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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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篇1

論文關鍵詞 證券發行 審核制度 注冊制 核準制

證券發行是指發行人以籌集資金和調整股權結構為目的做成證券并交付相對人的單獨法律行為。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深化證券發行體制改革越來越成為完善資本市場的重要任務之一,而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改革則是證券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比較分析美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與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差異,對如何立足當前并進一步完善我國現行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具有借鑒意義。

一、中美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比較

世界各國(地區)由于在證券監管理念和監管體制等方面的差異,導致所實施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各不相同,但從一般意義上講,各國(地區)均通過法律形式加以規范,任何證券發行人公開發行證券,均應事先向本國(地區)的證券監管部門申報注冊報表,嚴禁未經注冊或未獲注冊豁免的證券流通。從當前世界各國(地區)通行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來看,基本可劃分為形式審查主義的注冊(申報)制和實質審查主義的核準(審批)制。

(一)美國證券發行審核的注冊制

1.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內涵及法理基礎

注冊制又稱申報制、登記制,美國證券發行審核實行注冊制的規定及相關內容主要集中于1933年的《證券法》。依據該法律,發行人在公開發行前,依法遵循完全公開原則,全面準確地將投資者作出決策所需要的公司財務、業務等重要信息資料予以充分完全的披露,并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對其所申報信息資料作形式審查而實質性審查,即僅審查信息資料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而不對證券自身的價值做出任何判斷;發行人公開和申報有關信息材料后,證券監管機構未提出補充或修訂意見或未阻止注冊生效者,即視為已依法注冊,發行人即可發行證券。美國證券發行審核實行注冊制的法理基礎是:信息披露制度是美國證券市場的核心和基石,也是保護證券投資者利益最為有效的手段之一,只要發行人披露的信息真實可靠且符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監管機構就履行了審核職責;對于發行人的證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等實質性問題,應由投資者依據公開的信息自行判斷、自負風險,這樣就可以在盡量減少政府對證券市場干預的前提下,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2.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程序和特征分析

依據美國1993年《證券法》第5節有關規定,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程序分為三個階段:(1)注冊登記之前階段。根據法律規定,注冊申報書送達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之前,發行者、承銷商和自營商不得有任何推銷證券的行為。(2)等待階段。根據法律規定,注冊生效前有為期20天的注冊等待期,在此期限內,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對注冊申報書進行審查,如發現重大缺陷,通知發行人補充修訂;如發現重大虛假、遺漏或誤導等情況,該委員會不再予以審核,發出“拒絕命令”,申報就此終結。(3)生效階段。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注冊申報書審查后,如未發現問題,即給予注冊。注冊生效后,發行人即可從事證券發行。由此可以看出,美國證券發行注冊制的主要特征如下:(1)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履行監管職能主要通過強化信息披露的公開透明來實現。(2)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對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主要依據行業報告、信用評級報告、新聞媒體、網絡信息等公開的信息來源進行復核,旨在協助發行人向公眾投資者充分公正地披露信息。(3)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對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主要采取書面復核的方式,堅持不與發行人公司管理層面對面溝通,不進行現場核查,不評價發行人或推薦某一證券等,旨在確保復核的公開、公正、公平。(4)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對信息披露文件復核時不對證券的投資價值作出實質性評判,以免誤導公眾投資者。(5)美國證券監管強調事后查處。事前通過強制性的信息披露對申報文件僅作形式審查,但對造假欺詐者嚴格的事后處罰更具強制約束和威懾作用,有效保護了公眾投資者的利益。

3.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優缺點分析

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優點主要表現在:(1)簡化審核程序,降低監管成本。(2)提高市場效率,減少政府風險。(3)體現公正公平,促進良性競爭。(4)倡導理性投資,提高市場水平。美國證券發行審核注冊制的缺陷主要表現在:(1)依靠公開信息源和書面復核方式,難以完全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可能導致虛假陳述和欺詐行為。(2)信息披露的前提是投資者能自由獲取發行人公開的信息并據此自行決定投資行為,但在實踐中發行人有時不能全面獲取發行人的公開信息從而導致投資失誤。(3)注冊制強調降低門檻強化懲處,可能放任一些質量較差的企業進入市場,加大了證券市場的投機性。

(二)中國證券發行審核的核準制

1.中國證券發行審核核準制的內涵及法理基礎

核準制又稱實質審查主義或實質管理原則,是指發行人不僅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實質條件前提下依法將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所需的信息資料予以充分準確披露,而且必須在得到證券監管機構的核準后才能發行證券;證券監管機構不僅審查發行人所公開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而且要對證券的投資價值進行實質性審查,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發行人將被否決。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以來,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在實質上一直采用核準(審批)制,但其具體形式則經歷了三個階段的演變:第一階段是《證券法》頒布以前的審批制,核心在于通過行政審批分配指標;第二階段是《證券法》實施后的通道制,系核準制的最初實現形式,核心在于由主承銷商推薦,發行審核委員會表決,最終由證監會核準;第三階段是2004年起實行的保薦人制度,核心在于保薦人負責發行人的上市推薦和輔導,協助發行人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審核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實完整性,向證監會出具保薦意見。公司上市后,保薦人還要繼續協助上市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等事項,并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承擔連帶責任。參照核準制的內涵可以看出,保薦人制度僅是對核準制的某一方面作了改革,也可以看作是在某些方面向注冊制的一種過渡和靠攏,但并未改變我國現行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中的實質審查原則,因此,保薦人制度仍屬核準制范疇。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實行核準制的法理基礎是:堅持實質管理原則,強調國家行政權力對證券監管的干預,由特定機構審查發行人的資格,并對證券的投資價值進行評估,力求通過事前干預和事后查處,增強證券市場的進入限制,降低證券市場的整體風險,有效維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中國證券發行審核核準制的程序和特征分析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我國現行證券發行審核的程序主要包括:(1)保薦人進行上市輔導并促進公司規范運作。擬上市公司在完成改制設立后,由保薦人負責對日常經營的規范運作、法人治理結構、賬務等問題進行輔導,以完善改制遺留問題,并消除影響公司通過發行審核的潛在隱患;(2)保薦人與發行人共同制作申報材料并報批,保薦人負責對招股說明書、財務審計報告等需要公開披露的材料信息進行把關,并向證券監管機構出具保薦書。(3)證券監管部門進行發行審核,主要通過見面會、書面溝通、對外聯系、專項復核、舉報核查等方式進行初審,再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后核準發行。由此可以看出,我國證券發行審核核準制的主要特征如下:(1)核準制是行政權力的“有形之手”干預證券發行的具體體現,發行人的發行權是由證券監管機構以法定的形式授予。(2)核準制強調形式審核與實質審核并重,證券監管機構既對信息公開情況進行形式審查,也要對證券發行條件和標準進行實質審查,并據此作出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要求的價值判斷和是否核準申請的決定。(3)核準制主張事前與事后并舉。實質審查是證券監管機構事前審查的重要內容,但核準制同時賦予監管機構事后審查權和撤銷權。(4)核準制也強調發行人信息的公開披露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實、完整、準確,并對虛假披露進行處罰。

3.我國證券發行審核核準制的優缺點分析

我國證券發行審核核準制的優點主要表現在:(1)核準制有利于保護我國新興的資本市場,避免證券市場的動蕩。(2)形式和實質上的雙重審查,有利于防止不良證券進入市場,提高證券市場的品質信用。(3)對證券的投資價值作出預判斷,可以有力地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利益。(4)保薦人制度有利于促進中介機構的發育成熟。我國證券發行審核核準制的缺陷主要表現在:(1)審核程序復雜,增加監管成本。(2)實質審查使市場效率降低,政府風險增加。(3)容易造成投資者對監管機構的依賴心理,不利于投資人群的成熟。(4)市場門檻較高,不利于新興事業的發展壯大。

二、美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采取“揚棄”的態度,因地制宜地改進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才是本文進行比較分析的真正落腳點。筆者認為,借鑒美國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我國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和完善。

(一)進一步強化證券監管部門對發行審核資料信息的形式性審核

一是拓寬審核資料信息的范圍,除審核公司申報材料外,將公司日常運營狀況、法人和股東違法犯罪記錄、信用評級等一并納入;二是改進審核資料的方式,除審閱公司申報材料外,綜合運用新聞媒體、網絡信息、輿論監督等方式進行審核;三是及時公開經過審核的資料信息,確保公眾投資者的知情權。

