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

時間:2022-07-10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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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是我們黨全部活動的總章程。認真遵守黨章,嚴格按制度和規定辦事,是增強黨的團結和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根本保證。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一定要全面履行黨章賦予職責任務,嚴格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保證黨的政治綱領和政治目標的實現。

一、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保證黨的政治綱領和政治目標的實現,是紀檢機關的重大使命

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是我們黨對紀檢機關的一貫要求。黨的一大通過的黨的綱領規定,黨員要“保守秘密”。黨的二大、三大、四大通過的黨章,都專門設立了“紀律”一章。1927年,黨的五大選舉產生了中央監察委員會,隨后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規定,成立監察委員會的目的是為了“鞏固黨的一致及權威”。1945年,黨的七大通過的黨章專門設立了“黨的監察機關”一章,明確規定其任務與職權是“決定或取消對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訴”。按照黨章要求,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有力地保證了黨在民主革命時期的政治綱領和政治路線的勝利實現。執政后,我們黨的地位和任務發生了根本變化。1956年9月,黨的八大通過的黨章在七大黨章的基礎上,增加了一項任務,即“經常檢查和處理黨員違的章程、黨的紀律、共產主義道德和國家法律、法令的案件”。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黨中央針對新的歷史時期黨的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必須加強黨風黨紀建設。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確立了紀委的雙重領導體制,明確規定了三項主要任務和三項經常性工作,即“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協助黨的委員會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黨的十六大通過的黨章在重申紀委三項主要任務和三項經常性工作的基礎上,增加了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重要職責,補充了“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保障黨員的權利”兩項工作。可見,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不同歷史時期,根據黨的建設新的實踐經驗,黨章賦予紀檢機關的職能不斷完善,任務不斷豐富,責任不斷加重。

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歷來強調紀檢機關要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早在上世紀50年代,同志就指出,中央委員會之所以認為有必要“按照黨章成立中央監察委員會”,就是為了“加強黨的紀律,加強對各種違法亂紀現象的斗爭”,特別是防止“嚴重危害黨的利益的事件重復發生”。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同志指出,各級紀委的任務“不只是處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把我們的黨風搞好”。1996年1月,同志在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上指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中紀委首先要把省、部級以上領導干部中發生的問題解決好;各省、區、市和中央部委紀檢監察機關要重點把地(市、州)、廳(局)級領導干部中發生的問題解決好”。黨的三代領導人都要求紀檢機關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就是為了維護黨的紀律,加強黨內監督,保證黨在不同歷史時期的政治綱領和政治目標的實現。

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黨的十六大召開不久,同志就在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明確指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根本職責,是保證黨的政治綱領和政治目標的實現。各級紀委要從整體上把握黨章賦予的各項職責和任務。一方面,要通過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政治路線的貫徹執行。另一方面,又要通過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純潔黨的組織和隊伍,保證黨的隊伍堅強有力。”這段重要論述,對十六大黨章賦予紀委的職責和任務作了高度概括,充分體現了從嚴治黨的方針和與時俱進的精神,對于推進新世紀新階段黨的紀檢工作,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這些年來,各級紀委在黨委的領導下,按照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在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隊伍堅強有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的紀檢機關在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上還存在著不夠全面、不夠落實的問題,認識上需要進一步深化,工作上也有一些亟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每一個共產黨員都要學習黨章,黨的紀檢干部更要學好黨章。十六大黨章涵蓋了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等各方面建設的重要原則和基本要求,是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綱領。這部黨章的條文部分共十一章五十三條,分別對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黨的組織制度、黨的各級組織、黨的干部、黨的紀律等作出了規定。其中,第七章和第八章是專門講黨的紀律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這是紀委全面履行職能的根本依據,我們一定要認真研讀。同志提出的“兩個方面”,是從“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中概括出來的,有助于我們從整體上去理解和把握黨章賦予紀委的職責和任務。這兩個方面相輔相成,都很重要,我們要全面加以落實。

二、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努力使黨員干部少犯或不犯錯誤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抓緊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此,黨中央頒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紀委協助黨委落實《實施綱要》的過程,就是全面履行黨章賦予職責和任務的過程。落實《實施綱要》的目的,就是為了有效預防黨內各種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的發生,使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做到少犯錯誤或不犯錯誤。

