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復合模式探討

時間:2022-03-29 0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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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復合模式探討

1.農林復合經營模式的發展歷史在北魏《齊民安術》中就有記載,記載的是桑園間作的經驗。中國的農業起源于森林,從來就是以農林結合的形式發展至今。從人類歷史文明的發展史可將其分為三個階段:原始農業復合經營階段、傳統農業復合經營階段、現代農業復合經營階段。“刀耕火種,游種輪作”是原始農林復合經營的主要方式;定居種植和土地私有化后的自給自足小農生產方式則是傳統農林復合模式的寫照;而現代農林復合模式始于商品生產的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直至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在保護生態的同時追求合理利用資源、開拓開發資源、爭取資源永續利用等。

2.農林復合經營模式的類型通常根據農林復合經營的經營目標、組成和功能的不同,可將其分為四大類,即林—農復合型、林—牧(漁)復合型、林—農—牧(漁)復合型和特種農—林復合型。

(1)林—農復合型就是在同一土地單位上,通過時間序列、空間配置,進行結構搭配,相繼把林木與農作物結合在一起的種植方式。從經營的目的不同組成比例的輕重又可將其分為以林為主、以農為主、農林并舉三種經營模型。其中又可細分成:林農間作型—即林木與農作物混合種植的經營方式,例如:農桐間作、棗糧間作、果農間作;綠籬型—在農田、庭院周圍種植綠籬,既起美化作用、又有保護果園的作用;農田林網型—在我國三北和沿海的平原農區廣泛采用農田林網型,能有效地改善農田小氣候,抵御風沙、臺風、干熱風、寒露風等自然災害。同時,還可以提供木材、薪材以及經濟林產品;農林輪作型—把農作物與林木在同一塊土地上進行輪換種植的模式。

(2)林—牧(漁)復合型是指在同一經營單位的土地上,林業與牧業或漁業相結合的經營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林牧間作型、牧場飼料綠籬型、護牧林木型、林漁結合型。總之,是將林業與牧業進行間作或者把林業與漁業相結合的復合經營系統類型。

(3)林—農—牧(漁)復合型它可分為林—農—牧多層種植型、由林農型轉變為林—牧型、林—農—牧庭園兼營型、林—農—漁結合型。在注重農業、林業的同時,不放棄牧業與漁業的發展。

(4)特種農林復合型,這種復合經營模式以生產特種產品為目的,它由林木混交型、林—藥間作型、林—食用菌結合型、林木—資源昆蟲結合型等復合系統組成。3.農林復合經營的結構。由于農林復合經營系統是人工復合群落,其物種多樣,結構復雜,對土地的利用也更為充分與合理,可按其物種成分、空間結構的變化劃分成許多不同的結構形式。(1)空間排列結構是各種農林復合模式內的空間分布,即物種的互相搭配。水平結構和垂直結構是空間排列結構的兩種基本形式。水平結構是指農林復合經營模式的生物平面布局,其中物種密度和水平排列方式是構成水平結構多樣性的主要因素。各組成成分垂直排列的層次和垂直距離構成農林復合經營的垂直結構。一般說來垂直高度越大,層次越多,空間容量也就越大,資源利用率也就越高。(2)時間順序結構在農林復合經營系統中,時間順序結構分為季節結構變化和不同發育階段結構變化兩種變化方式。主要受氣候以及生物生長發育節奏的影響。

4.農林復合模式的物種組合設計原則。由于生物物種受生態幅度范圍和抗逆能力的影響。因此生物組合的設計應因地制宜,間作的農作物要求適應性強,短桿直立,耐陰高產,或有根瘤的豆科植物。樹種選擇要求樹冠窄,干通直,樹葉稀疏,冬季落葉,春季放葉晚,根系分布深,生長快,適應性強的樹種。種群組合要求慢生與速生,深根與淺根,喜光與耐陰,有根瘤與無根瘤的樹種和作物組合在一起為佳。總之,要求樹種生態幅度較寬,物種之間能夠互利共生或偏利共生,排除異株寄生現象,避免種群間有相同的病蟲害。

5.農林復合模式綜合效益評價。(1)生態效益。改善農田小氣候農林復合后形成特殊的生態環境,改善了農田小氣候。杉木與玉米間作,林地在整個生長期相對濕度提高了3.5%。據俞心妥(1991)研究表明,農桐間作使風速降低40%~50%、空氣相對濕度提高7%~10%,絕對濕度提高2000毫巴,蒸發量減少34%,土壤含水量提高7%~10%,顯著地減少了干熱風對小麥的危害。減少土壤流失實行農林復合經營可以減少地表徑流和土壤侵蝕,有效地防止土壤流失。

(2)經濟效益。農林復合經營可一地多用、一年多收,能在相應的時間內獲得2—3種以上產品的收獲,這在數量和品種上都較單一種植優越得多。在造林初期間種糧食、經濟作物能充分利用林地空間、氣候和土壤等資源,以短養長可取得近期經濟效益。對林下作物進行中耕、除草、施肥等管理改善了幼樹的生長環境,提高了幼樹的成活率,以耕代撫降低了撫育成本。在墨西哥用桃花人工林和玉米間作,營造人工林的費用減少了27%。

(3)社會效益。首先,由于農林復合經營有多種產品輸出,如糧食、油料、畜禽、果品、蔬菜、藥材、木材等,這滿足了社會多方面的需求。其次,農林復合經營具有集約性的特點,要求投入密集的勞動力。因此,有利于安排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增加就業機會。另外,農林復合經營不但能夠增加短期收入,而且還可增加長期收入,因此,這種經營有利于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增加農民收入。

近幾年來,隨著農林復合經營系統在世界范圍內的廣泛興起,農林復合經營的定量化研究和整體水平進一步加強,在我國農林復合經營已經成為生態農林的主要內容。但因農林復合經營研究是一綜合性很強的研究領域,幾乎涉及農業、林業、牧業等研究領域。許多工作者受學科的限制,對于模式的優化、評估等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在今后的學術研究和實際工作中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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