(二)進一步弱化證券監管部門對證券發行條件和標準的實質性審核

實質性審核機制不僅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市場效率,而且意味著每家上市公司都得到了證券監管部門的“信用擔保”,而一旦上市公司發生質量問題,監管部門要承擔相關責任,相應卻減輕了保薦人的責任。因此,證券監管機構一方面應弱化對證券發行條件和標準的實質性審核,另一方面應將證券發行條件和標準的審核職責交還給市場,由市場將不符合證券發行條件和標準的公司拒之門外。

(三)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健全證券市場的根本,也是公眾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建立長期信任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強制規范信息披露的內容和范圍,該披露的必須披露;二是要強制規范信息披露的方式方法,通過網絡、媒體等多種渠道同時披露,確保投資人能自由獲知所披露信息;三是要加大對虛假披露的處罰力度,以事后威懾的方式反促信息披露的真實有效。

篇2

一、證券經營機構現任高級管理人員和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近一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且所在公司董事會未解聘的,其原經中國人民銀行確認的任職資格仍然有效,待換領《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和《證券經營機構營業許可證》時一并審查。

二、兼營證券業務的信托投資公司主管證券業務的負責人,以及證券總部、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任職資格的管理比照《辦法》執行。

三、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由所在地證券監管辦公室或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證券監管機構)參照《辦法》進行審查,并進行日常監管。

各地證券監管機構應于每季度前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上一季度轄區內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任職資格審查及變更等情況。

四、《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由各地證券監管機構按照附件的內容、格式、尺寸自行印制。

附件: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專指證券經營機構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第四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照本辦法,負責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與管理,包括資格的審查與確認、任職期間的考核、資格暫停與撤銷以及其他相關事宜。

各地證券監管辦公室或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授權,依照本辦法對轄區內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初審。

第二章、任職資格

第五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須具備以下條件,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況除外: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取得兩種《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并從事證券工作3年以上;

未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應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證券工作5年或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證券工作6年或金融工作10年以上;其他學歷人員,須從事證券工作10年,或金融工作15年,或經濟工作20年以上;

3、身體狀況良好;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5、具有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所必備的經濟、金融、證券知識和組織協調能力;

6、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各級黨政機關任職,不得兼任其他企事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七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證券經營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

1、因擾亂社會治安或其他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執行期滿不足3年的;

2、因內控制度不健全或執行監督不力,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導致發生重大案件的直接責任人或負直接領導責任者,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執行期滿不足3年的;

3、因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或超范圍開辦證券業務等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執行期滿不足5年的;

4、對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金融機構被接管、關閉或破產清算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離任不足5年的;

5、因帳外經營、制做假帳、隱瞞負債和資產、擅自設立證券經營機構(包括分支機構)等行為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的;

6、受過有期徒刑刑事處罰的;

7、中國證監會認定的證券市場禁入者;

8、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不宜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人員。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八條、證券經營機構擬聘任高級管理人員時,應事先報中國證監會進行任職資格審查。

第九條、未經中國證監會進行任職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人員,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為其辦理任職手續。

第十條、中國證監會通過審核材料、考察談話、定期考核等方式,對證券經營機構推薦擬任或在職高級管理人員的能力、品行和資歷進行審查。

第十一條、證券經營機構推薦擬任高級管理人員,需向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提供下列材料:

1、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

2、身份證;

3、《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明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4、擬任人員所在機構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擬任人員的綜合鑒定及推薦意見;

5、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前款第1項任職資格申請表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制定。

第一款第2項、第3項可提供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第十二條、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對前條所列材料進行初審,出具初審意見后連同證券經營機構提交的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第十三條、中國證監會可授權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察談話。

考察談話必須有書面記錄,并經考察人和被考察人雙方簽字。

第十四條、中國證監會對審查通過的擬任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發放任職資格批復文件。

前款所述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資格批復文件下發后6個月內未辦理任職手續,該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證券經營機構申請更換董事長或總經理,須在取得任職資格批復文件后一個月內辦理《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從事除本職工作以外的其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屬公司董事會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抄送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

1、擬因私離境一個月以上;

2、直系家庭成員擬移居境外或已在境外居住兩年以上;

3、因涉嫌違規、違法行為而被調查、處理;

4、擬離開所在證券經營機構。

第十八條、證券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或以其他書面形式載明,當董事長因特殊原因暫時中斷履行職務時,需由董事會指派符合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代其履行職責,并報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證券經營機構董事會對其高級管理人員給予處分或免職的,須在決定公布前以書面形式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述職報告和公司董事會評價意見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經營機構的年檢包括對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考核。

第二十二條、中國證監會對舉報或反映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違法違規的情況可以進行調查,并可根據調查結果對其任職資格重新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證券經營機構董事長或總經理擬離任時,所在機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應當委托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離任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二十四條、中國證監會負責建立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檔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有違反第六條、第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中國證監會將取消其1至2年的任職資格,并給予推薦其任職的機構通報批評。

第二十六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有第七條所列情形,且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將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有第七條第1項、第2項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取消其3-5年的任職資格,并給予推薦其任職的機構通報批評;

2、有第七條第3項、第4項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取消其5年內的任職資格,并視情節輕重對推薦其任職的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

3、有第七條第5項、第6項、第7項、第8項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不再受理其任職資格申請,并視情節輕重對推薦其任職的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

第二十七條、證券經營機構未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單處或并處警告、暫停部分業務資格的處罰,并責令其按本辦法申報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第二十八條、證券經營機構未對擬聘高級管理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出具虛假鑒定或推薦意見,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認定該法定代表人為市場禁入者。

第二十九條、證券經營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知情不報或故意拖延應報告的事項,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

第三十條、證券經營機構不按時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述職報告和董事會評價意見,中國證監會將給予其通報批評,并責令其限期上報。

第三十一條、證券經營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不及時進行離任審計并報告審計結果,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單處或并處警告、暫停部分業務資格的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由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參照本辦法審查、確認,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三十三條、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任職,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取得一種《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并從事證券工作2年以上。

未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除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的條件和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外,其學歷和經歷條件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證券工作3年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證券工作5年或金融工作8年以上;其他學歷人員,須從事證券工作10年或經濟、金融工作20年以上。

第三十四條、外資證券經營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和中外合資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與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之前實施的有關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篇3

1、轉變職能,加快構建服務型財政。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民生問題系大局”的行政服務意識,認真履行首問負責制。進一步轉變觀念,創新行政管理模式,嚴肅機關工作作風,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規范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性收費項目,繼續深入推行“兩集中、兩到位”制度改革,優化審批流程,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能。依法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完善信息公開內容,規范信息公開程序,監督信息公開行為,切實保障公民知情權和參與權。

2、進一步完善、落實行政決策機制,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行政決策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嚴格執行行政決策程序,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強化決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決策責任追究。

3、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權限和程序;堅持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實施規范性文件異議處理制度,認真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范性文件提出異議的審查、處理職責。

4、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重點審查糾正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和違法不當增加當事人義務等侵害群眾利益的內容,加大規范性文件糾錯力度。

5、組織開展協同和聯合行政執法活動。按照《市協同和聯合行政執法試行辦法》,規范聯合執法的條件和程序,組織實施協同和聯合行政執法活動,建立完善部門協調和分工配合的長效機制,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有效處置重大、復雜的行政執法事項或者特殊執法情形。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建立完善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機制,健全內部監督制度,依法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效果。

7、完善社會公眾對行政執法的監督機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行政執法進行專題視察或檢查機制;注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保障群眾監督權利;認真調查、核實人民群眾檢舉、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依法做出處理。

8、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繼續做好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完善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制度,定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定期通報;健全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有關監督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和執法文書的立卷歸檔制度。

9、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加強行政復議宣傳、培訓,發揮好行政復議在行政監督、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復議案件辦理質量,規范行政復議案卷管理,建立案卷查詢制度。

10、以樹立依法行政理念、營造依法行政良好社會氛圍為重點,充分利用電臺、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依法行政學習宣傳活動。

篇4

(一)做好國務院《決定》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和專題法制講座制度,把國務院《決定》納入公務員和領導干部學法計劃,組織廣大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認真學習,明確應當承擔的責任,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運用報刊、電視、網絡、廣播等媒體,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為加快推進我市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二)建立領導干部、公務員法律知識考查、考試和考核制度。市政府對非人大任命干部在任職前進行相關法律知識考試和依法行政情況考查,考試、考查結果作為任職的依據。加大公務員法律知識測查力度,完善公務員法律知識培訓考試機制,公務員法律知識培訓考試情況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三)全面實施依法行政的評議考核工作。依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制定實施細則,認真組織開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從依法履行職責、科學民主決策、加強制度建設、規范行政執法、強化行政監督、防范化解社會矛盾、落實推進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七個方面,對各政府和市各部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考評,考核結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指標體系。

