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水源保護工作通知

時間:2022-06-16 0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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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水源保護工作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改善城鄉飲用水條件,確保飲用水安全,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強飲用水水源保護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飲用水安全工作,加強了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比較穩定,部分地區有所改善,飲用水源水質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水源可靠、水質穩定的供水體系。但隨著全省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鎮化步伐的加快,一些地區開始出現水源地水質污染、缺乏備用水源等飲用水安全問題,影響了當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經濟社會發展。目前在全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中還存在面源污染防治不到位、水源保護區劃定不規范、水源水質監測體系不全、應對水源突發污染事件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

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直接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和形象。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加大投入,落實經費,采取措施,做好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二、組織編制城鄉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

各級人民政府要編制和完善行政區內的城鄉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并將其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規劃編制完成后要將規劃文本送各級規劃主管部門進行銜接,同時送上一級環境保護局備案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

全省各級環保、水利、衛生、建設、農業、林業等部門要根據城鄉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按照統籌城鄉、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綜合治理的原則制訂城鄉飲用水水源保護、面源污染防治、水源涵養、水質監控、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具體方案,確保城鄉飲用水水源安全。

三、規范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要求抓緊規范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尚未劃定保護區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建制鄉鎮和縣城以上城市必須于20*年*月底前依法完成劃定報批工作。

各縣(市)及建制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由縣(市)環保部門會同水利、建設、國土、衛生、農業、林業等有關部門提出方案,經縣(市)人民政府報市(州)人民政府審批后組織實施。設區的市(州)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由設區的市(州)環保部門會同水利、建設、國土、衛生、農業、林業等有關部門提出劃定方案報市(州)人民政府審批后組織實施。

跨行政區域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由相關人民政府協商,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環保部門會同水利、建設、衛生、農業、林業等有關部門提出劃定方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并在保護區界限設置明顯界標。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擴大水源保護區范圍,要報經原審批劃定保護區的人民政府批準。

四、加強飲用水水源監督管理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環保執法監管,對不能達到水源水質標準的飲用水水源要在年內確保達標或另辟新水源,重新劃定保護區。在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排放污水,禁止肥水和網箱養魚,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對現有污染和破壞水源的設施要限期拆除;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依法取締非法經營活動,禁止新增設排污口。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破壞水源涵養林,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從事與水源保護及供水無關的經營活動,因地制宜地進行水源安全防護、生態修復和水源涵養等工程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水源水質的監控管理,加強水質監測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常規和應急監測設備,提高監測質量。環保部門要做好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及環境質量監測,對全省各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要全部開展水質監測并實行月報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水質狀況。環保、水利部門發現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異常變化情況,必須在12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五、建立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應急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要制訂和完善飲用水水源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以應急指揮機構、技術、物資和人員保障系統為核心的應急指揮系統,配備應急裝備和監測儀器,落實處置措施,認真執行重大事件的值班、報告和處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預警和應急救助機制。一旦發生污染源水和供水水質的突發污染事故,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切實保證應急監測、處置、信息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快備用水源建設,只有唯一取水源和飲用水水源地可能受到污染事故影響的縣級以上城市要在3年內建成備用水源。

六、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安全工作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和建設工作的領導,做到投入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嚴格執行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環境質量負責的制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環保部門對本地區飲用水水源負責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建設、衛生、水利、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等部門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配合環保部門做好飲用水水源監督管理。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和建設的投入,保證投入到位。要加快飲用水水源監測能力建設的步伐,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建設的步伐,加快備用水源建設步伐。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部門聯動機制,依法加強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造成飲用水水源安全事件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