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監管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9 02: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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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收工作問題及深化改革建議
摘要:隨著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綜合國力增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國財政稅收工作由不成熟,不完善逐漸走向正軌,但是其在發展的過程中仍然出現了一些問題。本篇論文將淺談財政稅收工作的重要性,存在的問題以及深化財政稅收改革的建議。
關鍵詞:財政稅收;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存在的問題;改革建議
作為一名中國公民,財政稅收與我們每個人也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財政稅收工作影響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從我們利益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到與企業相關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從積極的財政政策到大規模減稅降費。我們不僅是改革的見證者更是改革的受益者。政府深化財政稅收改革,才能將其作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才能更好地造福人民。
一、財政稅收的重要性
(一)財政的重要性。財政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重大作用。第一,調整資源分配。財政是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優化資源配置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第二,促進科學,教育,文化和衛生事業的發展。科學,教育,文化和衛生屬于公共機構,需要強有力的財政支持。第三,促進經濟發展。國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及時調整和微調,穩定總需求。第四,促進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國家財政支出主要用于經濟建設,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著積極作用。(二)稅收的重要性。“國之稅收,民惟邦本”,稅收與國民經濟和民生密切相關。第一,組織財政收入。稅收是中國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第二,分配資源。在當今社會,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著主導作用,但也存在局限性。有必要通過稅收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第三,調整總需求。稅收調整總需求以促進經濟穩定。第四,調整經濟結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在改善國民經濟結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第五,調整收入分配。市場決定的分配機制將不可避免地擴大收入分配差距,可以通過稅收監管縮小。六是監督經濟活動。加強稅收監管有利于促使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確保中國經濟健康發展。
二、財政稅收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福利企業稅收管理策略論文
論文關鍵詞:福利企業設立日常管理退稅審批
論文摘要:加強社會福利企業枕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稅務機關必須明確稅收管理的范圍和重點,著重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枕務檢查等環節的日常管理與監督,認真把好稅款退還的審批關。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設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網絡貿易合法高效納稅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企業網絡交易存在的稅收問題及影響;完善我國網絡交易稅收的對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網絡交易稅收征管不到位、網絡經濟的虛擬性,無紙化的交易沒有有形載體、稅務機關稽查難度大、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制度不完善、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在互聯網上設立稅收監控中心、完善征納雙方共享的網絡交易稅務管理平臺等,具體請詳見。
[論文摘要]網絡交易本質上是銷售行為,應該依法納稅,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征管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的基礎上,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的稅收難題。
[論文關鍵詞]網絡交易稅收征管稅收監控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網絡交易依法納稅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企業網絡交易存在的稅收問題及影響;完善我國網絡交易稅收的對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網絡交易稅收征管不到位、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往往既無合同又無協議、稅務機關稽查難度大、企業網絡交易具有無形性、隱匿性、虛擬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點、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制度不完善、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在互聯網上設立稅收監控中心、完善征納雙方共享的網絡交易稅務管理平臺等,具體請詳見。
