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首問責任制度
時間:2022-11-03 0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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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改進工作作風,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辦事效率,搞好優質服務,樹立政府機關良好形象,優化投資、建設、干事創業環境,促進全鄉社會經濟全面發展,特制定連鎮鄉首問責任制度。
第二條首問責任制度適用于本鄉全體工作人員。
第三條首問責任人是指在本鄉范圍內第一個被到鄉里來辦事的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以下簡稱辦事人)詢問到的工作人員。
第四條首問責任人(以下簡稱首問人)的主要責任:
1、辦事人到鄉里辦事及聯系其他工作時,首問人要使用文明用語,文明禮貌,熱情大方,問聲好,讓個座,倒杯水。
2、辦事人提出的辦理事項屬于首問人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首問人應當及時辦理,一次性告知有關事項,必要時提供有關資料、表格等,耐心、細致、周到地解答有關詢問。
3、辦事人提出的辦理事項不屬于首問人職責范圍,但是屬于本科室而因有關責任人不在或聯系不上的,首問人應當認真負責地填寫“首問責任制度登記表”,將辦事人的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及擬辦事項的主要內容等進行登記,并立即置于有關責任人的辦公桌上或以其他方式轉交給責任人;有關責任人閱知登記內容后應盡快與辦事人聯系,了解情況后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辦事人需要辦理的事項。如責任人出差,或暫無責任人,或辦理事項要求緊急以及責任不明確的事項,首問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報告,并要負責給辦事人答復。
4、辦事人提出的辦理事項不屬于首問人職責范圍內,但是
屬于本鄉職責范圍內的,應主動告知與有關科室聯系,必要時應為辦事人聯系有關科室和責任人。
5、辦事人提出的辦理事項不屬于本鄉職責范圍內的,首問人應當耐心解釋,并盡自己所知給予指引和幫助。
第五條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工作業務和工作程序,不僅要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而且要了解有關科室的職能;要強化職業道德意識,樹立為辦事人著想、為辦事人服務的思想,要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知識學習,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業務技能,不斷提高辦事效率。
第六條對嚴格自覺遵守首問責任制度,積極主動幫助辦事人解決問題的工作人員,應及時予以表揚。
第七條對違反首問責任制度,并經查實具有下列情節者,應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向辦事人賠情道歉等處理。
1、首問人沒有及時或沒有在限期內將辦事人擬辦的事項辦理完結的;
2、首問人沒有及時將辦事人擬辦的事項移交給有關責任人的;
3、有關責任人到崗后沒有及時與辦事人聯系研究解決問題的或沒有在限期內完成的;
4、冷漠對待辦事人、應當告知而沒有明確告知有關事項的;
5、對自己所承擔的職責不清、辦事程序不熟悉、辦事過程中出現差錯的;
6、對辦事人提出的辦理事項推諉扯皮,不負責任的;
7、對辦事人態度惡劣,使用不文明語言的;
8、借辦事之機吃拿卡要或變向吃拿卡要,不給好處不辦事的。
第八條本鄉設立違反首問責任制度投訴電話:,辦公室進行檢查落實。
第九條本首問責任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實行,并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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