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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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雜文研究論文

【摘要題】魯迅研究

【正文】

一重讀《門外文談》

用漫談的筆調,講高深的學問。魯迅的這一篇《門外文談》可稱杰作。它從文字的起源談到漢字的改革,從文學的發展談到文藝的大眾化,涉及廣闊的方面。讀者可以在很輕松的閱讀中,獲得許多這方面的知識。

魯迅早年留學日本的時候,曾經跟小學大師章太炎學過《說文解字》。文字學也可以說是他的本行,難怪談起來如數家珍,真正做到深入淺出了。

這一篇最主要的內容,就是強調地提出了漢字改革問題。漢字從遠古發展到現代,“成了不象形的象形字,不十分諧聲的諧聲字”。為了讓勞苦大眾容易得到學習文化的條件,魯迅在好些文章里都提出了方塊字必須改革的主張。例如,在《中國無產階級革命文學和前驅的血》一文(見《二心集》)中說:

我們的勞苦大眾歷來只被最劇烈的壓迫和榨取,連識字教育的布施也得不到,惟有默默地身受著宰割和滅亡。繁難的象形字,又使他們不能有自修的機會。

在《黑暗中國的文藝界的現狀》一文(見《二心集》)中說:

中國的象形——現在是早已變得連形也不象了——的方塊字,使工農雖是讀書十年,也還不能任意寫出自己的意見。

在《答曹聚仁先生信》(見《且介亭雜文》)中,他甚至說了:“漢字和大眾,是勢不兩立的。”

在《中國語文的新生》一文(見《且介亭雜文》)中,他甚至把方塊字稱為“阻礙傳布智力的結核”:

中國人要在這世界上生存,那些識得《十三經》的名目的學者,“燈紅”會對“酒綠”的文人,并無用處,卻全靠大家的切實的智力,是明明白白的。那么,倘要生存,首先就必須除去阻礙傳布智力的結核:非語文和方塊字。如果不想大家來給舊文字做犧牲,就得犧牲掉舊文字。

在《關于新文字》一文中(見《且介亭雜文》),他說:

方塊字真是愚民政策的利器,不但勞苦大眾沒有學習和學會的可能,就是有權有勢的特權階級,費時一二十年,終于學不會的也多得很。……所以,漢字也是中國勞苦大眾身上的一個結核,病菌都潛伏在里面,倘不首先除去它,結果只有自己死。

這并不是魯迅一人的見解。錢玄同等人就在《新青年》雜志上提出廢除方塊字,改用羅馬字母拼寫漢語的主張。更早,1913年教育部召開的讀音統一會,就是探討漢語拼音化的一件大事。當時在教育部任職的魯迅也被指派為讀音統一會的會員。《門外文談》里說到了會上的一些情形:

勞乃宣和王照他們兩位都有簡字,進步得很,可以照音寫字了。民國初年,教育部要制字母,他們倆都是會員,勞先生派了一位代表,王先生是親到的,為了入聲存廢問題,曾和吳稚暉先生大戰,戰得吳先生肚子一凹,棉褲也落了下來。但結果總算幾經斟酌,制成了一種東西,叫作“注音字母”。那時很有些人,以為可以替代漢字了,但實際上還是不行,因為它究竟不過簡單的方塊字,恰如日本的“假名”一樣,夾上幾個,或者注在漢字的旁邊還可以,要它拜帥,能力就不夠了。寫起來會混雜,看起來要眼花。那時的會員們稱它為“注音字母”,是深知道它的能力范圍的。

