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政治協商制度促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

時間:2022-01-18 0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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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政治協商制度促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

深入理解《規程》出臺的歷史時代背景,要站在完善民主政治和推進政治文明發展的高度,把它放到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大背景中,放到世界政治文明發展的時空坐標中去審視、去評價,深刻感知和領悟《規程》的歷史感召力和時代號召力加強政治協商的制度創新和程序設計充分反映著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和政治制度發展的內在要求。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已走過六十多年的光輝歷程。這一基本政治制度,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共同構成了中國政治制度的核心內容和基本框架。伴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偉大實踐,我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在促進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協商民主作為我國政治制度中具有鮮明特色的制度安排,只有不斷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程序設計,才能使政治協商在操作層面得到落實、得到監督,成為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系統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鏈條。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積極推進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完善發展,作出了許多具有開創意義的重要部署。相繼頒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等重要文件,進一步明確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并對政治協商的內容、形式作出科學規范。黨的十七大要求“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將政治協商重要性提到了全新的高度。廣東出臺《政治協商規程》,深入貫徹黨中央創新發展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一系列決策部署,體現著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標志著中國特色協商民主的新進展。

中國特色協商民主實現路徑的不斷探索和完善是順應世界政治文明發展時代潮流的明智之舉。世界政治文明發展的規律與趨勢表明,公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力,是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但并不是唯一形式。相對于選舉民主,協商民主的創立發展,為人類政治文明同樣提供了一種重要的民主實現形式。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實行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既能實現廣泛的民主參與,集中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的智慧力量,促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又能實現集中統一,統籌兼顧各方利益。這種制度安排,以其獨特的結構功能和運行機制,實現了目標方向一致性和組織形式多樣性的統一,集中領導與廣泛民主的統一,富有效率與充滿活力的統一。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交相輝映、相得益彰、協調發展,共同構成了中國特色民主政治發展模式。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尤其是近幾年抗洪救災、抗震救災、成功舉辦奧運會和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等實踐,讓世界看到了中國特色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的獨特優越性。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發展模式,為世界近1/5的人口創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同時為世界政治文明發展提供了可供選擇的實現路徑,豐富了世界政治文明的內容和形式。廣東制定頒發《政治協商規程》,就是主動順應人類政治文明發展趨勢,從國情省情出發,創造性地推進中國特色協商民主制度規范完善的可貴探索。

《規程》的制定頒發深深植根于廣東率先發展、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的生動實踐。作為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地區,廣東在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的同時,始終堅持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納入科學發展重要范疇,納入黨委政府工作全局,整體部署,整體推進。同時,積極探索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不斷取得新突破。省委把政協提案辦理作為實現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形式,書記和黃華華省長親自領銜督辦政協重點提案,要求全省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主要領導都要親自督辦政協提案,并把它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全國率先出臺的《廣東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規程》,在廣州市首先試行的《政治協商規程》,都是具有破題意義的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程序設計。這一系列開創性突破,為《規程》的應運而生奠定了扎實基礎和豐厚積淀,體現了經濟、文化的發展必然促進民主政治發展的客觀要求,充分反映了“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的客觀規律。

《規程》作為政治協商的重要程序設計,使制度落實科學化、公開化、具體化,同時使落實的過程可規范操作、可監督,避免了隨意性,是政治協商得以實現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證,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傳承、創新與發展的統一

程序化是民主政治發展的重要原則和邏輯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特征和體現。政治協商制度規則的具體化、規范化和公開化就是程序民主建設。從這個意義上說,民主就是按程序辦事,程序民主是制度文明的標志。民主政治制度科學與否,不僅要注重制度的主體、價值、內容和目標,注重闡述民主的內涵,確立民主的地位;也要注重民主的機制、規則和程序,注重通過科學的程序設計實現制度的初衷和目標。協商民主作為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越來越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但在推進社會主義民主進程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重價值確認、輕理性協商,重結果、輕程序的傾向。因此,樹立程序民主理念,推進程序民主建設,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重大而現實的課題。黨的十六大把程序民主建設提上了重要議程,提出要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規程》的制定頒發,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關鍵環節上邁出了實質性步伐,無疑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程序設計是民主政治制度落實的可靠保障,民主政治程序規范方能保證其過程科學。《規程》

