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2 00: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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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各國證券監管與我國證券模式論文
論文關鍵詞:證券監管;法制;演變;問題;對策
論文摘要:證券市場是最富魅力的經濟領域之一,但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較大的風險,一旦風險得不到有效地控制,很容易引起連鎖反應,從而引發全局性的、系統性的金融危機,并殃及整個經濟生活,甚至導致經濟秩序混亂與政治危機。因此,如何加強監管、控制風險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證券監管的演變應該是與證券市場的產生和發展相適應的一個動態過程,證券市場發展的不同階段和格局決定了證券監管的變遷及其特征,也折射出其中特殊的政治、經濟和市場化進程下的政府監管目標。
一、美英證券監管法制的形成與完善
美國早期的證券交易是由紐約證券交易所和其他地方性交易所發展起來的,主要受各州的管理。多以1911年堪薩斯州的《藍天法》為藍本,初步確立了誠實、公平和反欺詐的原則。現行的證券市場法規主要是在1929—1933年經濟危機后建立起來的,其主要內容及原則包括:法定注冊和公開原則,保證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完全、準確的信息;規范公開原則,監督證券交易所、場外交易和全國證券商協會;公平和反欺詐原則,鼓勵私人依法起訴。上述內容包括在《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1935年公用事業控股公訴法》、《1939年信托契約條例》、《194年投資公司法》和其他若干法案條文中。上述法案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法規體系,并隨著金融市場新情況的出現,不斷得以補充和完善。隨后,美國證券委員會(SEC)在繼續貫徹上述原則的前提下,加強了行業的自律管理,在通過了《1938年馬羅尼法案后,SEC把監管柜臺交易(om)的權力下放給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這個自律組織。另外,美國依據(1970年證券投資者保護法》,成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其會員由所有注冊的券商組成,當經紀公司破產時,以滿足投資者的清償權。為促進國內金融領域的競爭,提高美國金融服務商在全球金融市場上的整體競爭力,1999年,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出臺,徹底結束了近7O年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經營與分業監管的局面。這是美國國內經濟強勁增長,金融機構兼并擴張的必然要求,也是世界范圍內金融規制解除潮流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在歐洲,證券交易的發源地當屬倫敦證券交易所(LSE)。1986年以前,英國未設立專門的政府機構行使監管職能,也沒有制定專門的法律對證券交易和風險進行規定和限制,只有一些相關的法律條款,如證券交易所的自我管理規定和《公司法》、《反欺詐投資法》、《公平交易法》等法規中有關的規定構成證券法制監管體系,這是和英國證券市場的自律管理密切相關的。1986年,英國通過了《金融服務法》,建立了管理證券業的新模式,從此結束了英國證券市場松散的自律管理狀態,確立了在新法律框架下的管理體制。由于這種“多元化”的管理體制立法體系復雜在不同的法律規定下設置不同的監管機構,分別對不同的業務種類進行監管,帶來成本過高和效率低下的問題,英國在2000年出臺了《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它的大部分條款合并了現有法律或自律法規的內容,為新的監管體系和監管機構一金融服務局(FSA)提供了一個單一的法律框架,以替代原有的不同法規所形成的法律框架。
證券投資犯罪研究論文
摘要:主要研究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概念、內涵、構成要件、及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中的相關個罪,包括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
關鍵詞:證券投資基金犯罪違法行為