讀音統一會是1913年2月15日開幕的,到5月26日閉會。到會的有各省代表及特邀代表共八十多人,推舉吳稚暉、王照為正副議長。會上,在核定音素、采定字母的問題上發生了激烈的爭論。在核定音素問題上,南方的會員和北方的會員爭論的是濁音字母和入聲的存廢;在采定字母問題上有三派不同的主張:一、偏旁派,仿日本片假名,用音近之漢字,任取其偏旁筆畫為字母;二、符號派,這是會員中那些章太炎的學生魯迅、許壽裳、朱希祖,以及馬幼漁、錢稻孫等人所主張的,即以章太炎1908年所擬的一套標音符號為基礎制定字母;三、羅馬字母派。在爭論過程中,魯迅沒有到會參加,他只是去參加了表決。1913年3月12日他的日記記有:“午后赴讀音統一會,意在贊助以舊文為音符者,迨表決后竟得多數。”魯迅是怕少了自己這一票,這天才第一次赴會的。會議即根據表決的結果,制定了三十九個“注音字母”,“以代反切之用”,作為注音的工具。1918年11月23日教育部將這套字母正式頒布。1919年4月16日教育部又重新頒布注音字母的新次序(吳稚暉定的)。到了1930年4月21日,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將注音字母改稱為注音符號。不稱“字母”而稱“符號”,就是明確將它定位于一種注音的工具,猶如英文字典注音采用K.K.音標和IPA音標(國際音標)一樣,而不是構成一種拼音文字的最小書寫單位——字母。這一定位是合乎實際的,不過也表明無意于用它來取代現行的漢字,它不再被看作漢字改革的一個步驟了。

到了1952年,這套注音符號還最后風光了一回。人民解放軍西南軍區某部文化教員祁建華,利用注音符號作為識字教學的工具,稱他做“識字拐杖”,取得了良好效果。于是宣傳他創造了“速成識字法”。1952年4月26日的《人民日報》發表了《普遍推廣速成識字法》的社論,9月6日,全國總工會發出指示,要求推行速成識字法以掃除工人中的文盲。雖說熱鬧了一陣子之后即不再提起,但也可以表明這套注音符號在識字教學中是有用的。

魯迅已經看出了這一套注音符號沒有力量單獨拜帥,不可能發展成為取代方塊字的新文字。趙元任提出的羅馬字拼法,他也以為太繁難,“有些妨礙普及了”。他贊成的是漢語拉丁化。1931年吳玉章等人在蘇聯海參崴擬定了一套“拉丁化新文字”。傳回國內以后,從1933年起,一些左傾的文化人就在各地組成團體,宣傳推廣了。《門外文談》里提到的《中國語書法之拉丁化》就是他們的一種出版物。魯迅在《關于新文字》(見《且介亭雜文》)這篇答問中,熱情稱贊了這種拉丁化新文字:

這回的新文字卻簡易得遠了,又是根據現實生活的,容易學,有用,可以用這對大家說話,聽大家的話,明白道理,學得技藝,這才是勞苦大眾自己的東西,首先的唯一的活路。

如此說來,確是好東西了。如果來一個可行性論證呢?魯迅就發現困難還不小。《門外文談》中說:

到了這里,就又碰著了一個大問題:中國的言語,各處很不同,單給一個粗枝大葉的區別,就有北方話,江浙話,兩湖川貴話,福建話,廣東話這五種,而這五種中,還有小區別。現在用拉丁字來寫,寫普通話,還是寫土話呢?要寫普通話,人們不會,倘寫土話,別處的人們就看不懂,反而隔閡起來,不及全國通行的漢字了。這是一個大弊病!

中國是個幅員廣闊、方言復雜的國家,如果采用拼音文字,有多少種方言就有多少種文字,不像方塊字那樣可以在各個方言區中一律通行。有人因此認為漢語是不可能采用拼音文字的。對于這種反對意見,魯迅在《關于新文字》一文中是這樣回答的:

現在正在中國試驗的新文字,給南方人讀起來,是不能全懂的。現在的中國,本來還不是一種語言所能統一,所以必須另照各地方的言語來講,待將來再圖溝通。反對拉丁化文字的人,往往將這當作一個大缺點,以為反而使中國的文字不統一了,但他卻抹殺了方塊漢字本為大多數中國人所不識,有些知識階級也并不真識的事實。

認為中國文盲眾多,就“等于并沒有文字”(《中國語文的新生》),用“宣傳古文的好處的教授,竟將古文的句子也點錯了”(《關于新文字》)這樣的事例來證明方塊字的繁難,這些論辯可以在辯論會上取勝,卻無助于解決方言的拼音書寫這個難題。解決的辦法,魯迅只說了“將來再圖溝通”這一句。寄希望于將來,也就是說此刻他也拿不出辦法。

