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退役士兵安置通知
時間:2022-10-31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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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年冬季士兵退役現役工作的通知》(國發〔**〕31號)和**市人民政府、**警備區《關于認真做好**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府發〔2006〕6號)精神,經縣政府第51次常務會研究,現就我縣**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退役士兵的基本情況
**年冬季,我縣共接收退役士兵450人。其中:城鎮義務兵(士官)104人(含二、三等革命傷殘軍人3人),轉業士官5人,應安置對象109人;農村退役士兵341人。
二、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原則
(一)城鎮退役士兵采取政府安置、自謀職業、扶持就業等多渠道安置。全縣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不安置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縣內各類企業可根據自身需要,本著雙向選擇原則,擇優錄用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
(二)市屬以上(含市屬)企事業單位的歸口子女、配偶由相關市屬部門、單位接收安置。
(三)五至八級革命傷殘軍人自謀職業的,除領取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外,另按在鄉傷殘軍人發給傷殘撫恤金。
三、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方式
(一)推薦安置。積極爭取向市屬以上企業推薦安置。在推薦安置過程中,實行供需見面,雙向選擇,企業自主錄用;錄取名額、條件等向社會公示,充分接受群眾監督。
(二)經濟補償安置。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實行一次性經濟補償安置。義務兵領取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15000元;城鎮服現役9年以下(含9年)的復員士官在15000元的基礎上從服現役第三年起,每增加一年軍齡,增發500元一次性補助金。轉業士官在30000元的基礎上從服現役第3年起,每增加一年軍齡,增發1000元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滿10年以上的復員士官,不予補助。對服役期間立功的自謀職業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另增發一次經濟補助:榮立個人一等功以上的(含一等功)增發3000元;榮立個人二等功的增發2000元;榮立個人三等功的增發1000元;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次計發一次。對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龍崗、棠香街道辦事處應征入伍地的城鎮退役士兵按每人每月170元標準計發6個月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補助費1020元,其余鄉鎮應征入伍地的城鎮退役士兵按每人每月154元標準計發6個月待安置期間生活費924元,由縣民政局在6月15日前向縣財政局提供分鎮鄉的花名冊;縣財政審查后足額撥付,確保按時發放。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必須在2006年9月30日前到縣安置辦公室辦理自謀職業手續,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安置資格。
(三)扶持就業。縣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要充分發揮縣人才市場和縣勞動力市場的作用,積極主動地為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推薦就業,免收其推薦、培訓、就業過程中有關費用。縣人才市場和縣勞動力市場可在今年7月底前舉行一次退役士兵推薦就業專項招聘會。
四、安置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安置政策。我縣深化安置政策改革工作正穩步推進,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做好安置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正確引導和動員安置對象及其親屬轉變擇業觀念,聽從組織安排,服從政府安置,確保整個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嚴格把握安置條件。縣民政安置部門要嚴格按照安置條件進行安置。對入伍、退役手續不全或在檔案中弄虛作假、謀取安置資格的;非戶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鎮退役士兵,以及無城鎮優待安置證的;農業戶口入伍,但在服役期間或退伍時,為本人或父母購買了城鎮戶口農轉非的;服現役期間,因在城鎮購買商品房農轉非的;城鎮戶口占用農村征兵指標入伍的退役士兵等,一律不納入城鎮退役士兵安置。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被公安機關拘留的,取消其安置資格。
入伍前因征地、小城鎮建設占地等就地農轉非的,納入安置范圍。在服役期間其父母因征地、小城鎮建設占地等就地農轉非的,報市民政局批準后方可納入安置范圍。
(三)落實安置優惠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等部門關于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4〕186號)規定,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應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縣民政、財政、公安、人事、勞動保障、教育、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要按照渝辦發〔2004〕186號文件的要求,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著眼于國防和軍隊建設大局,從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出發,各司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今年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確保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四)嚴格遵守安置紀律。由政府負責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士官),在縣安置部門開出安置介紹信或簽訂自謀職業協議后,就視為已經安置。接收安置單位應在1個月內安排安置對象上崗,不能按時安排上崗的,由接收單位以不低于本單位同工齡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逐月發給生活補助費。接收單位都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與退役士兵簽訂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非本人原因或嚴重過失,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三年內不得安排下崗。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其軍齡連同待分配時間一并計算為連續工齡,并視同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必須服從政府的安置和接收單位的工作安排。在接到縣民政部門發出的分配安置通知書后,逾期半年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民政安置部門不再負責安置,并將其檔案轉到本人(配偶)戶口所在地的街鎮鄉,按待業人員對待。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是一項事關國家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全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今年9月30日前圓滿完成。
各街鎮鄉在認真抓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同時,要重視、關心農村退役士兵的培養和使用工作。一是要繼續按照《培養和開發使用軍地兩用人才發展規劃》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其適應農業生產的能力;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扶持農村退役士兵創辦經濟實體、興辦第三產業,引導其在農業生產和市場經濟中發揮骨干作用;三是要注重選拔政治素質好的退役士兵作為農村基層組織的后備干部重點培養;四是要有計劃、有組織地把退伍軍人兩用人才推向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使其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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