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分析視角人名文化分析
時間:2022-05-23 11: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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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是人與人之間區別彼此的文字符號。古時,名為幼年所取,字的含義是從名上引申而來的,是在成年之后另取的。許慎《說文解字》:“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名”作名詞指名字、名稱,作動詞指名字叫作,其本質作用是滿足社會交往的需要。“人名是文化的載體和鏡像。人名以語言文字為物質材料。”人名符號是一種文化現象、文化行為,能反映特定歷史時期的文化特征。漢字歷史久遠,是文化的活化石,其蘊含豐富、真實的文化現象。本文試在漢字分析視角下,探析人名中的文化現象。以筆者所在單位為例,目標對象為三亞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在校生,年齡在18~24歲之間,體現公元2000年前后的命名文化。文章對人名用字整體情況進行統計,并在此基礎上探析其文化內涵。結合漢字探析現代人名文化具有重要意義。
三亞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在校生人名用字情況統計
三亞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在校生,共有14個班級(含2個專升本班級),其中漢語人名,男生354條,女生1225條,共計1579條。統計時,只統計人名用字,不關注姓氏,個別姓名中第二字來自母親姓氏的,不予統計。據此,女生人名用字共計2202字,男生人名用字共計640字。通過在線字頻統計工具,分別統計出了其單字出現的次數,并整理出了高頻用字。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觀察,統計出人名用字中的代表性字類。人名高頻用字統計統計時充分考慮男女人名總條數、總字數的差別,女生統計出現6次及以上的用字,男生統計出現3次及以上的用字。(數字代表出現次數)1.女生高頻用字婷52,佳43,惠42,欣38,麗31,文30,靜、雨29,夢、琪、雅、玉22,丹、琳、敏、小、鈺20,芳、雪19,曉18,玲、美、子17,海、婧、清、茹、艷、穎15,潔、娟、寧、雯、媛、紫14,萍、瑤、宇13,晶、明、娜、妮、茜、云12,梅、心、燕、一、依11,霏、蕙、萌、思、霞10,涵、潔、倩、妍、月9,鳳、紅、家、嘉、蓮、露、曼、楠、琴、秋、如、珊、詩、彤、薇、秀、萱、藝、英、盈、悅8,華、青、蓉、舒、洋7,冰、彩、春、虹、瑾、可、蘭、林、璐、妹、琦、晴、蕊、睿、若、少、淑、天、星、儀、珍、梓6。2.男生高頻用字宇12,龍、明9,晨、俊、文8,德、輝、家、偉、陽6,超、東、飛、豪、天、哲5,斌、博、成、冠、國、佳、嘉、建、景、俊、楷、康、亮、鵬、新4,昌、峰、福、基、健、來、磊、慶、威、煒、翔、曉、興、雄、秀、垚、元、躍、陣、政3。人名代表性字類統計參照《說文》部首,將屬于同一部首的字(包括個別《說文》未收之字)會同該部首字作為一類,共計6類。人名中未見“草”字和“木”字,這里將從“艸”之字和從“木”之字作為體現相似物類的字放到一起,作為1類。全部共計7類。此部分統計符合窮盡原則。
男女人名用字的整體文化特征對比分析