(四)積極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和示范標兵創建活動。加強對省級依法行政示范點的聯系、培育和指導,加強信息的收集、傳遞和運用;積極推進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和示范標兵的創建活動,帶動和引領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進一步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五)進一步完善政府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和程序。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市政府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

(六)加快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進程。探索擴大公眾有序參與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的機制、程序和方法,完善公開征求意見和采納意見情況說明制度,積極探索專家起草規范性文件制度,使政府規范性文件更好地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同時,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實施情況后評價機制。

(七)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研究工作。認真探討和研究規范性文件制定規律,增強規范性文件的科學性,努力實現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

(八)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全市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編制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完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

三、切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九)認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按照《市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計劃》的安排,深入開展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勞動保障、食品安全、節能減排等領域的專項整治和執法檢查,努力提高監督檢查的實效性,進一步改善執法狀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和行政執法案卷歸檔制度,統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

(十)認真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按照我市實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權力事項,認真編制職權目錄和運行流程圖,建立電子政務平臺和行政權力數據庫,建立健全網上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實施全過程監督。

(十一)嚴格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的各項配套制度。積極開展實質審查,提高報備率和糾錯率,啟動社會公眾監督機制,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切實發揮備案審查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積極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新舉措。建立行政執法統計報表管理制度,開展行政執法數據網上報送工作,全面、實時掌握全市行政執法情況。認真受理、辦好行政執法投訴,在全市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中確定一批依法行政聯系點,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社會監督。

四、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工作

(十三)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行政復議申請權,健全立案制度、告知程序,積極引導行政管理相對人通過合法方式,表達合理訴求,凡是符合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都必須受理。

(十四)規范案件審理方式。認真落實《省行政復議聽證辦法》,規范聽證程序,對符合聽證條件的復議案件,應積極主動通過公開聽證、當面質證等方式,增強行政復議透明度和公信力。嚴格遵守時限規定,切實提高結案率。在依法裁決的前提下,根據不同情況靈活運用調解、和解等不同結案方式,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定紛止爭”。

(十五)全面推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繼續深入推進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層層落實??出庭應訴率達到100%。

五、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

(十六)進一步深化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市政府法制機構要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開展前瞻性研究,探索加強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并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努力當好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和顧問,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發揮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作用。

篇5

一、20__年以來我市規范執法行為取得的主要成效

20__年3月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來,我市在加強依法行政的制度規范、體制機制建設和解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行政不作為和行政亂作為問題、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了各項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制度

先后制定了《__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__市行政機關聯合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暫行辦法》、《__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暫行辦法》等11部有關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的政府規章和《__市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七不準禁令》等多部規范性文件,包括執法投訴、許可監督、收費監督、效能監察、政務公開、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備案審查、責任追究等內容。與此同時,在各行政執法部門普遍建立了主體資格審查、違法案件的舉報受理和轉辦督察、法律知識培訓考核、證件管理、執法情況統計、行政執法公示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制度體系,為規范執法、強化監督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初步理順了行政執法體制

逐步擴大了市級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范圍,在松北區、依蘭縣開展了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范圍的試點工作,松北區已基本實現了“一支隊伍執法”,市農委等15個部門分別成立了綜合執法隊伍,代表本部門對外統一行使行政處罰權。完成了全市行政權力清理工作,初步確定市政府本級行政權力142項,編制流程圖126個,確定市政府各委辦局行政權力4866項,編制流程圖828個。進行了4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應當取消或改變管理方式的審批項目分別進行了調整,實行了審批事項集中辦理,對適宜下放的權力交由區、縣(市)政府行使,初步理順了執法體制。

(三)逐步完善了執行程序機制

在完善執法程序方面,我市各行政執法部門普遍建立并實行了調查取證與審核決定分離、集體討論、事前告知、聽證、回避、救濟等制度。設立了市行政服務中心,將分散在45個部門的242項審批項目納入中心,對審批項目進行整合,實現了從分散到集中,從串聯到并聯的轉變。進行了建設系統審批制度改革,實行“主審受理、并聯審批、順序出件、統一回告”的審批運行方式,使行政審批與技術性審查相分離、行政審批與行政收費相分開,將44項審批備案項目縮減為25項,減少了12個審批環節,審批時間由120工作日縮減至45工作日。針對以往建設項目收費中存在的收費分散、效率較低等問題,將城建各項收費納入電子收費系統,實行一個窗口收費,“統一建賬、統一收繳、統一管理”,杜絕了城建收費“跑、冒、滴、漏”現象,有力確保了城建資金應收盡收。同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以人民群眾關心的事項和容易滋生腐敗的領域,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加大對“人、財、物、事”四權和關鍵部門、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公開力度,編制了政務公開目錄,建立網上政務信息平臺,充分利用電子政務系統和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公開政務信息。通過政務公開,實現陽光作業,有利于防止權力“尋租”和暗箱操作,提高了社會對政府行為的“預期”,改善了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四)全面實行了行政執法責任制

行政執法責任制是開展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一條主線,20__年以來,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以全面梳理行政執法依據、理清執法職責為基礎,在職責分解、評議考核和兌現獎懲三個環節方面大力推進。一是對行政執法依據和執法職責進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__市行政機關執法職責綜覽》一書,共歸集57個市級行政執法部門61個法定執法機關、33個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32個委托執法單位正在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1468部,具體行政行為5382項并逐項列明,明確了各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責,并向社會公告。二是制定了《__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暫行辦法》,對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的范圍、主體、內容、方式、獎懲、責任等均作了明確規定,確立了各項評議考核制度,為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操作標準。每年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制定執法責任制考核目標和詳細的考核標準。20__年開始建立執法單位的評議考核檔案,20__年為全市執法人員建立了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檔案,將檢查考核重點從年終檢查考核向平時檢查考核轉變,初步實現了行政執法動態監督,徹底改變了以往年終一次檢查形式化、走過場,難以全面評價被檢查單位全面執法工作的弊端,有力地促進了責任制的落實和執法行為的規范。三是逐步加大獎懲力度。對執法責任制考核實行目標管理,將對區、縣(市)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檢查考評結果納入市委對區、縣(市)黨政領導主要責任考核目標,將市政府各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結果納入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兌現獎懲。20__年以來,一些部門因在執法責任制檢查考核中存在執法違法問題被評為基本達標單位,在市委、市

政府目標責任制中被扣除了相應分值。有650余名執法人員因法律知識測試不合格的被暫扣執法證件,個別人員調離了執法崗位。同時,我市還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獎勵制度,市政府每年均撥專項獎勵金,對行政執法績效突出的部門和執法人員給予表彰獎勵,開展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先進工作者評選活動,以市政府名義對行政執法責任制優秀單位和先進工作者予以表彰,調動了各部門和執法人員提高執法水平、自覺落實執法責任制的積極性。

(五)強化了行政執法監督力度

20__年以來,圍繞落實《綱要》,我們不斷探索行政監督的新方式,拓展監督渠道,嚴格查處阻礙經濟社會發展、影響政府形象的執法違法行為。一是擴大了備案審查范圍,探索建立行政行為事前和事中監督機制。在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基礎上,開展了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行政收費事項備案、行政裁決備案工作,擴大了備案審查監督范圍。改進了審查方式,強調對審查監督對象的事前和事中監督,對重大、疑難事項,審查部門將提前介入,進行事前審查把關,避免違規文件出臺。在重大處罰、行政裁決備案審查工作中,嚴格按照時限審查,如發現問題,可以在處罰、裁決尚未執行時,及時糾正。二是建立了行政執法投訴網絡,健全了對行政行為的事后監督機制。市政府和各區、縣(市)政府、市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均設立了行政執法投訴電話和網上投訴專欄。20__年以來,市政府直接辦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280余件,糾正執法違法行為200余件。同時,對執法任務量較大、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執法部門,如公安、工商、稅務、規劃、土地、技術監督、交通、城市管理等重點執法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了暗訪,解決正常監督檢查難以發現的問題。三是建立效能監察機制,嚴格追究行政責任。制定了《__市行政效能監察規定》,設立了行政效能監察機構和行政效能投訴電話。幾年來,共調查處理了61件違反效能規定的案件,73人被追究了黨政紀責任。對5起重大責任事故中38名責任人給予了黨政紀處分,強化了責任追究力度。

二、行政執法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市雖然在規范執法行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行政執法狀況得到了明顯改善。但是,與實現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行政執法工作中還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一)依法行政觀念仍較淡薄,執法人員素質不高

