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民意與公共政策的互動

時間:2022-05-25 0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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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民意與公共政策的互動

摘要:隨著網絡的普及與發展,逐漸催生了網絡民意的形成。相比傳統民意,網絡民意的表達方式也有著其獨有的正面特征和負面特征。為了提高公共決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讓公共決策發揮其應用的公共管理效應,本文在良好互動模式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網絡民意與公共政策互動的對策建議,希望能夠完善網絡民意,幫助網民樹立正確的導向。

關鍵詞:網絡民意;公共政策;互動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在網民數量大幅度得到增長的同時,結構也進行了前所未有的優化。互聯網作為一種新渠道,讓網絡事件層出不窮,但是在機制與態度方面,政府的表現卻略有欠缺。如此,研究網絡民意和公共政策之間的互動,就擁有理論與現實研究價值。

一、網絡民意與公共政策的良性互動模式及分析

(一)協商決策模式

從網絡民意的驅動模式以及政府主動-網民內諫的模式來看,網絡民意驅動主要是通過網絡利用,以此來形成輿論方面的壓力,這樣就可以在政治系統中進行利用,然后再利用系統來進行被動方面的回應,這種互動的作用在于針對雙方制定出均能妥協的公共政策。這種政府主動與網民內諫的模式主要是通過互聯網,網民表達自己的權力訴求和利益訴求,接下來由政府部門通過互聯網民意渠道對相關的建議進行吸納,但能進入公共政策之中的民意只是一部分,且由政府主導對整個公共政策進行制定[1]。所以不管是哪種模式都會有缺陷存在。公共政策跟網絡民意之間實現良性互動的必要前提條件就是政府吸納網絡民意,網民接下來就將自己的訴求表達出來,然后參與到公共政策之中,同政府部門一起,來成為制定公共政策的主體,擁有相對對等的地位。網民與政府之間實現良性的互信,從而達到兩者的互動,這樣的模式就稱之為協商決策模式。

(二)協商決策模式分析

第一,政府跟網民之間的地位是相互平等的。協商模式要求網民和政府保持相互對等的地位,這樣才能滿足協商的要求。在制定公共政策時,可以利用優勢與專長來實現互通。第二,網民要充分的參與。網民作為公共政策意向的保障,其本身擁有合法性。所以,利用渠道來表現權力、利益訴求表達出來,能夠真正參與到制定環節之中。另外,參與政策的制定還應該保持其理性。只有這兩點得到保障,才能滿足公眾的根本需求。第三,政府代表的是公共的利益,所以應該做到廣開言路。政府部門應該做好網絡民意體系的建設,能夠實現法律化與制度化的網絡民意通道,這樣才能滿足真實性、獨立性以及代表性的要求。作為政府,就應該在公共政策制定的時候,不僅要獲得政策本身的合法性,同時還要促進政府合法性與公信力的存在。想要滿足協商模式的具體要求并不簡單,不僅需要相互的努力,同時還需要信任體系和環境的支持,這樣才能在繼續發展中應該重點考慮的[2]。

二、網絡民意與公共政策互動溝通的建議

(一)樹立正確導向,科學設置政策議程

網絡民意本身屬于一種政治參與形式,它可以科學設置政策議程,要求政府信息的主動、快速與準確,讓民眾能在第一時間了解政策的最新進展,并以掌握的信息來正確的判斷政策的制定。網絡的興起,讓越來越多的民眾開始使用網絡工具,這樣可以隨時接收與信息。但是虛假信息的傳播也在飛速增大,很容易出現以訛傳訛的問題。作為政府部門,就應該保證信息的主動、快速與準備,才能將虛假信息扼殺于搖籃,幫助網民樹立正確的導向。

(二)提高網民素質,注重法律道德規范

網絡民意的低準入性和自由行,使得越來越多的民眾利用網絡參與到制定公共政策之中,但是因為網絡民意非理性和隱匿性的特點,使得自我控制能力薄弱、法律道德意識單薄的網民很容易出現情緒化甚至是言論過激的表達。有專家提出網絡實名制的建議,認為解決當前網絡非理性、情緒化表達的最佳途徑就是實名制。但是這樣的方式與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和我國的國情有所出入。現階段,因為我國處于互聯網的發展階段,如果實現實名制,很容易影響網民的表達欲望,降低網民的增長率。這樣就會對網絡的發展帶來限制,制約輿論監督,最終影響網絡民意的發展。所以,注重法律道德規范,合理的提高網民素質,懂得從容處之,才能實現網絡民意與公共政策的互動[3]。

(三)完善網絡民意吸收機制,注重網絡技術創新

隨著黑客、網絡病毒的增多,許多不法分子通過盜用賬號,控制賬號,然后利用賬號來虛假信息和惡意言論,甚至利用賬號進行惡意炒作,對社會的穩定安全產生威脅。正是因為技術的限制和不完善,為虛假信息的滋生和發展創造了機會。這樣的模式對網絡民意的真實性產生了極大的削弱作用,同時也影響政府部門對網絡民意的吸收和參考。隨著網絡的普及與快速發展,政府部門就應該利用安全可靠的網絡技術來維護網絡安全,確保網絡民意能夠順暢的表達,最終滿足網絡民意吸收機制完善的要求。

三、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網絡民意的飛速發展,已經讓政府部門認識其重要性。但是面對這一機遇和挑戰,究竟應該怎么去處理,就值得政府去思考。雖然從網絡民意的本身來看,其還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如果因為這一些缺陷,就抹殺了網絡民意價值,就很難形成網絡民意與公共政策的互動。現今社會,只有實現網絡民意與公共政策之間的互動,才是兩者共同促進、共同發展的關鍵。

作者:依帕爾古麗·買買提艾力 單位:新疆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倪春納.網絡民意與公共政策[J].黑龍江史志,2010(03):106-107.

[2]蘇舒.網絡民意對公共政策影響研究[J].經營管理者,2015(08):289.

[3]李暉.網絡民意對公共政策制定的影響[D].西北大學,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