“將來”終于來了。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當年漢字拉丁化的主要設計者吳玉章成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這年12月他出任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常務理事會主任兼方案研究委員會主任。可以以國家之力來推行他的方案了。結果在1958年出臺的一套用拉丁字母書寫的“漢語拼音方案”,也只能用來幫助識字、統一讀音、改進學校語文教學和推廣普通話,并沒有將它發展成為一種取代方塊字的新文字的意思了。

不止是魯迅一人,這些主張廢棄方塊漢字而改用拼音化新文字的人,只強調了漢字難學難認等等缺點,卻沒有看到它對維持中國成為一個統一國家的歷史作用。這一點,有不止一位學者是談到過的。例如,劉大白早在1929年寫的《白屋文話》的《自序》中,就說得很透徹:

中國是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繁多的國家。在地勢上,又有山脈河流的阻隔;過去時代的交通,非常不便。漢末以后,經過好幾次的分裂;其中像六朝、五代以及南宋時代的分裂,都是長期的。從五胡亂華起,到滿清入據中原止,外來異族底侵入,又幾乎是不斷的。但是中國底文化,二千多年以來,一向是統一的。……中國文化底能夠統一,和對于外來異族的同化力之強,主要的原因何在呢?我以為就在于同文政策底實行。這所謂同文政策,不但是所寫的文字相同,而且所用的文腔文法也是相同。地域很廣,交通很不便,方言方音很復雜,外來的或固有的異族又很多;如果大家各用拼音文字,分別拼出方言方音的人話,便可以有許多種的文字,許多種的文腔,而文化便不能這樣統一了。所以中國歷史上統一文化,同化異族的力量,就仗著:(1)不用拼音文字而用衍形文字;(2)不用各地分歧的人話和文腔,而用標準統一的鬼話的文腔。……咱們所用的衍形文字,因為咱們所用的語言是孤立語,而孤立語在現在語言學者估定的價值上,又被稱為比較進步的;所以能不能改用拼音文字和要不要改用拼音文字,都是一個問題,而且這是另一個問題。

朱自清在1940年寫過一篇《文字改革問題》,是探討漢字拼音化改革的利弊的。文中引證了好幾位中外學者的意見。例如瑞典漢學家高本漢在所著《中國語與中國文》一書中的一個意見:

中國人為何不廢棄這種表意的文字,而采取音標的字母,內中有很大的理由。中國文字,在學童識字的效率方面,雖然不及音標字母那么簡易,可是中國全部文化的基礎,都建筑在這種文字之上,而各處散漫的人民,彼此能互相聯系,以形成這樣一個大國家,也未始不是這種文字的功用哩。

在《準風月談》里,有一篇《中國文與中國人》,是在《門外文談》之前一年寫的。雖然是瞿秋白所寫,卻是魯迅經手拿去發表的。那篇正好也是介紹高本漢的這本《中國語和中國文》。只是不知道魯迅是不是注意到了朱自清所摘引的這一段文章。

不僅這樣,如果改用拼音文字,還會出現另外的問題。朱自清在文章中還從巴瑪所著的《近代語言學專論》一書里摘引了這樣一段:

我們的問題也一樣。學語言的知道。(一)無論哪種改良的拼法,五十年內就會過時的。(二)我們從哪種拼法的字印行英國文學的杰作?若將“莎士比亞”改成近代的音讀,那是欺人。可是若印這類書都用老拼法,只印新書才用新拼法,初級學校里都教新拼法,那么,沒有時間和耐性學習老拼法的人,便沒法讀英國文學書了。……傳統的拼法和中國字一樣,是一條聯系的索子,將十五世紀以來全部的英國文學攏在一堆兒。任何將拼法近代化的企圖,會將一切人都關在英國文學的門外,只讓幾個淵博的學者進去。

