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及質量研究
時間:2022-07-19 08: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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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事業單位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行政管理職能,可以為社會新格局的構筑提供良好支撐。從履行社會管理以及執法監督職責的角度,行政事業單位應該高度重視內部審計工作,防范審計風險的同時,促進審計質量的提高。本文從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的特點出發,結合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提出了強化內部審計質量的有效策略,希望能夠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水平的提高。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審計質量行
政事業單位不同于常規的企業單位,雖然不需要追求股東價值最大化,但應該不斷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全面做好的財務、預算績效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為各項業務活動及經濟活動的實施提供良好支撐。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能夠對基礎業務、內部控制以及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在保障單位平穩、健康運行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新的發展環境下,內部審計在行政事業單位中的作用越發明顯,如何實現對于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防范,提高審計質量,成為了行政事業單位日常管理活動中需要解決的一個關鍵性問題。
1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的特點
內部審計風險指在財務報告中存在著重大的錯報或者漏報問題,又或者單位在經營管理層面存在漏洞,內部審計人員沒有發現,認為財務報告合法公正,提出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對于行政事業單位而言,內部審計風險是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過程中,提出了不合理的內部審計意見,又或者在面對發現的問題時,提出的解決方案不具備可操作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一般具有以下特點:首先是潛在性。行政事業單位本身不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標[1],其本身的主要職責是履行相應的行政管理職能以及執法監督職能,為社會發展提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內部審計風險具備一定的潛在性,可能導致相關人員在面對審計事項時,出現錯誤判斷,提出不恰當的審計結論,從而影響單位決策的制定以及長遠發展。例如,在審計結論錯誤的情況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可能產生相應的職務變動風險,影響相關領導職位的變遷;其次是持久性。內部審計風險貫穿了相關工作的全部過程,在所有環節都可能出現,這也使得其具備了持久性的特點。行政事業單位在實施內部審計的過程中,開展的時間節點范圍較大,持續時間長,雖然其確實可以更好地發揮出預期效果,實現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的有效控制,不過較長的持續時間也使得不可控因素更多,同樣會引發更多的內部審計風險問題。例如,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過程中,一味的強調財務審計,忽視了內控、績效等其他審計,使得內部審計風險不斷擴大,給單位造成了長期性的影響;然后是不可控性。外部審計工作中的風險具備可控性,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層能夠通過對相關項目的分析和評估,判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造成的損失,與之相比,內部審計風險的很多誘發因素都具有不確定性,控制難度大,想要降低風險帶來的負面影響,需要切實提高內部審計的質量,實現對于風險的轉移[2]。
2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
2.1法律法規制度不完善
一是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在實施內部審計的過程中,參考的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審計條例》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其本身在法律體系中處于相對較低的層次,法律強制力明顯不夠。就目前的發展情況來看,我國并沒有出臺專門面向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法規,這也導致了行政事業單位在實施內部審計的過程中,存在著無法可依的問題;二是制度不全。不少行政事業單位在運行中,一味的關注日常管理和統籌規劃,對于內部審計制度的建設不夠重視,存在著制度規范不全的問題,影響了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執行。而在欠缺統一質量控制標準的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不知道自己應該做什么,也不知道通過怎樣的方法來開展內部審計,存在著內部審計意見不準確、內部審計評價不恰當的問題,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無法得到保證[3]。
2.2審計模式落后
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在實施內部審計的過程中,依然是沿用以往的賬項基礎審計方法,對于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缺乏足夠的認識,沒有能夠進行推廣和應用。在這種情況下,行政事業單位實施內部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錯漏進行查找,對弊端進行預防,內部審計人員的風險觀念淡薄,沒有能夠對審計風險因素進行全面考量,風險的防范和化解更是無從談起。很多時候,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都僅僅是針對賬表中的數字進行核對,看是否存在舞弊行為,對技術錯誤進行糾正。對比風險導向型審計,傳統審計模式缺乏對于內部審計風險控制因素的考量,導致了內部審計風險的增大。2.3審計機構問題在我國,絕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中,內部審計機構都是單位內設機構,一般在單位副職的領導下實施相關工作,為單位日常管理提供服務。部分行政事業單位雖然設置有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但是很多時候所謂的獨立都僅僅體現在形式上,實際上依然處于相對較低的層級,獨立性和權威性嚴重不足[4]。單位黨組、黨委或是主要負責人的重視是有效開展工作的關鍵,而從當前看來,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內部審計時,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壓力限制,很難保證工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而內部審計一旦喪失了獨立性,其所具備的權威性自然也會大打折扣,無法幫助行政事業單位實現對于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規避。
2.4人員能力不足
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會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效果產生直接影響,但是就目前來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存在著專業素質參差不齊的問題,現有的內部審計人員結構缺乏合理性,多數都是財會專業的人員,僅僅經過了較短時間的培訓就開始參加工作,雖然取得了內部審計的資格,但是存在著內部審計專業知識不足的問題,實踐經驗較少,工作能力不達標,在實施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很多時候都是從財務管理以及財務基礎的角度展開審計工作,影響了內部審計結果的有效性,容易形成相應的審計風險。同時,部分內部審計人員存在職業道德意識薄弱的問題,在內部審計工作中缺乏責任意識,增大了內部審計風險發生的概率[5]。
2.5評價體系欠缺
