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術創先評優制度
時間:2022-07-14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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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把我院建成一所具有良好校風、嚴謹學風、嚴明校紀的高職學院,增強集體凝聚力和榮譽感,激勵學生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辦法。
一、先進學生集體評選條件
(一)評選項目
1、全國級項目:全國先進班集體
2、自治區級項目:全區先進班集體
3、院級項目:先進班集體、優良學風班、“五四”紅旗團組織、先進學生社團、文明宿舍。
(二)評選條件
1、院級以上先進班集體條件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要求,在院級先進班集體中擇優推薦。
2、院級“先進班集體”條件
(1)思想品德好。積極組織時事政治學習,關心國家大事,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全班個人操行學期總評良好達到80%以上,無不及格。
(2)學習風氣好。班內學生學習認真刻苦,成績不斷提高,班上獲各種獎勵人數多,全班學生成績及格率高于全院平均水平,獲“優良學風班”稱號。
(3)鍛煉身體好。全班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早鍛煉出勤率高,體育達標率100%。(注:身患殘疾,有醫院證明,經教務處批準,體育課免修者除外)
(4)遵紀守法好。全班出勤率高于95%,班級沒有無故不參加學院有益活動的現象,全班學期內無人受處分。
(5)安全文明好。80%的宿舍達到“衛生宿舍”條件,“文明宿舍”數比例高,無安全事故,形成良好班風。
(6)骨干作用好。黨小組、班委、團支部的核心作用好,黨、團員的表率作用好,基本做到同學自我管理。老師、班主任不在場與在場一個樣,沒人檢查與有人檢查一個樣,自修課與聽授課一個樣,在院外與在院內一個樣。
2、“優良學風班”條件
(1)每學期有班級學風建設計劃與總結,積極開展和參加有利于學風建設的思想教育活動;
(2)班級學習氣氛濃厚,全班同學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學習勤奮,能認真按時獨立完成各種作業,任課老師對班級的學風評價良好;
(3)上課出勤率高于95%,課堂秩序良好;
(4)遵守考場紀律,無考試作弊現象;
(5)全班學習成績及格率高于教學系班級平均及格率;
(6)班級同學獲技能等級證書多;
(7)積極組織同學參加學習競賽和科技活動;
(8)積極參加教學實習,受到實習單位好評;
(9)全班同學無違紀受處分者。
3、院級“‘五四’紅旗團支部”條件
(1)一級團支部稱號,即團支部目標管理考核分在80分以上(見《團支部工作辦法附表》)。
(2)學年內團支部成員無人受過警告或以上處分。
4、院級“‘五四’紅旗團總支”條件
(1)獲一級團總支稱號,即團總支目標管理考核分達80分以上(見《團總支工作辦法附表》)。
(2)一年內所管轄的團支部,獲一級團支部稱號的達80%及以上。
(3)共青團工作服務意識強,創新意識強,工作扎實,富有特色,成績顯著。
(4)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出色完成學院及上級團組織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5、“優秀學生社團”條件
詳見《學生社團管理規定》。
6、院級“文明宿舍”條件
詳見《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獲得“文明宿舍”,是寢室長參評優秀學生干部的必要條件。
二、先進學生個人評選條件
(一)評選項目
1、全國級項目: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干部。
2、自治區級項目:全區三好學生、全區優秀學生干部、全區優秀大學畢業生。
3、院級項目: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社會工作積極分子。
(二)評選條件
1、院級以上學生先進條件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要求,在院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中擇優推薦。
2、院級“三好學生”條件
(1)思想品德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本學期無違紀記錄,無曠課記錄,無惡意欠費,學期操行總評優秀。
(2)學業成績好:各科目學期總評成績80分(或良好)及以上,在校學習期間經補考無不及格科目。
(3)鍛煉身體好: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含早操)和院、系、班的文體活動,《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及格及以上(殘疾學生憑有關證明并履行批準手續,實施殘疾人體育活動,考核成績及格),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3、院級“優秀學生干部”條件
(1)擔任共產黨小組長、支部委員以上干部,擔任寢室長、班委委員,擔任系級、院級等學生組織機構委員及以上學生干部,擔任共青團支部委員及以上干部,擔任經學工部(處)、團委批準備案的學生社團負責人,工作應當滿一個學期。有重大貢獻者,申報學務院領導批準,擔任上述學生干部工作可為4個月。