1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概念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亦應有立法概念與司法概念之分(有學者又把它表述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實質概念和形式概念,其實意思一樣)。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立法概念可界定為:證券投資基金是指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利益和國家對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監管理制度,嚴重危害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秩序的行為。在立法意義上存在的證券投資基金犯罪存在于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各個階段,不以證券投資基金刑事法律是否規定為轉移。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立法概念表示的是那些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規的行為應該犯罪化,其標準首先是社會危害性。
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司法概念則可界定為:證券投資基金犯罪,是指證券投資基金刑事法律規范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即凡是證券投資基金刑事法律規范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都是證券投資基金犯罪。證券投資基金犯罪的司法概念的唯一標準是刑事違法性,但它并不是完全不考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
農村證券論文:農村證券化形勢與影響
本文作者:藏波楊慶媛周滔工作單位:西南大學地理科學學院
國外農村土地證券化的研究現狀
西方國家土地證券化的發展已有200多年的歷史,直到20世紀60年代美國創立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簡稱“REIT”),土地證券化才進入了規范發展時期,經歷半個多世紀的不斷發展,現在根據REITs資金投資的對象不同區分為權益型(EquityREIT)、抵押權型(MortgageREIT)和混合型(HybridREIT),權益型REIT直接參與土地的經營,抵押權型REIT不直接參與土地經營,混合型REIT將兩者結合起來[3]。經過較長時間發展,西方部分發達國家都引入并設計了農村土地證券化制度,土地產權的私有化以及金融基礎的牢固為土地資產證券化發展提供了“土壤”,使其擁有較為完善的運營市場和制度環境。歐洲:土地革命和戰爭沖擊歐洲土地證券化的歷史較長,發展路徑的突變點主要由于土地革命和戰爭沖擊,其中以德國最具代表性。德國是整個歐洲進行農村土地證券化最早的國家,其土地證券化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8世紀70年代,當時為了整頓規范農村經濟秩序,避免戰亂對農業經濟實體的沖擊,同時保護大地主、貴族的經濟利益,德國政府開始逐步向農村注入資本,最突出的特征是在普魯士西里西亞成立了以“土地抵押信用社”為主要組織形式的合作組織,在省級政府的主導下發行土地債券,進而以低息貸款的形式抽借給組織成員,但此時成員的主體是地主階級和權貴階層[4]。到了19世紀初,使得地主階級不復存在,且“允許土地進行自由買賣”的規定使得農民的土地自主權得以充分體現,廣大農民轉變為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的主體,融資的渠道也更加多元化和廣泛化,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強了農民獲益的穩定性。美國:大農業發展的資金不足美國借鑒歐洲土地證券化的經驗做法,并通過改進建立起較為完備的農村土地融資網絡。美國的農地證券化制度構建較晚,直到20世紀初才初具規模,其發展的誘因主要歸結為大農業發展初期的資金短缺。1862年頒布的《宅地法》使得家庭承包經營形式代替了“奴隸主—奴隸”、“大地主—雇農”的封建形式,資本主義的大農業發展模式逐步在全美鋪開。資本主義大農業的發展必須依托大規模的資金和先進的科技作為支撐,為此,美國眾議院于1916年通過了《聯邦農業貸款法案》,決定設立“聯邦農業貸款局”主管農村土地抵押貸款(主要業務是向家庭農場提供低息貸款)的相關事宜,這對當時城市工商業迅速發展積累的大量資本缺乏投資途徑以及農業發展信息不對稱階段性產能過剩具有重要意義。1933年,全美12個土地銀行合并重組成為“農業信用管理局”,替代原先的“聯邦農業貸款局”[5],到1952年,為便于統籌安排資金,并形成規模效應,全國12家土地銀行聯合組成“中央土地銀行”,負責全國農用地證券的發行和抵押業務的運營。