朱自清認為,這意見“也是我們很好的參考”。

魯迅看到了漢字的繁難,附和了拼音化改革的主張。當他發現方言復雜這問題之后,也沒有從另外的角度去作進一步的考慮,這似乎是他千慮之一失。這是后人閱讀《門外文談》的時候最應注意的一點。據我看來,這一篇里除了這一處可議之外,其他精彩之處很多,例如說,“舊文學衰頹時,因為攝取民間文學或外國文學而起一個新的轉變”,以及主張把方言土語(“煉話”)引進文學,都是極有見地的。談到知識分子在改革事業中所應有的態度,他就說得真好:

由歷史所指示,凡有改革,最初,總是覺悟的智識者的任務。但這些智識者,卻必須有研究,能思索,有決斷,而且有毅力。他也用權,卻不是騙人,他利導,卻并非迎合。他不看輕自己,以為是大家的戲子,也不看輕別人,當作自己的嘍羅。他只是大眾中的一個人,我想,這才可以做大眾的事業。

二重讀《青年必讀書》

魯迅的學生孫伏園原來在晨報編副刊。報社的一位領導人看大樣的時候,把校樣上魯迅的一首諷刺詩《我的失戀》(見《野草》)抽掉了。孫伏園憤而辭職,因此促成了《語絲》周刊的創刊。這事魯迅在《我和〈語絲〉的始終》一文(見《三閑集》)中說了一個大概。

孫伏園是一位著名的副刊編輯。他離開晨報以后,邵飄萍就請他到京報去。1924年12月5日,他編的《京報副刊》就出刊了。他大約也有一點跟由徐志摩接編的《晨報副刊》一爭高下的意思,一開手就想來一點新招。新招之一,就是“青年必讀書”的征答。

1925年1月4日的《京報副刊》上刊出啟事:“一九二五年新年本刊之二大征求:△青年愛讀書十部△青年必讀書十部”。啟事中作的說明是:前面的那一項,“是希望全國青年各將平時最愛讀的書,無論是那一種性質或那一個方面只要是書便得,寫出十部來”;后面的那一項,“是由本刊備券投寄海內外名流學者,詢問他們究竟今日的青年有那十部書是非讀不可的”。魯迅也是報社征答的一人,就在2月10日寫了這篇答卷。

報社以收到先后為序刊出這些答復。2月11日刊出第一篇,是胡適的。以后每天一篇,依次是:梁啟超、周作人、李小峰、徐志摩、潘家洵、馬幼漁、江紹原、朱我農。接著就是魯迅的了,刊登在2月21日的副刊上。到4月9日止,一共刊出了七十八份答卷。

在答卷中沒有開出任何一本書名的,除了魯迅的這篇之外,還有江紹原和俞平伯兩位。江紹原在答卷的“附注”欄寫的是:

我不相信現在有哪十部左右的書能給中國青年“最低限度的必需智識”。

你們所能征求到的,不過是一些“海內外名流碩彥及中學大學教員”愛讀的書目而已。

俞平伯在“附注”欄寫的是:

青年既非一個人,亦非合用一個脾胃的;故可讀的,應讀的書雖多,卻絕未發見任何書是大家必讀的。我只得交白卷。若意在探聽我的脾胃,我又不敢冒充名流學者,輕易填這張表,以己之愛讀為人之必讀,我覺得有點“難為情”。

徐志摩的答復是一封近四千字的長信,雖說也開列了“我生平受益(應作受感)最深的”十部書名,卻表示不很贊賞這個征答的辦法。他說:“其實伏園,你這次征求的意思當作探問各家書呆子讀書的口味到是很有趣的,至于于青年人實際的念書我怕這忙幫不了多少;為的是各家的口味一定不同,……”

多數答卷卻是開列了具體的書名的。這七十多位推薦者提出的“青年必讀書”,大體上說分屬于三大門類:一是中國古籍,一是中國近人著作,一是外國書。

在中國古籍里,像“四書”、“五經”、“前四史”,以及老子、莊子、墨子、管子、韓非子,還有《資治通鑒》正續編、《昭明文選》、《古文辭類纂》、《經史百家雜鈔》、《十八家詩鈔》等等,都有不止一位推薦者提出。還有推薦《全唐詩》的(答卷上誤寫為《唐詩全集》了)。1933年魯迅同施蟄存爭論是否應該向青年讀者推薦的《莊子》和《文選》,這兩部書在這次《京報副刊》的征答中,就有好幾位先生提出來了。還有一位老先生把《正誼堂全書》列入了推薦書目之中,以為這《全書》所收的幾十種宋代以來的理學家的著作也是青年必讀的。