同志十分重視反腐倡廉工作,他對預防腐敗問題作過一系列精辟論述。這些論述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堅決反對和防止腐敗,是全黨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他指出,對極少數腐敗分子必須嚴厲懲處。對絕大多數黨員和干部主要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這如同一個人為了保持健康,必須加強鍛煉,預防病菌侵入肌體一樣。預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不得病或減少疾病。

——反腐倡廉,既要治標,更要治本。他指出,懲治腐敗,要作為一個系統工程來抓,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持之以恒。標本兼治關鍵是治本。要從標本兼治、更多地注重治標轉向標本兼治、以治本為主的工作思路上來,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

——從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變的堤防。他指出,在長期執政的條件下,在對外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環境中,黨必須十分注重防范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對領導干部來說,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經得起權力、地位、金錢、美色的考驗。發現干部有了缺點、毛病,要及時指出,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依靠發展民主、健全法制來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他指出,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法制建設,使人民群眾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及時發現、研究帶有傾向性的問題,進一步完善黨員領導干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廉潔從政的行為規范;加強反腐敗方面的立法,保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反腐倡廉工作要逐步實現制度化、法制化。

——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保證權力依法正確行使。他指出,對領導干部的管理,要從事后查處為主轉向事前監督為主,將監督的關口前移。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自覺接受上級組織、班子成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要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并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通過體制創新逐步鏟除腐敗現象產生的土壤和條件。他指出,要著重抓住那些容易產生腐敗現象的環節來推進體制創新工作,特別要搞好人事、財政、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改革。改革也要實事求是,一切措施都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最終以社會效果來檢驗。

——將預防腐敗現象寓于各項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他指出,要堅持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把反腐倡廉同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重大措施的實施緊密結合起來。制定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的政策,出臺重大的改革措施,都要對是否有利于反腐倡廉進行論證,做到存利去弊,完善決策,未雨綢繆,預防在先。

——堅持和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促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協調發展。他指出,要堅持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努力形成各部門一起動手,各領域協調行動,各種手段配合運用,全方位、多方面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的局面。

同志關于注重預防腐敗的重要論述,體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反腐倡廉的特點和規律,是對反腐敗思想和鄧小平反腐敗理論的豐富和發展,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成部分。紀檢機關在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要把學習反腐倡廉理論特別是注重預防腐敗的思想作為重要內容,并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黨的十六大以后,同志先后三次在中央紀委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有效預防腐敗更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志。進一步加大預防腐敗的工作力度,必須繼續在加強教育上下功夫,使領導干部帶頭廉潔自律,自覺拒腐防變;繼續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發揮法規制度的規范和保障作用;繼續在強化監督上下功夫,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以改革統攬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建立完善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他強調,預防和懲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兩個方面。有效預防本身就要求實行嚴肅懲治,而實行嚴肅懲治本身又有利于有效預防。同志的重要論述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體現了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時代要求,是對反腐倡廉理論與實踐的繼承、發展和深化。

重溫同志的重要論述,學習同志的重要講話,有助于我們加深對中央在新形勢下強調“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理解。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是我們黨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反腐倡廉規律認識的深化,對黨員干部成長規律認識的深化,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規律認識的深化。

從改革發展和反腐敗的角度看。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了關鍵時期。改革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也是預防腐敗的重要途徑。上個世紀90年代初,針對體制轉換過程中消極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態勢,黨中央作出加大反腐敗斗爭力度的重大決策,確立了三項工作格局,側重遏制,嚴厲打擊,取得了明顯成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貫徹實施,為深化改革、加大預防腐敗力度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我們要從維護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政治高度,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加大預防腐敗的力度,以改革統攬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使提出的要求和措施符合實際,切實可行。同時,要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黨中央各項重大改革發展的措施落到實處,不斷減少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

從黨員干部成長的角度看。一名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成長很不容易,既離不開自身的思想修養和實踐磨練,也離不開組織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領導干部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面臨各種挑戰和考驗,如果頭腦不清醒,立場不堅定,很容易犯錯誤。黨組織發現錯誤苗頭,就要及時打招呼。這是對干部的關心和愛護,也是對黨的事業負責。許多案例都說明,領導干部犯錯誤有一個逐步演變的過程。預防在先,關口前移,可以使我們的干部少犯錯誤。對犯錯誤的干部,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對人的處理要慎重。有些同志對自己要求不嚴犯了錯誤,黨組織也是惋惜和痛心的。這些同志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愿意痛改前非,應給以改正錯誤的機會,改了就好。黨的事業是一項偉大的事業,總是團結的人愈多,愈有利于事業的興旺發達。

