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07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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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研究論文

改革開放使中國處于全面的歷史轉型進程中。原有物質利益結構的分化、重構和新的物質利益結構的形成,使社會利益群體呈現多元化態勢。各種利益矛盾,尤其是物質利益矛盾更加突現出來,上升為人民內部的主要矛盾。因此,正確分析社會轉型期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的根源,對于處理好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調動人們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可以從以下兩個層面來考察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的根源:從空間看,可分為國內因素和國外因素;從國內看,生產力發展總體水平相對落后是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產生的原生根源,而經濟、政治體制和思想意識的發展狀況構成了矛盾存在的次生根源。

一、生產力發展總體水平相對落后

我國是在生產力比較落后、商品經濟不發達條件下建設社會主義的。人口多、底子薄,整個民族科學文化素質低,生產力落后且發展不平衡,自然經濟與半自然經濟仍然占相當比重,這些構成了當前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形成和發展的原生根源。

首先,由于生產力發展水平低,社會生產發展相對不足,社會所擁有的物質資料不充分,無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這必然會引起人們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而且,人的需要是不斷發展、不斷提高的,舊的需要滿足了,新的需要就會產生;初步需要滿足了,又會產生更高層次的需要,這樣社會生產又顯得相對落后了。因此,只要社會生產不能提供實現按需分配的物質基礎,人們在分配領域就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別和矛盾。

其次,我國生產力不發達,發展不平衡,決定了不同地區、不同產業、不同企業對自然資源、人才和生產技術設備等的占有差別很大,加之政策傾斜,就造成了不同地區、不同產業、不同企業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從地區來看,表現為經濟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之間的差距。就全國范圍說,表現為東部與中西部之間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差距。各省、各地區范圍內也有經濟發達與不發達區域的差別。從產業來看,就是不同產業之間以及每一產業內部的不同行業、不同部門之間的生產發展狀況的差別。例如,我國第一產業與第二、第三產業相比較,其生產力發展水平很低,經濟效益較差。一些自然條件優越、技術裝備水平高的企業,其經濟效益好于一般企業。總之,生產力不發達且發展不平衡正是造成區域發展差距和不同產業、行業和企業之間物質利益矛盾的根本原因。

最后,由于生產力發展落后,我國當前還存在著舊的分工殘余。社會必然存在著差別和不平等,比如城鄉矛盾、工農矛盾和不同職業群體之間的矛盾。

二、經濟體制不完善

經濟體制不完善引起的矛盾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在現實生活中,這三類矛盾交叉并存,難以分開。

首先,矛盾由計劃經濟體制造成。這是指基于原有體制的經濟關系和利益格局而形成的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這類矛盾在體制轉軌過程中以原態保留的已經不多,但仍然存在。最突出的是公有制單位內部仍然存在著因平均主義分配而形成的利益矛盾。1985年,我國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進行了改革,普遍實行結構工資制,即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金四部分構成。由于體現差距的工資大多停留在各自的職務工資上,而獎金和津貼、價格補貼基本上是平均發放的,因此,改革只是使職工收入在更高的平臺上達成新的平均。單位內,高低級工作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反而縮小了。1988年在國營部門工作的人員中,最低20%收入組的收入占總收入的10.52%,最高20%收入組的收入占總收入的32.6%,后者為前者的3.1倍,基尼系數只有0.232[1]。1993年10月,國家機關和國有事業單位再次進行工資制度改革,表面上看拉開了標準工資的差距,但因標準工資在職工收入中比重下降,單位的“創收”以現金、物品形式按人頭發放,擴大的只是部門、單位之間的差距,單位內部的平均主義傾向依然嚴重。這種收入分配的平均主義與收入分配差距過分懸殊一樣,均屬于不公之列,引發或加劇了利益矛盾。

其次,矛盾由市場經濟體制造成。從經濟關系來看,市場經濟存在的前提就是市場主體多樣化,承認和保護不同利益的特殊性。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不同利益主體在相互交往過程中必然會為爭奪物質利益而產生一系列的矛盾。如私營企業主與雇工之間的矛盾、個體經濟之間的矛盾、私營企業之間的矛盾等。就是一些在原有體制下存在的矛盾,如公有制企業與勞動者的矛盾、企業與政府之間的矛盾、行業與行業之間的矛盾、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矛盾,其內涵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業已轉變為不同市場主體的矛盾。

