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院學習考察材料
時間:2022-02-04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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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的基本情況
2001年11月,市在全國率先進行勞動仲裁機構改革,成立了市勞動仲裁院,將原先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格局,合并成勞動仲裁院的單一體制,使市勞動仲裁走上了實體化的軌道。2004年5月市勞動仲裁院與社會保險仲裁辦公室合并,更名為市勞動爭議仲裁院。
該院為行政事務機構,按副局級建制,比照公務員管理,現設三庭一室:立案調解庭、審理一庭、審理二庭、綜合辦公室,政府核定人員編制29名。其中行政事務編制28名,工勤雇員編制1名。現實有工作人員62人。其中在編29人,聘用專職仲裁員9人、書記員7人,借用就業協理員6人(就業協理員為公益性崗位,不需要勞動爭議仲裁院支付工資),此外還有11名實習的大學生協助辦案。該院設院長1人,副院長3人,副處級以上人員8人。在一線直接審理案件的仲裁員26人,其中審理一庭、審理二庭共有21人,立案調解庭有5人。
在辦公設施上,共有立案接待大廳1個,仲裁庭7個(配備先進多功能視頻顯示臺和音響系統),調解室3個,車輛10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的二樓、五樓、六樓屬于勞動爭議仲裁院。
該院經費充足,全額財政保障。經費主要分為人頭經費和辦案經費兩大部分,人頭經費按編制每人每年為8~9萬元,辦案經費比較靈活,每年大約200萬元左右。
近幾年來該院受理案件呈較快上升趨勢。僅2008年1~6月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共受理案件3600件,立案2351件,案件量約為去年同期的3倍。
二、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一)承擔的職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沒有設置仲裁處,原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已經合并成勞動仲裁院的單一體制。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擬定并組織實施本市勞動爭議規章、政策和勞動仲裁中長期規劃;負責受理企業勞動爭議;指導區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勞動爭議專、兼職仲裁員的培訓。
(二)人員方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勞動仲裁工作列為2008年全局勞動工作重點。為應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出臺可能出現勞動爭議案件呈“井噴”的態勢,年初便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名義向市政府打報告申請增加人員。到目前為止,今年又新增書記員7人,新招大學生9人,以緩解由于案件量上升而帶來的工作壓力。除此之外,他們還借用就業協理員,利用實習的大學生協助辦案。
(三)案件調解方面。案件調解率指標由政府下達,年立案前調解率要達到50%以內。今年調解率為38%,其中立案前調解占30%,庭上調解占8%。通過庭前和庭后的調解,減輕了仲裁員開庭審理案件的工作量。
(四)職責分段、分工。在立案中強化調解,在審理中強化分工。開庭之前的輔助工作均由書記員完成,仲裁員寫好裁決書后,后期的工作全部交由就業協理員完成。此外,他們還配有專人負責送達工作。
(五)多數案件實行獨任制審理。因為案件量較多,他們主要采取獨任制審理案件。院里規定,只有3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才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余案件均實行獨任制審理。
(六)勞動仲裁工作不參加行風評議,院長、庭長承擔投訴、舉報等接待工作。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考慮到勞動仲裁工作的特殊性質,經市政府、市糾風辦等相關部門同意,不參加對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的行風評議工作。對仲裁院的監察、紀檢、效能考核、信訪等方面的工作,由院長、庭長承擔。除仲裁員有違紀行為之外,其余責任全部由院領導承擔的做法,為仲裁員減輕了壓力,可以讓仲裁員專心辦案。
(七)簡化仲裁工作程序。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08年6月12日下發了《關于加快勞動爭議案件審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通過嚴格明確訴求,規范變更訴求或提起反訴程序,庭審程序簡化,實行書面審理,簡化仲裁裁決文書等辦法,減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后,面臨的巨大辦案壓力,解決了“兩法”細則及新的《辦案規則》、《組織規則》未出臺,仲裁執法可操作依據短缺的問題,加快了勞動爭議案件處理進度。
(八)運用軟件進行網絡化辦案。對案件的受理、審理、裁決等全部流程運用辦案軟件,實行網絡化管理。提高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增強了案件文書的規范性。
市勞動爭議仲裁院作為全國勞動仲裁工作的排頭兵,有很多成功經驗值得學習和借鑒。一是,全面加強勞動仲裁工作力度,統一全市各級仲裁部門思想,重新確立各級勞動仲裁部門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二是,投入大量資金改善辦公條件,優化人員配備,使勞動仲裁事業邁向制度化、規范化、專業化的發展新階段。三是,對案件審理過程全程視頻監控,以專業化的分工和現代化的監控體系,增強仲裁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四是,大部分案件實行獨任制審理,強化仲裁員的權威感和責任感,大幅度提高仲裁員和書記員隊伍的專業素質。五是,不斷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完善機制,規范流程,提高了辦案效率。六是注重以溫馨調解貫穿案件審理的始終。七是,開辟寬敞舒適的立案大廳,設計氛圍和諧的調解室,安裝大型電子顯示屏,提供專門檔案室,方便當事人查詢,體現出便民、利民的思想,樹立了以人為本的勞動仲裁新形象。八是,建立快、簡、廉的勞動爭議處理新機制,推動勞動仲裁事業全面發展,為城市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三、市勞動爭議仲裁院與市勞動仲裁院的比較
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市勞動仲裁院
管轄范圍注冊資金在1000萬以上的企業三資企業、外地駐辦事處、駐的中直、省直企業、駐軍所屬企業及在的森工系統企業
管轄范圍內企業數量約1萬多戶約4000多戶
機構規格副局級副局級
年辦案經費200多萬未明確
人頭經費年8~9萬/人未明確
硬件設施7個標準化仲裁庭3個調解室1個立案接待大廳1個標準化仲裁庭1個調解室1個立案接待室
編制數/實際工作人數29/6215/14
書記員數量100
四、學習考察后的收獲和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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