中國近人著作,推薦者們提出的有康有為的《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梁啟超的《中國歷史研究法》、《先秦思想史》等,孫中山的《建國方略》、《三民主義》等。此外還有蔡元培、章太炎、章士釗、陳獨秀、胡適等人的書。好幾個人都推薦了吳稚暉的《上下古今談》。魯迅的《吶喊》、《中國小說史略》和翻譯的《苦悶的象征》、《工人綏惠略夫》也有人提出。也有推薦周作人的著譯的。

外國書。翻譯家潘家洵推薦的十本書就全是外國書,如羅斯金的《芝麻與百合》、阿諾德的《文化與無政府》、陀斯妥夫斯基的《罪與罰》、德林瓦脫的劇本《林肯》、斯托普斯的《結婚的愛》、房龍的《人類的故事》、杜威的《我們怎樣思想》和羅素的兩本。還有一位劉子云先生,他推薦的十部書里,除了《資冶通鑒》之外,九種都是外國書,其中包括巴比塞的《火線》、雨果的《九三年》、約翰·里德的《震撼世界的十天》、羅素的《中國問題》、列寧的《國家與革命》、波格達洛夫的《經濟學大綱》、狄慈根的《哲學筆記》、迪爾的《卡爾·馬克思的生平和學說》。

外國書被推薦得多的,有威爾士的《歷史綱要》、湯姆士的《科學綱要》、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克魯泡特金的《互助論》、《結婚的愛》以及嚴復所譯各種。此外還有尼采的《悲劇的誕生》和《蘇魯支語錄》,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法布爾的《昆蟲記》,歌德的《浮士德》,哈代的《無名的裘德》,《堂吉訶德》,《格列佛游記》等等。張競生還推薦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淺說》,作為“青年必讀書”,這似乎稍嫌艱深了一點。

答卷中也頗有出人想像的。例如有一位先生寫的是:“關于數學的書,如近世幾何,微積分,大代數;地質學;土壤學;物理學;無機化學;有機化學;達爾文的進化論。”這就似乎有點文不對題,答非所問了。

看了這許多人開出的書目,我不禁想起魯迅在《讀書雜談》(見《而已集》)里說的一段話:“先前也曾有幾位先生給青年開過一大篇書目。但從我看來,這是沒有什么用處的,因為我覺得那都是開書目的先生自己想要看或者未必想要看的書目。”

對比其他的答卷,更顯出了魯迅的高明。他提出“我以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國書,多看外國書”,除了有他在這篇里所簡單說了的理由之外,還反映出了他對中國文化傳統即所謂“國粹”有甚深的了解和甚深的憎惡。翌年他在《寫在〈墳〉后面》一文中說:“……我覺得古人寫在書上的可惡思想,我的心里也常有,……我常常詛咒我的這思想,也希望不再見于后來的青年。去年我主張青年少讀,或者簡直不讀中國書,乃是用許多苦痛換來的真話,決不是聊且快意,或什么玩笑,憤激之辭。”在這篇文章里,他還談到自己從中國古書中受到的壞影響:“別人我不論,若是自己,則曾經看過許多舊書,是的確的,為了教書,至今也還在看。因此耳濡目染,影響到所做的白話上,常不免流露出它的字句,體格來。但自己卻正苦于背了這些古老的鬼魂,擺脫不開,時常感到一種使人氣悶的沉重。就是思想上,也何嘗不中些莊周韓非的毒,時而很隨便,時而很峻急。”這里,他是把道家和法家的思想也看作中國文化傳統的組成部分,也成了他擺脫不開的重負了。