從紀檢工作的角度看。紀檢機關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對絕大多數黨員干部,主要是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腐敗分子是極少數,但影響很壞,要發現一個查處一個,絕不姑息,絕不手軟。這一點,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在我們黨內,絕大多數黨員干部是好的。懲處極少數腐敗分子,也是為了教育大多數。所以,紀檢機關一定要正確處理懲處和預防的關系,既要堅決查處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又要著眼于預防各種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的發生,保持黨的組織的純潔性。提高了這個本領,有利于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更好地發揮紀委的職能作用。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明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

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在經濟、政治、文化和黨的建設方面,作出了一系列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紀律是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保證。各級紀委一定要在黨委的領導下,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履行好監督檢查職責,保證中央政令暢通。

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強監督檢查。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密切相關。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作為重點,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會同有關部門對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中損害群眾利益,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進行專項治理,查處了一批違紀違規案件。目前,全國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拖欠的補償費、拖欠農民工工資、拖欠下崗職工生活費和安置費等問題,得到妥善處理。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得到有效控制,拆遷補償和安置不落實的問題基本解決。這些工作,對促進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要繼續落實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部署的各項工作,尤其要會同有關部門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企業違法排污和上學、看病等方面的突出問題。要督促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不搞低水平重復建設。要針對經濟社會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監督檢查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緊密結合,維護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現在,全國許多農村家庭有人進城務工,總數超過1.2億人。他們為城市建設和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要通過加強對中央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要深入到矛盾和問題較多的地方調查研究,盡可能及時合理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維護公平正義,促進黨群干群關系以及社會各方面關系的和諧。

圍繞落實改革的重大舉措加強監督檢查。我國改革已經進入攻堅階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力爭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的突破。要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體制、投資體制改革。一些地方和部門建立健全有形建筑、土地交易、產權交易等要素市場,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試行限制或取消“黑名單”上建筑商承攬工程資格的制度,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效果是好的。我們要不斷完善這些制度,改進執行的方式方法。改革越深入,紀檢監察機關越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越要加強監督檢查。我們要結合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督促有關部門抓好職責范圍內的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體制機制。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和分析問題,妥善協調各種利益關系,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注意把改革中出現的失誤與嚴重違紀違法區分開來,既要查處嚴重妨礙和破壞改革的行為,又要支持廣大黨員干部大膽創新,為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

圍繞解決黨風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監督檢查。搞好黨風建設是預防腐敗的有效措施。黨風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就能順利貫徹落實。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們明確提出要重點解決領導干部收錢送錢、“跑官要官”、縱容支持配偶子女非法牟利、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參加賭博等突出問題,已經取得一定成效。黨風方面的問題,往往與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價值觀念和社會風氣等多方面因素有關。我們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權力觀教育,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大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營造崇尚廉潔、扶正祛邪的社會風尚。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那些措施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導致嚴重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治理的地區和部門,黨委有責任,紀委也有責任。我們一定要按照黨章的規定,協助黨委搞好黨風建設。紀委的案件檢查室除了查辦案件外,還要積極履行教育、監督等職責,協助抓好所聯系地區和部門的黨風建設。

四、認真做好黨章規定的五項經常性工作

(一)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保證。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絕大多數黨員是好的。但是,也有一些黨員干部紀律觀念淡薄,甚至違法亂紀。各級紀委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黨員干部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的教育。要加強政治紀律教育,保持全黨在指導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原則問題上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權威。要加強組織紀律教育,堅持民主集中制,防止在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上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要加強經濟工作紀律教育,防止領導干部濫用職權干預微觀經濟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要加強群眾工作紀律教育,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能公開的都要公開,聽取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及時制定、調整和充實反腐倡廉的黨內法規,更好地用制度約束黨員干部的從政行為。

