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人民調解匯報材料
時間:2022-12-20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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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司法行政工作會議、全國調解工作會議的精神及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同志的講話精神,適應新時期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新要求,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司法所的首要職責,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努力化解一切民間矛盾糾紛,減少社會矛盾糾紛的激化,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認真貫徹落實了上級部門的決策部署,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抓好司法所業務規范化,加強業務知識培訓,提升司法所工作效率。
司法行政基層工作是整個司法行政事業的根基所在,基層穩則全局穩,基層活則全局活,基層強則全局興,基層司法所的形象更是代表和反映著整個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水平和形象,影響著司法行政工作的聲譽。從2017年著手開展司法所規范化工作以來,在全州中取得較好的成績,今年,在已規范司法所業務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強了在司法所硬件建設和隊伍建設的規范。目前,全縣16個司法所19個行政編制,補錄6名司法助理員,現在是滿員運行,并于4月13日,對新招錄的6名司法助理員進行了司法所業務培訓,加強了對司法所九大職能的認識,基本熟悉和掌握了崗位工作一定的知識、方法、程序等,同時要求盡快完成角色轉變,切實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服務意識,盡責履職,扎實做好各項工作,積極發揮基層司法行政的作用。
二、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為有效預防疫情防控、春耕大忙季節及蟲草采挖期間各類矛盾糾紛,防止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保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要求,及時組織召開了安排部署會,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于2月10-17日、4月25-28日和5月12-14日,以分組形式分別深入到各卡點、鄉鎮、社區、商鋪以及車站等人流量較多地區和在春耕大忙及蟲草采挖期間,深入到蟲草采挖點和田邊地角開展矛盾糾紛排查。
司法局局長同志帶隊,工作組深入到鄉蟲草采挖重點區域柔熱柯(涉及兩縣三鄉,兩縣為:縣、縣;三鄉為:鄉、鄉及縣鄉)和鄉邊界采挖點(兩縣四鄉(兩縣為:縣、縣;四鄉為:縣鄉與上羅鄉、縣鄉與鎮)開展工作,鑒于采挖點,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和現實利益驅動,容易引發“三山一界”等資源矛盾糾紛。工作組利用蟲草采挖人群集中,圍繞大局,多措并舉,將《草原法》、《森林法》、《環境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作為重點宣傳內容,通過“以案釋法”,同時,工作組發現有越界采挖人員,對其做了普法宣傳教育,指出了危害,提出了要求,及時進行了勸返,有效預防了可能會引發較大群體性事件隱患,減少春耕期間農戶容易產生的矛盾問題,助力春耕生產。
上半年共開展專項法治宣傳教育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11場次,受教育人數達1000余人,發放了各類普法讀物1200余份,法宣制品(雨傘、水桶、圍裙)1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詢43次,使群眾接受了深刻的法治教育,消除了一些矛盾隱患。
截至9月份,全縣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42件,調處39件,成功39件,調處成功率達100%。
三、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增強法制觀念。
立足職能,多措并舉,不斷加大“以案釋法”工作力度,4月25-28日、5月12-14日、7月8-13日,結合蟲草采挖季節法治宣傳活動和法治宣講團結合“四下鄉”宣傳“兩項整治”活動,重點宣講《州冬蟲夏草采集管理暫行辦法》、《憲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以801、802案件及鄉城5.29案件等帶來慘痛代價的群體性事件的典型案例和縣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的個別涉及草場邊界糾紛的案例進行以案釋法,做到了精準普法,有效破除了蟲草采挖人員“法不責眾”的錯誤思想,提高了群眾的法律意識。深入淺出地把政策和法規講清楚、講明白、講透徹,使群眾家喻戶曉。
四、積極開展培訓工作,提升調解業務知識技能。
為進一步提升人民調解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夯實基層工作基礎,使人民調解員更好地履行職責、服務群眾、促進和諧。于4月13日、7月8-13日期間,結合縣宣傳部和縣司法局聯合組成的宣傳工作組,以“兩項整治”內容為重點,深入到全縣16個鄉鎮,對全縣鄉鎮、村級調解員進行了集中培訓會,結合《人民調解法》《憲法》、《刑法》和《民法》,大力宣傳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理念,圍繞引導群眾“遇事找法”,大力宣傳了三大訴訟法及行政復議、仲裁、人民調解、信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同時,要求各級調解員調解協議書的規范性和真實性,且于今年開始,必須在調解協議書上蓋鄉鎮人民政府的章,確保協議書的真實性,確保個案補貼落實情況。培訓過程中,宣講員將人民調解中存在的難題、難點,結合典型真實案例,從案情簡要、調解過程、調解方法、調解藝術、法律法規適用和調解心得等環節,對人民調解員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切實提升了我縣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參與培訓的調解員共為390余名。