魯迅的這篇《青年必讀書》,在《京報副刊》的征答者中引起了反響。3月3日刊出的徐旭生的答卷對他表示了贊同。徐說:“魯迅先生的話說得很對,不讀中國書,不過文章做得不好”。他的推薦書目也很有意思,從第一至第六,他寫的都是“幾何學”,從第七至第十,他寫的都是“論理學”。對于這個答復,他說了這樣的理由:“(一)中國人的思想最苦混亂,不能尋因果的線索,幾何學,論理學為醫治思想混亂最好的書。(二)中國人頗艱于抽象思想,幾何學,論理學最能練習他的抽象能力。”不記得是誰說過,幾何學是訓練思維能力的體操。徐旭生推薦幾何學和論理學,目的在于提高青年一代的思維能力,可說是從根本處下手了。

3月31日刊出的趙雪陽的答卷,也表示了贊同魯迅的態度,他說:“魯迅先生繳白卷,在我看起來,實比選十部書得的教訓多。”不過,他“還聽說一位學者關于這件事向學生發過議論”。這學者的“議論”說:

他們弟兄(自然連周二先生也在內了)讀得中國書非常的多。他家中藏的書很多,家中又便易,凡想著看而沒有的書,總要買到。中國書好的很多,如今他們偏不讓人家讀,而自家讀得那么多,這是什么意思呢!

魯迅就在4月3日的《京報副刊》上發表了他的答復:《這是這么一個意思》(見《集外集拾遺》),他說:

我讀確是讀過一點中國書,但沒有“非常的多”;也并不“偏不讓人家讀”。有誰要讀,當然隨便。只是倘若問我的意見,就是: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國書,多看外國書。

這是這么一個意思——

我向來是不喝酒的,數年之前,帶些自暴自棄的氣味地喝起酒來了,當時倒也覺得有點舒服。先是小喝,繼而大喝,可是酒量愈增,食量就減下去了,我知道酒精已經害了腸胃。現在有時戒除,有時也還喝,正如還要翻翻中國書一樣。但是和青年談起飲食來,我總說:你不要喝酒。聽的人雖然知道我曾經縱酒,而都明白我的意思。

《京報副刊》上還發表過兩篇反對文章,一篇是柯柏森的《偏見的經驗》,一篇是熊以謙的《奇哉!所謂魯迅先生的話》。兩篇都攻擊魯迅“少看中國書,多看外國書”的主張。魯迅針鋒相對地寫了《聊答“……”》和《報〈奇哉所謂……〉》這兩篇作了反駁。這來往的四篇文章都收在《集外集拾遺》里。

后世評論家也有響應魯迅這篇的。例如胡風,他在1954年寫的《三十萬言書》中說:

魯迅終他的一生一直憤怒地反對了把新文學當作“繼承并發揚了民族文學傳統”的民族復古主義的理論的。例如在《青年必讀書》、《寫在〈墳〉后面》等里面,就把“用許多痛苦換來的真話”說得痛切之至,他甚至把讀古書和做“活人”看成了不能兩立的事情,他懇切地希望青年們不要背上了“古老的鬼魂,擺脫不開”。

李慎之在2000年寫的《中國文化傳統與現代化——兼論中國的專制主義》一文中說得更加痛切:

1925年,魯迅在回答《京報副刊》關于青年必讀書的問題時,勸中國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國書”。這話在當時倒還沒有引起多大的反對,現在則成了魯迅的一大罪狀。我自己對中國書是讀得不算多的,但是對外國書讀得更少,對魯迅的回答既沒有反對過,也沒有深究過。一直到近兩年,我才漸漸悟到專制主義、奴隸主義的氣息幾乎彌漫在各色各樣的中國傳統文化中,只要一接觸就會受感染而不自覺,我自己即是中毒甚深的人。魯迅的話固然是憤激的話,然而卻是一個只有對個人自由與個性解放有深刻覺悟的人才說得出來的話。當代中國人對魯迅的詬病,只能說明中國人的總體覺悟又退回到“五四”以前去了,這真是可悲的事。

從這些幾十年之后還有人擁護、有人反對的反響里面,也足以顯示這篇的生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