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廉政建設工作制度

時間:2022-01-10 0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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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廉政建設工作制度

一、共性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省局“十二條意見”的精神,以及省市紀委、省工商局黨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圍繞“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主題,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圍繞省局“三最一高”和市局“兩個一流”的目標,以強力推進八項重點工作為主線,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任務目標和措施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設作為黨建的基本任務,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項工作之中,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二)堅持從嚴治黨,強化監督管理,維護隊伍純潔。認真執行《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從嚴管理隊伍,大力保持黨員、干部思想純潔,隊伍純潔,作風純潔,清正廉潔。帶頭過雙重組織生活,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認真聽取群眾意見,每年參加1次以上聯系點班子民主生活會。加強對分管部門和聯系點班子成員廉政教育和監督,每年與分管部門和聯系點正職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批評糾正,督促完善措施,對責任人誡勉談話;嚴重問題及時向黨組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確保分管部門和聯系點班子及正職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

(三)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監督檢查,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找準分管部門和聯系點廉政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健全制度,完善監督機制。每年聽取分管部門和聯系點反腐倡廉情況匯報不少于2次。督促分管部門和聯系點落實市局制度廉潔性評估、清理規范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涉企亂收費專項治理等明確的各項任務,進一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制度,加強干部廉政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督促分管部門和聯系點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加強政風行風建設,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行政效能;督促落實市局加強市場監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組織和參與對下級落實責任制情況的檢查考核,每年向黨組報告1次責任范圍內反腐倡廉建設和個人落實責任制職責情況,向市局黨組提出改進工作和獎懲的意見建議。

(四)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遵守議事規則,凡重大事項決策、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五)加強作風建設,密切聯系群眾,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六)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積極參加中心組廉政學習教育活動,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政績觀,嚴格遵守政治紀律,保證政令暢通。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禁令”,甘做清廉表率;及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按規定進行述職述廉;自覺抵制公款旅游、超標接待、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等鋪張浪費和公車私用等行為;不干擾基層依法行政。管好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確保不利用自身影響為其謀取私利。

(七)支持紀檢監察機構履行職責,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匯報,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專題黨組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為紀檢監察機構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

二、個性職責

(一)黨組書記、局長陳君同志職責

1.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全市工商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以及市局領導班子和各工商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正職,機關股室(協會)主要負責人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納入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之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堅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問題實行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執行“四不直接分管”規定。

3.加強作風建設,保持干部隊伍的純潔性。組織開好班子民主生活會,每年講一次黨課。管好班子,加強對各工商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正職,機關股室(協會)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監督和管理。

4.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格把好用人關,嚴防不廉潔、不重視反腐倡廉建設的干部進入各級領導班子。

5.定期或不定期地調查研究、分析系統反腐倡廉建設狀況,針對突出問題,組織制定完善制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督促各單位抓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6.組織領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年中和年底,對全市系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自查,并按規定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年底,就當年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進行述職述廉,接受民主評議和群眾監督。

(二)黨組成員、副局長向紅軍同志職責

堅持“一崗雙責”,把反腐倡廉建設部署和要求貫穿于分管的登記注冊、商標廣告、法規、人事和機關工作。督促分管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登記注冊工作方面:

1.進一步優化市場主體準入機制。抓好電子政務建設和窗口優質服務建設,規范行政許可行為,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杜絕“四難”現象。

2.優化市場主體發展服務。落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關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業及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大力推進“個轉企”工程,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3.建立中介機構信用體系評估監管機制,加強中介機構管理,規范中介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非法中介機構,有效改善我市投資創業軟環境。

4.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建設領域工程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

商標廣告方面:

5.加大實施商標戰略工作力度,加強合同指導服務向農村、社區、企業和市場“四推進”。

6.嚴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大商標和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加大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力度,大力維護廣告市場秩序。

法規工作方面:

7.全面清理現行工作規范,規范執法行為,建立健全防范執法風險的制度和措施,促進依法行政,廉潔執法。

8.加強案件管理,全面運用案件管理系統,扎實推進執法辦案專業化建設,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