從經濟運行來看,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在競爭中,企業之間的優勝劣汰不可避免,必然會出現優勢行業和劣勢行業之間的物質利益矛盾及企業破產所引發的大量經濟糾紛和矛盾。如企業間債務糾紛、下崗工人與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因待業補助或再就業而發生的矛盾。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要素的充分流動勢在必行,但城市及發達地區經濟發展中的極化效應和回程效應明顯,由此也加大了城鄉間、地區間發展差距和不平衡。國民收入分配實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方式,全國整齊劃一的收入率不復存在,充其量只是一種局部均衡,這必然使地區之間、企業之間、勞動者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

最后,矛盾由體制轉換造成。這包括以下5種類型:

1.矛盾在傳統體制下就已存在并長期積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得到充分暴露或進一步發展。如由于歷史原因,我國本來就存在城鄉、工農和地區之間的差別和矛盾。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地區之間的行政壁壘被沖破,農產品價格逐漸放開,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生產要素在城鄉間、地區間頻繁流動,這些均在一定程度上創造了使城鄉、工農、地區之間的矛盾得以緩和的條件。但是由于傳統體制下以扭曲要素和產品價格為特征的宏觀政策環境仍在作祟,由市場價格體系所形成的地區經濟優勢和資源結構優勢相背離,進一步加深了城鄉、工農、地區之間的矛盾。一方面,在市場機制作用下,資金、人才等生產要素由農村流向城市,由農業流向非農業,由不發達地區流向發達地區;另一方面,在利益驅動下各地紛紛進行市場封鎖,使全國的統一市場遭到割裂。這些必然拉大城鄉、工農、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

2.矛盾源于傳統體制,在體制轉換形成的規則真空和制度漏洞中,得到了迅速的擴展。這種類型的矛盾很多,最為突出的是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出現的公務人員腐敗問題。這一問題,表面上看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實際上是源于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在高度集中統一的政治、經濟體制下,權力過分集中,國家對機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的權力缺乏完善的監督和制約機制,這就為一些人濫用職權開了綠燈。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各種公共權力也會異化為私有權力,但較少表現為以權謀私,更多的是為了個人私欲濫用權力而損害公眾利益。改革以來,雖然市場在資源配置過程中所占的份額日益加大,但行政權力在資源配置中依然占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想獲得某些短缺的生產或生活要素,首先必須獲得權力支持或許可,這就為某些掌權者以權謀私提供了可能。并且,在轉型過程中新舊體制的并存和銜接存在著規則真空,就是有規則也可能彈性過大或相互矛盾,加之社會監督水平低,致使公務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現象得以蔓延,成為轉型期的一個突出問題。

3.矛盾由新舊體制摩擦引發或加劇。我國的改革是在歷史準備并不充分的情況下進行的,一開始并沒有明確的目標模式和清晰的改革整體方案,只能是摸著石頭過河,在試點中前進,在局部變革中逐步擴展,而不能同步、配套地進行。這就必然引發或加劇人民內部的物質利益矛盾。比如非國有經濟部門改革在前,國有經濟部門改革滯后;流通、價格、分配體制改革在前,宏觀調控體系(包括財稅、金融、投資體制等)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在后;經濟體制改革啟動甚早,而政治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明顯滯后等。采取這種“單兵突進式”的改革戰略,既會使新的改革方案的推進受到舊體制的包圍和制約,也使得改革受到本身不協調而積累下來的難題的制約,由此產生的矛盾更為深刻。