日本:小農經濟的小規模和低效益消除小農經濟成為日本發展農村土地證券制度的動力,依附嚴格的框架設計,日本現已形成一個層級分明的農村土地金融系統。日本發展土地證券化的誘因是土地經營規模小,效益低下,20世紀50—60年代,日本開始嘗試以“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為主體來發展農村土地證券,與歐美農地金融組織的功能類似,其主要業務是向農民提供低息貸款。日本發展農村土地證券化的特色是其獨特的農村金融層級網絡,農村金融主體是“日本農業協同工會”(簡稱“農協”),其主要功能是進行共同生產、生活資料的共同購入,農產品共同銷售,農業生產、生活設施共同設置和利用[6]。此外,還吸納儲蓄和融資進行信用事業,以及保險業等各種各樣的事業和活動。農協的信用機構由3層構成:一是基層農協;二是信農聯;三是農林中央金庫[7]。基層農協是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由廣大農戶以入股的形式組成,農協入股參加信農聯,信農聯入股組成農林中央金庫,三級機構相互獨立、自主經營,層級間聯系的主要方式是經濟手段的運用,上級的主要職能是向下級提供框架指導和融資信息,并在下級資金運轉不靈活的時期予以資金支持。除了美國的REIT外,日本、德國和英國等發達國家的土地證券化也有了長足的發展。德國和英國的土地證券化主要采取土地投資信托的形式,其特點在于基金資產的運用業務與保管業務的分離;日本土地證券化的主要制度特點是公司型與信托型投資模式同時發展,其土地信托是土地所有者將土地信托于信托銀行,其負責管理和分配土地收益(或稱信托紅利)。德國模式縱觀德國的農村土地證券化的發展歷史,德國采用的是土地抵押信用合作制度,它的基本組織機構是抵押信用合作社及其共同成立的聯合合作銀行,其運行機制如圖1。(1)在證券的銷售渠道方面,德國采用“社員—投資者”和“合作社—投資者”的雙渠道模式。兩種模式最大的不同是證券價格漲跌的風險承擔方不同“,社員—投資者”模式的風險承擔方為社員個人,“合作社—投資者”模式的風險承擔方則是合作社。(2)在資本拆借方面,德國采取了“階梯化”攤還本金的形式。一般來看,社員借款的期限為10—60年,在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償還,償還的款項包括:①利息(約占借款的4%),這是還款數額的主體;②攤還本金,階梯化正體現在這個階段,其額度在還款初期較少(一般約占借款的0.5%),此后每年遞加0.02%,這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社員的還款積極性,促進了短期貸款的繁榮;③合作社營業費(約占借款的0.25%);④合作社公積金(約占借款的0.25%)。(3)合作社成為聯通社員和投資者的重要紐帶。對于農村土地證券利息的償付,合作社起著重要的中介作用,在利息的償付方面,社員每年向合作社付息,合作社又將收集的利息轉付給投資者;在本金的攤還方面,社員每年向合作社交付攤還的本金,合作社將這部分本金做成“償債基金”,該基金可以進行貸款生息,并可以向市場購回部分證券,以保障市場的流動性和循環性。美國模式美國土地證券化體系的底層為“農業信用合作社”,眾多的合作社組成了“聯邦土地銀行”,負責發放土地債券,《聯邦農地押款法》規定,參與土地抵押貸款的最小單位是農業信用合作社,而非農民個體,美國土地證券運作機制如圖2。(1)多種渠道保證了聯邦土地銀行的資金來源。聯邦土地銀行的資金來源渠道主要有3方面:一是社員參股。農民或農場主必須向當地聯邦土地銀行協會購買借款額5%的股份作為入股憑證,才能向銀協借款,銀協向該區的聯邦土地銀行購入同等數量的股份。二是發放農業信用證券籌資。依據《聯邦農地押款法》,聯邦土地銀行可發行的債券額上限為所有股金、公積金總和的20倍,12個聯邦土地銀行彼此融通、聯合運作,可以互保證券的還本付息或發行聯合證券,證券償還期限為3—10年,年利率一般為5%左右。三是在農業信用管理局的監督下從其他金融機構拆借。(2)社員可以獲得土地銀行的高額貸款。社員從當地銀協的借款不得超過土地價值的85%,當然有政府機構擔保的除外;還款期限根據土地用途而異,短的3—4年,長的30—40年;利率一般在年利率的5%—7%上下浮動。償款由信用社轉交給聯邦土地銀行,當本息全部付清時,社員可以選擇退股,收回股金,但在實際情況中,大多數社員為了便于再次借款,不會選擇退股。日本模式日本土地證券化組織的主體是三個層次的農村土地金融體系,其各環節獨立的資本運作保障了證券化的效率和應激性,其運作的機制如圖3。相比歐美模式,日本的農村土地信托屬于不動產資產信托,其中心思想是農村土地所有者以出售或租賃的形式將土地信托于農信聯和土地銀行,并通過土地受托人發行與管理土地證券的過程中獲得紅利[8]。該模式具有3方面特征:一是高效性。利用基層和信農聯等地方信托組織在利用配置土地方面的優勢,充分體現了公眾訴求,提高了整個信托過程的效率。二是轉化性。通過農村土地信托這種方式集中了優勢資源,在資金上破解了部分土地所有者有土地經營訴求但資金能力不足的問題。三是穩定性。農村土地所有者通過將土地信托給中介機構或聯合組織,不僅實現了風險轉移,同時也能在契約期內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
