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改革影響論文
時間:2022-01-11 0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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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稅實施現狀
增值稅,作為一種流轉稅,其本意是對企業新增加的價值征收,而不對購進的價值征稅。但由于我國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企業扣除購進的固定資產,因此增值稅的征稅基礎要大于GDP,對不是企業增值額的收入也要課稅,成了“名不副實”的稅種。我國自1994年以來,生產型增值稅居于主體稅種地位,然而該種增值稅在實施過程中暴露不少弊端。
1.存在重復征稅問題。我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存在較多的重復征稅,現行的暫行條例中規定固定資產的已征稅款不允許抵扣,從而使這部分稅款資本化,分期進入商品成本中,成為其價格的一個組成部分,從而出現了重復征稅的問題。
2.產品在國際和國內市場上的競爭力下降。由于我國不允許抵扣購進固定資產的已納稅款,使成本包括了含稅成本,使我國的產品進入市場,卻背負著未抵扣的增值稅,因而大大降低了這些商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3.阻礙企業擴大再生產及高新技術產業、基礎產業的發展。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導致資本有機構成高的企業稅負重于有機構成低的企業。因而資本有機構成較高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基礎產業稅收負擔重,挫傷了投資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也對這些產業和地區的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不利于產業結構的優化。
由此可見,生產型增值稅存在著諸多的不足,這就使增值稅的轉型成為了必然,推動了增值稅由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變,這一轉型也給各地經濟帶來了不同的影響。下面以浙江省為例。
二、浙江經濟概況
2006年,浙江全省生產總值為15649億元,比上年增長13.6%。三大產業增加值分別為3%、13.9%和15.1%。人均GDP為31684元,增長11.6%。全省財政一般預算總收入2567.5億元,其中地方一般預算收入1298.2億元,增長21.7%。
然而,浙江經濟社會發展中還面臨許多矛盾和問題,如經濟結構不合理,增長方式粗放,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仍呈擴大趨勢。雖然工業產值逐年增長,但其發展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和完善。要在新的工業化進程中抓住深化改革、技術進步、結構升級、規模擴張和產業集群五個關鍵環節,加快形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以先進制造業和基礎產業為支撐、大中小企業合理布局的主導工業體系。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從而加快產業技術進步、促進產業集群和企業集聚。與此同時,加大固定資產的投資規模,由此推動產業結構進一步整合優化。
三、增值稅改革對浙江經濟的正面效應
1.刺激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促進經濟增長
生產型增值稅,對固定資產的價值不允許扣除,抑制了浙江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甚至使基礎產業發展滯后。而轉型后的消費型增值稅,減輕高新技術產業稅負,克服重復征稅,降低了高新技術企業資產的賬面成本、從而增加企業利潤,一定意義上提高了浙江省的一些企業向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的積極性,從而促進浙江經濟的發展。
2.有利于優化和調整浙江產業結構及投資規模
近年來浙江加快發展資本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而這些企業的固定資產在其整體資本結構中占有的比例較高,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后,由于對本期購進的固定資產已納稅款一次性全部扣除,這樣就有利于企業擴大資本積累,加速設備的更新。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有利于資本有機構成高的企業發展,有利于基礎產業的資金投入,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從而使浙江產品的競爭力大大增強。
3.有利于浙江經濟的擴大再投資,拉動經濟
由于消費型增值稅下,使企業上交的增值稅額下降,從而在短期內有力地提高企業的現金持有量。這無疑為企業進行新一輪固定資產投資提供了資金準備。據調查浙江省2007年上半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3310.9億元,增長11.4%,可見消費型增值稅的實施有利于浙江經濟的擴大再生產。四、增值稅改革對浙江經濟的負面效應
1.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業壓力
勞動密集型企業在浙江企業占了一定的比例,在生產型增值稅下,增值稅負擔較輕,然而這種優勢;在消費型增值稅實行下不復存在,另一方面,由于資本總是向高利潤的行業流動,這使得利潤率較低的勞動力密集型企業對資本的吸引力下降。投資減少,勞動力的需求下降,同時,更多的企業加大了固定資產的投入,機械化生產代替了大量勞動力,使大量勞動力處于剩余,從而加大了浙江省各地區的就業壓力。
2.抑制個別產業的發展
正如交通運輸業、建筑業是浙江省發展潛力較大的行業,但是由于這些行業提供增值稅非應稅勞務,即在企業期末稅務處理上沒有銷項稅額,同樣也就不能確認進項稅額,不能進行進項稅額抵扣。消費型增值稅的實施,對這些產業發展影響不明顯,使得逐利的資本更愿意投資于可以進行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其他行業,造成需要大量資本的交通運輸業和建筑業等產業的資本投入不足,抑制其發展。
3.減少浙江地方財政收入
增值稅的轉型使國家實際的稅收收入減少,同時使歸于地方所有的增值稅也同樣下降,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后,當年新增加的固定資產或是存量固定資產包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將直接減少當年的增值稅收入,對浙江的財政收入會產生較大的影響。
在今年的兩會上,國務院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說,2008年將“繼續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研究制定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方案”。可見消費型增值稅必將在全國推行,這是改革的趨勢,因此,我們要努力發展浙江經濟,提高浙江經濟的發展水平,增強其整體經濟實力,才能揚長避短,最大效用發揮增值稅轉型所帶來的優勢,最大限度地避免轉型帶來的負面影響。
【摘要】增值稅的改革,意在轉型——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2006年到2010年期間,將“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這一規劃的提出,是現行稅制改革的必然選擇。本文從現行的增值稅實施現狀指出增值稅改革的必要性,再結合浙江經濟實況,進一步分析了轉型后的消費型增值稅給浙江經濟帶來的影響。
【關鍵詞】增值稅轉型浙江經濟消費型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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