行政事業單位在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中,存在著評估體系欠缺的問題,沒有能夠形成統一規范的內部審計質量評價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內部審計人員對于內部審計工作的實施存在一定的主觀性,多是依照自身的經驗進行判斷,導致了內部審計工作存在較大的彈性,可操縱空間變大,增加內部審計風險的同時,也會對內部審計的質量產生負面影響。
3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質量強化策略
3.1完善相關制度法規
一方面,相關部門應該盡快制定專門針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法律法規,借助法律的強制力和權威性,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實施進行指導。應該對《審計法》進行修訂,確保其能夠很好地契合內部審計法律方面的相關要求,明確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的關系,推動兩者的相互銜接,推動內部審計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在實施內部審計的過程中,能夠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加快內部審計機制度的建設工作,切實提高內部審計的質量[6],實現對于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防范。行政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應該高度重視制度建設工作,加強內部審計質量的管理,認清內部審計和其他審計之間的相互關系,推動內部審計制度的完善,打造出全新的制度體系,以內部審計風險作為導向,針對傳統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進行彌補,為內部審計工作的實施提供制度保障,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的同時,對一些無法規避的風險進行轉移。
3.2優化內部審計模式
經濟新常態下,行政事業單位在實施內部審計工作的過程中,面臨著許多新的問題,不僅需要通過內部審計來提高控制的效率和效果,還必須重視風險的規避、轉移和控制,提升內部審計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的效率。針對當前內部審計模式存在的問題,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及時對觀念認識做出轉變,優化內部審計模式,推行相應的風險導向思維,減少內部審計帶來的風險,從技術層面實現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將內部審計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7]。
3.3合理設置審計機構
從行政事業單位的角度,應該做好內部審計機構的科學設置,切實保障審計機構的獨立地位,以此來提升內部審計工作的權威性,保證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及客觀性,確保其能夠為單位重大決策的制定提供具有價值的參考信息。行政事業單位應該高度重視機構建設工作,配備具備較好專業資質的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完善質量控制制度體系,對內部審計機構權威性缺失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在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設置的過程中,應該積極參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確保內部審計人員能夠始終與單位管理層保持緊密聯系,配合直接負責制度來保證內部審計的結果可以在第一時間送到單位高層管理人員手中[8],盡可能減少客觀因素的干擾和影響。另外,在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設置的同時,也需要推動內部控制制度的優化和完善,定期做好內部審計機構職權、功能和業績的考核工作,將內部審計的作用和價值充分發揮出來,帶動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的提高,實現對于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規避。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內部審計工作,積極參與到內部審計機構的研討會議中,掌握最新的信息,立足宏觀層面,對單位整體的運行狀態進行分析判斷,了解內部審計機構運行中存在的風險,對機構設置理念進行調整,為管理層提供具備前瞻性的風險規避建議,促進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提高。
3.4提高審計人員能力
行政事業單位想要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水平,需要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對人員培訓制度進行完善,打造出高素質專業化的內部審計人員隊伍,在有效規避審計風險的同時,實現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為了對內部審計人員專業能力不足的問題進行解決,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對當前正在實施的培訓制度進行優化創新[9],培養內部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重視對人員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能力的培養,為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從內部審計機構的角度,需要定期對人員培訓經驗進行總結,對照階段性的培訓成果以及人員反饋的意見,對單位內部存在的內部審計風險進行分析,找出培訓制度中可能存在的漏洞,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填補。可以適當的增加專項培訓的內容,為內部審計工作人員提供更多的學習和實踐機會,確保其能夠通過參與培訓來了解自身的專業素養,不斷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水平,強化風險意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管理人員可以在人員培訓制度中,融入繼續教育相關的內容,確保內部審計人員能夠汲取到更多的專業知識和前沿學術成果,同時將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工作中,切實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對于內部審計風險的規避能力。
3.5構建質量評價體系
行政事業單位在實施內部審計工作的過程中,應該對陳舊的內部審計觀念進行轉變,帶動單位審計模式的優化創新,構建起完善的內部審計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為了對以往內部審計模式落后的問題進行解決,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應該及時對自身的觀念認識進行更新,明確內部審計流程存在的不足,立足風險導向的內部審計流程,構建起相應的質量評價指標,依照相關標準和規范,針對組織內部審計活動進行檢查,找出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做好相應的指正工作,幫助內部審計機構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將評價指標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以此來切實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10]。
4結語
總而言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與內部審計質量之間存在著密切關聯,考慮內部審計風險的潛在性、持久性以及不可控性,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建立起風險紅線,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持續優化。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應該從實際情況出發,對內部審計風險的誘發因素進行分析,切實做好制度建設工作,優化內部審計模式,合理設置審計機構,提高審計人員能力,構建起相應的質量評價體系,在防控審計風險的同時,促進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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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鄧凌云 單位:安徽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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