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環保標志管理的通知
時間:2022-06-04 0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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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做好進京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管理的通知”和*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進京車輛尾氣檢測及環保標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6月1日起,我市機動車進入北京市區五環以內(含五環路)實施環保標志管理,凡沒有取得環保標志的機動車將禁止進京。
為做好進京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工作,為進京車輛提供必要服務,現就石家莊市進京機動車實施環保標志統一管理工作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機動車辦理進京環保合格證的條件
1、石家莊市行政轄區內注冊的機動車,汽油車:國Ⅰ標準(含)以上的車型。柴油車:國Ⅲ標準(含)以上的車型。
2、必須取得石家莊市環保部門發放的、在有效期內的機動車環保標志。
3、進京機動車環保合格證的發放對象不包括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摩托車等。
二、進京機動車環保合格證的辦理程序
凡滿足上述條件的進京機動車,須到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辦理(檢測機構見附件):
(一)未領取機動車環保標志的車輛
1、外觀檢驗:核對車輛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輛注冊日期等內容。
2、排放測試:對機動車排污狀況按照《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排氣污染物限值及測量方法》和《車用壓燃式發動機和車用壓燃式發動機汽車排氣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進行測試,檢驗結果應滿足在用車排放標準的要求。
3、核發進京機動車環保合格證:經外觀檢驗和排放檢測合格的車輛,由市環保部門核發機動車環保標志和進京機動車環保合格證并登記備案。
(二)已領取機動車環保標志(在有效期內)的車輛
滿足環保部進京車輛環保合格證發放要求的,可根據本檢測周期內的環保數據直接領取進京合格證,各機動車檢測單位不得重復檢測收費。
(三)新上牌車輛
符合辦理進京環保合格證條件的,免于檢測,免費發放“環保標志”,同時車輛所有人可根據需要免費申領“機動車排放檢測合格證(進京)”。
三、進京車輛環保標志管理
進京車輛環保標志由綠色“環保標志”和“機動車排放檢測合格證(進京)”組成。“環保標志”須粘貼在車窗的右上角,以備進京后交警查驗,“機動車排放檢測合格證(進京)”用于辦理進京通行證等手續。“環保標志”和“機動車排放檢測合格證(進京)”由*省環保廳按環保部要求統一印制,有效期與車輛環保年檢周期相同。
1、石家莊市環境保護局負責進京機動車環保合格證的發放,和承擔進京機動車環保檢測工作的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
2、經*省環保廳委托的各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具體承擔機動車環保檢測工作,要嚴格執行檢測標準,不得為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機動車出具檢測合格報告。一經發現有違規操作或違法出具報告的現象,將嚴肅追究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的責任,直至取消委托資格。
3、沒有檢測機構的縣市可到就近的檢測站檢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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