(2)除具備“院級三好學生條件”(1)、(3)項外,在學生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有較高威信;堅持原則,敢與損害集體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作斗爭,為保證學生宿舍、或班級、或年級、或系、或學院、或黨團、或社團的穩定發展做出貢獻;積極完成所任學生干部工作任務,實績顯著,任職考核成績良好及以上;寢室長所在的集體寢室被評為文明宿舍。
(3)學業成績:考試科目學期總評成績75分及以上,考查科目(含軍訓、體育)總評成績良好及以上,在校學習期間經補考無不及格科目。
4、院級“優秀共青團員”條件
(1)加入共青團組織滿一年。
(2)具備“院級三好學生條件”(1)、(3)項,各科目學期總評成績70分(或中等)及以上。
(3)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并按要求寫學習心得,按時交納團費,年度團員注冊經民主評議為“優”。
(4)積極參加團的各項組織活動和學院的有益活動,并自覺遵守紀律,無遲到、早退、缺席現象。
(5)敢于對不良現象進行批評和虛心地進行自我批評,做到有錯就改,在同學中有較好影響。
(6)積極主動完成團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7)積極向團支部或上級團組織提出有創意的建議、活動方案或誠懇地反映意見。
(8)積極參加青年志愿者活動,積極參與“愛心基金會”捐款和便民服務活動,經常為集體或者他人做好事。
5、院級“優秀共青團干部”條件
(1)擔任共青團干部工作滿一學期。
(2)達到“院級優秀共青團員”條件。
(3)熟悉共青團工作,責任心強,積極肯干,任勞任怨,作風民主,辦事公道,熱心為同學服務,有奉獻精神,工作成績突出,有較高的威信。任職考核成績良好及以上。
6、院級“社會工作積極分子”條件
(1)具備“院級三好學生條件”(1)、(3)項,各科期評成績及格及以上。
(2)擔任學生干部或者社團領導滿一個學期,任職考核成績良好及以上;或者在院,或系,或班,或學生宿舍樓棟,或學生社團的宣傳、科技、文化、藝術、體育、勞動、愛衛、紀檢、宿管、治保、青年志愿者活動等工作中起領導、組織、骨干作用,工作成績顯著。
三、學生先進獎勵辦法
(一)評選時限
1、院級以上學生先進,根據上級相關文件要求評選。
2、院級學生先進,每學期評選一次。
(二)評選程序
1、學生集體和個人參評先進,須填寫先進申報審批表,按審批程序、權限逐級審核、批準。
2、院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院級社會工作積極分子、先進班集體、優良學風班、文明宿舍、優秀學生社團等,由學工部(處)、院團委共同組織評選,院學生獎懲委員會通過,學務院領導批準。
3、優秀團員、優秀團干、“五四”紅旗團支部、“五四”紅旗團總支等,由院團委組織評選,院黨委領導批準。
4、全國、自治區、區直級別的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由學工部(處)、院團委共同組織評選,院學生獎懲委員會通過,院黨政領導審核同意,公示無異議后,報廣西區、國家有關領導部門批準。
5、其他單項獎由相關組織比賽的評委會評選。
(三)評選名額
1、院級以上學生先進按上級相關文件給定的名額組織評選。
2、院級先進班集體名額不超過全院參評班級總數的5%。
3、院級優良學風班、“五四”紅旗團組織名額,一般不超出班級總數的20%。
4、院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社會工作積極分子、文明宿舍的評選不限名額,達到條件即可參評。
5、院級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名額,一般不超出總數的10%。
6、院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可同時榮獲,但獎學金只頒發一份。
(四)評選說明
1、班級有達10%的學生惡意不按時繳清學費、住宿費等合法費用,無資格參評先進班集體、優良學風班和“五四”紅旗團支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評當學期各類先進個人:學期內事假累計達到50學時;下學期開學不按時報到者(經批準的病、喪假除外),不按時注冊者(已辦理緩交合法費用的除外)。
3、學生個人留(降)級期間,處分未解除,有上述第2種情況之一者,無資格參評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社會工作積極分子、優秀團員、優秀團干。
4、不實事求是填寫“先進申報審批表”者,經核實,取消其參評先進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五)獎勵方式
1、通報表揚。凡在德、智、體、美、社會工作、第二課堂活動中表現優異的,或者為學院爭光的學生個人和集體,給予全院性通報表揚。
2、頒發證書或獎狀。
3、給予物質獎勵。詳見《廣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獎助學金規定》。
(六)獎勵檔案
1、院級先進個人經批準后,申報審批表原件一式二份,存學工處文書檔案和學生個人檔案。廣西區和全國先進個人經批準后,申報審批表復印件(校內申報部分)、獎勵證書(獎狀)復印件,存學工處文書檔案和學生個人檔案。附屬申報材料的復印件,存學工處文書檔案。
2、院級先進集體經批準后,申報審批表和附屬申報材料的原件存學工處文書檔案。廣西區和全國先進集體經批準后,申報審批表復印件(校內申報部分)、附屬申報材料的復印件、獎勵證書(獎狀)復印件,存學工處文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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