目前比較突出的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之間的矛盾就是這樣。我國培育市場經濟因素是從體制外開始的。非國有經濟已基本上融于市場經濟,而國有經濟尚未真正實現與市場經濟的有機結合。國有企業雖然屢經放權讓利的改革,但內在缺陷尚未清除,產權不清、職責不明的狀況猶存。其結果:一是國有資產無人負責,導致大量流失,企業短期行為和非正常行為屢見不鮮。據學者研究,我國國有資產每天流失1個多億,每年400—500億,僅1982—1993年,我國流失的國有資產至少有5000億元[2](P38)。二是政企不分,導致產業機制不活,競爭乏力,虧損面多年來處于進一步擴大化的態勢。截至1997年末,在14293家國有大中型企業中,有6042家發生虧損,虧損面為46.5%,虧損額為589.1億元,虧損率高達52.7%,分別比非國有大中型企業高10.1和26.2個百分點。1998年上半年,大中型國有企業的虧損程度進一步加劇。截至3月底,虧損面和虧損率分別為55.1%和105.6%(注:參見《中國統計》1999年第10期第8頁。)。此外,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之間還存在競爭條件不平等、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的矛盾等。

新舊體制轉換過程中,為了減少社會震蕩,在價格、利率、稅率、匯率和收入分配等方面實行雙軌制,卻使經濟租金的范圍和總量空前擴大,為尋租活動提供了充分的物質基礎。同時制度漏洞或規則真空誘使行政權力與贏利性經濟行為聯姻,導致權力大肆腐敗。一部分人獲得巨額“灰色收入”而迅速暴富。據估計,僅1992年,我國的租金總額高達6343億元,占當年國民收入的32.3%[3]。這些巨額租金主要流向了那些有機會近租、造租和管理租金的組織和個人手中,由此造成的收入分配差距可想而知!

4.矛盾源于市場經濟體制,由市場經濟體制初始運行的不完善所造成。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過程中,確實存在著不協調現象,如價格、競爭、收入分配等市場機制發育較快,而宏觀調控體系、社會保障體系等構件發育緩慢;商品市場發育較快,全國已基本形成統一的商品市場網絡,而資本、勞動力、土地等要素市場發育較遲等,由此也滋生了許多矛盾,如私人企業中的私有者和職工之間的矛盾。雖然他們按照生產要素價格獲得相應的報酬,但是在國家監管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有些私人企業肆意侵犯職工權利,非法延長工作時間,克扣職工工資,打罵職工,甚至限制職工的人身自由,以至于釀成激烈的利益沖突。至今還有私人老板非法雇用童工勞動,損害兒童的身心健康。

5.矛盾屬于新舊體制轉換中社會利益格局重大調整的必然反映。如今,改革已不再按照帕累托最優模式進行。要在總體上增進社會成員的物質利益,必然會觸動部分社會成員的既得利益,從而引發諸多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例如,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必然對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以及工資分配制度進行徹底改革,還要按照市場經濟要求,轉變政府職能,使企業真正擺脫行政干預,成為“四自”主體。這些改革,實際上要剝奪許多人過去視為神圣、習以為常的鐵飯碗、鐵工資等既得利益,削減政府和主管部門支配企業經營活動的權力,由此產生的矛盾是顯而易見的。

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嚴重滯后

鄧小平指出:“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加之“解放以后,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4](P332)。這可以說是對當前我國政治環境的一個集中描述。這樣的政治環境也是造成當前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的一個重要原因。

首先,民主機制欠缺,使社會本身有失公正合理,并由此產生和積累大量的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從發展眼光看,當前我國民主參與機制仍然不完善。人民代表大會還沒有完全行使作為最高權力機構的職權,人民代表的選舉還不能充分反映社會成員的普遍要求,社會自治尚未得到充分而廣泛的發展;民主決策機制方面,領導獨斷專行,決策不透明現象相當突出;在民主監督機制方面,人民對國家機關的直接監督作用不大,國家權力機關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和黨內民主監督的效果不太好,有時留于形式;在民主保障機制方面仍存在著有法不依、甚至違法侵犯民主參與主體權利的現象。以上弊端集中表現為當前官僚主義相當嚴重與權力腐敗橫行。而這正是造成當前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的重要原因。劉少奇同志曾指出:“領導機關的官僚主義是引起鬧事的原因。”[5](P306)當官僚主義和權力腐敗嚴重損害了人民利益而人民又不能通過民主手段加以有效地制止和補償,那么,人民內部的物質利益矛盾必然會轉化成激烈的沖突。

