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統解教匯報
時間:2022-01-06 09: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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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建設方面
1、建立定期召開會議制度。建立每個月召開一次辦公室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領導小組會議制度。碰到緊急情況時隨時召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會議,研究部署工作。
2、建立健全了銜接制度。縣司法局、縣安幫辦統一印制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通知書》,并在收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刑釋解教通知書的一周內將《通知書》發到鄉(鎮)司法所,由鄉鎮司法所建檔后向村級交接。同時,縣局、縣安幫辦還與縣看守所達成一致意見,每半年統計一次,做好看守所刑釋解教人員釋放后的銜接工作,做到不脫管、不漏幫。
3、制訂與刑釋解教人員基本信息溝通制度。要求各個幫教小組在刑釋解教人員回歸后的第一年做到:每周走訪一次;每月宣傳法律四次;每年開展教育不少于五次;要求幫教組織人員空閑時上門去走走;農忙時抽空去看看;碰面時主動多問問,關鍵時多關心關心。
4、健全職業技術培訓制度。2008年我縣在縣看守所、縣就業局分別建立了縣刑釋解教人員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和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定期舉辦培訓班,免費為出所、出監后的刑釋解教人員提供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
5、釋解后的就業、安置幫教各項政策落實情況。2004年縣委、縣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意見》,2012年縣安幫辦又與綜治辦等十一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監所與社會無縫對接機制加強預防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工作的若干意見》對刑釋解教人員參與開發性農業生產、創業,在場地、項目、資金等方面制定出優惠的扶持措施。
二、安置幫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首先是制度落實不夠。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后,在落實報到、登記、建檔立卡、簽定幫教協議、定期走訪制度等方面存在流于形式的狀況。其次是安置困難。經費不足,管理人員緊缺,缺乏相應的專業管理知識,都給安置幫教工作帶來很大難度,自我謀生成為刑釋解教人員就業的主要門路。再則是管理不到位。市場經濟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坎坷經歷,都給管理工作帶來較大的困難。隨著私營經濟、個體經濟的蓬勃發展,刑釋解教人員打工謀生的越來越多,占到刑釋解教人員總數的60%以上。刑釋解教人員回歸后大多數能遵紀守法,誠實勞動,安置去向是比較明晰的。但也存在一部分人出監所后不落戶,人戶分離,甚至有些人用假身份證、假姓名、假地址混跡于社會。他們當中有少數人自以為有一定違法犯罪經驗而再度鋌而走險或由于家庭變故、經濟糾紛、社會歧視轉而產生逆反心理,破罐破摔;還有極少數人人格扭曲,對社會、對政府存在報復心理,存在反政府、反社會意識。在物欲的驅使和誘惑下重操舊業,輕則違法,重則重新犯罪。
三、基地建設情況
我縣于2005年在丁廠創立了全市首個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基地,該基地屬私營企業,屬廠長曾小兵個人所有,局里只限于安置一定的過渡人員,沒有比例分紅。為更好地搞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基地,本人認為:一是要與監獄合建基地;二是要有一定的經費;三是必須以農場式建設更合理;四是安幫辦一定要派出專人前去管理;五是安幫辦一定有一定的經濟收益,與基地有一定的比例分紅。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同效果,各方面的積極性也相應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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