一些地區、部門的領導和執法人員對依法行政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還存在模糊認識,甚至有的認為依法行政妨礙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在實踐中存在依法行政難以落實到位的現象。有的領導同志進行決策時,還不能把決策是否合法放在首位來考慮。有的部門領導在行政執法工作中表現出隨意性較大、不按程序辦事、亂用自由裁量權等問題。20__年以來,結合行政執法責任制檢查考評,我辦每年均組織1000余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測試,年度最低及格率為64%,縣(市)的執法人員及格率僅為36%,平均分數為52分,甚至出現了某執法人員在測試中僅得2分的情況。此外,還反映出參加測試的中層領導干部及格率較低,測試成績明顯低于一般執法人員,而且參加考試時紀律較差,甚至出現個別領導干部找人替考、謊報年齡等情況。這些都反映出我市行政執法人員對法律知識學習不夠,法律素質依然偏低,尤其是基層執法單位中層領導干部法律素質較低,對相關法律規定不熟悉,這就難以避免在執法中出現越權執法、程序違法等問題,少數“害群之馬”更是、弄權勒卡、,敗壞政府形象。

(二)行政執法體制不順,效率不高

現行行政管理體制所存在的高成本低效率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社會經濟的發展。行政機關管的事情過多,一些執法部門之間職能交叉,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問題比較突出,造成部門之間互相推諉、扯皮。省、市、區、縣執法部門在執法方面職責劃分不明確,對同一管理對象,一個執法部門有權管理,另一個執法部門也有權管理,省級部門可以進行管理,市、區、縣各級執法部門也同樣可以管理,造成重復執法、執法擾民。據調查,有的企業成立不到半年,市、區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就到該企業進行各種檢查30多次,為此,企業不得不設立專門的辦公室應付行政機關的各種檢查,影響了我市的經濟發展環境。另外,經費保障體制也制約著行政執法的正常開展,有的部門,尤其是一些事業單位,執法人員經費全部靠罰款、收費解決開支,有的主管部門對下級下達高額上繳經費指標,搞層層分解并同撥款掛鉤,造成亂執法狀況的加劇。如市交警支隊下達罰款指標的問題被省政府發現,在省委、省政府對我市依法執政考核中造成惡劣影響。

(三)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制度落實不到位,執法隨意性較大

幾年來,我市各行政執法部門普遍建立了公示制、承諾制和告知、備案、投訴、培訓、證件管理、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但從檢查情況看,這些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在執法工作中還沒有完全落到實處。立案、調查取證與審核決定分離、告知、聽證、送達、執行、監督等運行環節之間還不是很協調,沒有形成對執法行為的有效監督制約,執法隨意性問題比較突出。實施行政處罰在調查取證與審核決定分離、重大處罰集體討論、重大處罰決定備案、履行告知程序、罰繳分離以及告知行政救濟途徑等方面還不完全符合《行政處罰法》的要求,甚至有的部門至今沒有設置法制機構或沒有專業法律人員進行審核把關。行使自由裁量權不規范問題比較突出,有的部門大部分案卷均是調查終結后執法人員提出高限處罰的建議,部門法制機構已核準,而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卻均是按照下限處罰,差額很大;有的案卷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與領導書面批準的處罰內容不一致,反映出較大的執法隨意性?!缎姓S可法》頒布五年來,雖然我市各級行政機關積極開展了學習、宣傳活動,并制定了很多實施行政許可的制度和 法律文書,但在檢查中發現一半以上的行政許可,沒有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程序實施,甚至不給申請人出具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和行政許可決定書。在行政執法中沒有很好地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制度,使制度形式化,沒有完全起到規范執法的作用。

(四)部門利益驅動嚴重,以執法作為謀利手段

有的執法部門從本部門利益出發開展執法活動,為聚財而罰款,為收費而許可,把執法職權作為生財的“后盾”,借權斂錢,有利則爭,無利則推,出現“有利亂作為,無利不作為”的狀況。如我市某局以與企業簽定技術服務合同為由,向企業收取數百元至數萬元不等的咨詢服務費,但又不提供任何服務。有執法部門到企業抽樣檢查不出具手續,只收取檢驗費,不實施檢測,不出具檢測結果。某公安派出所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對新生兒超期落戶實施罰款,并截留罰款。一些部門在實施行政許可中,仍然違法收取費用,這些問題都嚴重影響著我市的經濟發展環境。

(五)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方式不多,力度不夠

嚴格兌現獎懲,認真開展責任追究,是規范執法行為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關鍵環節,但從近年來執法責任制檢查情況來看,20__年,73個被檢查單位中有12個單位開展了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工作,糾正了一些執法違法或不作為問題,對個別責任人員給予了行政處分,但總體上看,責任追究方式單一,力度不大。20__年,73個被檢查單位中只有市地稅局、國稅局、公安局、林業局和巴彥縣政府等5個單位對存在問題的行政執法人員追究了執法責任,尚少于20__年開展責任追究工作部門的數量,反映出責任追究工作已成為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的一個薄弱環節。

出現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目前我市尚處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初級階段”,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一些體制沒有從根本上排除;二是部門和個人受利益驅動,私欲膨脹;三是對違法執法行為的監督查處不力。長期以來,執法部門既是執法者,又是監督者,“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而各級政府的層級監督雖然做了大量的監督工作,但由于受機構規格低、人員少等因素影響,也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對違法執法人員批評教育多,追究責任少,“烏紗帽”、“鐵飯碗”很少觸動。行政執法違法的成本很低,風險很小,成為亂執法現象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四是受社會轉型期的環境影響,法治觀念還沒有深入人心,缺乏法治社會的氛圍。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打交道,無論行政機關是否依法辦事,都還習慣于托關系、找路子,不請客送禮,心里不托底,這也是出現執法違法問題的一個外在誘因。

三、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建議

規范執法行為,應當從實現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確定的“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目標出發,按照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四年計劃(20__-20__)的部署,結合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進。近一段時間,建議采取以下措施,以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

(一)加強學習培訓,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法律知識水平

一是抓好領導班子成員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訓。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起著決定性作用,全面提高領導班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我市當前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的首要任務。應當建立健全理論中心組學法制度,將法律知識作為理論學習的重要內容;逐步建立各級政府常務會議和各部門局務會議會前學法制度;組織經常性的法制知識講座和集中培訓;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對擬提拔的領導班子成員實行法律知識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予任命;逐步推行在各級行政機關領導班子中配備1名具有法律工作經歷或者法律教育學歷的領導干部。

二是抓好中層領導干部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訓。要切實提高中層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使其在執法工作中更好地發揮承上啟下的作用?;鶎訄谭ú块T中層領導干部在任職前也要經過法律知識考試,尤其是要嚴格要求一線執法機構的領導干部必須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法律知識測試不合格的,堅決不能任用,

三是抓好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訓。要采取多種多樣的方式方法,以提高實際執法能力為目的,強化對執法人員的執法實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實際操作水平。學習培訓要避免走過場和形式化,可以采取實務講座、案卷評查、案例分析、現場觀摩、情景模擬、隨機抽查、筆試、口試、問卷調查、建立學習檔案等多種方式對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進行培訓和考核,促進執法人員加強法律知識學習,不斷提高執法水平,達到規范執法的目的。

四是加大公務員錄用考試法律知識測查力度。在公務員考試時,應當增加法律知識在相關考試科目中的比重,對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要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測試。

(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提高執法效率

一是合理劃分市和區縣(市)的執法權限。對行政執法權該上收的上收,該下移的下移,該集中的集中,以解決行政執法職能上下一般粗的問題,簡化執法中間環節,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層次,降低行政執法成本。

二是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應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受兩條線制度,尤其是要重點解決部分基層事業單位靠罰款、收費開支問題。

三是繼續推行綜合執法。繼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探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推行綜合執法,市級行政執法部門一個單位原則上只能有一個機構代表本部門統一對外行使行政處罰權。徹底杜絕職責不清、職能交叉和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的現象。

(三)完善權力運行流程,形成有效制約機制

一是創新管理方式。在以往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基礎上,進一步開展清理工作,明確行政許可與行政審批的劃分標準,將審批事項盡可能納入《行政許可法》規范的范圍,加大清理力度,克服部門利益傾向,取消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建設服務型政府不相適應的審批事項,改進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方式,把事前管理和事后監管、動態管理和靜態管理、直接管理和間接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和政務公開,推行首問負責、服務承諾、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減少辦事環節,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強化行政執法程序建設。認真研究現有程序的合理性,以建設服務型政府為目標,以政府流程再造理論為指導,重新審視、設計執法流程,用健全的程序來制約權力運行。建 立健全有關行政執法的公開、告知、聽證、職能分離、調查取證、法律救濟、回避等制度,對行政執法的各個環節、各個步驟進行具體規范,尤其是要注意抓好各項有關執法程序制度的落實,形成有效的制約機制,徹底改變當前行政執法中程序違法問題比較突出的狀況。