其次,法制不健全,難以有效預防和化解人民內部的物質利益矛盾。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而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在法律不完備的情況下進行的,往往是先改革,后規范,這就導致了規范真空的存在。有的雖然已經制定了原則性的規范,但失之過粗,彈性過大,可操作性差,容易造成事實上的越軌行為。所謂“打政策的擦邊球”就是鉆這個空子。目前社會上確實有些人鉆法律的空子,牟取非法暴利,引起了改革中的失利者和得利不多者的強烈不滿,并為形成對抗性矛盾埋下禍根。由于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缺乏穩定的具有權威性和普遍性的法律調整機制,在經濟發展中往往出現“一統就死,一放就亂,一亂再統,一統又死”的怪圈,出現多數利益群體在改革中獲益而又不滿足的情況。有些利益群體憑借經濟競爭中的有利地位壓制其他群體的發展,在橫向公平競爭中設置障礙;有少數社會成員在利益驅使下違法犯罪,攫取社會財富等。這種缺乏法制調整的利益關系,最終會失去社會主義公平競爭原則,導致大量的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

完善的法律、法規只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如果有法不依,等于無法。當前司法領域仍存在著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這些問題一方面造成法律難以有效實施,另一方面執法者違法、貪贓枉法、徇私枉法以及某些人以權壓法、以言代法等現象時有發生。這不僅使原有的利益糾紛得不到公正解決,反而使之擴大和激化,甚至又制造出新的矛盾。

當前我國公民整體法律素質不高,對法律無知,法律觀念較淡薄,不能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也是許多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產生或激化的原因。

四、思想、價值觀念多元化和認識差異

經濟市場化必然使多元利益主體產生復雜多樣的思想觀念。同時,國家減少對社會成員的全面控制,也為社會成員思想觀念的多元化提供了外在條件。古今中外各種歷時性的思想觀念都共時性地存在于社會轉型進程中,形成空前復雜和激烈的思想碰撞。伴隨著對外開放,西方社會的思想觀念大量流入我國,給我國意識形態領域產生了相當大的沖擊。應該肯定,當前西方社會思潮含有大量人類文明的積極成果,對我國思想文化建設有一定的借鑒作用,但一段時間以來,有些人單純追求時髦或經濟效益,對西方社會思潮不加選擇地廣為傳播,有時則盲目崇拜、生搬硬套、把糟粕當精華,在思想領域里造成了不良的社會效果。

思想意識多元化造成了多元價值觀和認識混亂。基于思想意識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多元價值觀沖突已成為當前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產生和轉化的思想基礎。從價值觀念看,集體主義仍是我國人民的主導價值追求,但是在相當一些領域中,集體主義價值觀受到沖擊,個人主義、狹隘功利主義、物欲主義、享樂主義被大大強化。在認識領域,思想意識多元化表現為人們對同一問題往往產生不同甚至相反的認識。這也會引發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說:“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和人們主觀認識之間的矛盾,這需要在實踐中去解決,這個矛盾,也將表現為人同人之間的矛盾,即比較正確地反映客觀規律的一些人同比較不正確地反映客觀規律的一些人之間的矛盾,因此也是人民內部的矛盾。”[6](P796)例如,國有企業改革中出現的種種利益矛盾,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對國有企業改革仍然認識不清。人們運用各種經濟理論提出了諸多模式,但是,時至今日仍未能解決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問題。此外,人們對各種利益關系會產生認識差異,“有的群眾往往注意當前、局部、個人的利益,而不了解或很不了解長遠的、全國性的、集體的利益”[6](P791),這種認識分歧正是形成國家、集體(企業)、個人之間矛盾的思想因素。

五、國際因素

通過改革開放,我國引進了發達國家的資本、技術和管理經驗,帶動了國民經濟的發展,促進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人民內部的物質利益矛盾;而發達國家乘機從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等方面對我國實行滲透和控制,以推行新殖民主義,妄圖把我國變成他們垂涎已久的原料產地、投資場所和商品市場。他們的這些行徑加劇了人民內部利益主體的分裂,釀成了新的利益矛盾和沖突。入世使我國進一步融入經濟全球化進程之中,從長期看,將為我國經濟建設帶來良好的發展機遇。但從近期看,降低進口關稅,消除非關稅壁壘,逐步取消一些政策性保護措施,對我國一些行業沖擊較大,隨之產生了一些新的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