國外農村土地證券化的研究前景
西方發達國家的土地證券化由于發展歷史較長,市場經濟的理論及運行機制相對成熟以及土地產權界限的清晰,學者們對土地證券化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證券化的技術完善層面,主要內容有以下3方面:(1)農村土地證券化的產品設計。JosephGyourko[9]等學者認為相比土地債券、土地信托計劃和土地股票,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是發展農村土地證券最值得借鑒的模式,不僅可以保證土地投資的長期化,也可以為農戶或農場主提供相對較為低息(比其他融資產品平均低2—5個百分點)的貸款。HaftomTesfay[10]認為農村土地證券化產品要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而呈現差異化,在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土地產權是否清晰以及村民對土地收益的預期基本不構成土地證券化的影響因素,相比其他土地證券化模式,這些地區更適合有限規模的土地信托流轉模式。KimSedara[11]通過對“整體業務證券化(WBS)”和“特定資產管理計劃(SAMP)”兩種土地支持證券化產品的機理分析,發現二者在使得土地證券產品的運營過程中均存在弊端,最有效的方式是進行部分改進,證券化融資首先應基于SAMP方式,其次運用WBS制定發行預案。(2)農村土地證券化產品的定價方式。證券化中常用的定價方法主要有靜態現金流折現定價模型、期權調整利差法模型、蒙特卡羅模擬模型、布萊克一肖爾斯期權定價模型、利差二叉樹模型和二項式期權定價模型等,但前兩種最適合農村土地證券的定價[12]。XavierGine通過對泰國1997—2006年2874個參與土地證券化的農戶家庭進行跟蹤調查,運用6種定價理論進行農地證券的價值測算,發現收益還原法得出的結論與現實較為接近。AVELINE-DUBACHNatacha[13]和Yaoundé[14]等認為設計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CAPM)是土地證券定價的科學方法,其主要通過資產的風險系數β來測算證券的預期收益,進而實現產品定價,其中β的求取以過去5年的收益率的歷史數據進行回歸分析得出。(3)農村土地證券化的風險防范。HaftomTesfay[10]和JohnGledhill[15]等均指出了市場信息的不充分,證券發放機構資質是構成土地證券化有序運作最大的風險因素,其中信息的不充分會造成交易的不公以及效率的低下,證券發行單位的資格不足會造成不良證券對現有有序市場的沖擊,其融資后的消極影響更會呈現放大效應。ChristopherBarlow[16]和AlanSwillbank[12]等的研究成果表明,不良資產的注入和證券申購人信息的虛假是土地證券化最大的風險因素,為此,政府和證券評級機構應該聯合作為,采取政府和公眾監管以及評級中期調查的方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弱風險。
國外農村土地證券化對中國的啟示
證券投資理論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證券投資;投資理念;投資方法
論文摘要:主要講述各種證券投資理論和其隨市場變化的必要性。證券投資的理論往往都是在特定的市場所總結的規律,目前最多應用的投資的理念大致有以下四種:價值投資;獲得分紅;趨勢技術投資;博弈投資。
一、四種投資理念如何戰勝市場
價值投資:不論是廣義或狹義的價值投資,它們的概念都很輕易被人理解和接受,因此有廣泛的簇擁,當公司盈利提升時會吸引投資者以更高的價格交易公司股票,當這種投資方法成為一種共識時,它就成為股市的規則。運用這種理念的關鍵在于相對于其他投資者提前精確的猜測公司盈利,從而找到相對的價值低洼并從中盈利。
獲得分紅:這是種相較價值投資更為原始和單純的理念,相對更輕易操作和接受。國內很多投資者都是這種投資理念的支持者,策略的認同度較高所以其表現就相當不錯。
趨勢技術投資:這種方法成功的原因在于金融市場中的羊群效應和投資者的心理,造成的結果就是不論漲跌,趨勢延續概率永遠高過趨勢改變的概率,用這種方法交易將像是在用自己動過手腳的篩子賭博,擲出自己需要的點數的概率要高過其它的可能,長期來看肯定是獲利的。
淺談發展證券市場取經中美證券監管比較論文
論文關鍵詞:美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中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比較問題啟示