9.扎實開展執法檢查、執法評議考核,促進執法“三制”的落實,推進法治工商建設。

10.落實政務和局務公開職責,推進行政處罰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人事工作方面:

11.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機構改革工作紀律,建立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聯席會、用人失察責任追究、干部輪崗交流等制度,加強對干部任免和調整的監督檢查。

12.積極開展“五好”班子創建活動,優化領導班子配備,促進系統各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轉變作風。

機關管理方面:

13.加強機關規范化管理,認真落實治奢規定,完善物資采購、會務、接待、用車等制度,建設節約型機關。

14.加強機關安全管理和檔案達標升級、文件保密工作,執行新聞宣傳紀律。

15.加強對政務公開、局務公開的組織協調和督辦檢查。

(三)黨組成員、副局長吳立群同志職責

堅持“一崗雙責”,把反腐倡廉建設部署和要求貫穿于分管的市場(合同)規范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公平交易和經濟檢查工作。督促分管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市場(合同)規范管理方面:

1.深入開展工商社會管理創新機制建設,大力推進監管方式改革,推行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推行“扁平式”監管新方式,有效提高“靶向式”市場執法監管快速反應效能。

2.扎實開展農資等重要商品市場專項整治,加大質量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探索和創新市場巡查機制,規范監管行為。

3.落實合同指導服務向農村、社區、企業和市場“四推進”。

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

4.加大消費維權執法力度,完善消費糾紛調解機制,推進社會參與維權,加強社會維權網絡建設,大力推動“五進”工作。改進維權服務作風,降低群眾維權門檻,提高維權服務效能。

5.強化協會人財物管理,加強協會黨風廉政建設。

食品安全監管方面:

6.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創新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推進“食品安全放心消費”建設;積極開展創建食品經營示范店活動,強化食品經營者誠信和自律建設;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大食品質量抽檢力度,規范抽檢工作;強化基層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力爭全年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消費安全。

公平交易和經濟檢查工作方面:

7.深化市場秩序優化行動,服務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組織、指揮、協調查處制售假冒偽劣、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廣告違法等違法行為。

8.嚴格辦案紀律,加大案件回訪力度,建立健全防范執法風險的制度和措施,促進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廉潔執法。

9.扎實推進執法辦案專業化建設。規范執法行為,嚴格辦案紀律,加強案件回訪,建立健全防范執法風險的制度和措施,促進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廉潔執法。

10.落實政務和局務公開職責,推進行政處罰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江進民同志職責: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協調、綜合指導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系統反腐倡廉建設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地調查研究、分析反腐倡廉建設狀況,組織開展廉政風險點調查研究,完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協助局長、黨組書記領導和組織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

堅持“一崗雙責”,把反腐倡廉建設部署和要求貫穿于分管的財務、黨辦、工會、紀檢監察、督察和干部教育培訓、個體私營協會工作。督促分管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財務管理方面:

1.加強系統財務管理,嚴格執行部門預算,落實治奢規定、“收支兩條線”規定、民主理財、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等制度,加強對各單位的財務審計和監督。

2.加強對大額資金、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扎實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務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系統各單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禁濫發獎金、津貼補貼的行為。

3.加強機關規范化管理,完善落實物資采購、會務、接待、用車等管理制度。

4.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嚴格執行預算,認真落實治奢規定,建設節約型機關。

5.加強協會人財物管理,嚴禁利用工商職能強制收取會費,亂支協會會費。

紀檢、監察和督察工作方面:

6.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查辦案件和源頭治理等反腐倡廉建設工作任務,保證上級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

7.深入開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扎實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引導黨員、干部堅守并建好精神家園。

8.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群眾關心、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領導和組織對重要案件和信訪件的調查處理。

9.扎實開展系統目標責任落實情況的督察,規范督察行為。

10.抓好干部教育培訓和基層建設,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建立和完善目標責任考核、崗位績效考評、外出學習考察等制度,嚴明工作紀律,促進作風轉變。

協會管理方面:

11.加強協會人財物管理,建立健全協會財務、資產等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12.嚴禁利用工商職能強制收取會費,亂支協會會費。做好協會收支的公開,接受會員監督。

13.做好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防治腐敗的有效機制,推動社會領域防治腐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