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下行政管理學教育之體會

時間:2022-02-03 10: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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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下行政管理學教育之體會

法學行政管理學的學科領域并不相同,但此二者存在密切關聯,于近年來的高等教育中均表現出極強的融合性與互補性[1]。行政管理包括政府對社會的管理與政府運作,管理學在看重速率與結果的同時,還著重追求秩序、公平及法治價值,行政管理者擁有的行使權力則不僅被法律所制約,還應接受法律的引導,而在進行管理時,需在多種因素影響下靈活運用法律法規,從而使由實際情況中產生規定與政策經得住法律檢驗[2]。對于教育理論及實踐,我們不僅需看到法學與行政管理間的權利義務內容與規范向性,更需看到此二者表現出的互相交叉、互相借鑒包容及滲透情況。

一、方法論借鑒

高級知識層級與法學方法論是支撐行政管理學教育的關鍵。法學方法論具有極強的規范性,法律適用于法學研究,但應給予仔細、嚴格的推理,在可被借鑒的法律方法中,行政管理學教育的思維方式應建立以法律為中心進行思考行政管制問題,需追求法律正義程序,在衡量事物時應以法律當作金標準,并進一步對決策與事件的法律意義進行思考。另外,從法制價值追求角度上,應幫助學生充分掌握解決糾紛沖突的能力(在法律范圍之內)。政府管理中的服務型理念則表明行政管理學還應不間斷地借鑒和參考法學方法論,不論是政府行政管理,還是企業行政管理,均需應用法律方法進行研究。如今,行政管理學已舍棄了以前的傳統研究模式,在面臨眾多問題亟待解決的今天,行政管理學與法學均更為迫切地追求民主與科學。有相關研究表明[3]:行政管理學的研究目的,已不在只是單一的探究效能與效率,更為重要的是需維護社會公平公正、捍衛人民主權及尊重個體尊嚴的實踐責任相呼應。目前,已不斷著重強調科學民主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教育需借鑒法學的持續程序性思考問題模式,以使學生不僅需理解行政管理績優性的重要性,還需理解程序的權利義務合理性與正當性。

二、理論知識的融合

在法學理論知識和行政管理學教育的融合方面,最具直接互促互補性也最易想到的就是行政法學和行政管理學知識的互動,此二者雖不是相同的學科系統,但在行政管理學教育內容之中,必須要有行政法學理論的參與。我們從產生行政法學與行政管理學時代背景來看,二者的完善對相互發展均有極大依賴,而目前社會所需求的公平效率法制管理,與行政管理需求基本一致。當今社會的一個重要課題就是“法制化行政管理”,需在法律控制范圍之內有效的提高行政效率,詳細說明就是行政管理學如何有效管理行政內部人員與組織間的關系及如何解決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充分了解行政法學知識可確保其基本權利全面覆蓋社會公平含義,行政法學是從外圍給予充分說明行政權限的覆蓋范圍與對行政救濟的侵害。有學者認為[4]:在合理設計行政程序及司法審查公共管理問題時,均可站在法律思維層面充分思考各種公共管理問題(包括行政管理)。近些年,伴隨時代持續變革,出現了處于私人及公共部門間的“第三方機構”,如:行會、協會等,此類情況均需行政法給予對應答案,如:相關監督制約機制、權利來源及地位性質等。如今,隨著政府職能得到全方位的完善,其已為法學視角下行政管理學營造出了一個良好的發展機會。目前,已有部分法學教師加入到行政管理學的隊伍之中,法學教師可教導眾多法學相關的課程,如:公務員法、憲法及法理學等,此類課程均是極為重要的必修課程。有相關研究表明[5]:行政法學可作為公共管理學科的主要學科,而調整公共權力法律學科(包括行政權力及其相關領域在內)可作為輔助學科,從而創造出一個全新的公共管理法律知識系統。在美國,法律思考途徑課程已在公共管理教育中得到開展,而我國應參照政府體制,充分考慮如何經行政管理教育對公共管理學教育進行完善。通過學習法學基礎與培養法律思維,可有效使學生養成在法律范圍內分析公共政策,以及通過法律方式思考行政管理活動合法性的一種良好思維方式,同時使學生正確認知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此十分有利于培養出理論知識基礎扎實的行政管理人員。行政管理學不僅適用于政府行政管理,還適用于企業行政管理。從法律角度開展實踐與研究工作同樣有利于企業行政管理,對于企業行政管理者而言,不僅要充分具備組織內部管理技能,還要具備較高敏感度(針對外部環境),如:外部法律制度,以使自己所在的企業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對于外部法律制度也可適應[6];同時,對于企業管理而言,法律制度可發揮出制約作用,如:制約企業行政管理的范圍與作用,故在制定管理策略時必須重視法律制度的研究。目前,在法律研究與實踐方面,企業行政管理與企業管理均已全面展開,故對于現代管理者而言,必須具備法律技能及思維,同時,企業模式在今后也會漸漸作出改變,從而對企業行政管理和法學互動帶來一定挑戰。因此,企業行政管理教育不可僅重視培養應用型人才,還需于教育之中加入各種理論知識,如:法學,從而培養出符合現代企業發展的復合型人才,以促進企業尤其是大型企業的發展。

三、實踐的意義

對于行政管理實踐教學而言,需高度重視運用法律技能與采取法律思維對行政管理案例進行充分、詳細的分析,相比機械地對學生灌輸法學理論知識,實踐教育更重視如何發揮出學生的積極主動性,如:通過發言、討論及辯論方式提高其主觀能動性,此十分有利于學生完全掌握行政管理的技能與技能,同時可充分培養學生從法律思維角度去理解各項事務[7]。另外,在實踐過程中,學生可由法律層面進行應用管理知識,從全方位對立法的效率與科學性進行思考。如今,和其他科學實踐面對的難題如出一轍,行政管理的實踐教育、社會實踐同樣無法打破形式化主義,從而較難看到具備實踐能力的人才被培養出。因此,在對行政管理學中的實踐教學內容進行完善時,不僅需創新與建立一個有效的實踐教學系統,還需考慮何如融入行政管理學和法學之間的互動聯系[8]。有學者在談及公務員方面的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中提出的部分理論觀點值得在實踐教育中(行政管理學內)深入思考,如:部門法中的職能交叉難題、對應集中行政處罰權難題及多頭多重執法難題等。[9]。管理中包含行政管理科目內的繁雜性,則勢必也具有其所附帶的實踐繁雜性,故而理論與實踐的相互結合可能更有利于解決問題并予以創新。

四、小結

總體而言,在漸漸將“人”本身作為維度的當今時代,眾多新學科已得到持續發展,其中就包括有法學與行政管理學教育,彼此存在多種領域進行合作的情況,但也帶來較多的復雜問題,但在法學視角下行政管理學教育是服務社會轉型的一個必經之路。

作者:秦祥然 單位:中共廣西區桂林市靈川縣委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