一方面,男女人名用字有交融趨同之勢。整體統計,男女高頻用字重復字數為5個;分字類統計,男女重復用字32個。其中一類字具有中性色彩,男女都可使用,如“文”“瑞”“玉”“寶”“悅”“錦”等。“文”甲骨文作,突出人胸前刻畫之紋飾,后有美德、文才之義。“瑞”,從玉,是古代玉制的信物,后可表示吉祥。“錦”,從帛,金聲,本義指彩色花紋的絲織品,可引申指色彩華麗。以上幾個字均沒有明顯的性別色彩。另一類字是傳統意義上本屬于另一性別使用的。如“佳”即善義,“涵,水澤多也”,“鈺”為珍寶。本多見于女性人名,統計發現男生也有使用。另如,“天”字甲骨文作,突出顯示人的頭部,表示至高之義。“柏”字,從“木”,古時常用來象征孤傲、卓然的品格。“志”字從心,義為志氣,強調事功、志業。“浩”“江”“濤”,均從“水”,意境開闊,氣勢恢宏,喻示人的博大胸懷、無窮浩氣。這6個字,以往多用于男性人名,統計中發現女生也有使用。另一方面,男女人名用字依然具有鮮明的區別特征。“宇”“龍”“俊”“輝”“偉”“陽”“豪”“斌”“博”等男生高頻用字,在女生高頻用字中并未出現。同時對比字類統計數據,并結合此次統計用字總量的不同(女生總字數約是男生的3.4倍),進行計算和比較發現,男生不用“水”“心”“女”等字,不用從“女”之字,也極少用從“雨”“艸”之字,用從“金”“木”之字較多。“女”字甲骨文作,像女子兩手相交,屈膝跪坐之形,“女”字和從“女”之字,性別色彩濃厚,故男生人名中未見。“艸”甲骨文作,戰國文字作,為草本植物之總稱。“木”甲骨文作,像樹有樹枝、樹干、樹根之形,從“木”的字多表示樹木或木器的名稱。草本植物莖稈柔軟,木本植物莖質堅硬,而女性多崇尚柔美,男性崇尚陽剛之美,是以使用上有所區別。同樣在從“木”之字中,我們發現表示樹多的“森”,以及表示高大樹木的“柏”“松”“楊”等,女生一般不用或少用;而有輕柔之姿的“柳”,具有觀賞性的“梅”,男生也未見使用。從“雨”之字,男生中僅見“霖”字,其他如“露”“霜”“靄”“雲”“霞”“霏”等字多為女生所用。從“金”之字,如“錕”“鋒”“銳”“鈞”等表示強銳重量之義的字是男生常用的,女生人名中未見。從“水”之字中,“清”“冰”“潔”“淑”等可形容女性內在特質的字,男生中亦未見。
人名用字的代表性文化現象分析
從“玉”部字看人名中的玉文化“玉”甲骨文作,像一串玉形,本義是玉石。《說文解字》:“玉,石之美,有五德者。”以此喻人,這是文化層面的解釋。玉器在古代用途廣泛,類型眾多,多層面地體現出華夏民族的情感、認知,玉文化傳承至今,延綿不息。直至現代,人名中還多見“玉”字以及從“玉”之字,此次統計,“玉”字出現23次,從“玉”之字29個,出現182次,極具代表性。這些多是表玉相關的字。表示玉的色澤光彩,如“瑩”表玉色,“瑛”“璨”表玉光;表示美玉,如“琪”“琳”“瑤”“瑾”“琦”“璐”“璇”“瑜”“瑋”“珉”“玫”等字,“璐”“珂”本指玉,后亦多指美玉;表示玉聲,“玲”指玉石相擊的清脆聲;特指某種顏色的玉,“瓊”指赤玉;表示某種形狀的玉,“環”,指的是圓形中間有孔的玉器;特指某種用途的玉,“璽”指印章,《說文》:“蓋周人已刻玉為之。”“瑞”指符信,玉制,作憑證用。“琬”即“圭有琬者。從玉宛聲”。玉圭是上古重要的禮器,常用以朝覲禮見、祀日月山川,標明等級身份,是一種瑞玉,“琬”是其一。以上表玉之字,或是美玉之名,或表玉之色澤、聲音、形狀,用于人名,以作美稱;或是表特定用途,用作人名,蘊含對孩子在事業上取得成功的期許,是父母價值取向的體現。個別表他物之字。“珊”,指珊瑚,赤色。外形美麗,多用于女生人名之中。或表珠寶。珍,“寶也”,指的是珠玉等寶物。珠,“蚌之陰精。”玭,“珠也。”“寶”,甲骨文作,以房中有貝和玉進行會意,西周時加聲符“缶”,繁體作“寶”,本義為珍寶。“玥”為古代傳說中的神珠。以上為人們所喜愛、貴重之物,用作人名,以示對晚輩的珍視、喜愛。
從“女”部字看人名中的女性文化
