計專項分析報告,總結工作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統計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