論文摘要:美國證券市場的運行最自由,管理最嚴格,與其高效、實用的證券監管體制密不可分。我國的證券市場起步晚,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通過中美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對比分析,可以從中找出中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與美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主要差距,并探索到對目前中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一些改進方法。
一、美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
美國的證券市場監管是以政府為監管的主導力量,通過實施法律法規來實現對全國證券市場的集中統一管理,其主要特點有:
(一)系統、完備的證券法律法規
目前,美國證券市場監管已建立起以《1933年聯邦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以及《1975年證券法修正案》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其中《1933年聯邦證券法》主要以公開原則規范證券的第一次發行,要求對證券發行人及其發行的證券給予充分完整的信息披露,禁止以欺詐手段銷售證券,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1934年證券交易法》則主要規范證券發行后的交易行為,禁止證券交易中的欺詐行為,明確規定了聯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法律地位和職責。《1975年證券法修正案》則是在現代科技廣泛應用的背景下制定的,除再次強調SEC的職能外,特別鼓勵和倡導國內證券市場采用新技術。上述三法在美國起了“證券憲法”的作用。此外,政府還輔之以一系列與證券基本法相配套的證券關系法、各州的法律和判例,共同構成健全的美國證券監管法律體系。論文下載
專業化證券融資機制分析論文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專業化融資模式特點;專業融資模式市場效應和借鑒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專業化融資機構特點、風險管理模式、專業化融資模式產生,使證券公司與銀行在資金借貸上分隔開、公司大量臨時資金需求,支持證券公司新投資銀行業務拓展、我國股票信用交易制度目前仍受到法律限制,證券市場無法吸引投資者存款資金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摘要】本文首先介紹了專業化證券融資的組織結構和風險管理機制特點,并分析了這種模式的市場效應;最后,文章結合我國現實,提出了相關借鑒意義。
【論文關鍵詞】證券公司;專業融資模式;借鑒
1專業化融資模式特點
專業化證券融資模式,是日本、臺灣等地區早期社會信用薄弱、分業經營等背景下形成的。這種模式主要特點在于證券金融公司存在,證券金融公司是一種為有價證券發行、流通和信用交易結算提供資金和證券借貸的專業機構,主要目的是疏通分業經營下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資金流動,同時通過壟斷融資融券業務控制信用交易規模,防止金融風險。
1.1專業化融資機構特點
證券市場內幕歸責管理論文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內幕交易的歸貴理論;內幕交易行為的規制原因;內幕交易行為的規制重點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占有理論、信賴義務理論、消息傳遞理論、從內幕交易與投資者的關系來看、從內幕交易與上市公司的關系來看、從內幕交易與宏觀經濟秩序的關系來看、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完善有關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改善社會環境和證券市場參與人的心理狀態、加大監管力度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摘要]本文試圖從內幕交易行為的行為及其規制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并提出在如今的市場條件下,規制內幕交易行為的重點所在。
[論文關鍵詞]內幕交易內幕信息歸責規制
在證券市場的發展過程中內幕人員在預先知悉內幕信息的情況下作出交易決定.而其他對信息并不知曉的投資者則承擔了巨大的投資風險并且可能遭受很大的投資損失這樣不僅對廣大投資者的利益造成了損害.而且對整個證券市場的交易秩序也帶來了一定的危害。內幕交易行為.作為一種典型的證券欺詐行為很值得我們思考和研究.