三是對自由裁量權進行規范和限制。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條款進行梳理,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行政裁量權予以細化、量化,并將細化、量化標準公布執行。當前可以先期探索建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具有行政處罰權的部門應當建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在行政處罰法定種類和罰款幅度內對本部門的行政處罰權進行細化,根據違法事實、違法情節等因素制定相應的行政處罰標準。通過建立裁量基準、典型案例類比、行使裁量權說明理由、公開、備案等項制度,切實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減少實施行政處罰的隨意性,保證執法行為合法公正。具有行政許可權的部門應積極探索規范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的有效方式,為下一步開展相關工作摸索經驗。

(四)深入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探索實行行政執法績效考核

一是認真分解執法職責,確定崗位責任。目前我市已經全面完成市級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依據和執法職責的梳理工作。各執法機關應將梳理后確定的行政執法職責分解到具體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并明確履行每一項執法職責的程序和執法標準,確定每一個執法崗位的執法責任。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公示制度,將行政執法依據、職責、程序、評議考核部門、考核方式以及行政執法人員情況等內容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各區、縣(市)政府應參照市直行政執法部門執法依據梳理結果,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本級政府所屬執法部門的執法依據和執法職責進行全面梳理,并要明確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執法依據和執法職責,將執法責任制工作向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延伸。

二是落實檔案制度,探索實行行政執法績效考核。認真貫徹落實《__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檔案制度。將建立行政執法人員評議考核檔案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執法崗位和執法責任。創新檢查考評方式,探索實行行政執法績效考核,盡快建立政府績效評估體系,加強平時的監督檢查,認真聽取管理相對人和社會各界對被考評單位的評價,注重發揮現代信息管理手段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中的作用,提高評議考核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三是豐富責任追究方式,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明確執法責任,對存在執法違法問題的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認真追究行政執法責任是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關鍵環節,也是目前我市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一個薄弱環節,必須加以改進。應在已有的相關工作制度基礎上,將國務院、省政府的有關工作要求與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制定或進一步完善本地區、本部門的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根據不同崗位、不同職責確定相應的執法責任,并要在確定執法責任工作中注重責任追究的可操作性;違法責任要落實到人,要讓執法違法者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行政代價和經濟代價,使其因違法承擔的風險和成本遠遠高于違法獲取得的利益;考核結果要作為評判行政執行力和工作實績的重要標準,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晉職晉級和提拔任用掛鉤,對行政執法責任制檢查不合格的單位,領導干部要給予通報批評、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不斷豐富責任追究方式,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之外,可以多采用批評教育、限期整改、通報批評、暫扣執法證件、取消評優資格、離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等方式追究行政執法責任,推進我市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深入開展。

(五)進一步加強監督力量,強化執法監督

對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和機制在實施力度、實施方式和措施上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一是應對執法監督工作機制作必要調整。對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和職能進行合理配置,提高機構規格,形成一個完整的、相對獨立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各級監督部門直接對政府首長負責,賦予監督部門必要的監督權和處置權,減少來自各方面對行政執法監督的干預,使其真正做到有權監督、有能力監督。

二是進一步改革、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執法人員檔案網上公布制、執法狀況公開制、重大違法案件點評制、個案考評制、媒體曝光案件跟蹤制、管理相對人聯系制、執法責任追究制等執法監督制度,使監督工作重點實現從監督整體到監督個體的轉移,從監督部門到監督執法人員的轉移,從建立健全制度到真正落實制度的轉移,切實發揮規范執法行為的作用。

三是深入開展案卷評查工作。要建立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制定并不斷完善案卷評查標準,進一步擴大評查范圍,在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進行評查的同時,探索開展對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強制、行政征收等其他行政執法案卷進行評查。各級政府每年要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促進規范執法。

四是加大個案監督力度。建立統一的投訴案件受理、辦理機制,依法辦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注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認真核查群眾檢舉、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新聞媒體反映的重點問題實施跟蹤問效和明察暗訪,整合投訴、暗訪、新聞媒體等方面的案源,著力查處影響經濟發展環境,嚴重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執法違法案件,嚴肅處理執法違法問題和執法違法人員,不斷加大個案監督力度,規范執法行為。

篇6

(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1、明確年度目標任務。研究制定《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標準》,明確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和市政府部門全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考核標準。

2、推進行政機關行政程序管理平臺應用。完善行政機關行政程序管理平臺系統功能,實現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執法、行政監督等行政行為的網上運行和在線監控,逐步在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進行推廣使用。

3、加強調研工作。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調研,了解近年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今后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總結經驗。加強對各級法制機構工作的指導交流,營造競相創新、亮點頻現的良好氛圍。

4、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積極研究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向,按照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適度分離的原則,整合行政執法資源、減少執法層級,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積極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向重點鎮延伸,全面提升重點鎮城市管理水平。

(二)完善政府決策機制

5、推進政府行政決策制度創新。改進和完善現行的行政決策機制和程序,研究起草我市行政決策規定,推進權力運行的公開化和規范化。

6、規范政府民事行為。完善政府法律事務審查機制,將政府決策事項、民事行為等政府法律事務交由法制部門把關審查,起草《市政府合同審查管理辦法》,預防和減少政府合同簽訂中存在的違法或不當行為,降低履約風險,維護公共利益和國有資產安全。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7、全面落實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和統一公布制度,對文件草案從文種、主體、權限、內容、程序、有效期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對已登記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定期進行統一公布。

8、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機制。健全完善征求意見、集體論證、專家咨詢等制度,進一步擴大“開門立法”、“立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探索柔性“立法”方式,在制度設計方面更多運用規劃、方案、合同等軟性手段實現行政管理目標。

9、建立規范性文件評估制度。建立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規范性文件動態評估制度,通過對文件的制度措施、貫徹情況、實施效果、存在問題等進行全面分析評估,保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時效性,維護法制統一。

(四)切實規范行政執法

10、完善行政執法業務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在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業務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實現行政執法網上辦理和在線監察。加強部門使用該系統的跟蹤督導檢查,逐步在各縣市區全面推開。

11、開展行政執法質量集中檢查活動。一是配合市監察局開展全市行政執法大檢查,重點檢查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是否全面、正確、有效履行職責情況。二是組織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員、案卷評查員,對縣級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行政執法質量大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疇。在市級執法部門中繼續開展“十佳案卷”評選活動。

12、加強行政執法主體管理。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及時公布市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創新行政執法人員日常管理機制,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日常網上學習、定期測試、資格考試等制度,不斷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完善行政執法資格在線測試系統,豐富強化使用功能,積極申報“中國法治政府獎”。

(五)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13、建立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長效機制。充分利用行政執法電子監察系統,加強對行政執法全過程的跟蹤監督;研究與市監察局、市檢察院聯動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有效監督。完善重大行政處罰備案、錯案追究等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加強與輿論監督銜接,對新聞媒體曝光的行政執法案件,及時跟蹤督辦。

14、充分發揮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員作用。建立監督員向市政府專報制度,積極向市政府提報有份量的規范執法建設性意見建議。組織行政執法監督員對食品藥品、衛生、公安、建設、城管等重點執法領域開展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15、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健全和強化網上報備機制,提高報備率和報備效率,強化對各級政府和部門抽象行政行為的審查監督,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六)加強行政復議裁決調解工作

16、創新化解行政爭議的新機制。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化解機制,整合行政資源,搭建投訴、復議、裁決、調解、仲裁等統一解決爭議的工作平臺。按照效率和務實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和法律責任等,形成集中受理、集中辦理和統一監督的工作格局。

17、健全行政調解工作體系,搭建行政調解平臺。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工作,指導縣市區政府、部分行政調解任務重的部門及鎮街設立行政調解組織,初步建立市縣鎮街三級行政調解體系。將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18、全面推進行政復議裁決規范化建設。在全市推廣行政復議裁決規范化建設工作,完善規范化建設標準,加強考核驗收。

(七)加大依法行政宣傳力度

19、加強依法行政信息宣傳工作。繼續抓好依法行政信息的采用、統計和考核工作,對依法行政信息報送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信息報送質量和數量,繼續保持全國、全省依法行政宣傳先進單位稱號。

20、做好法制宣傳載體建設。充分發揮《法治》刊物、政府法制網站和政府法制微博宣傳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載體作用,增加和完善欄目內容,持續擴大社會影響力。

21、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活動。繼續舉辦法制服務進社區巡回宣傳活動,重點宣傳行政強制、行政復議、仲裁等法律常識,引導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依法理性地化解矛盾。

二、不斷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2、進一步壓減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原則,對各級審批事項,尤其是與投資、社會事業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通過取消、調整和下放等方式,進一步減少市級審批事項,推動縣級審批權限下放,擴大基層審批權限。