首先,外資公司大量涌入,加劇了人民內部利益群體分化。社會上出現了專門為外資公司服務的商、經理和高級職員。他們拿著豐厚的報酬,處處維護著外資公司的利益,形成了一個新的階層。他們與一般群眾之間形成了較大的利益差距。

其次,企業不平等競爭引發諸多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WTO表面上為各參與國提供了一個平等的競爭平臺,但是當今西方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壟斷了先進的技術,掌握著雄厚的資本,借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控制著不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他們利用其遙遙領先的成本優勢,在同一規則下與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競爭。很明顯,后者處于劣勢。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加入WTO后,一些生產技術和管理方式落后,生產成本較高的企業將因缺少競爭力而被兼并或破產,許多企業將進行改制或重組,這些措施不可避免地會造成大量工人失業,產生局部的社會震動和沖突。雖然入世后外資企業增多會增加就業崗位,但由于其對職工素質要求較高,下崗職工再就業難度較大,從而產生一些不安定因素。

其三,入世對我國農業沖擊很大。根據中美、中歐協議,我國將把農產品關稅降至14%,給美國小麥、玉米、棉花更多的進口配額,并放棄對農產品出口補貼等。這將使我國許多農產品沒有市場,農民增產容易、增收難。部分農產品生產開始萎縮。同時,為了適應國際市場,農業產業結構將作重大調整,在農村會造成兩極分化,即有技術、有資金、懂市場的農民收入會增加,而部分農民的收入則相對減少。城鄉貧富差距也進一步加大,易導致部分農民心理失衡,對社會產生不滿,甚至直接影響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如處理不好,群眾與基層干部很容易發生沖突。此外,隨著農業生產的萎縮,農村將產生大量的剩余勞動力,如果得不到妥善解決,有可能引發許多社會問題,危及社會穩定。

其四,當前國內金融市場不成熟,潛伏著大量矛盾沖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國際金融資本流入,尤其是國際巨額流動資本的瘋狂操作,加大了金融業的風險,它們有可能利用國內不健全的金融監管體制造成一些銀行、金融機構倒閉,發生擠兌和鬧事事件,甚至會釀成金融危機,從而引發激烈的沖突。東南亞金融危機中印度尼西亞等國發生的大規模群眾騷亂就是先例。

最后,服務行業開放引發許多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文化、娛樂、旅游等行業相繼開放,允許外國人在國內開辦賓館、舞廳等特種行業,西方資產階級的一些生活方式和不良文化隨之流入,“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會更加突出,社會上拜金主義和個人主義盛行,對社會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危害較大。一些人為追求資產階級生活方式或尋求刺激而不惜鋌而走險,做出違法亂紀行為,嚴重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由此可能引發群眾對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強烈不滿。

以上矛盾根源的劃分著眼于邏輯的完整性,有些根源具有歷史共性,有些則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但即使是時代性因素也是歷史發展的產物。當然,找到了矛盾的根源,并不意味著我們能徹底解決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整個社會發展史就是人類通過實踐和社會交往改造自然以不斷滿足人類物質利益需要的過程。在一定的實踐水平下,人類獲得的有限物質資料必須借助相應的社會交往制度來分配給每個社會成員,以消除人們之間的利益爭斗。隨著實踐的發展和物質生產能力的提高,當特定的社會交往制度不再適應于克服社會利益分配矛盾以保證社會有機系統運行之時,必須根據變化了的客觀物質條件而重建社會交往制度,以適應社會有機系統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作為社會有機系統基本結構的社會交往制度變更,也就構成了社會有機系統從無序到有序無限演化的歷史。當前我國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十分突出的主要原因,就是原有社會交往制度形成的利益整合機制失調,因此,以新的利益規范為基礎,重建整個社會交往制度(包括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使之適應我國社會物質生產發展水平,就成為我們當前處理人民內部物質利益矛盾的根本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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