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整治督查考核辦法
時間:2022-06-05 10:25:27
導語:環境整治督查考核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
為切實提高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水平,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根據《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集鎮區、村(居)及所屬的企事業單位。
二、考核范圍
縣道、鄉村道路、集鎮主次干道和街巷環境。
三、考核內容
依據《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考核內容主要包括:組織建設、道路、綠化養護、建筑立面、戶外廣告、違法建設、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經營秩序、河道管護、交通秩序等11個方面。
四、考核計分方法
采取定期督查和集中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1、定期督查。自4月5日起至5月15日,鎮領導小組每周一次對各單位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存在問題限期督辦。
2、集中考核。實行集中分組考核。集鎮區由村建、土管牽頭負責。村(居)由監察牽頭負責,各考核小組要認真做好記錄,作為最后獎勵的依據。
3、計分辦法
(1)組織建設3分。未建立領導小組、成立工作班子、落實管理隊伍、制定工作方案和長效管理機制,每缺一項扣0.5分,直至扣完為止。
(2)道路管護5分。道路坑洼未修復、亂堆亂放未清理,每見一處扣0.1分;設施缺損的,見一處扣0.1分,直至扣完為止。
(3)綠化養護10分。行道村、綠化帶缺株、死株的,每50棵扣1分;成片雜草、成堆雜物未清作的,見一處扣0.2分;綠化內墳頭未鏟除的的,見一處扣0.2分,直至扣完為止。
(4)建筑立面6分。道路兩側房屋和圍墻破損、殘缺的,見一處扣0.1分;房屋立面污損的,每幢房屋扣0.1分,直至扣完為止。
(5)戶外廣告6分。道路兩側亂設站牌、標牌、燈箱的,見一處扣0.1分;墻體、疊加、破損廣告未拆除的,見一處扣0.2分;“牛皮癬”每10處扣0.1分,直至扣完為止。
(6)違法建設20分。道路沿線亂搭亂建建(構)筑物、亭棚或其他附屬設施的,見一處扣1分;破舊房屋、裙房未拆除的,見一處扣0.5分,直至扣完為止。
(7)施工現場5分。拆遷、待建、施工工地未設置剛性圍擋的,見一處扣0.5分;工地圍墻外亂堆亂放、亂倒垃圾的,每見一處扣0.2分,直至扣完為止。
(8)環境衛生10分。道路視線范圍內積存大量暴露垃圾未清理的,見一處扣0.2分;道路兩側垃圾池、露天糞坑、旱廁未拆除、改造的,見一處扣0.2分,直至扣完為止。
(9)經營秩序20分。道路沿線店外經營、占道經營、流動經營和借空經營的,見一處扣0.2分;占道修車、洗車、見一處扣0.2分;占道收購、堆放廢品的,見一處扣1分;出售廢舊門窗、物料,生產、銷售預制品的,見一處扣0.5分,直至扣完為止。
(10)河道管護10分。道路兩側視線范圍內河道河坡、青坎大片倒塌未修復的,見一處扣0.2分;河坡成堆垃圾、雜物未清除的,見一處扣0.2分;水面漂浮物、水生植物每10平方米扣0.2分,直至扣完為止。
(11)交通秩序5分。機動車輛亂停亂靠,交通秩序混亂的,見一處扣0.2分,直至扣完為止。
五、獎懲辦法
各村從四位一體管護經費中拿出10000元進行考核。根據考核得分情況,將考核資金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發放。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享受考核資金;考核得分低于95分,高于80分(含80分)的,按得分百分率發放;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扣除考核資金。
- 上一篇:農村集體財務報帳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村鎮對外宣傳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