[論文摘要]網絡交易本質上是銷售行為,應該依法納稅,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征管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的基礎上,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的稅收難題。
[論文關鍵詞]網絡交易稅收征管稅收監控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剖析企業網絡交易完稅探討論文
[論文關鍵詞]網絡交易;稅收征管;稅收監控
[論文摘要]網絡交易本質上是銷售行為,應該依法納稅,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征管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的基礎上,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的稅收難題。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原則、政策、法規、征管和企業如何在網絡貿易條件下合法、高效納稅等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稅收難題。
網絡交易的稅務收取的問題與對策
[論文關鍵詞]網絡交易稅收征管稅收監控
[論文摘要]網絡交易本質上是銷售行為,應該依法納稅,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征管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的基礎上,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的稅收難題。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原則、政策、法規、征管和企業如何在網絡貿易條件下合法、高效納稅等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稅收難題。
淺析以納稅人為本的稅務體系建立
論文關鍵詞:稅收管理體系以納稅人為本稅收管理稅收改革
論文摘要:稅收管理體系是改革的內部體系和以納稅人為導向的納稅環境的結合。在稅收管理體系建設中,要堅持以納稅人為本,加快稅收立法和執法建設,規范和發展稅務業,建立健全社會化稅收監控體系,強化納稅服務,從而建立健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稅收管理體系。
稅收管理體系是稅收管理及其改革的主體內容,如果把稅收管理及其改革看作一個主體,那么,稅收管理體系就是改革的內部體系和以納稅人為導向的納稅環境的結合。在稅收管理體系建設中,要堅持以納稅人為本,在推進稅收管理體系法制化的同時,大力提倡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理解和把握納稅人的需求及需求變化,有足夠的柔性來調整自身各種資源的組合,并以納稅人能接受的成本向納稅人提供產品和服務。本文即貫徹以納稅人為本這一稅收管理改革的趨勢,就稅收管理體系建設提出一些思路。
一、加快稅收立法和執法建設
立法建設是稅收管理內部體系建設的重點,它對于優化內部流程、提高服務質量有著重要作用,也是平衡計分卡在稅收戰略管理中的運用。為此,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稅收基本法》、《稅收征管法》、《產業和地區稅法》、《納稅和征管人權利和義務保護法》、《社會監控法》、《協稅護稅法》、《稅務信息管理法》等,并建立健全規范的稅收行政立法機制,嚴格遵守立法權限和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質量,保持立法的系統性,提高稅法的透明度。
建立科學、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實行集約化和專業化管理,優化納稅服務,分解、規范、制約稅收執法權。構筑以執法責任制為核心的考核管理機制。通過分解崗位職責,明確工作規程,開展評議考核,嚴格過錯追究,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嚴密的內部執法監督機制,加強對稅收執法行為的事前、重點環節的事中、以及全過程的事后監督。
離岸金融監管相關問題研究論文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不斷深入,特別是WTO過渡期的臨近,我國大陸經濟發展已對離岸金融服務提出了巨大需求,離岸銀行已在國內開展了16年,有必要從理論指導和政策操作層面全面系統地探討我國離岸銀行業務的監管問題。
一、國內離岸金融市場已初見端倪
1989年5月,招商銀行在深圳率先獲準開辦離岸銀行業務,開啟我國離岸金融服務先河,其后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及其深圳分行、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深圳分行相繼獲得離岸銀行業務牌照,離岸金融市場在深圳開始發育。1998年年底,由于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內銀行離岸資產質量惡化,央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叫停了所有中資銀行的離岸資產業務。2002年6月,央行全面恢復招商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的離岸業務,并同時允許交通銀行和浦東發展銀行開辦離岸業務,上海開始發展離岸金融市場。盡管不少地方政府和其他商業銀行對離岸業務抱有極大的興趣,但央行至今只對上述四家中資銀行發放了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許可證,且在管理上均是按“試點”和“試驗”的標準進行審慎監管。
上述四家銀行能全面經營離岸銀行業務,為我國“全面持牌中資銀行”,負債規模在15億美元左右。目前,工行深圳分行、農行深圳分行、廣東發展銀行及其深圳分行只被許可從事離岸負債活動,即有限持有離岸業務牌照或持有“半塊牌”,負債規模加總大約在15億美元左右。除中資銀行外,在大陸可為非居民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還包括外資銀行在華分支機構和部分合資銀行(如華商銀行、廈門國際銀行)。外資銀行國內分行大多數以所謂“全球服務”的名義即“國內接單,境外處理”的方式,通過內部電子系統為非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務。2004年年底,國內外資金融機構的外幣存款余額近90億美元,假設非居民存款相當于在岸外幣存款的1/3,則離岸存款約有30億美元,再加上中資銀行的33億美元,我國大陸的離岸存款規模在60億美元左右,已經是一個初具規模的、主要集中在深圳和上海兩地的新興金融市場,不能不引起監督管理部門的重視。