一內幕交易的歸貴理論
內幕交易的歸責理論最主要的依據是投資者的平等知情權。任何人不應利用其地位或機會取得內幕信息買賣證券獲取利益或者避免損失,任何人均應在立足點平等的礎上自行作成投資決定,保護證券市場的平等競爭。具體而言證券市場的歸責理論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論文
摘要: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的設立,是監管制度的創新,是投資者保護制度的完善,是我國證券法律制度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這一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目前我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在基金公司治理結構、資金籌措、賠付、運營等方面面臨著現實的挑戰,所以必須采取切實的應對措施。
關鍵詞: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治理結構;資金籌措;賠付
中小投資者與證券公司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證券公司的經營不善或者違法違規經營對投資者的利益極易造成損害。論文為此,除了加強對證券公司的監管來保護投資者以外,世界上證券市場發達的國家還建立起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作為事后的保護措施。近年來,隨著市場的結構性調整和持續低迷,我國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充分暴露出來,風險集中爆發,一批公司的狀況十分嚴峻。作為綜合治理證券公司的配套措施及證券投資者保護的最終措施之一,國家啟動了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工作,了《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的設立,是監管制度的創新,是投資者保護制度的完善,是我國證券法律制度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這一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但受命于危難之際的我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目前在基金公司治理結構、資金籌措、賠付、監管等,正面臨著現實的挑戰,其制度的細微設計上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一、我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的制定、主要內容和作用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是一種按一定方式籌集基金,在上市公司、證券經紀機構出現支付危機、面臨破產或倒閉清算時,由基金直接向危機或破產機構的相關投資者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的保障機制,其作用類似于存款保險制度。①經由財政部與央行協調,2004年3月,證監會開始了推進我國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工作,并著手起草相關規定。2005年1月,證監會、財政部與央行向國務院報送《關于設立證券投資者風險補償基金的請示》,獲得國務院批準。2005年2月,由證監會和財政部聯合制定的《關于在股票、可轉債等證券發行中申購凍結資金利息處理問題的通知》在資本市場上頒布,該通知規定,為籌集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按照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可轉債等證券時,所有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將作為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來源之一。該法規的出臺,標志著我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已開始進入到實質性操作階段。2005年4月,在提交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在“第一章總則”中增加了“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征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的內容,自此我國證券投資者賠償法律制度正式開始啟動。②2005年6月30日,經國務院批準,證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了《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并自7月1日起施行。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共六章32條。主要規定了基金公司的職責和組織機構、基金的籌集、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等方面的內容。畢業論文其立法的旨意在于:建立防范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有序、健康地發展。
證券投資學實踐教學論文
一、《證券投資學》課程簡介