(二)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權力失去監督,就很容易導致腐敗。從我們查處的案件看,個別領導干部走上違紀違法道路,主要是他們思想蛻化變質,但也有一個需要加強有效監督的問題。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與自下而上的監督以及同級領導班子內部互相監督相結合。通過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既要加強對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又要從中發現為民、務實、清廉的領導干部;通過對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既要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又要協助駐在部門黨組(黨委)抓好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要加強對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發揮領導班子內部相互監督的作用,健全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增強公仆意識,正確對待監督,自覺接受監督,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三)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嚴肅查辦違紀案件,是黨章賦予各級紀檢機關的重要職能,也是抓好黨風建設的重要手段。各級紀委查辦案件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定指標,有多少就查多少,絕不能湊數。查清了問題是成績,沒有問題澄清了事實也是成績。近年來,各地辦案數量有的年份上升,有的年份下降,這是正常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隨著懲治和預防腐敗措施的加強,腐敗案件應該會逐步減少的。要認真貫徹執行《關于紀檢監察機關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的意見》。對違犯黨紀的黨員,要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區別對待。對嚴重違犯黨的紀律甚至觸犯國家法律、人民群眾痛恨的,必須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否則,就不能平民憤。對犯一般錯誤的黨員,能夠教育挽救的要盡量教育挽救,把思想工作做好。近年來,各地對一些群眾反映強烈但一時難以完全查清的問題,對有關干部采取免職、調離等措施進行組織處理,效果是好的。我們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建立健全組織處理的工作機制,多采取一些組織處理措施。

(四)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從黨的七大開始,黨章就明確規定黨的監察機關要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黨的十二大以后的黨章,都把它作為紀委的一項經常性工作。這些年來,這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加強和改進。對違犯紀律的黨組織和黨員進行檢舉、控告,是黨章賦予黨員的一項重要權利。我們要做好信訪舉報工作,既要注意從中發現案件線索,又要鑒別分析,防止誣告、錯告。要提倡實名舉報,注意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要嚴肅查處。同時,也要警惕一些人出于各種目的無中生有、捏造事實,要為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黨員干部澄清是非,主持公道,保護他們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各級紀委要認真受理有關侵犯黨員權利的檢舉和控告,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要暢通渠道,使基層黨組織和基層黨員的意見、建議能夠及時地反映到上級黨組織。黨員對處分處理不服的,有權向黨組織提出申訴。我們要實事求是,依紀依法辦理申訴案件和申訴信件,切實保障被處分黨員的權利。對那些處理正確、維持原處分決定不變的,要耐心宣講法規政策,做好解釋說服工作;對變更和撤銷原處分決定的,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無理糾纏的,要加強教育,嚴肅批評。紀檢機關公正執紀非常重要。各級紀委要高度重視案件審理,選派得力干部從事這項工作。

(五)保障黨員的權利。十六大黨章把“保障黨員權利”作為紀委一項經常性工作,是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措施。我們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大意義。黨章對黨員權利的規定,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參與黨內日常活動的權利,如參加黨的會議、閱讀黨內文件、參加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等。二是對黨組織和其他黨員進行監督的權利,可以批評和揭發檢舉違紀違法事實、要求處分違紀違法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等。三是維護自身政治權益,如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去年,中央頒布了經過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進一步完善了這些權利的保障措施。各級紀委要貫徹執行好這個條例,對黨的領導干部和下級黨組織履行黨員權利保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檢查和處理侵犯黨員權利的案件,維護和保障黨章賦予黨員的權利。

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正確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就必須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重大問題及時向黨委特別是主要領導請示匯報。同時,要認真抓好紀檢機關自身建設。對紀檢干部要嚴格要求,嚴格管理,防微杜漸。要重視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對黨員領導干部有效監督的能力,提高依法執紀依法辦案的能力,提高發展黨內民主和維護黨員權利的能力,提高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能力。要多深入實際、深入基層,多接觸群眾、接觸干部,正確分析形勢,正確看待我們黨員干部隊伍的主流,更好地服務于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要強化內部管理,建立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進一步加大輪崗、交流和調整力度。對不適合在紀檢機關工作的,要堅決調離。紀檢干部要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嚴格執行工作紀律特別是辦案紀律和保密紀律,自覺接受黨組織、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經受住反腐蝕的嚴峻考驗。

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各項職責和任務,是廣大紀檢干部的政治責任。我們一定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密團結在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努力完成黨章賦予的三項主要任務,認真做好五項經常性工作,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宏偉目標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