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商品價格監測監管通知

時間:2022-06-21 1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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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商品價格監測監管通知

各區、縣物價局

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防控甲型*流感疫情醫藥產品及相關原材料價格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控甲型*流感疫情相關商品價格監測監管通知》要求,為加強我市防控甲型*流感相關商品價格監管,及時掌握市場供需和價格變化,穩定市場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當前防控甲型*流感、保持相關商品價格基本穩定的重要意義。在我市未有疫情報告的情況下,要按照內緊外松的原則,在不引發市場炒作和恐慌情緒的前提下,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加強對防控甲型*流感疫情相關醫藥衛生用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情況和價格情況的監測和市場巡查,并按照應對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有關要求,做好預案準備工作。各區縣物價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好應急監測監管工作的落實,做到專人負責,任務到崗。要妥善處理好問題,一旦我市出現疫情,要按照統一部署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努力保持相關商品市場價格穩定。

二、搞好監測,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為了切實加強對防控甲型*流感疫情相關醫藥衛生用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情況和價格情況的監測,各區縣要在本轄區內分別選擇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藥店和超市做為監測點,重點監測疫情防控所需要的口罩、84消毒液、體溫計及抗病毒藥物等醫護用品以及成品糧油、礦泉水、方便面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具體品種、規格詳見本文所附《*市防控甲型*流感疫情相關商品監測表》。

在監測工作中,監測人員要深入到監測點采集數據,了解市場供應和變化情況,要切實保證監測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準確、可靠。

三、按期報送,確保信息渠道暢通

要嚴格按照要求,對所監測的商品價格和市場供應情況及時進行匯總、分析,做到不拖不壓不漏。對可能引起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及時報告,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要繼續堅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其他相關商品價格出現明顯上漲的,也要及時報告。

自*月*日起,《*市防控甲型*流感疫情相關商品監測表》定為每周五上午10時30分以前以傳真方式上報市場監測處。

四、加強巡視,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要注意把握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在沒有疫情的情況下,以市場巡視、巡查的方式為主。一旦出現疫情,要進一步加大與防控甲型*流感疫情有關商品的價格監督檢查力度。檢查要突出重點,抓住重點地區、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進行,加強對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商品和抗病毒、增強免疫等藥品的市場價格監管。一是嚴厲打擊捏造、散步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串通價格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二是嚴肅查處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實行的價格欺詐行為;三是注意運用調查、提醒、告誡、勸阻等方式,規范企業行為,促進企業自律;四是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并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五是繼續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作用,暢通舉報渠道,認真受理投訴,切實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各區縣還要加強對媒體報道的跟蹤調查工作,對反映的有關市場供應和價格問題要進行核實,并及時上報相關情況。

價格監測工作聯系人及電話:*23287269

傳真電話:23288948

二OO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