五、積極開展評定星級活動,調動工作積極性。
根據《省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辦法》中《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對全縣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具備相應評定條件的人民調解員,根據其調解經歷、辦案數量和質量、道德品德表現、法律政策水平等進行了評定。
通過對各司法所上報的調解員按級評定、領導小組討論,層層把關,認真選評,最后由公安統戰部門對擬選人員政審后,目前共評出一級人民調解員2名、州級人民調解能手2名及四星級調委會2個,并申報州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通過開展評選活動,積極履職,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進一步創新人民調解工作方式,提升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充分發揮人民監督員作用,做好新時期的群眾工作。
為充分發揮人民監督員自能作用,5月12日,縣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澤里拉姆和扎西澤絨同志參加5.12監督不起訴案件的活動,對兩起案件依法進行監督。
活動中,該院承辦檢察官公開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從案件事實、不起訴理由、適用法律和相關政策等方面對不起訴的事實和理由進行了公開說明,對不起訴人進行了訓誡教育,并現場向被不起訴人進行了送達,人民監督員全程參與。人民監督員表示,通過對檢察機關不起訴案件辦理的監督,切實感受到了檢察機關辦理案件過程的審慎態度和司法擔當,深切感受到司法辦案的力度,也使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職責得到了充分發揮。希望今后該院進一步加強與人民監督員的聯系,常態化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案件公開聽證、公開宣告等一系列活動,保障人民監督員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更好地監督檢察機關辦案活動,促進司法公正,提升檢察機關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開展人民調解案卷評查活動,提升業務規范化。
7月16-26日,縣司法局在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組織開展了人民調解案卷評查活動,規范人民調解文書檔案的制作及管理,提高司法行政系統干部的能力素養。評查中,從案件受理是否合法、案卷材料是否齊全、文書使用是否標準、證據收集采信是否恰當、調解協議法律適用是否準確、調解協議是否真實、回訪記錄是否及時、案卷裝訂是否規范等八個方面,對全縣2020年1-6月份的35個案卷進行了集中評查,對照問題清單,對評查出有問題的案卷,評查人員逐一進行登記,并當場予以反饋,要求各司法所根據案卷評查的結果,對照問題,及時查漏補缺并整改。同時為確保人民調解個案補貼發放的精準性,要求原始調解協議上加蓋鄉(鎮)人民政府章,保證調解協議的真實性。進一步提升了人民調解案件卷宗的規范性,提升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八、加強考察學習,吸取優秀先進做法,進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為進一步加強學習,開拓視野,提高干警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及推動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9月16日,縣司法局局長帶隊,同縣政法委書記等一行八人,赴我縣人民調解委員會參觀學習。縣考察工作組一行仔細聽取了關于我縣人民調解工作中的做法與經驗的介紹,并對我縣人民調解委員會從2015年成立以來調處重大疑難各類矛盾糾紛近百件,且無一反彈,調處率達100%的成績,以及對我縣社會維穩工作做的重大貢獻表示驚嘆與佩服。
9月27日,縣司法局局長同志帶領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社區矯正股、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一行5人前往成都市錦江區司法局考察學習。學習團一行在錦江區司法局社區矯正科科長范祎的引領下先后實地參觀了司法所和司法所。考察學習過程中,司法所所長侯建明與司法所所長劉剛兩位同志分別介紹了各自司法所社矯人員管理、“人民調解+律師”的工作模式以及司法所外觀室內標識標牌、上墻制度等方面的先進經驗和特色亮點做法。兩次的參觀學習,既相互學習了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又增強了我縣人民調解委員會今后取得更好成績的信心,也為推進規范化司法所建設補了一課,并提供了寶貴經驗。進一步提升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將更好地服務群眾。
九、準確掌握,及時匯報。
在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時將工作中所取的主要成效、創新做法、工作亮點以及開展各類專項活動的情況信息及時上報,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網絡優勢和廣大人民調解員、人民調解信息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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