《證券投資學》是金融學專業專業平臺的必修課程,也是保險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的選修課程。課程總學時為54學時,其中理論課38學時(含2學時期中考核)、實驗12學時、實踐4學時。該門課程的主要的教學內容包括證券投資對象、證券投資市場、證券價格與股票指數、證券投資收益與風險、證券投資方式與流程、證券投資基本分析、證券投資技術分析、證券投資策略與理論等。課程的教學目標旨在使學生了解和掌握證券投資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和投資策略,具備證券投資的實務操作、分析和投資決策的能力,為學生畢業后從事證券投資領域的相關工作或進行個人投資奠定基礎。在長期的教學過程中,《證券投資學》教學團隊就如何構建科學有效的實踐教學體系,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創新實踐教學方法,完善案例教材建設,加強教學團隊建設,保障實踐教學質量、提升教學水平,推動《證券投資學》課程建設等方面進行了一定的探索。
二、構建《證券投資學》課程實踐教學體系
《證券投資學》課程的實踐教學體系,主要應包括實踐教學的目標、實踐教學內容、實踐教學的方法及手段、實踐教學活動的保障和實踐教學效果的考核五部分內容。(一)實踐教學目標體系。根據《證券投資學》教學大綱的要求該門課程的教學目標包括素質要求、知識要求和能力要求三個方面。其中素質要求包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養;具有一定的創新創業精神和意識。知識要求包括掌握證券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學科的理論發展動態和熱點問題;熟悉國情,了解國家有關經濟和金融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能力要求包括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語言表達和寫作能力;人際交往和團隊協作能力;計算機和信息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初步運用金融基本理論和方法、分析和研究現實問題的能力;具有證券業務實踐操作能力及證券投資分析和決策能力。圍繞著素質、知識和能力的目標要求,《證券投資學》課程的實踐教學活動應進行教學內容、教學手段、教學方法和教學效果考核方式的合理配置和選擇。(二)實踐教學內容體系。《證券投資學》課程的實踐教學內容應包括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兩部分。第一部分理論研究涉及投資工具、資本資產定價、證券市場及運行、證券投資分析等多個方面。理論實踐教學必須要跟蹤當前的形勢的變化、與現實資本市場發展緊密聯系,及時更新、擴充,完善教學內容,凸顯它的時效性。任課教師可通過將自己的理論研究的科研成果與教學內容相結合進行講授;也可通過案例教學、專家講座、課堂討論、撰寫課程論文等方式完成實踐教學內容。第二部分實務操作包括證券交易的程序:證券行情的識讀和投資交易軟件的的操作;證券投資宏觀經濟分析、行業分析和公司分析等。在這一實踐教學的過程中,可以通過現場教學法、模擬實訓實戰、案例教學、學年實習、畢業實習等教學環節完成。(三)實踐教學的方法及手段體系。《證券投資學》課程的實踐教學手段主要利用校內網絡平臺、實驗室實訓平臺、互聯網平臺、校外實習基地。例如校內網絡平臺教師可以借助高校的Blackboard、MOOC等平臺,在課后與學生進行互動討論或輔導。還可以利用互聯網平臺,將國內外一些知名的財經網站(如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東方財富網、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網站)推薦給學生,引導學生關注國內外最新的財經信息,證券市場的行情、動態等。實踐教學方法主要應由模擬實訓實戰、案例教學、課堂討論、專家講座、現場教學法等方式構成。1.課堂討論法。教師可以結合學科發展、證券市場發展的動態,從中篩選一些適合學生研究的熱點問題作為課堂討論的題目,事先安排學生課后收集、整理、閱讀相關的文獻資料,課堂上讓學生通過自由提問、分組討論、辯論等方式分析探討問題,一方面使學生掌握一定了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拓展了學生的知識面,激發了學生自主創新的學習熱情。例如IPO制度的變遷、股權分置改革、ETF與LOF、股票市場的做空機制、融資融券業務、新股申購新制度、貴州茅臺的高價格合理嗎?等都可以成為學生課堂討論的主題。2.模擬實訓實戰教學法。模擬實訓實戰教學主要在校內實驗室進行,在每學期進行證券投資學課程授課時,安排一定學時在實驗。實訓主要借助金融實驗室安裝的虛擬交易所軟件,教師示范與指導,學生模擬操作進行短期的訓練。模擬實訓時間較短,難以滿足培養學生全面的、綜合的實戰分析能力的培養,因此還可以組織學生參加相關的學科競賽(如股票、期貨模擬交易大賽),通過為期2-3個月的模擬交易大賽,學生以虛擬資金進入市場,親身參與投資,感受投資過程,體會投資帶來的收益與風險,實踐教學內容。模擬實訓實戰教學時間的安排應與股市交易時間相符,盡量安排在9:30~11:30或13:00~15:00之間。3.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是教師和學生的互動式教學活動,課堂的組織比傳統教學要復雜得多,要達到預期的效果,教師應根據教學目的和要求,精心策劃和指導,通過典型案例的應用,為學生創造與理論知識相關的情境重現,引導學生對案例的獨立思考或集體討論,觀察學生在案例討論中的表現,控制課堂討論的氣氛,在具體的案例分析中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提出解決實際問題的思路與方法。4.現場教學法。《證券投資學》課程的實踐教學利用現場教學法加強學生的感性認識。