出臺的重要意義就在于總結了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成功經驗,并上升為制度規范。《規程》確立了各級黨委在政治協商中的領導地位、主導作用。明確要求由省委領導牽頭,建立政治協商督辦落實聯席會議制度,每年組織對政治協商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為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提供有效保障。規定重要協商成果要列入省委常委會或省政府常務會議進行研究,形成采用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規程》確保了政治協商不走過場,不搞形式主義花架子。規定了需政治協商的具體內容及主要形式,要求做到協商在黨委決策之前、人大表決之前、政府實施之前,并把是否重視政治協商、能否發揮好政治協商作用作為檢驗領導水平、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察考核指標。《規程》統一了政治協商制定協商計劃、做好協商準備、開展政治協商、匯總協商成果、協商成果辦理與反饋的五個程序,明確了每個程序的責任部門、工作職責,及每個程序與環節的工作分工和時限要求,從而避免政治協商的隨意性。在協商成辦理與反饋環節,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門要進行督辦,并將辦理結果于3個月內作出反饋,確保各派和政協委員“說了不白說”,推動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程序設計的規范化民主化,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特殊國情和歷史條件下,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尤其具有示范意義。當今世界正處于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特定發展階段,加強程序民主建設,通過科學的程序協調各方利益,化解各種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尤為重要。科學規范的程序設計,是對公權的明確規范和自我約束。它要求各級領導按既定的規則和程序辦事,避免領導人主觀意志和集體走過場的非程序化決策,防范“長官意志”和“個人說了算”弊端。科學規范的程序設計,也是對公民權利的維護和尊重。它把人民群眾政治參與的要求納入秩序軌道,使更多的社會成員和群眾利益進入政治體系,提供了制度平臺。科學規范的程序設計,還是培養公民精神和民主意識的重要載體。人民群眾通過有序的政治參與,不但可以表達對決策的意見建議,而且可以從中學知識,提高民主素質,從而培育與時展相適應的公民精神和民主意識。

抓住《規程》實施契機,進一步營造民主團結、充滿活力的政治生態環境,為實現社會各界廣泛的政治參與暢通渠道,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發揮作用提供更為廣闊的空間和舞臺,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向前發展。

抓住《規程》實施契機,切實推動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黨委、政府應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原則,對政治協商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協調并組織實施。黨政領導要樹立“主動協商”意識,實現從“應邀出席”向“組織主體”,從“發表講話”向“聽取意見”,從“答復”向“辦理”轉變,把政治協商的過程變成發揚民主、廣開言路的過程,變成凝聚智慧、增進共識的過程,不斷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抓住《規程》實施契機,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主動性,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依法參與決策,管理社會公共事務。通過對《規程》廣泛深入的宣傳,使社會各界全面了解政治協商在反映民意、匯集民智上的獨特功能和運作規則,從而更加自覺地利用協商平臺,在現有制度框架和程序規范內,合理表達意志,行使民主權利,實現人民當家作主。

抓住《規程》實施契機,切實提高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科學化水平。政協要自覺協助黨委制定《規程》的實施細則,并及時總結梳理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積極探討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把推動《規程》落實與貫徹落實總書記在慶祝新中國和人民政協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積極引導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深刻認識省委在新形勢下推動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事業發展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斷增進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和思想認同,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不斷夯實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把推動《規程》落實與廣東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結合起來,更加自覺地圍繞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開展政治協商工作,不斷提高政治協商的針對性、有效性。要加強對事關我省科學發展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利用協商平臺,積極建睿智之言、獻務實之策,不斷提高政治協商質量和水平,更加有效地服務全省工作大局。把推動《規程》落實與加強人民政協自身建設結合起來,切實加強人民政協的學習,深入學習中央和省委各個時期的決策部署,學習研究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的最新成果,學習勝任履職工作的各種專業理論知識,努力提高綜合素質,提高協商議政能力。同時,不斷探索發揮人民政協界別作用的渠道和方式方法,積極反映界別群眾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作用,為推動廣東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作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