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

時間:2022-10-29 0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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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我縣發展環境,推動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實現科學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辦發〔**〕198號)要求,結合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總體思路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總書記關于重慶新階段發展的“314”總體部署為總綱,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二中全會和市第三次黨代會精神,認真開展“解放思想、擴大開放”大討論,進一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三級審批機制創新”,積極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切實加強行政審批監管,努力提高行政審批效能,推動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促進和保障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工作安排

(一)精簡行政審批項目,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按照實現重慶大開放大發展的要求和“應減必減”的原則,適時取消或調整行政審批事項;認真貫徹《重慶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決定的通知》(渝府發〔2007〕137號),保證國務院取消128項行政審批項目和調整58項行政審批項目落到實處;適應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新形勢的需要,按照“簡政放權、服務基層”的原則,深入實施市政府兩輪(四次)區縣(自治縣)擴權工作,賦予區縣(自治縣)更大的行政審批權限,增強區縣(自治縣)統籌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推動縣域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牽頭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政府法制辦;協辦單位: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二)清理行政審批項目,加快審批項目庫建設。按照“全面規范、公開透明、權責統一、動態管理”的原則,對現行行政審批項目進行清理,認真研究各項行政審批項目,摸清行政審批事項的性質、特點,做好對行政審批項目的分類管理工作,加快建設我縣系統、全面的行政審批項目庫,并實施動態管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重慶市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建立行政審批的公開制度,健全行政審批的公開機制,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牽頭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政府法制辦;協辦單位: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三)理清行政審批流程,創新行政審批方式。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針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具體情況,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明確各項行政審批的依據、條件、權責、時限、收費標準和相關申請材料等,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審批過程的隨意性;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突出管理和服務重點,進一步減少辦事環節,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辦事效能,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進一步創新管理方式,推行首問負責、服務承諾、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方便人民群眾辦事。大力發展電子政務,拓展網上服務項目,實現政府部門間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四)總結改革經驗,深入推進并聯審批制度改革。全面、系統地總結我市建設領域“五段式”并聯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并聯審批工作中主協辦聯席會、超時默許等制度,完善并聯審批措施,深入推進我市建設領域審批制度改革。(牽頭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政府法制辦;協辦單位:縣監察局、縣發展改革委、縣建委、縣國土房管局,有關單位)

(五)完善審批大廳運行機制,加強審批大廳建設。堅持以行政審批大廳為載體,著力于優化審批職能、充實服務職能、加強協調職能、強化監督職能、突出示范職能、體現紐帶職能等六個方面,切實規范行政審批大廳運行方式;積極推進公示告知、否定備案、首受負責、窗口評價、超時默許、聯席會議、缺席默認等各項制度,切實為企業和人民群眾服好務、辦好事。(責任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政府法制辦)

(六)加快推進鄉鎮行政審批代辦點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的行政審批服務。充分認識行政審批代辦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工作目標,制訂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加快推進鄉鎮行政審批代辦點建設;按照“統一受理、免費代辦、限時辦結”的工作要求,探索鄉鎮行政審批代辦點工作機制,完善功能,規范運行,抓好監管,努力使鄉鎮行政審批代辦工作成為服務群眾的好方式。(責任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政府法制辦)

(七)健全監管體系,加強審批督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加快推進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創新監督方式,完善監督渠道;加強行政審批效能監察,探索以公共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政府績效評估制度,努力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將行政審批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引導和督促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責任單位:縣監察局、縣督查室)

三、**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

(一)充分認識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重慶大開放大發展目標的客觀需要,是建設法治政府、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內在要求,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建設廉潔政府的重要舉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務艱巨,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進一步增強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實效。

(二)努力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創新。各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突出改革重點,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的問題;要按照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和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要求,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方式、監管等創新,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水平,提高行政審批工作效能。

(三)確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行政審批監督制約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縣監察局、縣督查室要開展專項檢查,組織有關部門深入重點地區和重點部門開展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確保今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