23、繼續壓縮行政審批時限。對保留的審批事項,明確實施條件、減少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規范附加收費、縮短辦理時限、提升服務效能,承諾時限力爭省內不超過青島,省外不超過。

24、推進基本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出臺《基本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實施辦法》,在基本建設項目中試行“模擬審批”。對市內土地雖未取得但業主相對明確的重點項目,由項目單位先按程序申報資料,有關部門審查后出具非正式意見。當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再對資料進行補充完善,發放正式批文,以有效解決項目單位因土地使用權短時期內無法落實導致的審批周期過長的問題。

25、實行企業設立并聯審批。出臺《企業設立并聯審批實施辦法》,全面推行企業登記一表制辦理。把衛生、環保、安監、藥監等部門涉及的前置審批事項,以及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后辦理的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等事項,整合成一張表格,借助辦公自動化網絡,實現由一個窗口錄入,相關窗口信息共享、同步審批,解決企業設立過程中部門審批互為前置、重復提交材料,審批環節過多,效率較慢等問題。

26、加快推進網上審批步伐。在已建成全市統一網上審批平臺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網上預審、場景式網上引導功能,為投資人提供智能化信息引導服務。加大電子網絡一體化建設力度,年底前實現市、縣、鄉、社區四級以及部門與駐大廳窗口之間聯網。

三、持續做好投資創業服務工作

27、實行投資項目集中受理。在深化相對集中部門內部審批權改革基礎上,借鑒深上海、東營等地做法,對主要投資審批部門實行投資辦件預登記制度,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投資項目集中受理窗口,集中受理各類企業投資辦件申請,切實掌控項目源頭,有效解決審批辦件錄入不及時、一次性告知制度不落實等影響審批效率的問題,真正實現“一口受理、內部運行、限期辦結、實時監測”的運行模式。

28、推進投資項目聯合辦理。對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工業項目、服務業項目審批涉及的用地、立項、工程規劃、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等環節進行流程再造,實行聯合審查,專人督辦,實現高度并聯、大幅提速。總的目標是,通過實行并聯辦理,各類基建項目辦批辦理時限實現低于青島市的目標。

29、推行重大投資項目代辦制度。出臺《市重大投資項目代辦制實施辦法》,設立投資項目代辦服務窗口,組建專門代辦員網絡,按照“自愿委托、無償代辦、全程服務、合法高效”原則,對市級重點項目特別是重點投資項目、重點工業項目、民生保障類項目以及外資項目,確定專人負責,實現在注冊、用地、規劃、環評、施工到驗收等各個環節一條龍全程代辦服務。

30、開辟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制定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制度,凡進入“綠色通道”的項目享有優先辦理權。投資項目集中受理窗口組織各有關部門對項目報批工作進行集中咨詢論證,根據項目規模、性質、特點和論證結果排出辦理流程,列出報批事項的申報材料和辦理時限,通過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并聯即辦以及專人督辦等措施,確保項目審批整體提速50%。

四、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建設

31、建立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現有公共資源交易場所和資源,采取進駐模式,將所有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工程、政府采購、醫療器械采購以及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產權交易等基本項目全部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建立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32、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機制。構建“一委一辦一中心”的三級管理體系,完善“統一信息、統一評委抽取、統一交易運行、統一收費管理、統一交易監督”的“五個統一”的運行機制,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的市場化、程序化、規范化,預防和遏制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腐敗行為。

33、推動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步伐。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研究探索在交易量較大的縣市設立分中心,接受市中心的業務指導,實施更加透明、更加規范、更加嚴格的管理服務模式,穩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進程。

五、加強中心建設和管理

34、加強濱海分中心建設。繼續以項目督辦為重點,采取“一線工作法”加強對投資項目的協調調度和重點督辦。加強與北部沿??h市區的聯系,擴大濱海分中心的受件范圍。

35、全面推行行政服務標準化。在全面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工作標準體系的基礎上,按照有錯必糾、糾后必改的原則,建立標準化改進完善機制,開展內部審核和自我評價,并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提高標準體系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6、加強中心管理考核。修訂中心各項管理制度,推進中心管理工作,突出抓好特色服務和亮點工作,強化對帶班領導的考核,提高辦事效率,增強中心各窗口服務效能。

37、繼續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完善聯合監督檢查機制,繼續與機關效能監察中心實行聯合監督,落實中心窗口負責人、各支部紀檢委員輪流值班檢查制度,提高監督管理效能。

38、強化窗口工作人員學習培訓。以行政執法、行政審批業務和行為規范為重點,抓好相內容的學習培訓;加強作風紀律建設,開展“優質服務”活動,進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

39、加強中心文化建設。組建各類活動小組,有計劃地組織各類知識講座、評比競賽、參觀見學和文體活動等,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六、進一步加強機關自身建設

40、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加強作風建設,開展調查研究,改進文風會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厲行節約和建設節約型機關的各項要求,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篇7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質量、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議案辦理工作情況。

今年以來,市政府牢牢把握發展、實干和以項目建設為綱的工作導向,緊緊圍繞“把我市建設成為全省行政審批事項最少、行政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地區之一”這一目標,以提高行政服務效能為重點,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行為,議案辦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努力打造行政服務“三最”地區

我市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打造“三最”地區工作,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市招商引資考核辦法》、《關于調整2013年度和下達2014年度全市招商引資指導計劃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由徐景顏市長任組長,劉曉副市長、趙啟全書記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服務“三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提高審批效率和降低審批收費的意見》,明確由市監察局牽頭負責提高審批效率工作,市法制辦牽頭負責精簡審批事項工作,市財政局、市物價局牽頭負責降低審批收費工作。召開全市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提高審批效率和降低審批收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對各項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責任單位具體抓的“有人管、有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清理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

根據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要求,今年1月份,印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清理市級行政審批項目和梳理建設項目涉及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的通知》。嚴格按照“能精簡的精簡,能下放的下放”的原則,對原有的251項市級行政審批項目以及建設項目涉及的審批事項和收費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并提出了在現有的基礎上再削減三分之一,辦結時限,壓縮三分之一的目標要求。并要求各區縣行政審批清理工作與市級行政審批清理工作同步進行。在此基礎上,對全市現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了全面清理,編制了《**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目錄》和《**市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定價的經營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目錄》。目前,市級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已經完成,共保留市級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l46項,減少105項,精簡41.83%。下放區縣實施的項目24項,該清理結果以市政府第9 0號令的形式向社會公布。從目前看,與全省其它市地相比,我市保留的審批事項屬較少的城市之一

(三)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一是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是整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自20__年啟動以來,市直各部門在不增加人員編制的前提下,整合部門內部科室職能,統一設立行政許可科,將所有行政審批事項整建制納入市行政服務中心,并從體制機制上解決行政審批“體外循環”和“兩頭辦理”等問題發生,為進一步優化我市發展環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在參與改革的42個市直部門中,38個部門已組建行政許可科,其中,30個部門的行政許可科已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目前,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法制辦正對該項工作進行重點專項督查,確保十月底圓滿結束。

二是全面啟動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工作。建設項目聯合審批,是將本市范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所涉及的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事項,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關、限時辦結、一次收費、統一發證”的要求,組織各有關審批部門根據各自權限從受理到辦結實行“一站式、一條龍”辦理。對重大、重點項目實行“一站受理、全程代辦、跟蹤服務、協調督辦”無償代辦服務。市法制辦在全面清理建設項目涉及的審批事項和收費事項的基礎上,經過充分調研論證,形成了《**市建設項目聯合審批暫行辦法》,制作了《**市建設項目聯合審批流程圖》,對各部門延續多年的審批流程進行了再造,進一步理順和規范了建設項目聯合審批流程,并于今年3月份,提請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第三次成員會議進行研究部署。這兩項工作涉及各部門審批流程的再造和調整,工作量很大,近期,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將召開第四次成員會議,正式啟動聯合審批試運行工作。待試運行一個階段后,根據試運行情況,做進一步修改優化后,正式執行。同時,根據固化的審批流程和許可服務事項,編制審批手冊,向社會公布。

三是大力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充分發揮行政服務中心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依法行政和優化營商環境中的平臺作用,積極探索實施行政服務標準化管理運行的新模式,印發了《行政服務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制定了《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規則》、《進駐部門行政服務工作千分制考核辦法》,并嚴格落實行政許可公示制度,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置辦事流程圖、行政事項辦理示范文本,對行政許可事項辦理依據、條件、程序等進行公開,使“服務質量目標化,服務方法規范化,服務過程程序化”,實現從制度化管理向標準化管理的提升,為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能奠定了 堅實基礎。目前,市行政服務中心已被省有關部門批準列入省級“行政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

