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局水稻保險活動通告
時間:2022-05-23 0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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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農業與林業局、市財政局、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關于開展水稻種植(制種)保險工作的通知》(農林[]83號)通知精神,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強農惠農政策,強化農戶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化解農戶因災害造成的損失,我區從年起開展水稻種植(制種)保險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水稻保險情況
年8月28日我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簽訂了年度區水稻種植保險協議,保險期限為12個月,保險范圍為區范圍內種植的全部水稻(年全區種植業生產指導性計劃(農[]14號)任務數據為準確定投保數量,共計15200畝);保費金額為每畝300元,保險費率4%,每畝保險費12元,保險費用已由市、區財政全額繳納,農戶不用另外繳納;其他相應保險責任及賠償標準見《年度區水稻種植保險協議》(附件一)。中國人保財險公司支公司負責水稻保險工作的承保、理賠及宣傳等具體工作。
二、工作要求
今年是我區開展水稻種植(制種)保險工作第一年,各鎮(街、場)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謀劃,把水稻種植(制種)保險當做一項為民辦實事的工作來抓;宣傳普及農業保險知識,增強農民的保險意識,把水稻種植(制種)保險工作落到實處。
1、鎮(街、場)、各行政村要指定專人負責,配合區、鎮農業部門、保險部門,組織當地農戶做好水稻保險理賠工作,負責理賠款和相關資料在鎮、村進行公示,杜絕發生弄虛作假行為發生。于9月5日前將負責保險工作的鎮、村聯系人、聯系電話上報區農林水利局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
2、鎮(街、場)負責將水稻種植(制種)保險工作相關情況在各行政村公示欄張榜公布,并宣傳到各家各戶。
3、鎮(街、場)農業部門在投保人出險后,配合區農林水利局和人保財險支公司做災害技術鑒定、查勘定損等工作。
4、人保財險公司支公司負責水稻保險工作的承保、理賠及宣傳等具體工作,負責宣傳至各行政村。負責保險工作的組織和業務管理、培訓工作,建立理賠規程,明確理賠時限,簡化理賠程序,做到查勘及時,理賠及時。
5、為確保理賠資金及時足額支付被保險人,發生出險時所有的賠付款應由保險公司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向參保人直接支付保險賠款。理賠款必須在村進行公示,接受監督,以防止發生弄虛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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