在講授證券市場實務內容時,為了讓學生們能夠真切地感受證券市場的氛圍,教師可以帶領學生到學院的校外實習基地證券公司實地見習,請證券營業部的工作人員利用現場設備向學生介紹開戶、買賣、交割、清算等一系列市場行為。現場教學法就是把社會變成課堂,在社會實踐中進行教學活動,使學生置身于社會活動之中,通過這種現場教學形式,會收到比在課堂上枯燥地講述更好的效果。5.專家講座。聘請業務部門的專家學者給學生開展專題講座,主要是證券市場前沿問題和熱點問題、證券市場行情分析、投資策略、投資技巧和經驗介紹。不僅使學生掌握這一領域的新動向,而且教師也可從中受益。由于案例教學、課堂討論、模擬實訓實戰等教學法大多需要師生互動,為了在有限的課堂時間內完成教學內容,實現預期的目標,對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掌控要求很高。這就要求精心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備課時要收集充分的、經典的教學素材、編寫案例庫、設計時效性強又能激發學生熱情的問題,細化課堂教學的每一環節,熟練掌握實驗實訓等教學軟件的使用的,實現預期的教學效果。(四)實踐教學活動的保障體系。實踐教學活動的保障體系包括教學團隊建設、教學資源的配備和實踐教學活動的組織落實。1.教學團隊的建設。證券投資學的實踐教學需要教師既要具備系統性的理論知識,又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然而目前部分教師由于沒有真正接觸過證券業務,自身也未從事過證券投資的實盤操作,因此如實驗實訓、案例教學、模擬交易等實踐教學法或流于形式或無法實施。因此建立“雙師型”教學團隊是實施實踐教學活動,實現教學目標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加強對現有教師的專業化培訓,安排教師定期到證券公司等機構進行頂崗實踐,一方面可以熟悉業務流程、掌握實踐技能,另一方面還可以了解業內對學生就業所具備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技能的要求。其次可采取團隊教學、模塊化教學模式,讓教學團隊中具有實踐經驗的老師發揮自身優勢完成教學活動。第三可以聘請業內專家作為實踐教學指導教師,參與到實踐教學的活動中,學生和教師都可以從中獲益。2.教學資源的配備與利用。為了保障實踐教學活動的順利有效的開展,首先學校應配備先進充足的教學軟硬件設施,建立專業的金融綜合實驗室,配備并及時更新的模擬實訓和虛擬交易軟件,加強教師對實訓軟件應用的培訓,以便指導學生進行實訓。其次學校應加強與當地券商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建立校外實習基地,定期輸送一定的學生到實習基地實習,讓學生在具體的崗位上進行培訓,了解具體的業務流程和崗位要求。第三學校應建立健全有利于互動式、開放式教學的網絡平臺如Blackboard、MOOC等。3.實踐教學活動的組織落實。課程負責人和任課教師負責對學時內的實踐教學制定計劃并組織實施;實驗室管理者負責對實驗室的實踐教學活動進行統一安排和協調;課外實踐教學如股票、期貨等模擬交易大賽可以聯合學校校團委、大學生實踐創新中心及證券公司等主辦,由院學生會、相關學生社團(如證券協會)來組織承辦,這樣既可以將活動層次提升、范圍擴大,影響增強,還可以為學生獲得實踐創新學分提供機會,同時有緩解學院實踐教學活動舉辦經費緊張的困難等問題。(五)實踐教學效果的考核體系。首先提高實踐教學考核在學生成績中的比重,比重應占50%。其次考核的方式應多樣化。考核方式可以選擇開卷考試、課堂討論、提問發言、課后作業、撰寫課程論文、實驗報告、參加模擬交易大賽的成績排名等。第三注重過程考核。傳統的結果考核導致大多數學生課堂討論、回答問題的表現不積極踴躍;參與互動式教學的熱情不高;課后作業存在抄襲現象;不注重團隊協作能力的培養等問題。建立以過程考核為主體的實踐教學考核體系,這些問題迎刃而解。注重過程考核需要教師細化學生參與每個環節的評分,形成科學合理有效的成績評定方案。
參考文獻:
[1]王明國.基于應用創新能力培養的證券投資學課程多元立體化教學體系的建設探索.會計教育.2017,(03).
剖析內外證券內幕交易監督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內幕交易國際監管
論文摘要:內幕交易行為是一種證券違法行為,禁止內幕交易是各國證券監管的重要內容。隨著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各國證券市場的關聯性日益緊密,內幕交易行為隨之日益凸現出跨境性、復雜性和技術性使之成為各國監管的難題。我國在加入WTO后,逐步放開本國證券市場,也將帶來更多監管問題。本丈將對跨境內幕交易監管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內幕交易是一種證券欺詐行為,是市場信息不完整和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內幕人利用其掌握的尚未披露的信息進行交易并從中獲取收益或減少損失,這對市場中其他投資者來說是不公平的。對于國際資本市場來說,加強各國間的監管合作是禁止內幕交易、保障國際資本市場穩定的重要手段。根據金融服務協議中的要求,我國應逐步開放金融市場。在這種背景下,如何加強涉外交易行為的監管,更有效的抑制內幕交易是我們面臨的難題。
(一)內幕交易概述
內幕交易是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的證券交易活動。禁止內幕交易的理論依據主要是信用義務和信托保密義務。要加強內幕交易的國際監管,首先要在世界范圍內就什么是內幕交易達成一個共識。世界各國法律雖不盡相同,但均認為內幕交易的構成要件仃內幕人、內幕信息、內幕證券、內幕交易行為。
1.內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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