統計發現從“女”之字多見,為女生所專。此類共有25字,累計189次,“婷”字頻率最高,出現52次。這些字,有的表現女性的外在,強調女性姿態、容貌之美。如“婷”字,同“娗”,美好的樣子,后多指女子體態之美。娟,“嬋娟也”,指女子姿態美好。娜,形容女子婀娜、美貌。嬌,指姿態嫵媚可愛。媛,指美女。“好”即美,形容女色美。媚,有愛悅之義,引申有美好之義。妙,嫽妙,俊俏之義。還有單純表示女性外在特點,如“姿”,容貌姿態,“姍”,漢代時形容女子緩步的樣子。或者是表現女性的內在特質。妍,“一曰惠也”,本義巧慧。嫻,同“嫺”,“雅也”,本義文雅,柔美文靜。“如”,“從隨也”,本義順從。婉,“順也”。安,“靜也”,以女人在居室中,會安靜之義。“婧”一指肅敬而立,亦指女子有才。“婕”,古時常用于女性的表字。有的是與女性相關的指稱,包括具體的稱謂或是年齡特征的指稱。“娣”,古時本指同嫁一夫的隨嫁女子中的年幼者,后來也指姐姐對妹妹的稱呼。“妹”即妹妹。“妃”,本義配偶,特指王侯之妻。“婭”,連襟之義。“娘”,古時多指少女。“妮”引申義亦可指少女。婆,舞也,本指舞蹈婆娑之態,后有女性長輩之義,海南儋州多見以此字作為人名的中間用字,表示輩分排行,或單純作為人名。以上說明,在世紀之交時,傳統的命名理念,依然對人們有重要影響。女生人名當中,依然較多使用表現女子外在容貌姿態之美和內在類似溫順、靜美特質的字眼。這是對女子美麗聰慧的期許,也是人們傳統心理固化的體現,強調女性應該溫柔賢惠和端莊秀麗,選字多陰柔之美,傳統倫理道德意識較濃。
從“艸”部字和“木”部字看人名中的植物意蘊
自然界的植物與人的生活密切相關,長期以來,人們賦予部分植物深厚的內在意蘊,其有各自的品格和特質,故常見以植物相關之字入名的情況。此次統計,從“艸”之字共38字,從“木”之字23字,累計出現278次。這里選代表性的字分析如下。1.直接以植物名入字樹類如“松”和“柏”,有挺拔之姿和耐寒之質。“楠”為高大喬木,質地堅硬,是貴重木材。“楊”“柳”為北方常見之木,且柳姿婀娜,極具觀賞性。“梓”為喬木,可作建筑、器物材料。“桂”為“江南木,百藥之長”,指牡桂、箘桂。花草之類,如“梅”“菊”“蓮”,有觀賞性,且有高潔的品質。“蓉”指芙蓉,亦供觀賞;“薇”,結果可食;“艾”“莎”有藥用價值;“芷”“蕓”為香草,亦可入藥;“芋”可食可藥用;“芝”名貴香草;“萱”傳說可使人忘憂;“葦”即蘆葦,可編織為多種日用器具;“藍”本指蓼藍,可用來做染料。有的表示植物的某一部分,如“花”“英”亦指花,“菁”指韭菜花,“蕊”指花蕊。2.表現植物的狀態。“芮”表示草初生的樣子,“萌”表示草木的芽,“薈”表示草多的樣子。3.表示植物的氣味如“芬”“菲”“芳”均表示花草的香氣。用作人名的植物名,多具有積極意義,且與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或是有出眾之姿、悅人之貌,可供觀賞,或可食用、入藥,制造器物、房子。特別是“松”“柏”“梅”“菊”之類,還有以植物品質喻人寄人的深意。文章從漢字的角度對人名用字進行分析,發現公元2000年前后所命之名表現出的文化特征。男女人名有趨同和交融的現象,但依然有鮮明的區別特征,且人名用字突出顯示出玉文化、女性文化、植物意蘊等方面的內涵,體現出命名者的審美情趣和倫理觀念等,這是民族歷史和文化對語言使用的影響。
參考文獻
[1]許慎.說文解字[M].上海:中華書局,2013.
[2]邵敬敏.文化語言學中國潮[M].北京:語文出版社,1995.
作者:周素煥 單位:三亞學院 人文與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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