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稅源普查工作通知
時間:2022-07-08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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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掌握全省地稅稅源的相關經濟稅收信息,摸清稅源底數,推進稅收征管工作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根據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結合*省實際,省政府確定,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一次以規范納稅基礎信息為重點的地稅稅源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地稅稅源普查的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省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地稅收入保持較快增長,充分發揮了稅收調節經濟和調節分配的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了應有貢獻。但由于地方稅稅種多、稅源分散、流動性大、隱蔽性強,給稅收征管帶來很大困難。按照國家稅法規定,將分布于社會各經濟部門、各類納稅人的涉稅信息,通過一系列方法和手段進行收集和分析,實現對稅源的全方位掌控,可以強化稅源管理,夯實稅收征管基礎,防止稅款流失,更好地促進全省稅收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普查的范圍、對象和時限
這次地稅稅源普查的范圍為全省繳納地方稅收的所有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具體包括:企業(含外資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事業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外國企業在省內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和個體工商戶。
普查時限為:戶源普查截止日期為20*年*月*日;房產、土地和車船信息的普查期限為20*年度。
三、普查的主要內容
普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應納稅戶稅務登記情況、應納稅種登記情況和應稅房產、土地、車船登記情況。
(一)戶源普查。在上年稅務登記換證的基礎上,全面清理應辦稅務登記證未辦證業戶、應換發稅務登記證未換發業戶、不符合涉外稅收優惠的外商投資企業、假注銷、假停業、假證件失效以及走逃失蹤戶;核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醫療機構等從事應稅勞務、房產出租、內設三產等稅務登記情況,核準稅務登記信息,摸清戶源底數。
(二)稅種登記普查。結合稅務登記和稅源普查的戶籍資料,全面準確地核定納稅人應納稅種,為申報征收提供可靠依據。包括對已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的稅種登記情況的全面核查;對已納入正常管理的無稅務登記證納稅人的稅種重新核定;對清查出的尚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進行稅種登記;對經營范圍和應稅財產變化應進行的稅種登記的調整;以及企業內部二三產業并存但行業類別、經營收入混淆應進行的稅種、稅目的登記變更等,對于企業沒有分別核算的,應當通知納稅人完善財務會計制度,分別核算計稅。
(三)應稅房產、土地、車船信息的普查。結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全面核實納稅人房產和土地的面積、使用狀況,車船的種類、數量等基本情況,及時修改、調整或補充稅源數據庫信息,完善征管系統中納稅人的基本資料。
四、普查的時間和步驟
全省地稅稅源普查工作從20*年*月*日開始至*月*日完成,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準備階段(*月*日—*月*日)。
省、市、縣各級分別在地稅部門設立地稅稅源普查辦公室,研究制定地稅稅源普查工作方案;召開全省地稅稅源普查工作視頻會議,對普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設計開發地稅稅源普查軟件,印發各類普查表格;舉辦各級普查業務和普查軟件使用培訓班;利用各種媒體廣泛開展普查宣傳等。
(二)全面普查階段(*月*日—*月*日)。
1.以縣(市、區)為基本普查單位,將基層普查人員劃分若干小組,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組的辦法,輔導業戶據實填報普查表,按照普查內容全面搞好數據采集工作。
2.以街道、市場、商場、樓宇、賓館為重點,將漏征漏管戶的清理與應稅土地、房產、車船的清查及稅種核查結合起來,集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同時,按照“邊普查、邊整改”的原則,區別不同問題和性質,按政策規定進行處理和糾正。
3.由縣級地稅稅源普查辦公室組織專門人員,對納稅人填制的普查表和基層普查人員實地排查填制的清查表,進行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的數據審核,并按規定期限將數據全部錄入到普查軟件中。
4.各級地稅稅源普查辦公室按照統一格式,對各項普查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同時與相關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比對和差異分析,對差異較大的問題進一步調查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8月1日—8月30日)。
省地稅稅源普查辦公室組織稅源普查抽查小組,對各市稅源普查情況進行抽查。各級地稅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對稅源普查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的基礎上,形成客觀、實際的稅源普查總結分析報告,逐級上報。同時,對普查揭示的問題進行研究,針對發現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加強稅源管理的長效機制。
五、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這次地稅稅源普查內容多、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為保證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各市、縣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公安、民政、財政、國土資源、交通、地稅、工商、質監、外匯管理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地稅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稅的作用,共同搞好稅源普查。地稅部門負責稅源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具體實施;工商部門負責提供全部工商登記的基本信息;質監部門負責提供全部組織機構代碼的基本信息;民政部門負責提供全部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登記的基本信息;公安部門負責提供機動車輛登記的相關信息;交通部門負責提供各類機動船舶登記的基本信息;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提供全部土地使用證、采礦許可證、土地轉(出)讓審批等各項基本信息;外匯管理部門負責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政策信息。地稅部門要在搞好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依法辦事,注重實效,主動協調,抓好調度,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稅源普查工作。有關部門要服從大局,積極配合,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地提供相關信息,信息提供方式一律采用電子數據形式。
各地要堅持查改并舉,對普查出的漏征漏管戶要及時追繳漏征稅金入庫,限期辦理稅務登記;對核查出的不實登記信息、稅種登記信息及房產、土地、車船登記信息,要及時修正補錄。要以這次稅源普查為契機,查找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強宣傳,普及稅法知識,為稅源普查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級地稅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轄區內稅源普查數據的質量負責,不得人為調整和估算普查數據,確保普查基礎數據的真實和準確。各級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嚴格審核把關,對弄虛作假、編報虛假材料或拒絕、阻撓普查,嚴重影響普查工作正常進行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對授意、指使偽造失真稅收和財務會計資料等違法違紀的普查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嚴肅查處。普查工作結束后,各地要對普查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省地稅稅源普查辦公室將對各地普查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對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供數據不準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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