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零售促銷通知
時間:2022-08-22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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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經貿委(貿易局):
2007年11月10日,家樂福重慶沙坪壩店在店慶促銷活動中發生群眾踩踏惡性事件,造成3人死亡,31人受傷的嚴重后果,教訓極其深刻。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商業零售企業促銷行為,防止此類惡性事件發生,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零售企業促銷工作的緊急通知》(內部明電部委號3372)精神,現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對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監管的力度。要認真貫徹落實商務部等五部門頒布的《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年第18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和省經貿委等六部門下發的《關于貫徹商務部等五部委〈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浙經貿商發展〔2007〕9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文件精神,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規范零售商促銷行為。要確定一批大中型零售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單店營業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各市、縣(區)商貿流通主管部門要按《辦法》規定落實備案制度,加強跟蹤、指導和監督;要建立零售企業信用檔案,對零售企業不良的促銷行為進行記錄,并向社會公布。
二、引導零售企業依法促銷、安全促銷。商業零售企業要依法開展促銷活動,加強促銷活動的組織管理,牢固樹立經營安全意識,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完善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不組織容易造成人群聚集、人身傷害、秩序混亂的限時限量促銷活動,特別是不準開展糧、油、鹽、肉、蛋等日常生活必需品的限時限量促銷活動,消除安全隱患。大型超市、便利店、折扣店、倉儲會員店等應參照《超市購物環境》標準(SB/T10400-**)的要求,對店鋪進行安全環境設計和改造,保證消費者安全便捷購物。
三、開展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的專項檢查。各地商貿流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會同價格、公安、稅務、工商等部門,根據《辦法》和《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對本地區零售企業促銷活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請各市按照附件提綱要求,匯總轄區內各縣(市)的檢查情況,于2007年11月28日前將檢查情況書面報我委商業改革發展處。
附件
上報材料提綱
一、本地區貫徹落實《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的具體做法、經驗、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制訂實施細則情況及實施效果。
二、本地區零售企業開展促銷活動的情況,包括促銷活動的主要方式,促銷活動的宣傳內容是否清晰、真實,有否采用虛構原價打折或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誤導消費者,是否制訂了促銷活動安全預案及應急機制,有無發生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零售企業促銷備案情況。
三、本地區(企業)促銷的主要形式,供應商、消費者對此的反映。誠信促銷的典型案例,做法和經驗。
四、不規范促銷的典型案例(存在的問題;對其他商業零售企業的影響;消費者投訴)及查處情況。
五、本地區可否允許零售企業采取購物返券的形式進行促銷;購物返券促銷的情況,包括返券幅度、返券可使用的范圍、返券使用日期、消費者的反映等。
六、在規范促銷工作中是否注重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行業協會促銷自律方面所開展的工作及成效。
七、下一步本地區規范促銷的工作計劃、安排及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