二、發展國內離岸金融市場的客觀性
離岸金融服務對象主要有非居民個人、非居民企業(主要表現為國際商業公司InternationalBusinessCompany,簡稱IBC)、境外金融機構和一些政府組織。其中最主要、也是最活躍的是非居民個人和IBC,這些個人和企業通過離岸金融市場運作其投資和貿易活動。離岸金融服務于離岸商業運作,離岸商業活動反過來又促進了離岸金融的發展。
電子商務環境下稅收問題研討論文
[論文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政策
[論文摘要]電子商務的發展給建立在傳統貿易方式和有形交易對象基礎之上的稅收政策帶來巨大的挑戰。本文主要討論了電子商務環境下稅收所得來源地、課稅對象的性質、納稅人的身份、國際稅收管轄權的界定變得模糊不清,使稅收征管難度加大、國際避稅加劇等一系列問題,并積極探索適合我國電子商務現狀的稅收對策。
電子商務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開始在美國、加拿大等國興起的一種嶄新的企業經營方式。它是一種基于互聯網、以交易雙方為主體、以銀行電子支付和結算為手段,以客戶數據為依據的全新商務模式。易趣首席運營官鄭錫貴在第八屆中國國際電子商務大會(2005)舵手論壇上的演講中講到,1999年全球電子商務銷售總額達到了2400億美元,2001年約達到5000億美元,2003年增至1.6萬億美元。根據知名的市場研究和管理咨詢機構——賽迪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的《2006年第一季度中國電子商務市場研究報告》中的數據,得出2004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累計達到4400億元人民幣,2005年電子商務交易額為7400億元,電子商務季度增長率維持在12%以上。正因為如此,電子商務正被越來越多的人看作是以信息產業為先導的新經濟中又一個經濟增長的亮點。電子商務表現出來的無紙化、無址化、無形化、無界化、虛擬化等特征,從理論上和技術上給建立在傳統貿易方式和有形產品交易對象基礎上的稅收政策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一、電子商務帶來的稅收問題
1.電子商務環境下稅收所得來源地難以確定
現行稅制判斷是否應課稅的前提是經營者必須在該國設有常設機構,并取得歸屬于該常設機構的所得,從而由該國政府行使地域稅收管轄權進行征稅。電子商務的出現,使傳統的常設機構概念的適用性受到了嚴重限制。而電子商務活動是在一個虛擬的市場上,企業網上貿易活動沒有有形的“場所”和人員“出場”,稱之為“無址”,產品或勞務的提供也不需要企業的實際出現。這些都在客觀上使得在傳統經濟模式下的常設機構、經營活動所在地或勞務活動發生地等概念變得模糊不清,從而使稅務機關無法確定其所得的來源地,對其征稅也就缺乏法律依據。
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創新與規范化研究
【摘要】近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已經進入了新的篇章,在良好的發展成果下,我國也開始了對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與創新。在此背景下,國家致力于提高政府的財政稅收能力,提高控制力和管理能力,進而更好地提高財政稅收資源的配置效率,為我國的經濟發展奠定基礎,做好保障。論文深入研究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策略,探討具體的創新對策和規范化發展對策。
【關鍵詞】財政稅收;體制改革;規范化
1引言
針對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態勢,需要對財政稅收工作進行全面的優化和創新,完善財政稅收制度和政策,使得我國的經濟能夠更好地發展。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其具有較強的系統性,所以在實際工作中應針對不同的角度進行著手,創造更好的財政稅收環境。當然,就目前來看,我國還是需要更加完善的財政稅收管理模式來應對經濟的發展,本文就針對這一點來展開敘述,確保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穩定發展。
2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問題
2.1財政稅收管理制度的問題。對于財政稅收管理工作來說,對財政稅收的管理與控制需要建立在良好的制度條件下,雖然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起了較好的財政稅收管理控制機制,但是在制度上需要緊跟時代來進行完善。為了能夠更好地進行財政稅收管理工作,財政相關部門的人員必須要有法可依、有規可循,要制定總體的發展戰略,對財政稅收工作進行全方位的創新和發展,并且對財政稅收的環境進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牢牢抓緊一些原則性的問題,這一點是現階段我國財政稅收工作較為嚴重的問題。在缺乏針對性的法律法規的問題下,整體的財政稅收管理過程也顯得十分松散,各領域工作效率都并不高,這同時也與工作人員工作態度與責任心有較大的關系[1]。2.2財政稅收監督監管的問題。財政稅收是國家的大事,是國家經濟發展的根基所在,各國都針對自身的財政稅收工作進行了制度建設,以提高監督力度和執行效率為主要核心。就現階段來看,我國在財政稅收工作上的監督工作已經有了較好的落實效果,但是為了能夠應對不斷變化的國際經濟局勢和國內市場動態,我國的財政稅收工作還需要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監督和管理,而這正是我國財政稅收面臨的主要問題。而實際上,我國的財政制度管理工作在組織結構上并未穩定,很多財政稅收工作部門的人員調動較為頻繁,相關人員在工作上也缺乏一定的積極性,相對于一些發達地區的財政稅收工作,很多地區還存在管理滯后的情況,而這實際上也和監督監管有著很大的聯系,無法保障財政稅收工作的規范性,這一點是需要我國著重改進的[2]。2.3財政稅收管理方面的問題。就目前來看,在進行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過程中,財政稅收工作還缺乏民眾的參與,民眾除了從相關官網上獲取信息以外,還缺乏相應的渠道來了解財政稅收相關信息。可以說,現階段我國的財政稅收工作還沒有完全透明,沒有將政務信息公開。為更好促進財政稅收工作的開展,相關部門應該要積極向外界展示自身的工作情況,創新財政稅收制度,這一點是目前我國財政稅收部門應該要著重完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