(四)切實加強重點領域行政監督

一是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出臺了《**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和《**市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完善了以行政執法主體確認、執法依據及事項梳理、執法責任分解、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及責任追究為主體的行政執法責任制體系。認真做好市級行政執法監督電子平臺籌建工作,起草了《**市行政處罰與監

督網絡平臺建設實施方案》,充分運用電子信息化手段,不斷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的事前審查、實時監督、預警糾錯等關鍵環節,切實提高行政執法監督效能。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印發《**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行政執法證件辦理和審驗工作。在全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中開展了“文明執法”主題實踐活動,貫徹落實《**市行政執法人員文明執法若干規定》,努力提高全市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行政執法檢查計劃,進一步完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和內部綜合執法機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檢查登記制度和行政執法案件統計報告制度,有效地杜絕重復執法、交叉執法等問題的發生。

二是深化工程建設領域源頭治理防范。為切實解決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不規范、不透明,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健全以及信用缺失等問題,我市率先在全國非試點市開展了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誠信體系建設,開發了項目信息共享平臺,進一步拓寬公開范圍,將保障性住房納入信息共享平臺,對20__年以來實施的45個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向社會公開;組織開展了工程建設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建設試點工作,制定了工程建設領域企業和個人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認定標準,健全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建立誠信獎懲機制,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和化解工程建設領域的各種腐敗風險。截至目前,全市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共各類信息10696條,其中項目信息9175條,信用信息l521條。

三是積極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統一規范管理。按照“一委一辦一中心”的要求,我市在成立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的基礎上,于今年7月分,設立了**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并建立健全分權制衡、公開高效、公正規范、監管有力的運行機制,為實現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的統一管理、全程公開,進一步約束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行為奠定了堅實基礎。

四是強化國有房產運營收益監督管理。印發《**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產運營收益專項執法監察工作方案》,對納入市級國有房產運營范圍的51家行政事業單位進行檢查,并研究制定了國有房產運營收益監督管理辦法,為確保國有房產收益及時足額上繳政府國有資產收益專戶,實現國有房產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有了保障。

(五)開展“市長市民、市長企業面對面”活動

為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能、優化發展環境,我市進一步完善政府與企業、群眾的面對面工作機制,扎實開展“市長市民、市長企業面對面”兩項活動,每月一次市長或副市長上線,通過電視直播、熱線互動,與市民進行直接交流,傾聽群眾訴求。截止目前,節目已開播4期,共有四位市領導先后上線,接聽熱線電話l74個,聽取匯總群眾反映的問題153個。對這些問題,市監察局、電臺、報社等部門單位及時督促落實解決和跟蹤報道,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同時,堅持政風行風熱線電臺、電視臺、報紙、網絡“四輪驅動”,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1-9月份,共有75個部門和單位走進政風行風熱線節目直播間,接聽、解答和處理群眾反映問題1828個,問題辦結率和群眾滿意率達90%以上。

(六)進一步強化監督考核

一是加強監督管理,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全面落實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過錯責任追究等行政許可制度,不斷強化行政審批電子服務系統建設和行政事項網上審批服務功能,行政服務效能進一步提高。今年以來,市行政服務中心共受理行政許可審批(服務)事項46635件,辦結46586件,按期辦結率100%,收費9063萬元,向企業和群眾提供咨詢19237人次。

二是健全完善電子監察體系。在去年實現省市區(縣)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三級聯網的基礎上,我市依托市級行政電子監察平臺,對各行政審批窗口人員工作情況實行視頻監控,對行政審批流程實施全程監察。同時,堅持每月對部門行政審批情況評價通報制度,有效預防了行政審批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的發生。

三是建立效能考核評價機制。將行政效能列入全市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不斷加大考核結果使用力度,切實增強了考核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同時,進一步改進監督檢查方式,取明查暗訪、專項檢查、掛牌督辦、重點抽查等形式,不斷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增強工作實效。

四是強化行政問責。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聯系點、情況通報、質詢誡勉等工作制度和投訴問題快速解決機制,不斷強化追究問責力度,嚴肅查處破壞經濟發展環境和侵害企業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1-9月份,全市共受理效能和環境類投訴240件,30名公務人員受到不同程度的追究問責。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兩集中、兩到位”改革、推行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等工作推行阻力較大。

二是部分學會、協會及中介機構仍存在依托行政部門強

制收取壟斷性的經營性收費現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突出工作重點。扎實開展“市長企業面對面”活動,找準部門行業的深層次矛盾問題,開展發展環境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努力建設行政服務“三最”城市,不斷加大督導力度,全面落實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各項工作,強力推行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工作,切實加強對行政許可行為的管理,嚴格涉企收費行為,確保工作取得實效。按照《關于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統一規范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工作安排,積極做好交易職能、工作編制、場所設施等劃轉整合工作,確保統一規范管理工作按照新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模式及早運作。按照《**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和《**市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的要求,切實加大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夯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各項基礎工作,不斷深化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工作。切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大力開展文明執法活動,狠抓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 教育,努力提高全市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是加大查處力度。對嚴重侵害企業群眾利益的投訴和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加大調查處理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對不認真解決本部門本行業行政效能和發展環境方面突出問題的,啟動問責程序,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篇8

一、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

(一)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和社會監督。一是積極配合審計部門開展上級審計和同級審計監督,對審計監督中提出的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認真研究并落實整改。二是通過改進預算編制方法、健全預算初審制度、嚴格預算執行報告制度、改進決算編報工作,積極配合區人大做好預算審批監督工作。三是貫徹執行《條例》,制定《**區財政局工作辦法》、《**區財政局接待來訪工作規范》,向社會公布本單位的通訊地址、電子信箱、投訴電話、接待時間和地點、查詢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等相關事項,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二)完善內部監督機制。一是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及其配套措施,著重[此文章由21秘書寫作網/獨家原創]抓好建立崗位執法責任制及對各業務股室行政執法情況的考評工作。二是實行內審制度,制定了《**市**區財政局財政性資金稽核暫行規定》,明確由內設財監法規股負責實施,對各股、所的財政性資金的撥付、業務經費收支和執行財會制度情況進行稽核,對大額資金、專項資金進行延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完善辦事程序,規范行政行為

(一)規范業務工作行為。明確局內有關預算內外資金撥付的職責分工、撥付程序、撥付時間要求和經辦股室及其工作人員應承擔的責任。另外制定了有關政務管理、業務管理、部門管理、機關作風建設、廉政建設五大方面17類共37項管理規定,基本做到了各項工作都有明確的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及時間要求,規范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規范業務工作流程。對財政政策法規、會計、國有資產評估、財政票據等十大管理方面的業務工作各個環節的操作程序作了明文規定,全方位規范了各項業務工作流程和財政資金的分配、管理、監督的業務操作程序。

(三)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制定了八項制度,即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執法人員培訓、資格管理制度;崗位執法責任制度;行政執法公開制度;行政執法立案、調查、處理等情況的登記和存檔制度;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舉報控告受理制度。上述制度明確了行政執法職責、執法范圍及執法責任工作的分工,做到行政行為主體、內容、形式均合法,且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

三、認真貫徹執行財政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履行法定職責

(一)貫徹執行預算法律制度。一是根據預算法和省市關于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合理編制各年度區級財政收支計劃,著力調整優化支出結構,保證規定的重點支出需要。二是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實施部門預算,推進預算編制改革,增加預算透明度,提高預算約束力,維護區人大審批監督預算的地位和權威。三是在預算編制和報送審批過程中,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區人大經工委報送預算等資料,并按財經委提出的初審意見對預算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在配合做好預算初審工作的基礎上,嚴格按規定時間提交經區政府審議批準的預算草案報告及其他重要情況,努力為人代會審議預算草案提供相關資料。四是以規范超收安排和預算調整為重點,健全預算執行報告制度,協助區政府做好有關工作,認真按照人大批準的年度預算組織收入,按進度安排支出,依法對預算執行情況實施財政監督,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約束力。五是改進決算編報工作,積極配合人大常委會對決算進行審批監督。

(二)貫徹執行財政改革法律制度。一是貫徹執行部門預算制度。按照預算法的要求,推進部門預算改革,選擇民政局、衛生局2個部門為20**年編制部門預算試點單位,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部門預算編制將所有財政性資金全部納入編制范圍,試行綜合預算,具體編制到類、款、項級預算科目,人員、公用經費細化到目級預算科目,專項資金核定到具體項目,使預算安排的科學性和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二是貫徹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我區是在2**0年開始實行財政性資金支出由國庫集中支付的,主要是把個人工資納入國庫集中直接支付,即改變個人工資經費逐月撥給單位的做法,由財政部門直接把個人工資劃入工資卡,我區從2**0年12月起實行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統發。三是貫徹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我區認真探索實施政府采購制度,去年完成4宗采購任務,平均節約率達17.4%,實現了對財政支出管理從分配到使用的[此文章由21秘書寫作網/獨家原創]全程監督和財政支出效益的最大化。四是貫徹執行財政管理信息化制度。全區已在各鎮(辦)成立了財政結算中心,對所屬有經費補貼或由鎮(辦)直接管理的下屬站、所、辦和各行政村的財務收支活動,全部納入財政結算中心集中管理,實行單位單獨設賬、分戶核算、“非零戶”的管理辦法,強化對財政資金的統一管理和核算。

(三)貫徹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法律制度。我區開展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已有相當長的時間,早在1988年縣區分設時即設立了預算外資金管理機構,開始將預算外資金納入財政管理范圍。1992年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1996年《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頒發,我區預算外資金開始進入全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新階段。1997年頒行《**區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設立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強核算。1999年起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實行財政委托銀行代收;20**年春季起對城區中小學校教育收費委托銀行代收代扣,實行票款分離。另外,嚴格按照《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罰沒財物票據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票據,堅持實行“以票控款、以舊換新”制度,嚴肅查處違規使用票據的行為。加大預算外資金帳戶的管理,按照“單位自報、財政確認、人行審批”的基本程序對單位的帳戶進行清理,防止多頭開戶。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稽查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對涉農、涉教、涉企收費實行公示制度,對涉農、涉企收費實行“兩證一票一卡”(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統一票據和企業、農民交費登記卡)管理辦法,對中小學生收費全面實行“一費制”,有效制止了亂收費,減輕了企事業單位和群眾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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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工作機制,啟動法治政府創建活動

(一)啟動法治政府創建活動。按照市推進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設的要求,借鑒全市四個創建法治政府示范區縣的經驗,結合實際,勇于探索,大膽創新,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推進依法行政公報制度。建立行政執法情況、行政復議與應訴情況、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與應訴、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健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進一步加大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力度,采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組織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一)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準確把握合法與合理的關系,進一步清理并精簡行政審批項目。積極探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工作。加強對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管理,深入落實行政審批過錯責任追究規定。開展行政審批項目評估工作,選擇1—2項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按照程序調整審批項目。

(二)切實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在公布區級部門行政權力清單的基礎上,進一步縮減行政權力項目,建立行政權力動態管理機制,加快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構建權責清晰、程序嚴密、運行公開、制約有效的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大力推進決策公開,深入推進辦事公開。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廣度和深度,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及時、全面和準確。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積極做好依法申請公開工作。

(四)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完善突發事件監測和信息收集機制,強化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

(一)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完善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

(二)推行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制度。完善重大決策評估機制,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行政決策存在的問題,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三)健全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貫徹落實《市國家公務員行政過錯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市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促進決策權力和決策責任相統一。

四、規范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

(一)完善規范性文件評估制度。開展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工作。規范性文件公布施行后,制定機關、實施機關要及時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選擇1件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評估。

(二)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落實《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制定規范性文件必須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加大規范性文件網上查詢系統,構建規范性文件查詢、監督和有效期預警體系。

五、規范行政執法,提高執法水平

(一)開展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示范活動。制定《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示范活動實施方案》,推動區級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全面落實,不斷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二)深化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明確從輕、從重、加重的行政處罰情形,并予以公布,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

(三)認真開展執法監督檢查。深入開展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專項整治和執法檢查。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案卷評查等各項制度,量化標準和考評辦法。嚴格落實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

(四)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實行行政執法資格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

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制度。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檔案,完善動態管理機制,逐步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六、加強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及時化解行政爭議

(一)依法受理和辦理行政復議案件。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嚴格依法受理和辦法行政復議案件,凡是符合受理范圍并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的行政復議申請,都要依法受理和辦理。

(二)完善行政復議工作。改進行政復議受理方式,完善網上受理行政復議制度,進一步拓寬和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改進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案,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加大行政復議人員學習培訓力度,提高行政復議能力水平。

(三)做好行政應訴工作。繼續加強法院行政審判機構聯系,完善與行政訴訟協調對接機制,繼續推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高度重視司法監督,嚴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決和裁定。

七、完善社會自治功能,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機制

(一)推進基層自治。擴大基層自治范圍,完善基層治理機制,提高基層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水平。創新基層自我服務體系和矛盾自我化解機制,促進社會和諧。

(二)加強社會組織的培育、規范和管理。規范政府、市場和社會三者關系,加大社會組織培育力度,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清理規范中介組織,建立健全對社會組織和監督機制。

(三)扎實推進行政調解工作。按照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調解規章制度,完善行政調解聯席會議制度,加大行政調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各類行政爭議和糾紛。加強行政調解人員的法律知識和調解技能培訓,提高行政調解人員的業務水平。依法做好工作。

八、落實依法行政工作責任,加強法制隊伍建設

(一)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機關各科室、直屬各單位要向局辦公室報告本部門、本單位推進依法行政的進展情況、主要成效、突出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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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 科學化 精細化 途徑

一 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界定

財政科學化管理,就是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積極探索和把握財政管理的客觀規律,按照財政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運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信息技術,發揮管理人員的積極作用,提高管理的實效性。精細就是精致、細密、不疏漏。精細化管理,就是要運用信息化、專業化和系統化管理技術,建立健全工作規范,責任制度和評價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崗責體系,加強協調配合,按照精確、細致、深入的要求實施管理,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管理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不斷提高財政管理的效能??茖W化精細化是有機的整體,科學化是精細化的前提,精細化是在科學化指導下,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把科學管理要求落實到管理的各個環節,落實到管理人員崗位,體現集約管理注重效益的要求。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是涵蓋科學的管理制度、先進的管理手段、規范的工作秩序、嚴格的執法監督體系以高素質的管理隊伍等在內的系統工作。

二 當前加強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財政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是建立在精益求精思想和信息化應用的基礎之上的,現階段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迫切要求我國各級財政部門建立健全各項財政工作規范,做到明確責任分工,優化業務流程,強化協調配合,按照精確、細致的要求深入實施管理,從根本上確實提高財政科學管理的水平。資金緊張與鋪張浪費并存是我國近年來審計報告反復披露的一個現象,究其原因,主要是財政資金在財政各部門分配過程中面臨著多種多樣的利益誘惑,進而滋生腐敗現象。由此可見,目前我國財政各級管理機構須要高度重視財政的管理過程,強化財政的精細化管理,爭取用精細化和科學化的財政管理機制的執行來防范和預防財政管理中的各種不良行為。

財政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正是一種將常規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一種最大限度地減少管理所占用資源和降低管理成本為主要目標的管理方式。這種管理方式正適用于當前我國的財政管理需求,它可以解決我國財政管理方面的主要問題。因此,努力在財政科學管理上下工夫,實現財政的精細化管理,對于我國當前財稅體系改革來說具有相當強的迫切性。精細化的財政管理水平可以幫助我們發揚財政工作管理的優勢,進而確立自身的發展重點,提升我國財政管理的整體適應發展能力,為我國經濟體制和財政體制的進一步深入改革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 加強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主要途徑

1 逐步推行財政政務工作的公開制度

一是依法、科學、民主地理財,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主要是要逐步建立財政管理事項公開制度,注重反映財政管理中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宏觀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問題,在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后進行調整修改,使財政政務公開更加符合人民群眾的意愿,要為群眾和企業辦實事,促進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二是注重制度的落實和服務的高效優質。要建立健全廉潔高效的財政規范體系,嚴格規范服務行為,在提高服務的基礎上,加強財政監督。要提高服務意識,規范管理業務流程。三是建立完善的財政政務公開長效監督機制。把財政政務公開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獎懲的一項重要依據。

2 加強財政信息化建設,改進落后的技術手段

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建立完備的預算編制系統、良好的國庫運作系統和國庫信息處理系統、預算執行分析報告系統、部門間信息共享系統以及宏觀經濟政策分析系統等,提高宏觀經濟預測與分析能力,科學合理確定預算指標,提高預算編制的質量,盡可能減少預算管理過程中的隨意性;建立有效的預算監督機制,建立政府與公眾之間暢通的信息溝通渠道,從而增強預算的透明度。實現預算執行和報告的公開機制。一是公開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定期公布現行財政政策可持續性的長期報告,公布綜合的滾動的中期預算框架,公布預算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以及月度、年度預算報告等。二是確保公開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建立相關機制確保政府會計和財務報告標準的統一性和公開性,并使整個公開過程獨立于政府。